(热门)房屋合同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房屋装修、维修
工程地点:XX。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屋顶瓦面:检修平整、破损更换、扎脊和屋檐安装,
2、屋顶角梁:角梁检修调平、破损更换维修,
3、室内:四间房屋搓沙、粉刷、贴砖(贴地砖和墙面砖整齐对缝无翘角)、吊顶、更换7道房门及所有房屋电路安装,
4、房屋正立面:外墙搓沙、贴砖(贴砖整齐对缝无翘角),
5、走廊院坝:走廊水泥找平、院坝、道路的花台修建,
6、猪圈:从新砌墙改造成厨房、两间厕所和一个洗澡间,并吊顶和全面贴砖,
7、维修养护:维修过程中及养护和维修建渣日产日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本合同的价格包括维修项目中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费、作业工具租赁费、工程保险费和工作人员安全保险费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的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
三、承包工程价格
承包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含材料费用。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四、协议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为天。开工日期:20xx年10月 6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如遇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①因停电、停水、下雨、刮风造成的'停工;②不可抗力;
五、 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结至承包价格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完全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施工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人进行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签订相关安全保险协议,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需使用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现场拉好警界线进行封闭式作业,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如因非工作人员强行进入造成人员和物品等安全事故,由非工作人员自行负全责。
9.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由乙方施工不当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法处罚;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本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在场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用途
乙方只能用于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致同意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半月(45天)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确定租金,租期及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元(。从起租日起(计租日)至下一年终止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共计(大写)元( 元)。
2、租金支付方式:现金。
3、此房屋的租金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如下一年续租提前45天交租金。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1元(人民币。
2、上述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至租期结束。
3、租赁结束后,甲方在扣除乙方拖欠的租期相关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如乙方无拖欠费用,并无房屋及设施损坏,甲方将乙方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返还。如乙方未到租期结束,或中途出兑,租赁保证金不退。
第五条:物业费及其它费用
1、除租金外,乙方应按该经营性用房的建筑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
2、除租金外,乙方应向经营性用房辖区的供暖公司缴纳房屋供暖费,如承租人不需供暖,每年应按供暖公司的规定交纳供暖费(占网费)。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煤气、排污、卫生、治安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情况下,陪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该房屋内进行看和了解房屋状况。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及条款,甲方在此作出授权,届时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即可由物业管理部门至少中断该房的水、电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3、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将其所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经营性用房(包括可移动而不损害房屋结构和使用的装修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及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乙方任何损失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代理人代办代理交付和收回房屋及甲方授予的其它权利。 甲方的义务
甲方按合同约定期将该经营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甲方保证房屋结构完好。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装和改建供水、排水、电路、水管等设施。也不得在经营性用房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超出房屋承重范围的物品。
3、乙方根据需要对房屋装饰和装修必须通知甲方,并附合物业公司的规定。未取得甲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审批手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装修和更改房屋设施。
4、房屋的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保养、维护维修。包括上下水、电、供暖、卷帘门、门、卷帘窗、防盗窗、吊棚、煤气管设施。
5、租赁期内,乙方对任何人给房屋或房屋设施造成的损害全部负责。
6、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按其接收状态还给乙方。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乙方应遵守公安消防、社区物业及对用火的规定。保证防火设施的有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财产损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对来访客人及顾客在该用房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负全责。
9、乙方对经营性用房的牌匾,外墙装饰物的脱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顾客受伤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房屋合同 篇3
一、引言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愈发突显。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一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密切关系。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
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第二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
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
三、我国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制
《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委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出发,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承担主体
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
(二)计算标准
《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一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高低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致。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平合理?
四、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需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
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认识。
(一)认定面积的标准
1.促进效率
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准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得以及时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显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
(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
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
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准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容易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业主所有,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故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
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业主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
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平。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
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五、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容易被忽略。鉴于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相对持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
不同情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变化,就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
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及时告知义务,具体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平诚信的继续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治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本钱。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本钱。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揄扬,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泛起质量题目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题目。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抛却原则,当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公道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目、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职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具体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礼聘装饰监理的想法主意,假如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靠样板间,要以国家尺度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确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把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实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分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正当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假如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足,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讷河市中心街,电信家属楼三单元602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的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卫生费;
3.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求租方: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转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承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机构代码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的目的与内容
为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甲方将坐落在XX县XX乡XX村XXX屯XX号房的10年使用权及经营权整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豪华装修,整栋共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将第 层到第 层,共 层,共 间(套),全部转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与经营使用。
第二条 出让期限
1.出让期限共十年,即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2.出让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让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按整栋10年总租金为 万元计算,分五期付款:首
付定金为总租金的20%,即 万元,于合同签约 日内付清;第二期再付总租金的5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四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五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交来的租金,须立好收款票据给乙方作凭。
2.若在每期规定时间内乙方不能支付规定的租金,则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无偿收回转租的房屋,乙方之前交付的各项租金甲方不退回。
3.如乙方所支付的租金累计达不到总租金85%以上的,则乙方与第三方任何租赁、经营等协议一律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提供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土地出让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证、甲方与房主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乙方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的租赁范围以及修缮和装饰
1.甲方装修完毕后双方认可的标准及相关设备设施,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均为一次性提供(具体见附表),今后出现的维修、更换保养等均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再装修与修缮,房屋再装饰修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责。
3.乙方对整栋房屋内添置和购置的所有家用电器、家私、家俱等可动产享有所有权,合同到期由乙方所有或自行处理权。房屋装修等不动产乙方承租到期后赠送给甲方使用,在使用期间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转租的房屋内容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履行法律义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把该房屋的所有权等进行抵押、转让、租赁,没有征得乙方或指定方的书面同意,抵押、转让、租赁无效。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赔偿金额为乙方交纳房屋转租金的两倍,并赔偿乙方再装修全额费用及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干涉乙方或指定方依法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并有义务无酬配合其行使权力,否则赔偿乙方或指定方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房屋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的居住使用权、租赁转让权、经营管理权的权利。乙方在经营使用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房屋施工,在不影响甲方房屋安全结构的施工工程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有权在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相应转租金款项后,按本合同约定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甲方在此期间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提供的人员,如甲方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乙方有权解聘,并另请他人,甲方及甲方家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经营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负责管理好甲方的房屋,如有损坏,要负责修复。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债权、债务、税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违约金,另须向乙方有息赔偿已支付出让金全额,甲方保证不持任何异议,不提出任何要求。
2.乙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转租总金额的5%违约金,甲方不退回已交付的租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府征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方的房屋无法继续存续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主张权利,双方共同努力争取赔偿,乙方享有所承租房屋的相应分配权。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甲方郑重声明:本合同是甲方慎重考虑并取得全体家庭人员同意支持后完全自愿签定的,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2.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履行原甲方与乙方所签署的本合同。
3.按本合同约定,乙方获得居住和经营权的房子,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干涉其居住及经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后,房屋的使用权及经营权归第一出租人所有;如第一出租人对外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让权。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签约人如有任何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履约并以所持合同原件人自动变更为合法代理人。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变更,双方不得额外收取对方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上条款生效。
转租方: 承让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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