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26 10:30:5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通用】实用的房屋合同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实用的房屋合同8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改造及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具体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独栋式式7室2厅1厨3卫1车库

三、工程项目:

  1、 一层:大厅东半部南墙面拆除及向外扩建至走廊立柱处;车库屋顶拆除,车库加高至与

  一层同高,车库屋顶现浇,车库开凿修砌一个窗口。

  2、 二层:东南房间南部墙面拆除;东面两房间中间开凿修砌一个门洞;北卫生间砌墙;原

  阳台与大厅之间的门砌墙;西南房间东面墙面在原创处开凿修砌一个门洞。 3、 房屋屋顶拆除并翻新重建。

  4、 贴一层大厅、卫生间、西北房间、西南房间、车库(除东北房间外)的地面地砖及墙面

  墙砖;贴围墙和车库外墙墙砖。

  5、 封6个窗,包括一层:大厅东窗,东北房间东窗、北小窗,西南房间西窗;二层:东南

  房间东窗,东北房间东窗,西北房间西窗.

6、 建筑垃圾的清理及运输。

四、承包方式:

  除地砖和墙砖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满足质量要求;

2、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

3、 地砖墙砖的.装贴要平整;

4、 不得随意浪费装修材料;

  5、 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6、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损坏或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8、 须得到双方认可。

六、施工期限:由于是分阶段施工,施工期限视具体情况定。

七、工程造价:

八、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1000元押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押金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在三天内支付乙方所有费用的80%,6个月后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甲方支付剩余20%费用。 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位于××省××市号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超市。

  1.2租赁房屋的面积为平方米,屋房所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1.3甲方保证对租赁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出租权并提供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租赁房屋没有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等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负担。

  1.4甲方保证租赁房屋已取得房屋整体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5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的用途允许乙方或其分租者从事合法的超级市场经营、零售及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租赁房屋交付

  2.1甲方按照下列标准交付租赁房屋:

  2.1.1顶面为抹平,墙面为抹平,地面为

  2.1.2卫生间标准:

  2.1.3供电:接至租赁房屋内配电箱,负荷容量为KW,并提供乙方专用的独立电表;

  2.1.4供水:接至租赁房屋,并提供乙方专用的独立水表。

  2.2租赁房屋附属配套设施及设备情况详见附件。

  2.3交付手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及设备检修至符合乙方使用标准后交付乙方。甲方应于交付时,向乙方提供正常供水、供电及排水系统。甲方将租赁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同时,双方按租赁房屋附属配套设施及设备情况交接并在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上签字确认,视为租赁房屋交付完毕。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应载明水电表初始读数。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乙方免租期、租赁期限顺延。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其中,免租金装修期为个月,自甲乙双方在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上签字次日起计算。免租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租金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2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返还租赁房屋。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租赁房屋的用途使用后的状态。

  3.3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水、电费及支付方式

  4.1租赁房屋每平方米月租金元,月租金元,年租金为元。

  4.2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同时乙方首次向甲方交纳元整租金。用于抵付年月日止年月日的租金。以后,自年月日起,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节假日顺延。

  4.3租金交纳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郑州市房屋租赁发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4.4乙方按月、按水电表读数、按市物价局核准的商业用水电价格标准交纳水、电费,甲方需提供水、电费发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租赁期内,甲方应当保证租赁房屋及场地和附属配套设施及设备处于适用、安全的状态和正常使用条件。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如框架、墙体变形开裂、屋面、墙面渗水等)和日常维护维修事宜由甲方负责。

  5.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之日起×日内维修完毕,否则,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当月租金中扣除。

  5.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乙方办理经营手续、装修施工等所需要的合法文件及证明。

  5.4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5.5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正门门头及外墙设置乙方标识和广告,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配合出具相关文件。

  5.6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冷冻机组安装位置。冷冻机组安装位置已在图纸中注明,详见附件。

  5.7甲方保证乙方必要时出入出租房屋后院,便于乙方的空调、冷冻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保证乙方消防通道畅通。

  5.8租赁期间,甲方转让租赁房屋所有权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购买的,产权转移后,受让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甲方义务并享有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9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如需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需要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时,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手续方可实施。

  5.10乙方应当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水、电费用。

  5.11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将租赁房屋部分转租。

  5.12乙方经营造成的任何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因商品质量和服务等原因出现的争议、索赔和投诉等经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13乙方对承租范围内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负有管理和保管责任,如在正常情况发生损坏或故障,影响正常使用,应立即通知甲方修复。如因乙方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复。

  5.14租赁期间,若因政府城市规划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租赁房屋拆改,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投资情况、受损情况及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双方按实际使用期限清算租金。

  5.15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撤走乙方商品及乙方投资的设备、设施等。

  5.16乙方的超市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消防工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

  6.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并对建筑造成严重损坏的;

  6.2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6.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超过30天的;

  6.4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或租赁房屋存在安全等缺陷,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6.5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

  (三)如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经营出现亏损,无法正常经营时,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2租赁期间,出现第六条第一款约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租赁期间,出现第六条第二款约定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7.3租赁期间,乙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连续时间超过30天,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而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作为违约金。

  7.4甲方做好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供水、供电、排水、消防等)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不得占用乙方营业时间(紧急情况除外)。由于甲方维修养护不当,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的,每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甲方仍应按租金全额向乙方出具发票。

  第八条合同备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九条通知送达

  甲、乙双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应于3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因通讯地址错误、不详或变动地址未通知对方,致使对方相关通知无法送达的,视同对方通知已送达。对方交寄日即为送达日,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文页,附件页,总计共页。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正文及附件上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日期: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 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地址位于 ,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为 ,出租给乙方作为 用途。

  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平方米,由乙方在签订合同___日内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2、 乙方一次性缴纳租房押金 元,租赁期满再退款。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租赁期满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4、 擅自装修影响到房屋结构的。

  5、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原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六、本合同的建立是基于城镇建设拆迁,解决乙方的短期困难为目的,故乙方不得在甲方终止合同时提出其他要求。

  七、鉴于本合同建立的目的,因市政建设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甲方可单独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造价: 元(大写: )。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 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身份证:

  承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将座落在门市房,面积平方米,出租给。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用期内房屋租金为每年元。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清。

  第四条、租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破坏该承租房屋主体结构的。

  第六条、租赁期间,如因房屋主体问题,需对该房屋进行修补,由双方协商确定造成的原因,如不是方造成,由方承担修理费用。

  第七条、出租方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使用权的完整性,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因该房屋产生的纠纷,如因此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由出租方退还租金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期满后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出租方不再继续出租房屋,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通知承租方。

  第九条、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7

  买房可以说的上是个技术活,从看房到签合同每个环节都不能有一丝的大意及疏忽。在签合同之前,首先你要货比N家、综合考虑楼盘品质、户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在经过这一番“战斗”后,当你决定买房时,签合同又是不能忽略的重要环节。那么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开发商五证

  买房签合同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查验开发商预售证及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签合同注意事项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签合同注意事项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合同注意事项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合同注意事项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签合同注意事项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签合同时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1、签合同时.预售合同上的房号楼栋一定要是预售范围内的;

  2、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约定维修期限、条件等。

房屋合同 篇8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的私人产权房屋及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含房屋附近属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年限:永久转让。

  二、根据国家规定,甲方依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可根据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木结构。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符合反国家、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价格:双方同意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总金额为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________元。

  七、房屋交付时没有房屋欠帐(电费、水费及甲方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

  八、房屋产权转让后,因国家政策变动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房屋产权转让后,乙方享受因国家政策变动所带来的收益。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手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自悔约之日起3天(72小时)内将乙方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自悔约之日起3天(72小时)内将房屋归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但甲方事先未对乙方作详细解释的,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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