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2-31 07:42:3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荐)购销合同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购销合同6篇

购销合同 篇1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税收征管,解决印花税征管难题,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50号)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是指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据和核定比例确定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是本办法所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

  第四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有权对其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者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者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但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是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核定征收印花税的。

  第五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税目、核定依据、核定比例,依照本办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执行。

  第六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核定期应纳印花税税额=核定期的核定依据×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第七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缴纳印花税。

  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填报《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附件二),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三)。

  税务机关在检(稽)查中发现纳税人在检(稽)查年度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补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的次月开始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期限为一个月,在每月终了后的十五日内,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期印花税。

  第九条 纳税人已贴花的应税凭证,可以在申报缴纳当期同类应税凭证印花税税款时予以扣减,纳税人应当同时在申报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已贴花应税凭证的名称、金额、已缴纳印花税额以及税票号码等信息,并完整保存已贴花凭证备查。

  第十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核定期限为一年,在核定期限内不得变更,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于发生变化的当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重新报送《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重新核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附件二:

  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

购销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办公用品(附清单)

  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日用品购销合同。

  3.产品单价:该单价根据产品市场批发价。

  二、质量标准:

  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三、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月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四、供货价格

  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惠价(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3.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五、违约责任

  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购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供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一、产品明细

  二、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与乙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允许所供产品与样品存在合理范围色差。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货,双方点清数量,甲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若有异议,需经第三方鉴定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6.如需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乙方无关,退货不得超过总货数的3%。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剩余货款甲方必须于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给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延期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编号、数量进行供货。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完全结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4

  出售人(甲方)姓名:

  买受人(乙方)姓名: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xxxxxx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珠海市吉大景山路骏景台(新地址为:吉大景山路xx号)15栋房产。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32.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别墅。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7500000_元整(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围墙及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签订本合同,在甲方办理过户公证委托之前,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定金交由双方指定的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保管。若在20天内,甲方因其它任何原因无法将上述房产按约定与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须等额赔偿该定金;若甲方将过户所必要的手续准备妥当,乙方反悔不予购买的,该定金可以不予返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经办人可向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领取该笔款项。

  2、第二期款项支付方式为:在取得过户委托公证书后,乙方将全部房款人民币7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在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具体条件以签定的银行三方共管协议书为准。乙方取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发出的.新房地产权证后由银行一次性划付。 上述款项全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待定

  帐号: 待定

  收款人: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部价款的当天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按现状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三日内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所欠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应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支付;涉及到另行签署过户用买卖合同的甲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十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总交易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4、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补充协议:因甲方授权钱xx先生(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出售该房屋的一切手续,如发生违约行为或纠纷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代理人索赔。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承揽甲方商用空调整体工程的设备供给、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工作。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合同总额: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小写)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设备的验收:甲方应于货到当日内同乙方一起检查货物的规格、数量及完整情况,如发现损坏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四、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1、安装前,乙方应有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或设计人员提供图纸施工,若工程变更经甲方同意后进行。

  3、乙方安装所必需的水、电、场地、与其它施工队伍的配合等,需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施工现场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指派专人作为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有关费用。

  6、设备的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指派有关人员予以协调,并提供试机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五、维修范围及包修期

  设备(格力主机)包修按厂家规定认真执行,在包修期内若因设备本身与设备安装质量引起的'原因,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设备零件,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从设备正式启用日起计18个月内为包修期。

  六、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合同所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款,若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主体施工方等之间的关系。

  3、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1)提供施工用水、电及工具库房。

  2)满足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要求。

  3)协调好各工序间的交接。

  4)电源上线部分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电源引到室内风盘旁边。

  5)甲方负责与物业协商机组的所放位置。

  6)出风口、回风口的开口和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7)设备进厂后由甲方详细验货合格后,乙方开始施工,甲方现场指导施工。如发现设备损坏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8)外机到场由乙方吊装,乙方协调。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空调设备并保证产品质量。

  2、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做到文明施工,如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严格执行现行国家空调工程标准验收规范。

  4、认真执行公司售后服务政策,负责整机正常维护。

  5、工程验收后免费为甲方培训中央空调操作管理人员一至两名。

  八、工程变更:如工程发生变更,甲、乙双方互相提前书面通知,一同协商,双方签字生效,费用另计。追加的费用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九、工程竣工

  设备安装完毕,甲方全面验收,若发现设备损坏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需要达到国家标准,视为验收全部合格。

  十、付款方式与工期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若增加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元

  (2)20xx年月日,甲方付乙方元整(向厂家交款定室内机组,收款后开始施工室内部分)

  (3)20xx年月日,甲方付乙方元整(向厂家交款提取室内,外机组,收款后开始施工室内外部分)

  (4)质量保证金元,于空调正式启用后一年内付清。

  3、乙方按照上述日期和进度计划进行安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日按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三进行赔付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对执行合同发生意见分岐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天气异常等)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免除乙方责任;由于甲方原因(如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施工期间停水、停电、施工中增加项目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免除乙方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陕西冠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为一家具有本合同中所述货物销售法定

  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拟向甲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中所述货物用于其开发的 给排水项目,乙方愿意供货,为此,甲乙双方就供货中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供货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和技术、质量标准:

  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2. 货物规格和尺寸:(详见合同附件)3. 货物制造厂商及产地:高科建材(咸阳)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格瑞派)。 4. 货物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 货物数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计算。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

  第二条 货物价款:

  1. 产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乙方根据生产厂家的价格波动等因素保留价格调整权利,如需调价,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共同协商。 2. 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型号、规格以合同附表单价结算。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合同货物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

  2. 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银行账户。

  第四条 产品订货与交货

  1.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日期内将货物送到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如甲方要求供货的规格型号或供货数量超出本合同,以乙方的送货单及甲方签收确认为准,同时甲乙方签订超出部分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与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中文技术资料,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第七条 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1. 验收依据:货物检验和验收应以该货物的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要求,合同所规定技术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依据。 2. 验收程序: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交接,并做验收交接记录,此验收交接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甲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