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宣传方案(范例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主办单位:龙子湖区科协 龙子湖区妇联 龙子湖区团委
承办单位:蚌埠母乳妈妈群 数字蚌埠
活动时间:20xx年5月17日 上午9:00-11:00(如果遇雨,改为18日上午)
活动地点:大润发(二钢店)
出席嘉宾:
1. 龙子湖区妇联主席 马玉玲
2. 龙子湖区团委书记 李昕
3. 龙子湖区妇幼保健站 许玉玲
4. 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 戴世玲
5. “中国好人”、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 李东
6. 蚌埠市母乳妈妈群群主 徐娜娜
7.已经加入“母爱10平方”的部分企业代表 张丽红
8.数字蚌埠负责人 阙香玉
活动议程:
(播放视频“母乳喂养,自然之爱”)
一、 龙子湖区妇联主席 马玉玲讲话
二、 龙子湖区团委书记 李昕讲话
(播放视频“母爱10平方”)
三、“母爱10平方”项目介绍。发言人:母乳妈妈群群主 途途妈
四、安徽地区已经加入该项目的'组织机构介绍,并请企业代表讲话。
五、母乳妈妈代表宣读“母爱10平方”倡议书。
(播放视频“背奶妈妈”)
六、现场招募蚌埠地区志愿者。(台下)
七、蚌埠母乳妈妈群简介。发言人:母乳妈妈群群主 途途妈
八、颁发蚌埠母乳妈妈群“37°爱之最”奖。(由群内投票评选产生)
1. 母乳时间最长奖
2. 背奶时间最长奖
3. 出差不离乳时间最长奖
4. 追奶妈妈最有毅力奖
5. 母乳之路最励志奖
6. 引导离乳不离爱奖
7. 创业妈妈先锋奖
九、现场母乳喂养知识有奖竞答。
(播放视频“央视2套消费主张《母乳好在哪儿》”)
十、现场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并解答疑问。
活动总结:宣布520活动结束,并预报今年的其他活动。
1. 母乳艺术照全国巡展暨萌宝大赛获奖照片展览预告。
2. 8月国际母乳喂养周,给群过2岁生日活动预告。
3. 常规的公益讲座和妈妈聚会活动情况,请关注数字蚌埠麻麻联盟版块。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3.活动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对消费者现场投诉,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登记清楚,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要通过宣传,使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的自觉性。同时,要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7日至5月13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防汛、防旱、防风)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气象灾害知识、灾后救济等。
三、组织领导
本次“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宣传经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组织好宣传周活动。市民政局负责宣传周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四、有关活动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1、市委宣传部负责提前拟定活动宣传标语;市民政局制作广告宣传画(3000份),并派发各有关单位和各镇区。
2、各有关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并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及气球标语、张贴宣传画等。
3、各镇区在辖区各村、社区以及主要街道、公众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在人流密集场所派发宣传资料等。
4、市气象局、三防办、地震办、科协、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织一批减灾防灾宣传手册、资料派发至各学校、社区。
5、宣传周期间向全市市民开放市科学馆消防知识展览和市气象科普馆。
6、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有关部门协助,在**市政府站、**水利网站、**教育信息港等网站开辟专门的'“防灾减灾”宣传专栏。由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大通讯企业向所属用户发送统一的宣传短信。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市内进行流动宣传。
(二)通过宣传媒体,加强舆论宣传。
1、刊发署名文章。5月7日在**日报刊发副市长殷昭举署名文章(文章由市民政局草拟,刊发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2、播报防灾减灾公益广告。从5月7日起,市、镇电视台、电台每天滚动播出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具体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广新局负责)。
4、5月4日起,**日报报业集团、**广播电视台派采访组赴漩口镇现场采访,并组织报道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丘树宏带队出席“5·12”地震一周年对口援建工作考察慰问活动。
5、由**广播电视台就我市援建漩口镇工作成果制作15分钟的电视专题片在宣传周期间播放。
(三)举办“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
1、主题:“加强防灾减灾,构建和谐**”。
2、时间:5月9日上午10:00—11:30。
3、地点:假日露天广场。
4、内容:围绕活动主题举行文艺演出。演出节目及内容由**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团市委共同负责;开展现场咨询互动活动。由市地震办、三防办、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民政局、红十字会、科协等部门现场开展“防灾减灾日”知识宣传咨询,并派发有关宣传资料。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现场参与活动。在现场可同时进行防灾减灾的图片展览。
(四)在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
1、利用**教育信息港在全市师生和家长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
2、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利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进行一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出版一期“防灾减灾”内容的板报,同时利用校内广播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3、市教育局与市地震办联合在部分学校开展防震避震知识宣传和讲座,并在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组织一次突发灾害应急演练。
4、组织部分学校学生参观我市科学馆消防知识展览和气象科普馆。
(五)组织纪念5·8世界红十字会日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全民卫生救护培训启动仪式。本项工作由市红十字会负责。
(六)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宣传周活动经费
“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各有关部门、各镇区宣传周活动的经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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