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市民发〔2022〕47号)和县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平安办〔2022〕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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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至20日)。各镇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启动工作。4月2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30日)。结合实际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公园、广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月20日前,要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三)摸底排查阶段(4月21至30日)。既要对全县已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全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摸底排查到的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4月30日前,各镇向县民政局报送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性小结。
1、明确负责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县民政局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实际走访等方式开展排摸工作。
2、准确把握摸排重点: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及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3、掌握科学摸排方法: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关联公司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四)分类处置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要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由县民政局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乡镇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每月3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月18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小结。
(五)整改推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要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10月8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以及出台的`重要文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有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防诈骗工作具体落实。要及时向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数据对接共享,及时掌握信息,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加强舆情监测。要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和处置信访和政府热线、各级官网网民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避免小事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给防范化解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各镇要压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工作负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家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电信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増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诈骗案件线索,苢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落实责任,确保后续跟进。
(三)利用微信等先进媒体,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四)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社会组织立即报送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3
为有效遏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全县群众自觉防范电信诈骗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县商务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内开展以“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支持与配合,切实营造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成员由指挥中心以及督察、刑侦、网安及派出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
三、时间安排
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临近春节诈骗活动猖獗的重要时期,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时间为xx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集中宣传活动后,将“防诈骗、不参与”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重点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宣传。积极发挥派出所、警务站点多面广优势,在九小场所、企事业单位等人员聚集处张贴通告,以及结合真实案例,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解析诈骗手段,推广防范措施。
2、加强银行预警提示宣传。针对受害人通过银行将钱款转存犯罪分子账户这一环节,紧紧抓牢金融网点这一终端防线,严密防范,最大限度将诈骗案件堵截在银行终端。
3、对容易受骗的群体进行重点宣传。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文化程度低、占便宜心理强、辨别能力差等特征,确定农民工、暂住人员、妇女等群体,宣传工作对应靠前、贴身,确保宣传效果深入人心。
4、进校园对在校学生进行重点宣传。深入辖区中学校,针对校园贷、网上兼职、网购、介绍工作等校园常见网络电信诈骗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
5、突出宣传资料覆盖。专门制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小常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一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各银行网点、商业门面、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宣传。
6、突出警民互动交流。民辅警面对面向群众宣讲防范知识,着力提高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惕性。
7、突出平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警民微信交流群、抖音平台等常规防范宣传,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和伎俩,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广泛宣传防电信诈骗知识,发布诈骗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统筹,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注重积累,及时上传。各单位在开展集中宣传及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情况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摄、录制,保存影像资料,保存各种文件、文章,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备检。同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刑侦大队。
(三)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刑侦大队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月21日报县法建办。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4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增强防范电信诈骗能力,有效遏制电信诈骗高发事态,切实保障学生的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举办本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
“和谐网络你我共享电信诈骗你我共防”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中旬——20xx年11月中旬
四、活动组织
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保障部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
五、活动对象
学生
六、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多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校园广播站、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新媒介,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普及防电信诈骗常识,提升学生防骗意识。
(二)举办各类防电信诈骗比赛
举办征文比赛、漫画大赛、演讲比赛、短视频拍摄大赛、“主题情景剧”大赛、电信诈骗理论知识考试赛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学生视角加强防电信诈骗宣传。
(三)召开主题班团会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组织相关班级,召开“和谐网络你我共享电信诈骗你我共防”防电信诈骗主题班团会,采用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防范电信诈骗,加强法治教育,会上全员签署《拒绝电信诈骗承诺书》。
主题宣讲
1.校级层面
(1)后勤保障部邀请新区公安局干警为各学院学工教师、学生干部开展专题讲座,通过骨干培训以点带面,发挥榜样的力量。
(2)组织大学生理论宣讲团绕网络文明、防范网络诈骗等主题利用晚自习时间到新生班级开展宣讲,提升广大学生的防诈骗意识。
2.各二级学院层面
各二级学院要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同时以现场问答、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同学们了解当前电信诈骗套路陷阱,分析上当原因,提高防骗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
依托校院两级学生会、社团联等学生团体和组织组建“反诈骗”志愿宣传队,开展防诈骗社会实践等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全校反诈,人人是反诈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开展防电信诈骗专项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学院有关工作方案,于9月27日前上交本学院活动方案至滕裕薇处。
(三)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影音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宣传存档工作,活动结束上交活动总结、相关活动宣传报道截图及影音等材料,确保各项活动措施有效,确保抓出成效。
(四)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制度,构建科学规范、时效性强的工作体系,全面开展防电信诈骗工作。构筑安全长城,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小学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于在全校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师生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防范手段和工作机制,音乐学院在全院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第一,全面深入开展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
迅速组织学习防诈骗主题班会,通过加强同学们的电信诈骗认知和风险意识教育,向同学们宣传“三不一要”防范措施,即三不:不轻信、不冲动、不转账;一要:要及时报警。使每位同学都熟知电信诈骗的技俩和手法,同时结合案件说明,加深同学们的印象。并要求对每位同学都能在自己了解的同时能够给家人、朋友普及防电信诈骗知识,以提高防骗拒骗能力。
第二,结合发案特点,拓宽宣传防范途径。
针对近年来受电信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音乐学院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除了组织防电信诈骗班会活动,还通过走访寝室、张贴宣传海报、传播防电信诈骗标语、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等途径加大对师生、家长的宣传防范,以达到人人清楚,时时警惕的效果,把预防电信诈骗事件在学院出现的几率降到最低,保障学生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为同学们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呢和校园环境。
第三,规范校园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为解决校园可能存在着一些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参差不齐、宣传展架资料摆放不规范、资料张贴杂乱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音乐学院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序开展,我们采取了互相监督、及时回馈等方式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
通过此次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具体如下:
1.切实提高了防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2.提高了我院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
4.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的发生,全力维护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财产安全。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5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四、工作举措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打击电信诈骗方面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摸排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定于八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和携手筑网,同防共筑”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提高社会各行业工作人员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责任意识,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防骗、识骗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论和抵制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营造我镇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宣传重点
1、重点领域:批发零售、区块链、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风险。
2、重点地区:拆迁区、校园、农村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
3、重点人群:青年人、老年人、学生、职工、退休人员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预防为主。
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分析已成功查处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情况,资金用途等,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帮助群众在遇到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情况时,能够理性分析,防范于未然,预防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协调联动,务求实效。
针对当前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打、防、管、控、教等多种手段,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调账、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该处罚的要确保处罚到位,涉嫌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
(三)深化改革,疏堵并举。
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活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立体宣传架构,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新高潮。
2、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对各自条线的工作项目负总责,进一步明确职责、进度、任务和要求,使各项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各村、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分工落实,尽心履职,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
3、强化监督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非法集资苗头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宣传标语
附件:
宣传标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3、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4、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5、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6、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7、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0、拨打961555,举报非法集资,社会有益,个人有奖
11、心中无贪念,骗局远身边
12、诈骗手法日益新,你我务必要小心
13、取款转账多留意,小心坏人设陷阱
14、执法办案有规范,怎会汇款到个人
15、欠费通知要核实,大额汇款要谨慎
16、陌生电话勿轻信,银行客服问究竟
17、难分电话真与假,请您拨打110
18、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
19、个人信息顶重要,密码账号保管好
20、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洞无底
21、天上不会掉馅饼,涉钱信息勿轻信
22、十人受骗,九人贪财
23、诈骗知识不可少,多方求证保荷包
24、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25、积极举报电信诈骗,警民合力共构平安
26、全民参与防范,骗子有孔难入
27、幸福平安中国梦,防范诈骗全民行
28、凡是公检法要求汇款的,都是骗子
29、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都是骗子
30、凡是通知“家属”出事先要汇款和转账的,都是骗子
31、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的,都是骗子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8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提示,为了消除电信诈骗的危害,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有效抑制和预防电信诈骗活动,举办预防电信诈骗主题活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活动宗旨
预防电信诈骗主题活动旨在普及防范电信诈骗的知识,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增强对防范电信诈骗的认识,以防止更多的诈骗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相关公益宣传活动,编辑或制作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片,有助于向公众及时传达预防电信诈骗的`知识;
2、组织讲座及技术培训专场,由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电信诈骗有关知识进行专业讲解,解答听众提问,让更多民众掌握电信诈骗防范知识;
3、组织预防电信诈骗专题报道比赛,鼓励媒体、网友或正在学习的大学生报道或分享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有益知识;
4、制定关于电信诈骗的预防指南,由政府及专业机构共同制定,针对意外突发状况,明确应对措施,更好的服务于普通民众。
三、活动任务
1、精心策划,加大筹备资金和人力投入,提高活动宣传程度,使活动组织到位;
2、策划活动及报道比赛,按照活动宗旨,对活动内容进行详细分类,分情况开展;
3、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以激发各级别的社会关注;
4、建立评价机制,监督预防电信诈骗主题活动的有效进行,落实措施,以预防电信诈骗活动。
四、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有预算,请适当提供资金支持;
2)请通过媒体及社交网络提前宣传,使活动更完善;
3)请派出记者去现场采访,增加活动报道率;
4)聚焦活动每一个环节,保证活动安全,确保组织的有序进行。
经过上述策划,我们可以有效抑制和预防电信诈骗活动,解决用户遇到电信诈骗现象的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更多人受益。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9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安排:
1、xx《xx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小学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9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利用手机、固定电话等电信设备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校园师生已成了诈骗.犯罪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防范诈骗意识和能力,遏制诈骗案件在校园的发生,决定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汇总如下:
一、学校防诈骗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召开防电信诈骗动员大会
xx镇xx小学防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三、发布防电信诈骗信息
各班主任在钉钉、微信等平台向家长发布“防电信诈骗”告家长书、“防电信诈骗”知识。
四、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防范电信诈骗主题班会,班会上老师们利用一系列的视频,生动形象的图片,以及具体的案例开展此次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教育,同学们的视野开阔了,也学会了正确辨认的手段。
五、校园广播宣传
利用大课间、学生放学铃声播放防电信诈骗相关知识,使学生及家长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通过一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师生及家长防范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了识骗、防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我们周边的发生。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加强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0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国各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根据县政府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方针,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和诈骗手法,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刘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活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各医疗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防范诈骗标语;
2、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张贴防诈骗提示语;
3、医导台摆放防诈骗宣传资料;
4、利用好新媒体,通过卫健系统各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朋友圈传播转发防诈骗知识、信息、防诈骗视频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抓实;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迅速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向干部职工介绍网络诈骗的特点、分类、作案手段,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告诫干部职工在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时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贪不要不汇款,不下未知客户端”,避免上当受骗。
3、卫健系统干部职工还要负责向自己家属、亲朋好友做好防诈骗宣传工作。
xxx委员会
20xx年2月10日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1
为贯彻落实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科学分类处置,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到20xx年10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行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制定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启动专项行动。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综合研判,形成打击整治名单。攻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彻底铲除养老服务诈骗违法犯罪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整治和防范措施,推动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三、主要任务
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排摸,对相关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一研究确定涉诈问题风险登记,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
(一)开展宣传教育
各镇(街道)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在明显位置以及公共场所张贴、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渠道,菅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浓厚氛围。5月18日前,要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和举报渠道上墙。二是开展涉老识骗防骗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向养老服务机构内住养老年人及其亲属发放宣传册、开办“防欺诈老年课堂”等多种形式,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区民政局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8501037。
(二)全面摸底排查
1、确定排查对象。本次专项行动摸排对象为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组织等)、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和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各镇(街道)要以日常掌握信息为基础,全面摸排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形成整治名单。
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局负责排查;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地的镇(街道)负责排查。各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开展排查。
2、明确排查重点。各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菅主体、菅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或养老产品、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镇(街道)要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
(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
(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菅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4)。
3、线上线下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约谈负责人、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年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有关情况。因疫情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此外,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中国(浙江)查询黑名单情况,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涉诉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查询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及违法失信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
(三)建立管控名单
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緑”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地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5)。
(四)实施分类整治
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6),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
(1)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
(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
(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区民政局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
(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事件的底线。
(五)抓好建章立制
1、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个案管理、预付费管理、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进一步在“浙里康养”平台中把养老服务机构的点位、床位数、登记备案情况数据,按要求体现在养老地图上。
3、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52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4、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xx〕103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及时纳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打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把专项打击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工作组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加强会商研判,配合做好养老服务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同时,积极健全和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地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及时梳理总结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诈骗手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镇(街道)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区民政局将对各地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对成效突出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各镇(街道)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包括部署和调度情况、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情况、下步工作重点等),连同工作进度表(附件4、附件6)一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通过浙政钉报送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稿)。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各地专项行动整体情况10月15日前(包括工作总结、附件2、附件3、附件5,通过浙政钉报送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稿)报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2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任务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3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
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
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4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四、职责分工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5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且犯罪分子手段花样多、翻新速度快、新的骗术层出不穷,给师生及家长的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及家长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电信与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面、最大限度提高师生及家长自防意识、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的“三个最大限度”为总体目标,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违法犯罪分子采用的各种诈骗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曝光,让广大师生员工知悉,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辨别和抵御诈骗的能力,有效防止各类电信与网络诈骗行为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范诈骗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德育处:负责制定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方案,督促、领导各班开展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学生管理教育力度,不断普及防诈骗知识。指导各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和网络犯罪的手法,不断增强各教学院的宣传教育水平,提高师生及家长骗防骗能力。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保卫处提供的相关素材,采取报道典型案例、揭示电信与网络诈骗手段等多种形式,对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校师生及家长共同参与防范电信和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办:收集整理各类电信与网络诈骗案例,认真研究电信与网络诈骗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地方公安、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防范对策。
充分发挥防范和打击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打击电信与网络诈骗快速反应和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高打击效率。
四、防范重点
(一)电信诈骗。
境外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改号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号内,后通过网络银行在境外将赃款层层分解并在ATM机上提现。
(二)网络诈骗。
QQ和钉钉诈骗团伙通过搜索家长QQ群或钉钉群,以“学生缴费”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老师使用的QQ或钉钉号码,再冒充,向家长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班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与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宣传防范工作作为保平安、保稳定、保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各项防范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各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德育处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网、条幅标语、LED屏、钉钉群、QQ群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使电信与网络诈骗人人知晓,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识骗防骗能力,努力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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