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养制度

时间:2024-08-23 21:07:08 聚优网 我要投稿

车辆保养制度(经典)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保养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保养制度(经典)

车辆保养制度 篇1

  为减轻汽车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一、范围:

  所属公司机动车辆。

  二、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由各车驾驶员负责。

  2、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3、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自行解决一些小的故障,减少外修频率。

  4、车辆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等。

  5、例行保养也叫常规保养,由司机自行完成;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属于专业性保养,一般在“4S店”或维修厂完成。

  6、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或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①车辆清洁:车身及车内每天要在下班时进行清扫。

  ②所有车辆遇到下雨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身较脏时,收车后要立即清洗,不得等到规定的时间再处理。

  ③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④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⑤检查灯光、备用轮胎、警告标示牌、千斤顶等是否良好。

  ⑥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检查电路、灯光、喇叭、雨刮工作情况。

  ⑦每星期放出储气筒的积水一次。

  ⑧每星期检查一次电池液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⑨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水、漏油情况。

  ⑩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轮胎换位。

  7、一级保养:车辆总行驶旅程在20000公里以内,每5000公里做一次一级保养;超过20000公里的,每8000 公里做一次一级保养。

  8、二级保养:车辆每经过三次一级保养后,视车辆状况必要时可做一次二级保养。

  9、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使用,否则造成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车辆如果需要维修或在外保养时,应由该车的负责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维修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费用在200—500元之间的,交副总经理批准;500元以上的交总经理批准。

  11、申请批准后,在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维修结束时要将被换下来的配件带公司进行确认。

  12、更换安全配件时,一定要购买正品配件,要注意配件的使用条件,如轮胎的负荷、速度等级及尺寸等。

  13、在行驶途中遇到车辆故障时,首先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处理。

  14、未经批准而擅自产生费用的,不予报销。

  15、因日常维护不到位而导致车辆故障维修产生较大费用的,要追究车辆负责人的责任。

  三、保养说明:

  1、司机每天8:05至8:30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下午下班后收车的,必须及时完成打扫、检查工作。

  2、车辆内外应保持清洁。对汽车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洗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缝处时应用海绵仔细地擦洗,然后冲洗并揩干。

  3、车辆如果有损坏时,必须及时汇报,按照公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对于车内的清洗,注意不要让车内电器系统受到水分的侵袭,同时洗车的清洁剂也应该是中性的。汽车室内要保持干爽。

  四、制约:

  1、班组长须对对车辆保养情况进行抽查,要求每星期检查不得少于2次。

  2、部门负责人对本制度执行结果进行监督。

  五、管理办法: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按规定操作的,每条每次处罚责任司机10元。一个月内累加处罚3次者,扣除当月安全奖。

  2、班组长没有按规定抽查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车辆卫生不到位遭他人投诉的,如果确认属实,对部门负责人、车辆监督人、责任司机各处罚款20元。

车辆保养制度 篇2

  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维护保养不力、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五、车辆在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回中心或者当场进行车辆维修的,要先报告中心主任和维保负责人批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当随车带回,维修票据要经过用车单位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六、车辆保养管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车辆超时保养。为保证出车服务质量,必须做到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内外清洁,出车任务保障完毕,返回到中心停车场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车辆保养制度 篇3

  为了减轻汽车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一、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2.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二、一级保养:车辆每行驶500-3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

  1.清洗化油器、空气、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按规定部位润滑脂,检查变速器、转向器,后桥的润滑油面高度,不足时添加。

  3.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磨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

  4.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池液液面高度。

  5.放出贮气筒的积水。

  三、二级保养:车辆每行驶8000-12000公里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二级保养是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内容外,调整、检查发动机和底盘各部件工作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内容是:

  1.清洗化油器、空气、燃油、机油粗滤清器、更换机油细滤清器,换机油。

  2.检查调整气门间隙,紧固发动机螺栓,并检查发动机有无漏水、漏油情况。

  3.拆检发电机、起动机、清洗整流子和炭刷,润滑轴承。

  4.检查分电器技术状况,调整间隙。

  5.检查电路、灯光、喇叭、雨刮工作情况。

  6.检查调整离合器与压板的间隙及踏板的自由行程。

  7.检查转向器横直拉杆,转向节主肖套、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并调整前束。

  8.拆检转动轴万向节和轴承磨损情况,紧固变速器二轴和主减速器螺帽有无松动。

  9.查制器,拆制动鼓,紧固制动底板螺帽,制动蹄和制动鼓的磨损情况,调整间隙,油制动检查分原皮蜿有无咬死漏油,气制动换分原膜片,气管,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

  10.查变速器,减速器各部件的轴向间隙磨损程度和工作情况。

  11.按规定润滑各润滑点,检查轮胎气压和磨损情况,进行轮胎换位。

  12.更换安全配件时,一定要购买正品配件,要注意配件的使用条件,如轮胎的负荷、速度等级及尺寸等。

车辆保养制度 篇4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车辆保养制度 篇5

  为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有计划安排车辆维护,规范车辆能在发生突发性故障时,有序,合理进行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执行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辆的定人、定车、定时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通过和三检(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规则。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收车后认真核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情况,在不误出车工作的前提下,司机自觉对车辆进行例检,确保被检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上路标准。

  3.驾驶员必须做好责任车辆的年审日期,保险的续保日期,二级保养日期的记录,到期前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不超保,不脱保,不逾期。逾期年审,逾期续保,逾期二保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责任司机负责支付。

  4.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厂内修理车间进行维修,确实在厂内无法维修,需到厂外维修的.,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小组2人以上同意,方可外出进行修理车辆。

  5.年审到期或二级保养到期,责任司机应在当月初5号前汇报维修主管或分管领导,由维修主管填写报修单,司机签字方可到乙类有资质维修厂家进行年审前维护或二级保养工作。

  6.突发性故障维修,由责任车辆驾驶员申请报告,维修主管鉴定损坏程度,填写报修单,到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凡自作主张,擅自到其他厂家修理车辆,事后报告修车项目及一切费用均由责任司机负责。

  7.车辆出现异响故障由维修主管和分管维修领导进行分析诊断后,可到有乙类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但必须有报修单同行。

  8.厂外维修原则上要2人参与维修费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品名、型号、厂家等并填写计划申请单,由采购部门进行购买更换。

  9.维修费用经估价后(500元以下)由车队分管维修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由部门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10.责任车辆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故障内容,及时提出报修申请,做好维修现场监督,及时和维修主管或分管维修领导验收竣工车辆,及时做好旧件的回收入库手续。

  11.按规定:新件出库,无旧件入库情况,新配件费用一律由驾驶员承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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