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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21篇
在当下社会,倡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写作上,倡议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一听到写倡议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
广大群众朋友:
非法集资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各行业组织的风险防范意识,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法律意识,不组织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助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倡议广大群众、各行业组织要学法、懂法,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实施非法集资,不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任何帮助和服务。
二、提高风险意识,不参与非法集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我们倡议广大群众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三、提高责任意识,积极举报非法集资。
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队伍,教育引导身边人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云南省非法集资举报电话:12345。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构筑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xx县财政局
20xx年6月15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以高息为诱饵,以购买理财产品、民间借贷中介、私募基金等名义,变相非法吸收存款,对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在此,县处非办倡议: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不要上当受骗。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1.三看:一看是否取得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两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2.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3.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二、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入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学法、懂法,坚决远离非法集资。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困难,要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情发生。
三、了解非法集资常见方式识破理财骗局。
(一)预付费消费非法集资。企业以极高的优惠诱使消费者预存消费或预付款,集资后挪作他用,到期不能兑现。
提示:超过正常消费的预付款或者超过正常优惠幅度的预付款都应警惕。
(二)消费返现非法集资。打着“消费即投资”的旗号,以超过正常的价格销售商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部分或全部返还购货款方式集资。
提示:超过正常商品购买价格的消费就可能是集资的损失。
(三)投资理财非法集资。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财富公司等,以投资项目或发售理财产品名义,承诺高回报零风险或低风险,向公众吸收资金。
提示:投资公司、理财公司、财富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发售理财产品行为属于违法。
(四)原始股非法集资。以在地方股权交易市场“上市”为噱头,向老百姓发售原始股吸收资金。
提示:企业在新三板和其他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展示不能称为“上市”,其股权不能自由交易,挂牌企业不得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公众发售股票。
(五)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私募基金公司公开对外宣传,向超过限额的合格投资者或者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提示:私募基金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向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对外宣传,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六)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以项目建设、预订床位、直接借贷等为由,向老年群体募集资金。
提示: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在养老机构建成前向养老机构缴纳任何资金都存在风险。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假借开展信用(互助)合作为名,将不特定公众吸收为社员,承诺固定回报,向所谓的“社员”吸收存款。
提示:具备产业合作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向当地金融办申请开展信用(互助)合作业务,采取“吸股不吸存、分红不分息”原则,向内部社员吸收股金,供社员内部使用。
四、要提高责任意识,不要放任非法集资。
倡议广大市民不参与非法集资,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现象,自觉远离,同时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要参与,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共建和谐平安xx。县处非办举报热线:xxxxxxxx。
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8月20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3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进入六月,我们迎来了第xx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近年来,不法分子借金融创新、养老投资、高新项目等等经济和金融领域的热点概念,伪装不法活动的外衣,进而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强化居民风险防范意识,xx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月活动6月1日正式启动!
在此,xx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如下:
一、关注相关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知法、懂法,是个人防范非法集资的最有效的武器。xx区处非办一直通过各个宣传渠道坚持进行普法宣传,为大家解读相关法律,给大家提供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广大居民朋友在正确理解非法集资行为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这四大特征的基础上,如果能常常有意识地以法律为准绳,来对照衡量不法分子的所作所为,那么任其有千条妙计,我们一定能识破骗局、避免损失。
二、面对投资决策,请谨慎谨慎再谨慎
“天上不会掉馅饼”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面对非法集资的组织者抛出的`高额回报“诱饵”,大家不能一时头脑发热,轻易相信别人吹捧项目的花言巧语。务必坚持“四看、三思、等一夜”的决策流程,关键时刻保持头脑冷静,莫要轻易出手。我们通过努力和付出而获得的财富来之不易,一旦上当覆水难收,对于投资决策,如何谨慎都不为过。
三、如陷非法集资泥潭,请果断脱离,自救救人
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不会一时糊涂。如果意识到已经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一定果断退出,不要再被各种借口、威逼利诱、虚假合同限制等幌子蒙蔽。参与了非法集资并不代表就丧失了自救的主动性,大家务必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求助专业人士,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也应尽力劝导已经参与了非法集资的亲朋好友,避免其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面对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向xx区有关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共同铲除不法活动。
广大居民朋友们,防范非法集资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让我们共同形成隔绝非法集资的防护网,共同维护xx区良好的金融环境——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xx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6月3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4
xx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20xx年6月是第xx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xx镇“xxxx”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已全面正式启动。
近年来,全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非法集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投融资、养老、涉农、商贸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领域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层出不穷,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守住老百姓钱袋子,特向广大村民朋友发出倡议如下:
一要增强风险意识,倡导科学理性投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理性分析和思考,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对在街头路边、商场超市发传单或在网站、论坛大肆宣传的,要提高警惕;对熟人介绍、专家推荐的,也不要轻易相信;对承诺高收益率(超过6%)的,要充分考虑风险。
二要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群众要学法、懂法,坚决远离非法集资,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事实,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和维护权利。
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共同抵制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非法集资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不参与、不协助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教育规劝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积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
再次提醒广大村民朋友们: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请您一定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背后藏陷阱”!如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时,举报电话:xxxxxxxxxx,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3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5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法分子借金融创新、养老投资、高新项目等经济和金融领域热点概念,披着高科技、做慈善、民间投融资的面纱,通过稳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县正常的金融秩序,共建和谐稳定平安美丽xx,谨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非法集资本质,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违规向社会(尤其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四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广大群众在投资时,应全面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范围、法人信用等情况,辨析真伪,以防上当。
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广大群众要学法、懂法,坚决远离非法集资。
三、倡导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广大群众应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道理,对在街头路边、商场超市发传单的,在网站、论坛大肆宣传的,要提高警惕,熟人介绍、专家推荐的,也不要轻易相信,坚决做到对“高利诱惑”说“不”,对非法集资说“不”。学会理性思考和分析,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
四、坚决抵制诱惑,提高人人有责意识。
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不参与非法集资,同时,劝导身边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邀请您主动参与防非知识宣传,筑牢防非人民战线,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要及时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举报电话:xxxxxxx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勤劳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欢迎广大群众加入到我们“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倡议活动中来,进一步提高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尊法守法,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2月7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xx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大家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守住大家的钱袋子,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保持理性谨慎投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理性分析和思考,千万不要相信竹篮子也可以打水的“神话”。在现行经济形势下,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可能血本无归。
二要精准识别防止受骗。
对宣称无风险、许诺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精准识别。特别是有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三是积极参与同防共治。
非法集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呼吁: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邀请您主动参与防非知识宣传,为推动我县“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尽一份心,出一份力,让我们共同筑牢防非人民战线!
勤劳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美好生活是奋斗出来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美好画卷,谱写共同富裕的时代华章!
xx县xx小学
20xx年02月xx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7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为避免受到非法集资侵害,我们特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组织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必然受到法律严厉打击。我们倡议广大群众、行业组织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自己,不以任何形式组织非法集资。
二、不参与非法集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我们倡议广大群众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
三、勇于举报非法集资。
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防非知识宣传和举报非法集资的队伍,打赢防范非法集资的人民战争。举报方式及电话:各级公安机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以及负有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电话xxxxxxx。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心同行,构筑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坚决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凝心聚力建设幸福平安的和谐家园!
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8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全体教职工:
大家好!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件,给参与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家长朋友和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
非法集资是指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投资时,应全面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法人等情况,辨析真伪,以防上当。
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意味着公众一旦参与非法集资,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倡导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广大家长朋友、师生员工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风险意识,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四、抵制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若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不要参与其中,并积极劝导身边亲朋(特别是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
xx市xx中学
20xx年1月18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9
广大居民朋友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近期,部分不法分子假借金融创新、养老投资、高新项目等经济和金融领域热点概念,以“投资”“理财”名义,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或者打着政府的幌子,诱骗群众签订合同,出借资金,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市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使大家对非法集资行为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xx市政府办特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增强法律意识,认清非法集资本质。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4个特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组织非法集资活动必受法律惩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擦亮双眼,主动学习识别非法集资的知识,要学法,懂法,掌握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了解非法集资的`作案手段,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坚决不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
二、增强风险意识,倡导科学理性投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金融活动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轻易相信他人宣传的“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快速致富”等信息,其结果往往是“你图他的高息,他要你的本金”。一定要绷紧防范非法集资、金融风险这根弦,对“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多打几个问号,对在街头路边、商场超市发传单的,在网站、论坛大肆宣传的,要提高警惕;对熟人介绍、专家推荐的,也不要轻易相信,关键时刻保持头脑冷静,莫要轻易出手。我们通过自己双手获得的财富来之不易,一旦上当,很难追回,因此对于投资的决策,如何谨慎都不为过,要坚决做到对“高利诱惑”说“不",对非法集资说“不”。
三、如陷非法集资泥潭,果断脱离积极自救。
如果意识到已经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一定要及时决定、果断退出,不要再被各种借口、威逼利诱、虚假合同限制等蒙蔽。参与了非法集资并不代表就丧失了自救的主动性,大家务必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求助专业人士,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参与群防共治,争做防非安全卫士。
非法集资严重危害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呼吁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举报非法集资,人人参与。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防非知识宣传队伍,向家人、亲朋好友,尤其是向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离退休人员、中老年群体、农民工等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理念,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勤劳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构筑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坚决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凝心聚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7月23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0
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力量:
非法集资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为进一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群众主动防范非法集资,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提高自觉抵制的防范意识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请广大市民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巨大危害性,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自觉抵制“高利诱惑”、非法集资,特别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合法平台,不要盲目追求高回报的投资诱惑,牢牢守好钱袋子,紧紧看牢血汗钱。
二、要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防范非法集资需要人人参与、同防共治,各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工作者、热心群众等力量,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充分运用“金安举报中心”小程序,畅通非法集资举报渠道;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要以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志愿者在行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防范非法集资浓厚社会氛围。
三、要加强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
广大行业协会商会要将防范非法集资纳入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引导会员依法合规经营,严禁组织、协助、参与非法集资,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注重强化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增强宣传效果。
四、要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各级社会工作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广大新就业群体“移动探头”作用,引导快递员、外卖员、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利用走村入户优势,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反映问题线索。要加强志愿服务与网格管理工作协同,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志愿者深入网格开展“敲门行动”“邻里问候”等行为,及时发现报告苗头性问题。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防范非法集资行为意识,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中共xx市委社会工作部
20xx年7月17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1
全省各社会组织:
近期,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明确要求各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自我约束,督促引导会员、成员及所在单位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现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作为守护“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举措,积极践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发展宗旨,自觉履行防范非法集资的`社会责任,坚持以“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为导向,以“集资参与人数下降”为目标,提醒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二、强化重点宣传。
一方面突出重点领域,针对涉老、涉农、区块链、虚拟货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非法集资重点领域,宣传防范利用科技创新、绿色转型、解债服务、“一带一路”等新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聚焦重点人群,着力加大面向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
三、拓宽宣传渠道。
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扩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触及面,增强传播力,督促引导会员、成员及所在单位在助力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同时守护财产安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四、提升宣传实效。
6月份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月,要尽早研究制定集中宣传活动工作计划,按序推进落实。6月15日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实际,在集中宣传日组织开展受众广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热潮,提高宣传实效。
希望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携手,积极参与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xx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xx年5月31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2
全县广大企业、商户:
近期,部分黄金珠宝店、茶叶店通过售后回租、售后代管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承诺固定收益或以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背后隐藏较大风险隐患。为做好防范和处置茶叶、黄金珠宝等传统商品销售领域异化为非法集资风险,在此,我们向广大企业、商户提出倡议
一、诚信守法经营,抵制非法集资
我们倡议,所有企业、商户在经营活动中要始终坚守诚信守法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坚决不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共同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参与同防共治,争做防非卫士
我们倡议,广大企业、商户要积极加入处非同防共治工作,不参与、不宣传非法集资活动,不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现身边存在非法集资活动或可疑情况,及时向xx县处非办举报并提供线索。
最后,我们再次呼吁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从维护全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出发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并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诚实守信的良好消费环境和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县处非办(宣)
20xx年1月15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3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不法分子借金融创新、养老投资、高新项目等经济和金融领域热点概念,披着高科技、做慈善、民间投融资的面纱,通过稳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群众签订合同、出借资金,进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威胁,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使广大群众做到对非法集资行为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xx市xx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法律意识,认清非法集资本质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等3个特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政府不买单。广大群众务必擦亮双眼,主动学习识别非法集资的知识,千万不要相信竹篮子也可以打水的“神话”。
二、提高风险意识,倡导科学理性投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金融活动隐藏着巨大风险隐患,轻易相信社会上宣传的“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快速致富”等信息,其结果往往是“你图他的高息、他骗你的本金”。广大群众一定要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对“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多打几个问号,对在街头边、商场超市发传单的,在网站、论坛大肆宣传的',要提高警惕,熟人介绍、专家推荐的,也不要轻易相信,坚决做到对“高利诱惑”说“不”,对非法集资说“不”。
三、参与同防共治,争做防非安全卫士
非法集资严重危害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呼吁: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举报非法集资,人人参与。对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一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和标准,可获得奖励。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邀请您主动参与防非知识宣传,筑牢防非人民战线。
勤劳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美好生活是奋斗出来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心同行,构筑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xx区经济金融秩序,努力建设幸福平安的和谐家园!
举报方式:
(1)微信举报。关注xx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xx金融安全卫士”,选择“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xxxxxxx或110或12315。
xx市xx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2月27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4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当前,我县正在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敬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关注我县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举办的宣传活动,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务必守好您的“钱袋子”。
在此,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倡议:
一、认清非法集资本质,不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主要特征是:一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三是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四是看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就意味着参与非法集资公众所投入的资金以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倡导理性投资,投资理财选择正规机构
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金融机构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拒绝高利诱惑,理性投资,选择正规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可为您提供更加安全且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四、群防群治,筑牢风险防线
倡议我县每一位居民不参与、不传播非法集资,同时劝身边的亲朋好友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已经参与的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
感谢您对我县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大力支持!
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举报热线:xxxxxxxxxxx
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6月6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5
各位尊敬的客户: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诱惑性和欺骗性,不仅给参与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在保险监管部门重拳打击这类犯罪行动的同时,还需广大客户朋友们提高警惕,防范各种看似诱人的投资回报后潜藏的陷阱。在此,xx集团向广大客户倡议:
一、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和危害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提高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一)非法集资活动通常采取如下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部分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二)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要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三、增强法律意识,坚持理性投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这意味着公众一旦参与非法集资,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广大客户在消费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银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同时,做到五个“不”。
1.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
2.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3.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
4.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
5.不接收保险营销员等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
四、抵制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建议广大客户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时刻具备风险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如您发现涉嫌我司人员非法集资的线索,请及时向我司举报,凡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给予物质奖励。让我们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举报途径如下:
电话举报:xxxxxxxxxx
网络举报:xxxxxxxxxxx.com
xx集团
20xx年xx月xx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6
xx市司法局及直属二级机构的各位干部职工、退休老同志及家属:
大家好!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为避免受到非法集资侵害,我们特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组织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必然受到法律严厉打击。我们倡议大家用法律约束自己,不以任何形式组织非法集资。
二、不参与非法集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我们倡议大家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
三、勇于举报非法集资。
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防非知识宣传和举报非法集资的队伍,做防范非法集资的表率。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以及负有地方金融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构筑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坚决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凝心聚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
xx市司法局
20xx年6月xx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7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xx年6月是第xx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xx县"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于今天正式启动。
近年来,不法分子假借投资理财名义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守住老百姓钱袋子,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如下:
一要保持理性谨慎投资。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理性分析和思考,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现行经济形势下,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可能血本无归。
二要精准识别防止受骗。
对宣称无风险、许诺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精准识别。特别是有些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各类投资咨询、财富管理公司及P2P网络借贷平台,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三要知晓政策坚守底线。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市民既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又要劝导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高利诱惑是陷阱,竹篮打水一场空!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为您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呼吁您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xx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6月1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8
广大农民朋友、合作社及成员们:
为进一步保持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农业农村有序健康发展,引导广大农民朋友、农民合作社及成员们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本质危害,提高识别鉴别能力。
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把握“三看”:一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看是否承诺高额回报,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广大农民朋友、农民合作社及成员们在谨慎投资前提下,还应全面了解组织方的'法人、经营等情况,鉴别真伪,以防上当。
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认真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充分认清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广大农民朋友、农民合作社及成员们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不要盲目相信高利回报,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非法集资无机可乘。
三、倡导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广大农民朋友、农民合作社及成员们应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风险意识,注重理性投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四、抵制非法集资,提高同防共治能力。
非法集资严重危害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呼吁: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抵制非法集资,人人参与。为了您和身边人的财产安全,请您加入到我们防非宣传队伍中来,生动讲好身边故事,筑牢防非人民战线。
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群防群治,共同维护我区经济金融秩序,努力建设幸福平安的和谐家园!
xx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
20xx年6月20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19
尊敬的客户朋友们: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财产安全。为了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向全体客户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参与,但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客户朋友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高额回报所迷惑,警惕各种非法集资活动。
二、增强法律意识,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是一种违法行为,参与者将面临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客户朋友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三、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理性投资。
客户朋友们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和产品。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避免投资风险过高的项目。
四、加强自我保护,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客户朋友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财产状况,不随意签署合同和协议。在进行投资前,要仔细核对对方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上当受骗。
五、积极参与宣传,共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客户朋友们要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工作,向身边的.人普及非法集资的知识和危害,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财产安全。
xx农商银行
20xx年6月14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20
各所属商会、各会员企业:
大家好!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各类企业和商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社会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商会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企业和商会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发此次倡议,呼吁大家共同抵制非法集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经济环境。
一、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可能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
二、坚决抵制非法集资
作为企业和商会一员,我们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非法集资行为。不参与、不组织、不宣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不向非法集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
三、加强宣传教育
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会员企业及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防范意识。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识别方法,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企业和商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加强监督和合作
我们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政府部门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其他企业和商会的交流合作,共同维护经济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抵制非法集资,为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经济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县工商联
20xx年6月xx日
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篇21
广大老年朋友们: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但也看到,养老服务领域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老年人缺乏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较弱,容易被一些进行诈骗和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老年人及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民政厅向广大老年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与危害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界定了构成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三个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非法集资危害性极大,非法集资的资金往往被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挥霍、隐藏、转移或携带逃匿,事发后追讨困难。广大老年朋友们要提高识别能力,警惕“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谨防上当受骗。
二、识别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与特点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纳资金。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承诺提供的服务,应与其设施硬件、人员配备相匹配。个别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在不具备养老服务实体,或承诺的'养老服务明显超出其床位供给、可持续运营能力的情况下,以提供床位使用权、优先居住权、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服务或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高额收取老年人会员费、保证金,非法吸纳老年人资金。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纳资金。养老服务行业是微利行业、民生行业,大部分养老服务用房用地属于公益性用房用地,不具备完整的居住用房产权。个别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声称养老项目投资有高回报率,以投资、入股、加盟养老服务房地产、基地、公寓等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诱惑老年人入股、委托理财、委托投资,甚至抵押房产借款投资,非法吸纳老年人资金。
(三)以销售老年产品用品名义吸纳资金。老年产品用品特别是保健品,不具备替代药品的功能,不具备明显高出食品药品的价值。个别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非法吸纳老年人资金。
(四)以收取高额预付费形式吸纳资金。养老服务机构提前收取服务费,一般不得超过该机构每月服务费用的6倍。个别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以会员卡、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预约证明等名义,以预付打折、还本付息、会员专享服务等为诱饵,以收取会员费、长期租金、出售长期使用权或居住权等形式,超额、提前收取费用,非法吸纳老年人资金。
三、理性选择养老服务
老年人有机构养老需求的,应选择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入住前,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应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约定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明确服务场所、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权利和义务。
广大老年人应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要轻信高额回报,谨慎对待高于银行利率的投资项目,切勿轻易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老年人进行大笔金额支付时,要提前和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向养老机构缴费时,要交到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不要缴纳给个人账户。
四、共同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举报非法集资,人人参与。我们邀请广大老年朋友一起参与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向家人、向亲朋好友、尤其是向身边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离退休人员宣传“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的理念,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如发现涉嫌养老服务领域的诈骗和非法集资苗头线索,要积极向当地民政、公安、金融监管部门举报,确保“早发现早处理”。
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群策群力,“捂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共同维护好养老服务领域经济金融秩序和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xx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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