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教科研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科研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教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的教科研活动,旨在明确教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及考核办法,为教科研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章 教科研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第三条 教科研工作的目标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服务学校发展。
第四条 教科研工作的任务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与共享;推广科研成果,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水平。
第三章 教科研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学校设立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教科研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与考核。
第六条 教科研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教科研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第七条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按照教科研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教科研任务。
第八条 学校鼓励教职工申报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支持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第九条 教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教科研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第四章 教科研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第十条 学校建立教科研工作考核机制,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教科研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教科研成果的产出与推广、学术交流活动的参与等。
第十二条 学校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本教科研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进一步规范学校教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履行教科研工作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为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增强教育科研的计划性和过程性,规范我校教育科研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题的规划、申报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教科处负责及时组织申报、补报国家和省、市级课题。
2、申报课题者,应将申报材料报学校教科处备案,由教科处以学校名义统一申请。课题的管理、经费等由学校负责。
3、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即课题组组长。课题组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或教师意愿,自由组织其他教师参与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课题研究。
4、经课题审批部门评审立项的课题,教科处应建立立项课题管理档案,研究档案由课题组自行建立。
二、课题的组织管理
1、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课题组组长)责任制,课题负责人要组织好课题组成员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实施,要注意收集研究过程的资料,建立课题研究过程档案。课题研究过程档案主要包括:
课题立项申请书;
课题研究计划(方案);
课题研究过程实录(教学设计、课件、过程实录或记录、课题组会议主持人员的收获摘记或反思笔记);
每学期的阶段评估、成果(学生获奖证书、撰写的论文,发表的论文,感受、心得等)、专题讲座材料、经验交流材料;
课题研究小组成员的学习笔记。
2、课题研究要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与学生能力素养的培养紧密结合。研究要注重过程,重点解决学校发展、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课题研究效果要求明显,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内容,展示先进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以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为其终身学习打下良好基础为目标。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内容、课题研究人员、课题研究方案不能轻易变更,若需要变更,应由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课题研究变更申请书》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课题立项部门审批并备案。
4、定期召开研究人员工作会议,明确研究方向,布置研究任务,讨论、交流研究情况。要专人负责收集 、整理各类研究资料,做好科研档案的装订及管理工作。
5、教科处为每个课题小组建立课题档案,并对课题组的研究过程的实施进行指导、交流和检查,以保证课题小组研究的正常实施。中期调度时教科处将抽查课题小组的活动情况、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填写情况。
6、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应由申报人写出全面理由、报课题立项部门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三、课题的'评估验收
(1)课题按计划完成研究后,由课题组向相关课题管理部门(各级教科规划办公室)书面提出结题申请。
(2)同意开始结题工作后,课题组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课题申请人写出《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实验)情况、研究(实验)成果等)并附下列材料: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自我评价、课题研究的主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科研论文等;反映研究过程成果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结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结题完毕后,课题组长应将一份完整的结题材料送交教科处存档。
(3)评估验收合格者由相关部门授予结题鉴定证书,对成果显著的课题,由教科处提请学校给予适当奖励,并在校内予以推广。对评估验收不合格的课题,结题鉴定部门会作研究失败鉴定。
四、课题的经费管理
1、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后申请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审批,教科处审核。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张店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科学研究是运用科学的态度和精神研究教育现象、解释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并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检验、丰富、发展教育教学理论的创造性活动,开展教育科研活动。
第二章 教育科研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条 教育科研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在整个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处于先导地位。
第四条加强科研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创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第三章 教育科研机构的建设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下设教科研研究小组,各研究小组归属于校科研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教科研工作,指导管理各子课题研究工作,使各子课题研究人员加强横向联系。
第七条 教科研领导小组主要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年度科研计划、总结。同时负责全校教师科研理论学习培训。各子课题组长负责制定课题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总结,负责召开本课题研究人员会议。
第四章 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第八条 教育科研队伍不仅包括科研小组成员,还包括广大教师。结合本校实际全员参与,形成一支专兼结合、干群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骨干研究队伍。
第九条 教育科研人员要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把实验上升到理论,总结升华。
第五章 教育科研经费与条件装备
第十条学校每年都要有专门用于教育科研的经费。
第十一条 学校逐步实现科研条件装备的现代化,购置必要的图书报刊等。
第六章 教育科研的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第十三条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课题的申报、立项要规范。
第十四条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的评选,获奖成果要在全校推广,具体考核办法见教职工考核方案。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二章: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部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教科研领导小组和以业务领导为主任副主任学科组长为成员的教育科研办公室,并设专职教科员一人。
第五条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完善教育科研制度,规范日常科研工作并开展各种教育科研活动。
第三章: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区级教科研课题。
第七条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区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室统一管理,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九条各学科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室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条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做到入档完整、分类整理、条目清晰、管理规范,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四章: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教科室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学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二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三条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第五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十四条每学年初,教科室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制定学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在实处。每学年末,教科室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五条教科室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和参研教师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每学期各课题组和参研教师及时将研究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汇总提交教科室存档,学年度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室。每学期末举办一次学校成果、经验交流会。
第六章:教科研经费保证
第十六条优化教科研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足额设立用于学习交流、业务培训、学术刊物订阅等方面的经费。
第十七条按学校财务制度各课题组所需研究经费,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实报实销。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5
为了推动幼儿园教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教科研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2.教科研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原则。
二、组织与职责
1.幼儿园设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副园长、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组成,共同制定教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
2.教研组是教科研工作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日常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教师是教科研工作的主体,应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4.教科研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科研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当前教科研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探讨解决教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及总结教科研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等。
三、教科研内容
1.教育教学研究:研究幼儿教育规律,探索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课程研究:研究幼儿园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学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幼儿园课程体系。
3.幼儿发展研究:研究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幼儿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教师专业成长研究:研究教师的专业成长、教育观念、教学方式、评价与反思、合作与交流等多个方面,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5.家园共育研究:研究家园共育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家园合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6.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幼儿教育理论,包括但不限于蒙台梭利教育、华德福教育、瑞吉欧教育等,探索适合本园的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学习和研究,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为教育教学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7.教育教学实践: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研究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通过实践研究,教师可以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8.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幼儿园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幼儿园的发展。管理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通过管理研究,可以提高幼儿园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四、教科研方法
1.文献研究法:收集和分析相关文献资料,了解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和前沿研究成果。
2.观察法:通过观察幼儿行为、语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3.实验法:通过实验验证教育教学方法的有效性,探索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4.行动研究法:通过实践探索教育教学的规律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课题研究法:针对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按照选题、开题、实施、结题等步骤进行,研究过程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确保研究工作的质量。
6.案例研究法:收集和分析教育教学案例,总结经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采用定性或定量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和探讨,教师可以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教育教学提供参考。
7.行动研究法:通过实践探索,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方法。行动研究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包括计划、行动、观察、反思等环节。通过行动研究,教师可以不断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五、教科研管理
1.制定教科研计划和方案,明确研究方向和目标。
2.加强教科研过程管理,确保教科研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建立教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和推广。
4.加强与其他幼儿园和县科研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科研工作的共同发展。
六、成果应用
1.教科研成果应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科研成果可以以论文、专著、案例集、研究报告等形式呈现,教师可以通过发表、交流、培训等方式推广教科研成果,提高自身的影响力。
2.教科研成果应积极推广,为其他幼儿园提供借鉴和参考。幼儿园可以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公开教学等活动,推广教科研成果,为其他幼儿园提供借鉴和参考,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奖励与惩罚
1.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幼儿园可以设立教科研专项奖励基金,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对违反教科研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和惩罚。对于违反教科研制度的教师,幼儿园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对于情节严重的,幼儿园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证教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幼儿园教科研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理论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动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也为了大力发展我校教育科研,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使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较快提高科研水平,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达到“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现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科室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指导、督促工作。
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科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研工作的落实、检查。
三、学习研究制度:
学科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组织之一。各学科组长应负责组织本学科有关教学研究的全部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的目的、任务,讨论并确定分年级教学要求,制定学期科组计划。组织领导全组教师制定年级教学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
2.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常规建设,实现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及课外文化、科技活动等基本教学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根据教学实际,围绕学校教科研课题确定教研组、个人每学期的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研究与交流汇报,组织教学研究课、公开展示课,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撰写经验论文。
4.大力抓好本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组织本学科教师,认真钻研课程标准、教材、探索教法和学法,认真备课,写好规范化教案,讲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教学研究活动,各教研组可根据学科和教材特点有针对性选择理论学习,用先进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以进行集体备课,学科组教研活动等。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重要手段。教师是校本教研工作的承担者和受益者。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必须主动、认真地进行教研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1.积极参加学校各级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态度端正。
2.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年级组交给自己的任务。开学初确定本学年个人教研的研究课题。并在教学实践中展开研究。
3.认真参加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周坚持写教学反思,每学期至少听、评20节课。
4.要坚持做到“六个一”:每学年精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著作,研究一个教学课题,上好一堂教学公开课,完成一份教学设计,写一篇教学叙事案例,写一篇教研论文。
5.要熟悉课程标准、教科书及必要的教参资料,认真制定好一学期的授课计划。能把握好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
四、课题管理制度:
1.课题申报
1)认真组织研究集团八大课题,以集团八大课题为中心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负责人根据学科融合直接安排负责人,负责人根据学科特点进行与人员进行签约。
2)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组室或个人,均可按本制度规定,承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
3)其他课题的确定可根据校区科研室课题指南挑选确定,也可从学校及组室、个人实际出发,选择相应课题来研究。
课题确定后,应按课题申报程序填写“课题申报表”报学校科研室。
2.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课题申报后,由学校科研室汇同学校教研室审批确定。课题立项后,校级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管理,市级及以上课题由市教科室所和校教研室共同管理。
课题研究的管理主要是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督促,相关资料管理以及有关研究工作的协调。
各课题组应按课题研究计划分步进行。每月检查一次研究进度,并填写课题研究进度表。
大课题组应每二月召开一次课题组会议,汇总课题进展情况,布置下阶段研究策略。
学校教科研室每学年(一般在学年的第二学期)召开一次教科研研讨会,解决学校科研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取得的经验。
3.课题的结题
课题按进度完成后,应及时写出结题报告,整理在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资料,并交校科研室审核。
校科研室收到报告后,汇同校教研室认真审阅,并提出改进意见,在课题组修改后应及时将区级及以上结题报告报送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对校级课题审核后评出相应的奖项,给予奖励。
五、对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征文的管理
本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应积极撰写各种类型的科研论文、案例,调查报告,也应积极响应有关部门发出的征文启示,撰写征文。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撰写完成后可交校教研室,在听取科研室修改意见后,可将修改后的论文或案例等由科研室代为转交有关部门和刊物,也可自行投稿。
征文应交组织征文的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并在科研室登记备案。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及征文都应由本人撰写,不得抄袭。如发现不实,且产生不良影响的 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罚。
六、考评与奖励
教职工参与教科研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我校的每一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科研。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举办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对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参加科研课题研究人员所取得的成果以及科研论文获奖,列入本人的教学档案,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选先进或破格提升的重要依据。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7
一、指导思想
1、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制度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科室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三、选题原则
1、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根据小学教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小学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2、教科室根据学校教科研规划,每学年制定一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
3、教职员工可从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也可以从从教育科研工作计划或学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课题的子课题必选题研究。
4、少数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下达课题,指定有年教师进行研究。
四、课题申报
1、每一申报人在同一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
2、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负责研究工作。
五、评审立项
对质量较高的课题由学校组织推荐向上级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争取得到立项。
六、课题管理
1、校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教导处协助教科室进行管理,其余课题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教科室要加强对课题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研究者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学科教学或班队工作方面的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反映研究的情况。
5、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七、奖励表彰
1、对确有价值的成果,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对区级以上获奖的,当在绩效工资中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取得高质量教科研成果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评优、晋升方面给予优先。
3、经过鉴定,证明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在校内外交流、推广和应用,对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成果,向上级教育局在管理部门推荐进行大面积推广。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教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参与的教科研活动,包括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学术交流等。
第三条 教科研活动应遵循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原则,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服务于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 各学科组设立教科研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学科的教科研活动,落实教科研任务。
第六条 教科研小组应明确组长和成员职责,确保教科研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 教科研项目管理
第七条 教科研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实施、验收、成果推广等全过程管理。
第八条 教职工可根据自身专长和学科需求,提出教科研项目申请,经教科研领导小组审批后立项。
第九条 教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教科研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 教科研项目完成后,应提交结题报告,经教科研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
第十一条 对于具有推广价值的教科研成果,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成果推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四章 教科研奖励与考核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教科研奖励机制,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教科研项目或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学校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通过本教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规范全校的教科研活动,提升教职工的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将不断优化和完善本制度,以适应教育领域的不断变革和发展,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教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研组织与职责
1. 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科研计划,指导全校教科研活动的开展。
2. 各学科组设立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教研活动,落实教科研任务。
3. 教师个人应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三、教研内容与形式
1. 教研内容应围绕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教育心理等方面展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教研形式包括集体备课、听课评课、课题研究、教学观摩等,鼓励教师创新教研方式,提高教研效果。
四、教研过程与要求
1. 教研组长应提前制定教研计划,明确教研目标、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2.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准备教研材料,积极参与讨论与交流。
3. 教研活动应注重实效性,针对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改进措施。
4. 教研成果应及时总结,形成教研报告或论文,并推广应用到实际教学中。
五、教研评价与激励
1. 学校将对教科研活动进行定期评价与考核,以评估教研效果。
2. 对在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3. 学校将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研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教科研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课程的实施,立足学校是教科研工作的主阵地,更好地发挥教科研工作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促进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立足实践,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不断反思,引领教师的专业成长,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学校教科研制度如下:
一、校长是学校教科研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是学校教科研制度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带头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
二、学校成立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分工具体,保证学校教科研制度的实施。
三、具体形式
(一)学校方面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学校教科研制度,发动全体教师参与学校教科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教科研。
2.支持教师参加高学历进修;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业务培训与教科研活动。
3.制定学校的`学校培训计划,努力做好学校培训工作。
4.带动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
5.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明确其中所蕴含着的内涵、目的、意义,确定该年级的教学要求,并在教学中贯彻落实。
6.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常规建设。制定学校教学常规制度,严格规范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学生辅导等教学常规。
7.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围绕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学校面临的具体问题和教学疑难问题等确定教科研主题,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研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8.建立教学交流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听课评课等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对话,及时总结、研讨,总结教学、教改经验,推广教学新经验。
(二)教师队伍建设
1.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科研活动,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教科研任务;集体教科研时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2.认真参加教科研交流活动,包括公开课教学、听课评课等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教科研培训、讲座等活动,外出学习的教师要做好笔记,回校后及时传达。
3.要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及必要的教参资料;要把握好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以学生为本,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
4.教师在实际教学中,要学会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反思、创新,努力成为实践的研究者;要对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进行重组,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5.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态度,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
四、实施管理
1.教导要制定学期教科研工作,于教师会上讨论通过,让全体教师对学期的教科研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参与。
2.教科研在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
3.做好教科研活动教程记录和教科研活动总结。
4.制定相关的教师评价制度,对全体教师的参与度进行积极的评价。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教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教科研管理制度。
二、教科研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1. 目标:通过教科研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 任务: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教学实验、学术交流等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教学成果。
三、教科研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 设立教科研机构: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教研组、备课组作为教科研工作的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教科研工作。
2. 制定教科研计划:教科研机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年度教科研计划,明确研究主题、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
3. 开展课题研究:教师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结合教育教学实践,申报课题。教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给予经费支持。课题研究过程中,教师需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实验、调查、分析等工作,形成研究成果。
4. 教学实验与推广:教师可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实验,探索适合本校学生的教学模式。对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实验,教科研机构将组织推广,促进全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5. 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同时,积极与其他学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开展教科研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四、教科研成果的评价与推广
1. 成果评价:教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科研成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推广价值等方面。根据评价结果,对优秀教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成果推广:对具有推广价值的`教科研成果,教科研机构将组织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示和交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普及。同时,积极向校外推广,扩大学校的影响力。
五、教科研工作的保障与支持
1. 经费保障:学校设立教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教师可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申请经费支持。
2. 培训与指导: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教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和水平。同时,邀请专家来校进行学术讲座和指导,为教师提供学术支持。
3. 制度保障:学校建立健全教科研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教科研职责和权益,保障教师的教科研活动得到顺利开展。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研机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研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导处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研组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县教研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导处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导处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第三章 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县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洪庙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导处。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第十条教导处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县、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导处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导处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导处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第十二条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导处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 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 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导处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教导处提出申请,教导处上报校长,经校长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县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县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导处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 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洪庙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国家、市、县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七章 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 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导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四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导处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导处、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起开始执行。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教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教科研工作应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原则,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及相关教科研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教科研领导小组下设教科研办公室,负责教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第六条 各学科组应设立教科研小组,负责本学科教科研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 教科研计划
第七条 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制定中长期教科研发展规划,明确教科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第八条 各学科组应根据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制定本学科的'教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研究内容、方法和步骤。
第九条 教师个人应根据学科组教科研工作计划,结合个人教学实际,制定个人教科研计划。
第四章 教科研活动
第十条 学校应定期组织全校性的教科研活动,如学术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 各学科组应定期开展本学科的教科研活动,如课题研究、教学观摩、教学反思等,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第十二条 教师个人应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主动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第五章 教科研成果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教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定期评价和奖励。
第十四条 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课件、教具、教学案例等,教师应积极申报和展示自己的教科研成果。
第十五条 学校应积极推广优秀的教科研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须经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4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教科研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科研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
2. 各学科组设立教科研小组,负责具体学科的`教科研工作,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教学研讨等活动。
三、教科研工作内容
1. 课题研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课题,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 教学研讨:定期组织教学观摩、教学评比、教学论坛等活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教育科研方法培训:加强对教师教育科研方法的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素养和能力。
四、教科研工作实施
1.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应参与一项教科研活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撰写相关论文或报告。
2. 学校为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施支持,保障教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学科组应定期组织教科研活动,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并及时总结汇报。
五、教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
1. 学校将教科研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对在教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的教师,学校将给予额外的奖励,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 对未能按照要求参与教科研工作的教师,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提醒或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学校将根据教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5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教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教科研管理制度。
二、教科研目标
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
2. 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3. 积累教育教学经验,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教学成果。
三、教科研任务
1.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优化教育教学方法。
2.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3. 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促进教育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共享。
四、教科研组织形式
1. 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与监督。
2. 各学科教研组负责组织本学科的教科研活动,落实教科研任务。
3. 教师个人应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主动承担教科研任务,提升自身教科研水平。
五、教科研考核办法
1. 设立教科研成果奖励机制,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将教科研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评定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在教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研组给予集体荣誉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6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从事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职员工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使教科研在教育改革、课程改革中切实起到先导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教科研成果,是指由我校教职工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的学术性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的形式主要有:
1.论文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专业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译文;
2.教材著作类:含公开出版及未公开出版的、与专业教育教学相关的教材、学术译著、工具书等;
3.课题研究类: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4.公开展出、出版或发表的`美术、设计作品,已授权的专利等;
5.其他符合教科研界定范围的成果。
二、成立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正副主任、教科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组长组成。
三、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校年度教科研工作计划以及近期和中、长期教科研工作规划,保证学校教科研工作分阶段、按目标推进。
2.建立健全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的管理办法、教师的培训计划、教学研究和成果奖励制度等。
3.组织学校教师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教育科学知识。选编并向教师提供或推荐有关学习资料,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研究水平。
4.引进校外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总结推广本校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教科研成果。
5.管理学校教科研课题。组织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评议、结题验收及评奖。
6.接受及组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教科研任务。
7.建立健全学校教科研档案。做好教科研工作档案、教师个人教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8.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四、学科教研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教研工作领导小组下派的任务,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科教研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发布教研工作动态信息。
2.负责统筹、安排、检查和考核校级教研、科研课题的课题组织、申报及批准立项后的课题研究工作。
3.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的计划和开展本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特色和质量提升研究工作,为学科发展提供抉择咨询建设性意见建议。
4.计划、安排、指导和考核本学科小组活动,统筹、考核专业竞赛工作。
学科教研组采用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年级组、教研组三级管理模式运行,各自按任务分工履职。教研组应根据教研工作任务分工,按要求上报学期、年度教研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研组活动分定期活动和不定期活动。定期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一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每次教研活动做到定内容、定时间、定主题,有记录。不定期活动视本组自身需要和其他临时性安排组织。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7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教师教科研意识,坚持以校为本原则,提高教师理论素养,使“向教科研要质量”成为全校教师的努力方向,让教育科研在质量立校上真正发挥其作用,特制订如下教科研管理制度。
二、课题申报和立项
㈠课题申报
1、根据省、市、区教科所、室的通知,由校教科室组织教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课题申报人同一年度申报县级课题限一项;上一年度承担的课题未结题者不予申报;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立项课题的研究者(即自动中止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省、市级课题按省、市规划办有关规定执行)。
3、课题申报时间根据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研究时间一般定为一年(重大课题研究除外),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为5—10人。
4、教师申报课题选题方向:
①从教师的基础和已有条件出发,以教师力所能及的问题为目标;
②选择教师感到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研究方向;
③从范围较小、较易解决的问题开始,以校为本,结合学科教学,从小到大,逐步提高。
④尽量使教育科研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既不加重教师负担,又有利于解决教师的困难。
⑤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积极性,注重发挥教师的个人优势。
㈡课题立项
1、校教科室对教师申报课题(实施方案)进行初审,确保课题的可行性,凡符合要求的课题予以上送。
2、所申报的课题一经县、市、省有关部门立项,则课题评审费予以报销。
3、撰写课题实施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实用性原则。课题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或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高学术价值。
②创造性原则。课题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要体现特色。
③科学性原则。课题要有事实和理论依据,立论理由充分。
④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主客观条件。
⑤以校为本原则,课题要立足本校特点,教育教学课程要求,反映本校特色,有利于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学生发展的个体需求和能力发展。
三、教科研实施要求
㈠课题实施
1、全校教师提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特别是教科室成员教师要积极参与,带领并指导其他教师搞好课题研究。
2、当学年有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评聘、晋级、评先、评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㈡教研活动
1、教研组应围绕本组教师承担的课题为中心开展一定数量的`教研活动,组内教师人人都要参加,探索课题研究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点,教研组长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2、各教研组每学期都由课题承担者开出公开课,并落实好开课时间、内容和班级,组内教师人人参加听课。开课后,教研组要及时开展有关课题的研讨评价活动,教研组长做好记录。
㈢科研任务
1、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
2、每学年上一节研究课;
3、每个教师三年内完成一个研究课题(各教研组课题申报不少于2个);
4、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自己打印一式五份),由校推荐参加县、市、省高一级论文评比。
5、省、市、县临时下达的教科研任务,由本学科组承担。
四、课题研究的开展与结题
(一)承担课题研究的教师要精心设计研究方法,途径和手段,加强过程管理,注意实施资料、数据的积累,注意学生个体改变情况记载,力求使实验按预定方向进行。
(二)实施过程要切实做到“三清楚”(实验内容清楚,实验过程清楚,实验方法清楚),“二重视”(重视实验开展的主渠道,重视实验的过程管理),“一提高”(通过科研,提高教师科研素质),真正在所选定的课题研究范围内探索出一套有价值的课题。
(三)课题研究应有阶段性成果显示和阶段性小结,教科室主要负责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和终端检测评定。
五、课题研究资料管理
课题组资料有专人负责管理,主要包含下列资料:
(一)计划性资料(总体方案,实施计划,阶段性计划);
(二)基础性资料(实验背景材料,实验对象基本情况分析,实验教师基本情况分析);
(三)过程性资料(实验方案,研究观察记录等);
(四)专题性资料(专题讲座、报告、研讨,论文,照片,录像等);
(五)效果性资料(个案变化、群体变化资料,检测统计成绩,检测的试卷,获奖发表的作品等);
(六)终结性资料(研究论文),体现真实、正确、完整、系统,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结合。
六、课题组研究人员职责
㈠课题负责人职责:
课题负责人既是课题的实施者,又是课题的组织管理者,一项课题能否良好运行,与课题负责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很大关系,故课题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性,做好课题的实施、检查、督促、总结评估工作。
1、制订课题组课题实施方案;
2、主持课题研究并发表意见,经常开展课题小组成员讨论会,落实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3、及时了解组内人员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了解。
4、及时向教科室反馈课题研究阶段性开展情况。
5、督促资料保管员做好资料的积累工作;
6、做好课题的阶段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
㈡课题组成员职责
树立配合意识,增强投入意识,认真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做到“一明确”、“二重视”、“三清楚”一明确:明确课题研究的变量内涵变量指标;二重视:重视实验开展主渠道;重视实验的过程管理。三清楚:实验内容清楚;实验过程清楚;实验方法清楚。
2.每学期要开出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实验公开课。
3.注重资料积累。
4.期末做好阶段性成果的总结。
七、考 核
(一)我校课题年申报率不得低于专任教师的1%,参与率不得低于70%。
(二)当年及上一学年没有承担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教师不得评为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当年没有承担或参与立项课题研究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等第。
(三)凡参评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十佳标兵等区级及以上荣誉的教师必须承担(近三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相应级别的课题(区、市、省级),并有成果获区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发表)。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教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科研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旨在明确教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和程序,确保教科研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科研办公室,负责日常教科研工作的协调与实施。
第四条 教科研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议教科研项目立项、结题及成果推广;
(三)组织教科研活动的考核与评估;
(四)协调解决教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教科研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一)落实教科研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安排教科研活动;
(二)组织教师参与教科研项目申报、实施和结题;
(三)负责教科研成果的整理、汇总和推广;
(四)做好教科研工作的档案管理和信息上报。
第三章 教科研项目管理
第六条 教科研项目实行申报立项制度。教师可根据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和需求,提出教科研项目申请,经教科研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立项。
第七条 教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教科研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八条 教科研项目完成后,应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经教科研领导小组审议验收后结题。
第九条 学校对优秀教科研项目和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第四章 教科研活动管理
第十条 学校定期组织教科研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教学观摩等,以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和能力。
第十一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活动任务,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第十二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教科研合作,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科研工作考核机制,对教师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教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教科研成果的质量与数量、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等。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聘、职称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通过本教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我校将形成规范、有序的教科研工作机制,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学校也将积极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和研究热情,推动学校教科研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19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教科研活动,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教科研管理制度。
二、教科研目标与任务
1. 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2. 任务: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开展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
三、教科研组织与分工
1. 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规划和指导学校的教科研工作。
2. 各学科组设立教科研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学科的教科研活动。
3. 教师个人应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主动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
四、教科研活动要求
1. 定期开展教科研活动,确保活动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任务。
3. 教科研活动应注重实践性和创新性,关注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法。
4. 加强教科研成果的总结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五、教科研评价与激励
1. 建立完善的教科研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和考核。
2. 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3. 将教科研成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教科研管理制度 篇20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科研目标
1.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和特色。
三、教科研任务
1.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2. 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4. 编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和教材,丰富教学资源库。
四、教科研职责
1. 学校领导:负责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监督教科研工作的实施,为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教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教科研工作,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写教育教学成果等。
3. 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认真执行课题研究任务,主动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五、教科研要求
1. 教科研工作要注重实效,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
2. 教科研工作要注重团队协作,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合力。
3. 教科研工作要注重成果总结与推广,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六、教科研考核与激励
1. 学校将教科研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对在教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校将设立教科研成果奖,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3. 学校将积极推荐优秀教科研成果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的评选和展示活动,为教师提供更多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七、附则
1.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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