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合同

时间:2023-07-26 16:45:54 劳动协议 我要投稿

劳动的合同精华[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的合同精华[15篇]

劳动的合同1

  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租房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合同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3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的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专业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学生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盖章):

  乙 方(签字):

  联系人:

  乙方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商议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 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终止。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 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歇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商议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 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 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歇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 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 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 业务技术 劳动安全卫生及有 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酬劳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 低于____元,其 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

  执行不 定时工作制的工资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酬劳。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 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 低于________元。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 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 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 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 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 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赋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 终止 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商议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 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 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 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终止 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 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 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办理,不 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 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 威胁 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 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 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商议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呈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 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除在 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酬劳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酬劳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酬劳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 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 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 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商议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 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 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 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假如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赋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 甲方工作时间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 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伤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 再偿付。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 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 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 关规定相悖的,按有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鉴於乙方期望有意聘用甲方为其提供其内部报刊(月刊)编辑服务,并依据以下列出的条款详情见下文执行;甲方亦期望有意获聘,为乙方提供有关服务;故此,双方现协议如下:

  一、服务

  於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就市场及研究报告,业务推介会资料及其他推广,研究及销售资料,提供编辑、排版及文本校对等服务。

  二、有效期限

  本协议於20____年3月6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连续十二个月,除非双方於协议期内,双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终止合作。此後,本协议可在双方拟定条款之修定下,再次生效书面协定下续期。

  三、独立承办原则

  双方明白并同意,甲方须独立执行此协议之服务,唯须在乙方的监督下,令服务成果及服务手法符合乙方之要求,甲方更须全职提供有关服务。由於甲方并非乙方的雇员,故无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明确具列之外的其他合约或协议。乙方不得由甲方的款项中预扣任何能以呈报国家,地区/省府的入息税项为理由,而拖延应付予甲方的款项。

  四、酬金赔偿

  协议生效签订之後,乙方同意於第一期期刊出版后,支付甲方三分之一款额。剩余部分款额乙方分别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三分之一,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剩余部分全部款项。如要求甲方,提供本协议以外的产品或/及服务,必须支付甲方额外款项,以甲方提供该等额外产品或/及服务之新近现行收费为准则。如情况适用,乙方同意支付甲方所有合理的实际杂项支出。

  五、聘用服务项目

  乙方期望得到甲方以下的各项协议服务,甲方亦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等相关服务,并承诺以专业态度,尽其所能完成服务。

  (1)校对:检视出核串字,标点符号,文法及语句应用之错误。

  (2)逐行审稿阅/校对文稿:检视核文稿写作风格与格式,使之令目标读者或观众感到行文清晰,意思明确,并指出何处出现明显错误及不协调统一之情况。

  (3)综合审阅稿:除上述服务外,再依建议更改及重新组识文稿,以增进提升其表达方式,其再次应用能力,及其资讯/故事内容主线之可读性及通顺程度。

  六、费用及报价

  乙方须支付甲方_________年度费用,在协议生效後十二个月内有效,协议期满之後,报价可再作修订。

  七、交付日期与付款

  甲方须事会先参阅需作编辑修订之文稿全文,方行确才可定出甲方及乙方均同意遵守的

  单一任何交付日期/各项交付或日期等,若乙方之後对原有文稿作出修定,交付日期可随之作更改。

  由甲方提供之所有编辑工作及服务可以电邮方式提交,毋须由专人亲身提交。甲方会通过微软文书处理系统,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交付经审阅,翻译及校对之交稿。

  甲方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及交付的所有指派工作。至於每月_________日後至月底所完成及交付的所有指派工作,则乙方需於下个月月底前支付。

  八、保密原则

  甲方不得向第三者洩露乙方的原本文稿及经审阅文稿的任何资料,除非获乙方的`书面授权。

  甲方有责任将乙方的文件,经审阅文稿以及所有复件副本,妥善及安全地存放,也须确保废弃文件获保密处理。

  九、版权

  根据本行业务通例,当乙方向甲方付款後,有关文稿之所有权益,包括版权及修定权,将由甲方自动转给乙方一方,甲方,无权就文稿提出权益要求,除非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十、法律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编辑服务,双方明白此合作关系是谨慎独立性的,以及不包括第三者。於任何情况下,乙方须确保甲方不会因文稿权益或版权造成任何利益损害。

  如涉及以下法律行动,包括而不限於剽窃,版权,拥有权,诽谤,侵犯私隐,曲解事实,毁谤或其他类似或相关的法律行动,若在此等法律行动中,甲方只作为承办商,而并非直接涉及的一方,甲方毋须负上法律责任。

  十一、取消条文

  如工作委托生效之後,乙方於甲方进行指派工作期间,乙方却取消该指派工作,乙方仍须付予甲方一笔费用,可就己部份完成文稿之收费比例计算,或以双方同意的其他赔偿款额。收妥款项後,甲方应交付乙方己部份完成之文稿

  十二、终止条文

  若某一方欲提出终止此份协议,必须於两周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

  十三、协定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有效日期生效後的十二个月有效期届满,协议可再商议延期。

  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财产转予债权人协定,宣布无力偿还债务,破产或重组。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

  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

  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

  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

  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

  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

  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

  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

  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

  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

  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

  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

  第十七条对未被聘用上岗的职工可经培训转岗,或作待岗,停薪留职,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办法办理。

  第十八条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职工改名,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为避免出现无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向所在地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续订,终止,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职工办妥续订手续。

  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二、职工退休或者退职;

  三、职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一、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属单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岗位消失等)。

  三、经上级批准,本公司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的。

  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门上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工会提出意见,总经理审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项所指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事先将理由通知公司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的,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新招人员的,优先录用本单位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任期未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填写《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公司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二、在试用期内的;

  三、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六、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十八条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职工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但职工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十九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档案转出(手续不全者除外)。

  第四章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4年481号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精神,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职工提出的,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一,三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条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职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及患绝症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加发补助。

  职工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除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以外,还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20____年10月6日国务院319号令,废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后,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职工生活补助费,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期限至20____年10月6日止)计算,每满一年发给本人当时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20____年10月6日以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不再支付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中所称的职工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职工本人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职

  工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条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第五章职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条职工在合同期内享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接受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权利,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权利,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在聘任,升级,培训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十六条职工在合同期内,根据岗位劳动和贡献大小,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各种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统一规定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之日起,根据国家规定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按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由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二、职工在医疗期内应继续提交公司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

  三、职工因故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而致伤,致残者,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负。

  四、职工在医疗期内的待遇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职工违约的责任

  第四十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由公司出资培训或申请奖学金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须缴纳培训费(每年递减20%)。

  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向公司缴纳违约金。计算办法是:以合同终止日期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须缴纳1200元,本科生1000元,专科生800元,中专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条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行使劳动争议的调解职能。具体按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办理。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六条附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员: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

劳动的合同8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现正在履行中。甲、乙、丙三方就上述原合同主体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丙方取代乙方成为原合同一方主体。

  二、三方一致同意由丙方获得原合同中乙方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以及承担乙方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丙双方应立即按原合同内容执行原合同。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的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_____

  单位名称_____

  经济性质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

  姓名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工程项目工作(工程)结束时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项目从事劳务工作。工作中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及劳动纪律。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3、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

  5、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换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甲方按劳动分配原则对乙方进行薪酬分配,按工作量、计时、计件给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暂定为_____元。乙方自愿要求甲方将社会保险费用通过劳动报酬方式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治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在工作中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是本合同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_____公司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的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精神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_______,补偿金额为:_______元整(元)。

  三、甲方为乙方补齐____年9月份以前所欠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从乙方补偿金中扣回,以后养老金续交事宜由新用人单位续交或乙方自行办理。

  四、到目前为止,乙方无职业病史,其以后健康状况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即成为社会自然人、自由从业者。以后个人涉及法律的`、经济的、生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11

  企业与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xx年2月1入职,20xx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

  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第一种情况:企业开除员工甲,员工甲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為2800元。那么企业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开除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2800元x工作年限7.5年)x2倍=42000元;

  问:為什么是7.5年不是7年:因為员工甲方入职到离职是7年零3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準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甲没满6个月因此是7.5年。

  问:為什么是乘於2倍而不是按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x7.5个月呢员工甲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无法定理由开除员工甲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準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是2倍。

  第二种情况:企业不开除员工甲而是与员工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员工甲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x7.5个月=21000元;

  第三种情况:员工甲的劳动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甲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xx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x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 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x3倍=3600元。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 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 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

劳动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4、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的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苏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内其他地点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产假、年休假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实行月工资制:乙方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2)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预付或者支付工资 元(人民币)(每月预付或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其余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苏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后果。甲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或职务等),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由于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

  如遇国家拆迁本合同自动解除。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苏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培训条款

  第三十二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该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保密条款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五条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十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14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也可在本合同第第四十三条项补充条款中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第第四十三条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第第四十三条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性质:民营

  办公电话:

  委托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签约须知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包括:通讯地址,电话)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约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资料需要送达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方的联系地址或电话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化。

  甲乙双方根据《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1)经双方协商,以固定期限形式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2)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并签订《劳动岗位(工种)变更书》,《劳动岗位(工种)变更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要求:

  第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公司授权方可,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司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七条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九条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任意推拒公司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

  四、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乙方担负甲方_______________工作,应保守甲方的“英语教学法”、业务往来、学生信息等技术及通讯和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五条甲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制度及其标准。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岗位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原则。

  第十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为月为元/月。

  第二十条另有其他形式的奖励或补贴,依据甲方奖金发放制度或经甲方总经理批准的办法作为标准发放。

  第二十一条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中明确。

  第二十二条甲方以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二十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等假期,休假期间,乙方工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发放。具体参照《员工请假、考勤制度》。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满六个月后,甲方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同意转移相关保险手续。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保守商业秘密,忠诚忠实于企业,维护企业信誉和团结。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依据《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乙方行为符合辞退条款规定的,甲方可以给予辞退,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劳动的合同15

  甲方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质:性别:

  地址:年龄:

  法定代表人:民族:

  单位负责人:文化程度:

  籍贯:市县(区) 乡(镇)村(街) 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南京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劳动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与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无关的业务、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具体办法双方约定。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

  (八)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九)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6.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条保密义务

  协议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协议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自愿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元,赔偿金元。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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