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旅游注意事项推荐
欧洲旅游注意事项推荐
出行准备:
1. 旅行携带物品:准备牙刷、牙膏及拖鞋等个人卫生用品(欧洲酒店不予提供)、身份证、现金、换洗衣物、雨伞、太阳镜、照相机、摄像机、蚊不叮、常用药品等!
2. 建议您带常备药品。如:晕车药、速效救心丸、胰岛素、黄连素等个人常用药品;如因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3. 您如需境外使用手机,请在出团前开通国际漫游,确保手机在境外可以使用;
4. 欧洲酒店房间内没有热开水供应,爱喝热水的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可携带插电式热水壶(便于携带为佳),房间内的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
5. 欧洲电压与中国一样是220V,不过插头为两个圆柱状,请在国内买好三眼插头及两眼插头的转换插头;
6. 欧洲法国,德国,荷兰等多国可用国内银联卡,建议客人携带;
机场须知:
1. 集合完毕后,送团人和领队发放护照、机票,随后协助团队办理登机手续。如有托运行李,告知地勤人员行程目的地(提醒: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托运行李当中)。办好手续后地勤人员将机票、护照和登机牌退还给您。登机牌上标有您的姓名、航班、登机口、登机时间和座位号。(请与本人护照核对姓名的拼音拼写,发现错误及时更改)
2. 办好登机手续后,在海关处主动向机场人员出示机票便可进入海关。在领队带领下前往登机口候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携带手提电脑、进口相机、摄像机、长焦距相机等贵重物品出关时必须申报。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在托运过程中丢失。
3. 航空公司规定,经济舱的旅客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20公斤,公务舱的旅客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30公斤,超重部分须自行付费。
4. 根据国际欧盟机场手提行李安全规定,限制携带液体物品登机,此规定适用所有从欧盟境内出发及转机航班。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和胶状物品,如护肤与美容品等只能在符合下列规定的前提下携带:
装有液体及类似物品的容器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以包装上标明的容量为准);
所有容器全部装入一个透明、可重复开封的塑料袋内(如“拉锁式塑料袋”),容积不得超过一升;
每人只能携带一个塑料袋;该塑料袋必须在安全检查处单独出示;
液体物品包括:水、糖浆类;面霜、润肤油类;香水、喷雾剂类;洗发水、浴液类;剃须液、牙膏、睫毛膏类以及其他的任何类似物品;
请不要在安检及转机安检前打开装有液体塑料袋,否则将被没收;
特殊疾病须随身带入机舱的指定药物(须出示医生证明)与特殊食品(如婴儿食品)可在塑料袋之外携带。此类物品也必须向安全检查人员出示;
不符合尺寸规定的物品及塑料袋禁止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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