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

时间:2024-10-30 11:15:18 年度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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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

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1

  一、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治污减排取得新进展。

  1、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

  2、督导市热电厂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

  3、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

  4、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1、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省控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同时开展夜间、非工作日抽查等错时突击检查,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形成全天候监管,努力做到稳定达标率100%。对市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3、加快推进鱼粉行业整合进度,对列入整合的6家企业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要求配备先进环保治理设施。鼓励整合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周边小鱼粉企业,增上大型环保生产线,逐步解决鱼粉行业污染问题。对原有鱼粉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4、严格落实《市鱼腥臭气异味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建立长效常态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5、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早查、午查、夜查以及休息日突击检查等方式,每月进行专项治理不少于10天。

  6、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对“三无”、污染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加工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7、加大理石行业综合整治力度,对剩余的40家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加大对老军屯、宋家庄及齐山河北岸等石材加工厂集中区域及信访案件突出区域的环境监管。

  8、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再增上一套PM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设施,对全市开展PM2.5监测。

  三、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1、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

  3、解决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对、等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配合城建部门制订有效整改方案,督导相关街道采取铺设管网,清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进行解决,防止出现污染饮用水源及近岸海域等问题。

  4、督导相关镇街进一步加大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防止污染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5、认真落实环保部在我市农村地区推广膜技术污水处理的指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不到的农村地区或社区,小面积推广使用膜技术污水处理,为农村污水处理起示范作用。

  6、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畜牧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对其他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督导其自觉建设废水收集池,定期清粪,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外排。

  7、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2、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

  3、认真落实《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对近一两年内拟上市企业,提前进场、超前服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治理和防治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确保达到上市环保核查标准,同时积极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4、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考任务,力争城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1、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辐射源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列入市以上监管的危废企业,按照省规范化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危废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

  3、对危废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类达标企业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二类基本达标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三类不达标企业每周监察一次,确保限期达标。

  4、加强危险废应急管理,指导省控危废企业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厅备案。各危废企业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

  6、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预案和物资装备,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我市治污减排任务完成。

  认真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督导市热电厂投资970万元,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同时,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在做好人工监管的基础上,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监察监测频次,全面加大夜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对成山、人和、滕家、俚岛、港西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对鱼粉和修造船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和修造船企业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理石行业整治力度,在完善30多家理石加工企业沉淀循环池建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50家企业沉淀循环池,实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PM 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不断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重点跟踪检查,积极化解环境矛盾和污染纠纷隐患,确保信访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夏庄镇投资5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荫子镇投资3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俚岛镇投资300万元,在老镇区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污水处理厂。督导北车集团、倪氏海泰、三和影视3个生活污水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较大小区,使用先进的膜技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回用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做好8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在完成42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围绕“服务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进一步加大对俚岛海科、华鹏玻璃、泰祥食品等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力争城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开展企业和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完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修订及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2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

  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好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一)坚持生态优先战略,全方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一是认识把握到位。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优先战略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作出了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的重大决策。二是研究部署到位。市党代会明确提出把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作为全市重要奋斗目标之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聚焦关键环节、问题整改和重点领域,坚定不移抓环境提升,巩固治理成果。三是组织推动到位。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主任,并直接分管环保工作,8名市级领导任副主任,分工负责、分线作战,30余个行业部门为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委政府统揽、分线作战”“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大格局。

  (二)强化督查问责,倒逼环境保护“两个责任”落实。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德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别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将目标责任进一步明晰化、清单化。二是强化督查问效。出台《德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关于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纪监督开展专项问责行动的实施意见》《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实施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及追责问责的情形、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以强有力的督查问效手段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责任红线。三是接受各方监督。20xx年答复办理人大建议24件、政协提案21件。省人大城环委先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强化监督问责。20xx年全市因环保问题问责520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三)动真碰硬铁腕执法,提升环境综合监管能力。一是深化执法监管。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着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20xx年出动执法人员7.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万余家次,查封扣押72起,行政处罚3364起,罚款总额8600余万元。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行刑衔接”。公安环保部门联合侦办环境刑事案件131起,刑事和行政拘留164人。二是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制定《关于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把生态环保作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了2.6万余人的网格员队伍,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打通了环境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开展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河北沧州市、衡水市实施联动执法。三是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市县财政投入2亿元,建设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颗粒物源解析实验室、预警预报平台等,启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全市空气监测点达到188个,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得到全面提升。20xx年,将按照每个乡镇(街道)都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标准,全力织密基层监测体系。

  二、坚持系统谋划、精准施治,着力构建科学治污新体系

  (一)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围绕贯彻落实“两个15%”改善目标和省攻坚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制定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十大项28条具体措施,目前26项工作已全面完成,2项正在按时间节点稳妥推进。

  1、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市212个重点排放源排放口,已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全市清单内7953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取缔整治任务。

  2、深入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全部完成3690台10蒸吨以下锅炉淘汰替代和122台10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6.71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全力推进125万吨清洁煤替代工作,大大减少了污染排放。

  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聘请复旦大学专家团队对全市VOCs企业进行饱和式会诊。完成了159家企业VOCs治理,其中石化行业全部完成。排查整治4026家汽修企业,全面禁止露天喷漆。建立1276家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1128家烧烤经营业户全部实现入室烧烤。市县城区253家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改造同步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迈出可喜一步。

  4、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围绕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商混企业堆场料场、道路扬尘等领域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其中建筑工地、商混企业堆场料场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并实现监测联网。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开展秸秆禁烧常态化专项巡查,基本杜绝火点发生。

  5、严格移动源污染管控。中心城区全面实施中重型柴油车禁限行措施。各有关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加强对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的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6、深入推进错峰生产。将273家企业纳入错峰生产范围,有序落实错峰生产减排措施,取得与启动橙色预警期间排放总量相当的效果,采暖季全市重点企业排放总量不增反减。

  7、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国家、省通知要求,结合德州实际,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减排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8、借力“一市一策”实现精准治污。秋冬季以来,紧紧抓住“一市一策”课题组驻点德州的重大机遇,将污染治理逐步转向科学化、精准化。与课题组密切配合,每天对空气质量进行会商,实行“双打一关注”,打站点高值,打排放大户,关注各县市区站点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了“市长批办、专班跟踪督导、县市区落实”的闭环工作模式,对科学开展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落实

  1、强化对主要河流的水质监管。加大对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源及潜在的污染隐患、排污口等的管理巡查力度。出台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印发《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达标方案》《德州市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考核导向,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对全市6个地下水考核点周围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地下水污染源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联合组织各县(市、区)对涉危化品企业防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

  3、开展“一河一规划”编制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推进境内五条主要河流“一河一规划”编制工作,以市县环保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三)农村环保工作走向深入

  1、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命名生态乡镇22个,省级生态乡镇65个,省级以上生态创建率由“十一五”的19%提高到66%。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制定了县市区、乡镇、村逐级分解落实,涵盖20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579万元,积极推进实施。

  3、农村废弃物三级网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齐河县获批山东省首个整县制推进农村废弃物三级网络试点县,获批上级资金700万元,启动了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粪污为主的农村废弃物收集、转运、应用三级网络试点。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阶段任务。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制定《德州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建立“一场一档”、“一户一档”责任清单。全市禁养区内161个规模养殖场、1145个养殖户全部完成关搬任务。

  (四)危固废和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

  1、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环保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涉危废工业企业专项检查,将209家涉危废企业纳入管理,按照“一企一档”的标准建立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做好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对全市17家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进行验收销号,采取综合措施缩减进口数量,我市已有10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进口固体废物共计31617.1吨。

  3、加快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调查摸排,建立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启动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污染地块信息与国土、住建、规划部门的共享。

  (五)环境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强化

  1、利用传统媒体,讲好基层环保故事。市级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密报道频次,对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报道,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数据及县市区排名,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2、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舆论引导。德州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微信实时发布工作动态、一线执法情况以及空气质量数据,回应群众关切,凝聚攻坚合力。德州环境政务微博入选全国环保系统十大微博,粉丝达58万,综合影响力稳居市直部门榜首,已成为宣传工作、增进沟通的重要平台。

  3、强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在20xx—20xx年度xx省十x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排名中,德州市位居全省第二。

  三、坚持以查促改、源头防控,稳妥解决环境保护新问题

  (一)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有力落实。20xx年我市先后迎接了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我市把各类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组织精干力量驻县、驻厂,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环保部20xx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交办的7批8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转办32批274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正在压茬落实,20xx年9月份以来我市发现问题数量全省最少。

  (二)以查促改摸清污染源底数。开展全市污染源状况百日摸排核查工作,抽调市县环保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开展地毯式、CT式检查。摸排核查与省、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密切衔接,进一步推动地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全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情况,建立起全面的污染源清单。摸排工作共出动1万余人次,覆盖所有乡镇社区、工业园区,摸排出各类环境问题1000余个。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市挂牌督办、县市区整改”的工作机制,为全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源头防控底线要求不断强化。把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县市区、排污企业和工程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造纸、火电、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为有效监管打下坚实基础。清理整顿496个违规建设项目,倒逼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步伐。设置环评审批20条限制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全市259家环境风险企业全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企业三级应急体系。

  以上工作和成效,得到了环保部、省政府及省环保厅的充分认可。环保部四位副部长先后来我市现场调研,环保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2+26”城市工作现场交流会、20xx年超级站联盟会议、全省大气污染治理现场会相继在我市召开。江苏宿迁、河北衡水、山东济南、荷泽、滨州、济宁等地环保系统先后来我市调研学习。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多次对我市借力环保督查推进问题整改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作法进行专题报道。

  四、坚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努力开创生态环保新局面

  20xx年,全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握一个主题、突出两个关键,推进三大行动,实现四个转变,夯实六大责任,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一)把握一个主题,践行五大理念。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为准绳,统筹环保、经济、社会三者关系,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双赢。

  (二)突出两个关键,推进点面共治。一是在点上,确保点源达标排放。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积极争取全省“三线一单”试点;坚持定方向、定区域、定职责,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提高环境案件处罚率、媒体曝光率和问责率“三个率”。高度关注12345、12369环境投诉,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在面上,确保县市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做到五个坚持:坚持绿色引领,总量控制,严把准入关口,以环保要求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坚持抓好清洁能源替代,充分挖掘开发各类热能、太阳能,优化能源结构,持续削减煤炭总量,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坚持车、油、路、人全方位管控,优化绿色交通布局;坚持推行清洁取暖,扎实推进散煤替代、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巩固,不断提高精细化治理水平;坚持多规合一,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国土开发利用、产业结构、生态建设格局,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三)围绕三条主线,推进三大行动。始终围绕所有污染源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要求,生态红线得到保护与生态破坏得到修复三条主线,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大气治理方面,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五大治理措施,深入实施错峰生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水环境方面,强化“点线面”全方位治理,点上,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线上,坚持一河一策,持续推进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提标升级;面上,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开采控制等重点工程。土壤方面,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源调查,进一步强化危固废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力争到20xx年,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明显改善。

  (四)实现“四个转变”,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由打被动战向打主动战转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意识,超前谋划,主动作为,防微杜渐,及早杜绝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二是由打攻坚战向打持久战转变。在整改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等各类问题的基础上,标本兼治;借力各类攻坚行动,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体制机制,实现生态文明持续全面提升。三是由传统思维向博弈思维转变。坚决打赢与传统思维习惯、既得利益和慵懒作风的“三个博弈”,坚决做到实事求是、扎扎实实“两个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四是由粗放型治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以环保科技年活动为起点,进一步健全科技治理新体系。

  (五)夯实六大责任,构建全民环境治理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压力由上到下逐级传导,成效由下至上逐级汇集;二是进一步细化各有关部门环保职责,确保边界更清晰,责任更明确;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实行重奖重罚,推动责任落实,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结合环保垂改,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综合素质。筹建环境科学研究院,充实执法力量,在所有乡镇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五是进一步明确群团组织的环保社会责任,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六是进一步明确广大公众的环保责任,公开企业错峰生产、一厂一策、排污许可证等有关事项,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保的强大合力。

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3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

  (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

  (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关于村环保工作年度计划通用4

  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崭新的20xx年。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2104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20xx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xx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20xx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xx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x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xx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

  同时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x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xx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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