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危害有哪些

时间:2023-03-18 03:40:23 情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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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危害有哪些

  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离婚也是,那么离婚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的危害,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离婚的危害有哪些

  离婚后,你们不再是夫妻

  这一点很重要,你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离婚后,你们都成了自由人,你不再是他的妻子,他也不再是你的丈夫。你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也可以。在这一点上,你和他都是自由的,谁都没有权利再去干涉对方的选择。

  他可以追求他的妖艳妩媚,即使这多少让你有些心痛,或者愤怒。

  但对他的选择,你也无可奈何。

  伤子女心

  离异子女容易性格孤僻,还容易走向极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不少是离异家庭的子女。

  我们常常看到这种现象:许多人活着,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孩子人托、上学,当父母的不辞劳苦地去接送。父母为孩子攒钱,把一生的一切积蓄毫不吝啬地全部花到孩子身上,供其读书,为其结婚买房子,不管花多少,在所不惜。一旦父母离婚,支撑孩子的柱子断了,孩子的地位、待遇、享受、接受家庭的教育等,立刻发生彻底变化。尽管离婚的父母仍然会疼爱自己的孩子,甚至孩子还会得到继父或者继母的疼爱,但谁也否认不了,父母离婚给孩子精神上的打击是巨大的。这些孩子普遍有一种被抛弃感。人们不难发现,父母离婚后的子女,违法犯罪被送人监狱的、离家出走的、流落社会的,要比正常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多得多。所以有些人本想离婚,但为了孩子,他们在忍耐中度日,在枯燥乏味的婚姻中生活,这是可以理解的。

  伤父母心

  天下哪一个做父母的愿意看到自己的子女不快乐、为爱所伤、为情所困?她(他)们突然头发白了,也突然有皱纹了。

  夫妻离婚,其父母受到的打击最大,会给双方的父母带来无限的忧虑与牵挂。许多年轻人认为,夫妻关系处不好就离婚,另建家庭。可是许多中老年人不这样看问题。他们中的许多人都认为离婚不光彩。有的人子女离婚已经一二年了,他们对外仍然保密。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子女如果当官了、发财了、事业有成了,他们还要保密吗?显然不会。夫妻离婚,双方的父母都会为自己子女在生活上、下步婚姻的处理上增添无限忧愁,有的甚至忧虑成疾。

  影响身体健康

  有研究表明离婚人群患心脏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的机会比婚姻稳定人群大20%,而且他们的行动灵活性也比婚姻稳定人群差,出现行动障碍的机会也比婚姻稳定人群大23%。离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很大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对男性和女性来说基本是相当的。即使离婚后再婚,这种负面影响依然存在――再婚人群患慢性疾病的机会要比婚姻稳定人群大12%,出现行动障碍的机会也大19%。

  很难保证再婚一定会百分之百地成功

  离婚以后,下步的生活怎么安排就会摆在面前。如果终身不娶不嫁,生活中是否会遇到困难?年老了完全依靠子女照顾,会不会给子女增添麻烦?没有子女的怎么办?如果再婚,一定会百分之百地成功吗?再婚,婚姻状况相当复杂,各种关系不易处理好。。如与继子女的关系,与前配偶在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关系,还有再婚配偶与其前配偶的关系,等等。俗话说,“再婚配再婚,一张床上两条心”。如不行,再离婚,再结婚。这些问题也是很难处理的。

  离婚后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1080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作为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离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对婚姻当事人的后果和对子女的后果。

  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身份关系解除;

  (2)夫妻间扶养义务终止;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4)双方再婚自由。

  离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共有财产的分割与清算;

  (2)离婚经济补偿;

  (3)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4)离婚经济帮助;

  (5)离婚损害赔偿。

  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1)抚养权

  第一,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从儿童利益出发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第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第三,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

  (2)抚养费

  第一,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第二,抚养费给付的数额和方式。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时止。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抚养费的变更。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

  (3)探望权

  第一,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对于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的判决和裁定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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