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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安全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因早操、体育课、楼梯拥挤等教学活动面发生幼儿伤害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幼儿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重、特大伤害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拨打“120”求救电话。
2.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控制和人员的疏散。
3.发生重、特大伤害事故时,及时通知幼儿的法定监护人,组织力量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救援救护,学校应立即把受伤害的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4.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园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认真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解工作,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家长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出现重大分歧时,可以书面形式请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6.事故处理结束,应将事故处理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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