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青年生活状况考察报告

时间:2024-01-03 08:07:01 生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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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青年生活状况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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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青年生活状况考察报告

  一、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研究

  外来务工人员又称作“农民工”、“民工”、“进城务工人员”,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他们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这一群体工作状况令人堪忧:劳动就业受限制,工资报酬低;工作环境差,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劳动强度大、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接受文化教育机会少,经济赔偿难以落实等,这直接影响着其生存状态改善的同时,又势必影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伴随改革进程,上海市成为“国际都市”,同时已成为中国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据最新统计,20xx年,本市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888.46万人,比上年增加30.38万人,增长1.6%。其中,户籍常住人口为1371.04万人;外来常住人口为517.4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由上年的26.9%上升到27.4%。大量涌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上海的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社会学家形象的称为上海市现代化建设的“手脚架”。但有关调查也反映,这一群体的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社会保障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被冠以“捞佬”“捞妹”等鄙视的称呼。

  因此,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及其成因,将有助于解决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更全面详细的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对于提高对这一群体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和促进上海经济的更快速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对其工作状况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就业特征方面。在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仍然得到的是非市民待遇,他们从事的是劳动强度大,报酬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低的工作。而且他们在城市的就业总体上并不乐观。

  二是社会保障方面。进城农民工不仅不能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而且由于消费在其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这就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基本上处于低福利或福利缺失状态。城市农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他们的工伤医疗保险也不健全,养老保险缺失。

  三是教育需求方面。有关就业与收入的研究曾指出,人力资本积累尤其是教育与培训是改善农民工处境、提高其收入的重要因素。但是农民工群体的教育需求直接受其收入、工作时间特点的影响,加之该群体信息匮乏与培训机构课程设计存在问题,都制约了该群体接受继续教育或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就业艰难,除了其自身因素(文化程度低、缺乏技能等)外,城市的就业歧视也是重要原因。有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指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分为工资歧视、雇佣歧视、职业歧视三个方面,导致这三种歧视的深层次原因是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

  因此,考察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的具体情况及探究其成因,有助于丰富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的理论研究和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二、研究设计

  (一)核心概念界定

  根据已有学者的研究,本文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定义为离土离乡的劳动力寻找并从事工作过程中,所面对的涉及工作的各种情况。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在上海市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研究方法

  1、资料收集方法

  (1)问卷法。问卷发放地点是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的出租屋及镇内的工厂企业。在庄行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形式一般分为租房和单位提供住房两类。根据两种居住类型务工人员的比例,本研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从前者抽取样本20份,后者20份,共40份。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问卷填写方式是采用一对一的问卷访谈法,并且在问卷发放之前进行甄别,排除来自本地农村的务工人员。

  (2)访谈法。在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还有针对性的对具有典型特征样本进行了深度访谈,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群体工作状况的总体把握。访谈对象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厂长。

  2、资料分析方法

  数据分析。运用SPSS14.0软件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对部分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三、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分析

  (一)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得到了研究样本的基本情况。从中可以看到,从年龄上看,外来务工人员以30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主,达85%;由于调查地的企业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以电子、服装和重体力企业(砖厂,水泥厂,纸箱厂)等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因此,年轻力壮,吃苦耐劳,能承受长时间高强度工作的青年人为主,加上重体力企业偏多,这是男性略多的原因之一。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工人占35%,其中2.5%的外来外来务工人员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32.5%是初中文化程度,打工年限在两年以上的占77.5%。

  (二)非正规就业是主要的就业形式

  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获取就业方式主要来自亲缘和地缘。62%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获取方式是通过亲戚朋友(特指那些为外来打工人员初次进入劳动市场提供帮助的亲友和老乡)介绍,“通过父母去找单位”的占21%,通过正规途径如“人才市场、中介”的共占17%。可见,外来务工人员在选择就业信息时,仍然受血缘和地缘因素的影响。

  (三)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日劳动时间被违法延长

  在上海地区,工作劳动时间在11—12小时是相当普遍的情况。调查显示,把加班时间计算在内,一天工作在8小时的占2.5%,在8—10小时的仍有37.5%,在12小时以上的占15%。关于劳动时间,《劳动法》对劳动时间、节假日休假时间、加班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即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劳动法》为标准,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不是突破规定时间,而是远远超过规定时间。而如此长时间的工作只有外来青年务工人员才能适应,这说明了为什么年轻力壮的外来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的原因之一。

  (四)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报酬低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收入的调查发现,月收入在960元的占20%,月工资在1500元以下的占62.5%,月收入在20xx元以下的高达92.5%,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的资料表明,上海市20xx年全市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483元,即月平均工资收入为3123元,可见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偏低。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对最低工资制度不甚了解,有些甚至根本没有听说过,部分企业采用种种手段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侵害了职工权益。如在加班费的折算方面,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私企普遍采用“底薪+加班费+补贴”的工资结构,当它的总和大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就容易掩盖最低工资不能兑付的现实问题。

  (五)外来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合法权益频受侵害

  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调查表明,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交纳了“社会保险”的有37.5%,“综合保险”的占52.5%,“没有交的有5%,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残缺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上海对于工人参保的规定是企业和参保职工本人共同支付保险金。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参加社会保险固然重要,但要扣工资里的钱,这样原本很低的工资就更少了。二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太大,而交社保这笔钱对于小企业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部分企业负责人有意或无意的模糊社保的概念。

  (六)外来务工人员自身条件不足,缺乏社会竞争力人力资本因素

  人力资本是指以生产技能、知识以及个人经验等形式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资本量,人力资本的存量可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得到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包括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健康以及个人和家庭根据工作机会变化而发生的迁移。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可以增强个体的竞争力,改善工作状况。但目前在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力资本却难以适应竞争的需要,进而影响了其工作状况。

  四、结语与思考

  综上所述,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具有以下特征:在就业渠道选择方面,非正规就业仍是主要的就业形式,逐步开始依靠正规机构或渠道获取就业;外出务工的目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但不同年龄段之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外出务工目的有显著差异;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时间长,加班情况严重,休假时间少;由于这一群体受文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其工作报酬低;工作环境不理想;外来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合法权益频受侵害。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即:宏观方面的原因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跟不上其快速增长的速度,微观方面的原因是外来务工人员自身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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