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4-05-25 11:35:50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必备】执行异议申请书15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执行异议申请书15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x_,女,19x年11月出生,汉族,住济南市xx_。任济南市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撤销(x)历商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贵院在申请执行人x_与被执行人xxx纷执行一案中,依据(x)历商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及(x)历商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执行人xx所有的位于济南市xx房产(房产证号为xx号)进行查封。现申请人依法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1、x

  2、x

  基于上述事实理由,恳求贵院贵院撤销(x)历商初字第x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

此致

  x_人民法院

  申请人:x

  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有 限公司

  住所地:xx市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邓律师,xx市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 ,男,x年出生,汉族,泊头市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财产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泊民初字第判决,()沧民再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与申请人无关,人民法院判决申请人承担责任:其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有新的证据证明该案当事人已经因为此事涉嫌犯罪,当事人王(下称嫌疑人)已被xx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正在进行审查,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该案是错案,民事部分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刑事部分问题的解决为依据;申请人已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申请号是*1号,xx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该案;对此案现在执行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为了防止执行错误,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申请人的异议申请,中止执行。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一、 该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再审案件原为一审生效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判决后,当事人有权上诉。本案原生效判决是()泊民初字第 民事判决,适用的是第一审程序,沧州市中院的提审行为,直接用二审程序审理和判决(为终审判决),是违法的:《民事诉讼法》第18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发生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沧州中院直接按二审程序审理和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使申诉人丧失了一次纠正错误判决的上诉机会,剥夺了申请人上诉权利。

  租赁合同是虚假的,章是私刻的,合同是无效的。约定"司法部门管辖"约定不明而无效的。

  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因案件事实未查清,主要证据不足的,应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有些事实并未查清。

  (一)本案中,一个关键的事实未查清,吴万士提供的证据证明诉争的租赁物送到了房山区窦店镇田家园工地,而申诉人与该地区无任何施工和合作关系。本案应按原审事实未查清,应当裁定发回泊头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该判决没有查清合同的效力,王双猛为无权代理,该合同及责任跟申请人无关 。首先,法院应当查明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公章和代理人是否有权代理以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去向。申请人并没有盖公章,法院审查第二项目部及其签订合同的效力,这是很关键的,但法院没有依法审理:

  (1)申请人从来没有设立所谓的第二项目部,(事实上和工商档案中均没有申请人设立第二项目部的文书和批文),甚至连牌子也没有挂,原审法院并没有把事实核查清楚。所谓"项目部"是王双猛自己临时设置的,未经登记,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就本案而言,"第二项目部"未经依法登记,且没有申诉人的授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设立任何权利与义务,不能从事材料采购、租赁、对外设立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项目部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其他经济组织。

  ( 2 )申请人从没有授权 及所谓的第二项目部进行任何行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给嫌疑人办理任何事项,申请人同时也从来没有对其追认。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也从来没有与申请人发生过任何业务。

  ( 3 )所谓的第二项目部的印章,跟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嫌疑人私刻的、伪造的(在后述),申请人对此根本就不知情。

  (三)本案为租赁合同,而出租人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标的物送到申诉人控制之下,其提供的证据证明租赁物送到的地点是田家园工地,现已查明该工地是个人工地,申请人对该工地一无所知,申诉人及其下属从未实际收到过租赁物。这一关键事实,在再审中并未查明。既然申诉人未收到合同的标的物,就不应该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四)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因实际占有而发生变更,结合本案,租赁物所有权归吴万士所有,而王双猛的诈骗行为所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该行为指向的客体是租物的所有权,所侵犯的是吴万士的财产权利,吴万士才是受到侵害的利益人。再审判决中所称"等人代表收取租物后,即使构成犯罪,侵犯的也*公司的利益…"一说,显然是错误的'。

  三、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当事人已被xx市公安局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案件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本案为刑民交叉的案件,民事案件事实需要等刑事案件查清之后才能认定,其审判程序应遵循"先刑后民"的程序进行。

  x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中指出,为了保证及时、合法、准确地打击这些犯罪活动,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发现有经济犯罪,(申请人在原审中提出了证据证明章私刻,没有授权和不知道也没有收到任何物,)应将经济犯罪的有关材料分别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均应及时予以受理。

  x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中,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又强调指出,对在法院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的经济犯罪问题,法院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也必须及时受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x年4月9日,最高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7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必须"先刑后民"也作了明确规定。

  本案合同的订立人沧州市中院再审时,在x年已由xx市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依法立案侦查,申诉人在开庭时,已提交相关材料(本次再次提交并要求贵院依法听证和调取相关证据:嫌疑人已经交代,其章是私刻的,业务申请人也是一点也不知道,租赁物也是由他自己处理,没有给公司,已经涉嫌诈骗),并要求移送本案。现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严惩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此案进行侦查,以查明多人多次合伙共同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目前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公安机关正在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我们认为,本案尚在侦查当中,全部事实尚未查清,赃款赃物的追缴工作尚未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同时,把因犯罪行为导致的责任,判决全部由申诉人承担,是极其不公平的,是违法的。无论是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都是不好的。试想,如果租赁物被追回,在判决生效的前提下,赃物是发还该谁呢?依照该判,赃物无法发还。

  就本案而言,根据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犯罪案件尚未审结,沧州中院应该裁定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再继续审理,不能让无辜的申请人成为冤大头!!

  四、申请人已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xx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案号是()河高再字第1号,高一级司法机关审查本案,有利于查明事实,做到程序公正,贵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本案,避免再出现错误。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泊民初字第判决、()沧民再终字第民事判决,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程序,使申诉人丧失了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且本案认定事实错误、有些事实未查清,申诉人在完全不知情和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却要承担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显失公平,该判决是错误的,程序是违法的,该判决是不能执行的,贵院应当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异议,进行听证和调卷,申请人也可以提供执行保证,贵院应当依法中止对本案的执行,将本案移送xx市公安局分局或待xx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结果后再决定是否执行。

此致

  xx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3

  20________年2月5日至20________年1月2日、20________年12月2日至20________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于辽源市南康街0号、0号、0号房产对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基与以上理由,贵院在执行中涉及辽源市南康街0号、0号、0号房产将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此致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异议

  申请人:

  辽源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灯塔信用社二〇________年十二月十日 甲方: 乙方: 为按时按质完成甲方造林任务,甲方将自己承包的林地发包给乙方施工造林,桉树整地造林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整地造林协议:

  一、工地点及面积

  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市镇村,种植品种为速生丰产桉树,总面积亩左右,具体面积按乙方实际种植,经甲乙双方共同勾图签字为标准.二、程规格质量及单价

  乙方负责清山,开防火线,林地清理,挖坑,放基肥,种植,补种及挖林带。总单价为元/亩,各项工序质量及规格要求如下:

  1. 清山:

  要求将林地内的杂木,灌木,刺蓬,茫草等砍倒割断,剩余木根,草兜不得高于20公分,单价为元/亩

  2. 开防火线:

  要求林地边界或与其他林场交界处,开设出10到15米的防火线,防火线内的杂草等可燃物要清理干净,地面要清理见土。单价为元/亩。

  3.炼山及林地清理:

  在甲方和林业消防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全面烧山,烧山后将林地内未烧到的残留物如(柴火,杂灌,刺蓬,草杆等)清理干净。单价元/亩。

  4.挖坑:

  沿等高线水平作业,行距米,株距米,每亩挖坑个,所挖坑的规格为厘米。单价为元/亩。

  5.放基肥及回土:

  要求每个坑放基肥公斤,再从坑边将表土打碎扒入坑内三分之一时与基肥拌匀,最后再扒原土回填坑,要求回填的土要高出地面五到十公分。单价为元/亩。

  6.种植与补种:

  种植应选在阴雨天或雨后进行,种植前树苗要浸泡蚁药后挑上山,种植时要先将营养袋撕开取掉,抓紧营养土后放入坑内盖好并压紧,营养袋放在坑边以备甲方检查。甲方按每亩115株树苗供给乙方种植,乙方要保证树苗成活率达到90%以上。如超过供给苗木数仍达不到成活率的由乙方出资购买树苗补种,直致达到成活率为止。种植与补种单价为元/亩。

  7.挖林带:

  以树苗为中心,上下各米,深为米,土块要翻起来,不要打碎。单价为元/亩。

  三、时间要求

  乙方要在年月日进场作业,工人人数要达到人,在月日前要完成种植任务,协议书《桉树整地造林协议书》。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进场施工三天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实际完成 格后,凭经甲方验收人员签名的《工序验收单》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甲方应在7天内付清该工序的90%工程款。全部工程完工面积清楚经验收合格,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总工程款的90%给乙方,剩余10%的款项在一个月后结清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不能在年月日前完成种植的(宽限10 天)拖一天按总工程款的1%天进行处罚。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后,应通知甲方去验收,甲方应在3天内派人验收并10天内结算应结算的款项,如超期结算的`按所欠工程款的1%利息付给乙方作损失费。

  2. 乙方在施工中如有土地纠纷或停工待料(不可抗拒的事故及自然灾害除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场工人每人每天10元生活费。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用火,不得乱放野火,由于乙方行为引起的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甲方所运到场地的肥料及苗木乙方有责任要看管好如遇肥料在场地被盗,乙方则按每包200元赔偿给甲方。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与当地群众搞好关系,遵纪守法,工人之间要互相团结,施工过程要注意安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如(伤、亡等)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遇有不可抗拒的事故及自然灾害发生,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执行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xxx农业开发银行

  申请执行人诉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500万元及其利息。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贵院执行该案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与案外人擅自达成协议,将本案申请人价值1500余万元的贷款抵押物(150亩土地及其厂房)转让给案外人,案外人将500余万元款项汇入申请人的账户。申请执行人随即将该款项扣划到自己的账户,以此履行本案判决书申请人的支付义务。

  近日,申请人接到拍卖行通知,称申请执行人对本案再次申请执行,其已接受贵院委托,对本案抵押物进行拍卖。申请人认为,贵院继续对本案进行执行,并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是及其不妥的,其行为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在于:

  一、根据申请人从中国人民银行调取的企业基本信息报告(详见证据)显示,截止到20xx年3月14日之前,申请执行人已经从申请人的账户中扣划了50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即本案判决书项下申请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抵押物与案外人是否达成转让协议,与本案是俩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与本案的执行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三、案外人向申请人账户支付500余万元款项,该款进入申请人账户后其所有权就已经属于申请人,申请执行人从申请人账户扣款,只能说明是申请人履行了判决书项下的支付义务,本案已经履行完毕。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项下的义务,贵院继续执行本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此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xx

  请求事项:

  申请人xx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xx年xx月xx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x,是xx,人民法院判决xx,剥夺了我的x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x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xx(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6

  异议人:方××,女,汉族,1963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大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区××实业发展公司 ,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市××区××街××大道×号×号房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位于XX区南沙街××大道××号××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方××与被执行人XX区××实业发展公司双方于20xx年4月12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XX区××大道×××号×××房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异议人已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交给异议人,将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执行异议申请书7

  复议申请人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xx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xxx。

  复议申请人xx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xx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xx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xx电力局确实通知过xx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xx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xx电力局设立的xx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xx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xx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xx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

  (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

  (2)要求xx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xx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

  (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xx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xx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

  xx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xx法院在xx电力局要求xx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 xx未上班,是因为xx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

  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

  (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xx与xx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

  (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xx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xx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xxx于20xx年12月29日向xx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年xx月xx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xx法院或与xx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执行中,xx法院枉纵xx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xx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xx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此致

  xx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xxx,男,汉族,7月1日出生,住淮安市清河区,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苏HBC950汽车是申请人使用拥有的财产,贵院对该车辆的执行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并且请求法院撤销对苏HBC950汽车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xx与xx在3月11日因为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1万元,为此把苏HBC950汽车作为抵押交付给了申请人,同时交付的还有该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借条约定车辆违章由申请人负责,为此申请人在拿到车后处理该车辆的违章,花费1万多元,该情况有借条、违章记录单据作为证明。

  申请人自以来一直使用该车辆,申请人为该汽车做了年审,年审手续费用都是由申请人办理。另外,该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都是由申请人办理的,保险金也一直申请人缴纳。

  近年来,申请人一直没有间断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后来借款人电话无法联系,申请人四处打听借款人下落无果,由于借款人xx与xx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损失很大。现在申请人占有使用该车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执行,依法撤销对苏HBC950汽车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的权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9

  复议申请人刘xxxxx,男,20xxx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xxxxx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xxxxx县xxxxx乡xxxxx村xxxxx组。

  复议申请人刘xxxxx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x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xx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xx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刘xx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xx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xxxxx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xxxxx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刘xx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xxxxx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刘xxxxx未上班,是因为宁乡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

  刘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xx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宁乡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刘xx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刘xxxxx于20xxxxx年12月29日向宁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刘xxx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xxx年7月17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宁乡法院或与宁乡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执行中,宁乡法院枉纵宁乡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宁乡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宁乡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xxxxxxxx,女,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生,xxxx族,无职业,住xxxx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组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xxxxxxx系夫妻关系,贵院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在强制执行中将张x祥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xxxx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谢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1

  异议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

  异议人收到贵院(20xx)临兰执字第3812号执行裁定书和9209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异议请求:

  依法撤销9209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贵院要求我公司协助冻结被执行人刘XX工资款45万元,我公司无法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刘XX早已从我处离职,现并非我公司员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资,双方也无其他到期债权,因此我公司无法冻结被执行人工资款,协助执行通知书错误。请求依法撤销9209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XX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我公司申请_____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_____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_____公司_____万元的现金,而_____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_____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_____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___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_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_____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3

  案外异议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______申请执行被执行人______一案。贵院于____年2月9日向异议人送达(_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异议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______所负到期债务60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异议人对上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在贵院送达(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查明我公司已不欠______款,亦没有被执行人______的债权可供执行。故无法直接向申请执行人______履行被执行人______所负到期债务万元。

  综上所述,请求撤销(20___)鄂______执字第______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电话号码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汽车是申请人使用拥有的财产,贵院对该车辆的执行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并且请求法院撤销对________汽车的保全。

  事实与理由:

  _____与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为生意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1万元,为此把________汽车作为抵押交付给了申请人,同时交付的还有该车辆的行驶证。双方借条约定车辆违章由申请人负责,为此申请人在拿到车后处理该车辆的违章,花费1万多元,该情况有借条、违章记录单据作为证明。

  申请人自以来一直使用该车辆,申请人为该汽车做了年审,年审手续费用都是由申请人办理。另外,该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都是由申请人办理的,保险金也一直申请人缴纳。

  近年来,申请人一直没有间断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没有归还,后来借款人电话无法联系,申请人四处打听借款人下落无果,由于借款人_____与_____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损失很大。现在申请人占有使用该车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执行,依法撤销对________汽车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的权利。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何xxx,女,xxx年xxx月xxx日生,住所:xxx,现无业。

  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7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xxx年xxx月xx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

  第一、柴某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用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某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与xxx年xxx月x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5个月,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xxx年xxx月xx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相关文章:

执行异议申请书11-04

执行异议申请书04-23

(精选)执行异议申请书10-19

关于执行异议申请书02-16

执行异议申请书【热门】09-01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10-18

执行异议申请书[优]05-19

执行异议申请书精选15篇03-17

执行异议申请书15篇06-08

共有人执行异议申请书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