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培训通知锦集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训通知 篇1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篇2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纳税人的需求,经研究,县局将定期开展“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相关规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办税流程、表证单书的使用、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具体要求:
一、“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各业务单位主办。业务单位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年初提交培训需求,纳税服务股结合县局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二、主办单位要按照拟定的.培训内容安排授课人员精心准备课件,授课以集中培训方式为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纳税人容易接受的培训方式,如税收知识问答,网上培训,QQ平台互动等。做到既方便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又能收到预期培训效果。
三、纳税服务股和各税源管理单位要做好“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的保障工作,纳税服务股负责纳税人培训前的需求征集,并将需求提交有关业务单位,培训中的牵头组织,培训后的效果调查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培训结束后,将相关培训资料的汇总归档等。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按培训对象通知纳税人,并负责组织培训人员签到等。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作为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必将对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遵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3
根据市劳动局172号文件要求,凡有培训就业需求的均可登记参加免费学习,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做为就业局“再就业”培训授权单位,特兴办免费技能培训大型公益活动,旨在帮助已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无业人员拥有一技之长,寻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从而改变命运,改善生活。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免费培训开设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级)
营销师(三、四级)
物流师(三、四级)
物业管理师(三、四级)
心理咨询师(三、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四级)
以上课程均为200个课时。
二、报名对象:
1、拥有河北省户籍的人员;
2、16至48周岁,有工作意愿,暂无工作的社会待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就业局免费办理。)
2、一寸免冠照片8张。
3、身份证复印件8张。
四、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
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获取证书
(一)经培训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结业证书》;
(二)经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任职资格证明。
报名电话:XXXXXXXXX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311室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QQ: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4
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委20xx-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关于充分运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扎实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xx〕19号)和大学《关于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各级党政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体参加干部网络培训。
二、培训方式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对不同级别干部规定的网络培训学时要求,按照自学为主、自主选择、自由安排的原则,由参训人员自行确定时间和地点开展学习。
20xx年度,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对干部网络培训的`学时规定进行了细化量化,并添加了学分规定,推行“学时+学分”并行的考核制度。在每一堂课程、每一篇文章等学习资源下端添加了“思悟”发表窗口。学员发表的“思悟”,经青海干部网络学院评审通过后,按每篇0.5分计入干部网络培训学分。
按照规定,厅局级、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干部网络培训学时不低于50学时,每月不低于4学时;科级以下干部、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不低于80学时,每月不低于6.5学时。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分不低于60学分,每月不低于5学分。每日学时和学分分别不超过5学时和2.5学分。超过者视为突击行为,超出学时、学分不予统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干部网络培训开展情况将作为“三基”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组织部将对干部网络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为有效提升网络培训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人事部将实行培训开展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三个月对各单位本年度网络培训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院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网络培训管理员具体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学院参训人员的学习账号维护、督学促学、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干部网络培训开展情况将作为“三基”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组织部将对干部网络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肃学习纪律。参训学员要制定详细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自觉参加学习。参训学员必须本人上网学习,确保学习时效。系统根据设置,对空挂或较长时间无操作的,自动终止学时记录。要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不得将课件资料录制、传播和用于其他目的。对因个人帐号和密码保管不善造成泄密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相关要求
此次干部网络教育采取实名注册的方式,一名学员一个账户。目前学院参训人员已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完成注册。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或888888。请参训人员登陆“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网站(http://www.qhce.gov.cn)首页,点击“学习中心”,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并参加在线学习。不能正常登录的应参训人员填写“学员注册信息表”(附件3),交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员汇总,报院办公室处理。
培训通知 篇5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二届二次职代会精神,狠抓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的提高,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司广大职工中开展全员性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 总体思路
岗位技能培训工作通知范文以岗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为重点,开展全员性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与生产经营同步,坚持时效性、实用性、长期性。设立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加大岗位培训奖励力度。
二、 总体目标
营造职工队伍学知识、比技术、重技能的良好学习氛围,大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技术素质,促进岗位成才,加快技术型、技能型、管理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 实施措施
1、建立《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2、公司成立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由总工程师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各副总师、人事部、教培中心、纪监审办公室、工会参加,并从运行、检修、实业公司各选派一名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情况及岗位技能培训奖金落实情况,并提出考评意见。
3、各部门以不少于月度奖金的20%作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奖金。
4、公司设立月奖金额度5%-10%的公司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各部门根据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情况可填写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申报表(见附件二)向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申请专项奖,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对
申报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对于切实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并通过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检查的部门,公司将给与5%-10%的岗位培训专项奖励。
5、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精心组织,要象抓安全生产一样,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成立由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岗位技能培训考评领导小组,切实将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及岗位技能培训奖金落到实处。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和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并报公司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备案。
四、 几点要求
1、各部门于8月20前制定出本部门下半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并分解到季度,制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经分管总经理助理、总师审阅签字后报公司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备案。
2、运行分场、各检修分场、实业公司于8月15前各选出一名职工代表报公司职工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批准后,作为公司职工岗位技能考评委员会成员。其中,检修分场的职工代表(含化学分场、燃料分场)由锅炉分场党支部牵头选出。
3、各部门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及岗位技能培训奖励办法必须在9月份全面实施。
4、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考评委员会于9月底对各部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定。
5、教培中心负责制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专项奖(月度奖金额度5%-10%)检查、考核办法。
培训通知 篇6
一、培训对象
各区市县教育局、友谊中学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参加年6月—7月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远程培训名单中,承担—20xx学年度高中一年级教学任务的全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全体教师;各区市县教研室高中相应学科教研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参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师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和要求,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标准、目标、内容、实施与评价,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增强教材分析处理能力和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和开发校本资源的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专家报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解读和新课程教材解析;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展评(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每学科每个区市县、友谊中学各选送1名高二教师参加市课堂教学展评);
(三)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案例分析与教学实施策略研讨。
四、培训安排
(一)年10月12日—14日,语文、政治、生物;
(二)年10月19日—21日,数学、历史、化学;
(三)年10月26日—28日,英语、地理、物理;
参培教师报到时间:语文、政治、生物10月12日上午9:00前;数学、历史、化学10月19日上午9:00前;英语、地理、物理10月26日上午9:00前。
参培教师报到地点:
五、培训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培训、资料费150元/人,由各高中学校在教师培训费中列支。参培教师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承担高中一年级新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各区市县、友谊中学每个学科要确定一名领队教师,各区市县、友谊中学培训负责人员、学科领队、参培教师、课题教学展评教师及课题名单请于年9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联系电话:。培训结束,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友谊中学参加本次培训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参培教师参训情况纳入对区市县教育局年终师训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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