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集锦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1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我园于20xx年5月2日(星期二)开始,实行调整后的夏季作息时间,具体如下:
1、早晨送园时间:7:50-8:10
(学前班早晨送园时间:7:20-7:40)
2、晚上接园时间:17:20-18:00
(学前班下午接园时间:17:15-17:35)
请家长朋友们无特殊情况下,尽可能的不要让小朋友迟到早退,培养小朋友养成遵守时间的好习惯,确保全面参与幼儿园的'一日各项活动。
为了更好的方便您接送小朋友,更为确保安全、文明、有序接送您的孩子,接园时须按每个班级接园时间持接送卡有序接园,接园开始时间分别为:
学前一班、学前二班:17:15从幼儿园北门接园
黄一班、黄二班、黄三班、蓝班: 17:25
红一班、红二班、红三班、红四班、红五班:17:30
粉一班、粉二班、粉三班、蒙文班: 17:35
接园结束时间为18:00,此通知自20xx年5月2日起实施,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给予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xxx幼儿园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2
亲爱的一幼家人们:
为了幼儿更好的适应夏季幼儿园作息规律,我园定于5月9日(下周一)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为:
幼儿入园时间:7:45
幼儿离园时间:17:00
为了孩子的安全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位家长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凭卡准时接送幼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周末愉快~~~
武宁县第一幼儿园
20xx.5.7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特点,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xx年6月16日至9月30日,全市各级机关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4:00-18:00。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和开展好工作,确保机关工作衔接有序、高效顺畅。
xxx政府办公室
20xx年6月1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4
XXX科室:
自20xx年5月8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上午不做调整,下午调整为2时至5时30分。作息时间调整后,各单位、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安排和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XX办公室
二0一X年五月七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5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已经来临,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学校研究决定从5月2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位家长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保障午休,杜绝迟到。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1)上午时间不变(7:10—12:00);
(2)中午12:00—14:17为学生午餐及午休时间;
(3)下午推迟20分钟(14:17—17:55);
(4)晚上推迟20分钟(高一、高二:19:17—21:45;高三:18:50—22:30)。
特此通知!
谢谢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6
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自3月2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作息时间调整适用范围
(一)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7
集团各部门:
根据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公司决定,从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2:30―18:00。
在夏季高温期间,请各部门遵照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8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xx〕48号)精神,我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期间(4月1日至9月30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篇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自20xx年5月8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上午不做调整,下午调整为2时至5时30分。作息时间调整后,各单位、科室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安排和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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