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通知集合七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加强通知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1
尊敬的业主(用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业主大会通过的《**花园管理规约》的精神,严格规范进出小区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切实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确保小区居住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花园业主委员会和深圳市鹏基物业南宁分公司**服务中心重申,在本小区严格按照《**花园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小区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本小区居住的人员严格执行凭小区IC卡刷卡准入制度,没有办理IC卡的常住人员,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二、外来人员来访凭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小区;
三、请各车主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领取 “车辆园区通行证”;
四、未办理IC卡的业主车辆,请车主凭车辆园区通行证经门岗核实后领取“临时计费卡”方可进入小区,驶离小区时刷卡交费后方能离开;
五、路面车位仅供小区业主车辆停放。租户车辆凭租房合同,由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办理地下车位租用手续,实行一车一卡一位,凭卡进出小区,并按租用车位停泊,严禁占用其它车位,不准占用路面车位;
六、外来车辆,非执行特殊任务的,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七、出租车、送货车进出小区必须接受门岗的检查,否则不与放行;
八、业主的摩托车、电动车、单车凭小区IC卡进出,外来摩托车、电动车、单车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收费,收费标准执行南宁市物价局和房产局的规定。
九、本规定自二〇**年*月**日期实施,请各位业主(住户)自觉遵守。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2
各职能组、班组:
针对近期出现的连日高温极端天气,按照厂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镍电解三车间结合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对防暑降温工作采取了多项举措,现将进一步落实好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各职能组、班组遵照执行,确保安全度夏:
1、针对电积、电解生产区槽面作业人员接触高温、强体力作业的特点,由班组申请,车间人力资源上报审批,安排职工进行间断性冲凉,保障一线岗位职工降温效果;
2、安排班组根据工作情况和自身体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出装工作超过1小时,可适当停车进行休息,杜绝当班连续高强度工作。
3、在岗位设置温度监测点,随时观察温度变化,调整冲凉、作业时间。发放的防暑降温慰问品,岗位人员适当利用起来,采取毛巾吸水物理降温,携带的水杯加入冰糖,防暑降温药品随身携带等措施,用于职工作业间隙降温使用。
4、电积、电解CD跨等区域使用的`轴流风机,班组确保运转正常,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设备组予以检修。
5、平台吊车使用的空调等设备提前检查,保证运转正常,有制冷效果。
6、中控室安排当班人员熬制绿豆汤等防暑饮品,并保证安全、卫生、足量供应。
7、车间分会负责将厂里配发的药箱里防暑降温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8、安全组将按作业性质比例将防暑降温药品配发到生产班组,有班组统一协调合理发放。
9、中控室负责监督,各班组后勤人员每天坚持把桶装纯净水分发到生产岗位,解决岗位职工饮水问题。
10、车间材料、保管及综合班人员负责监控危化品存储点温度情况,检修使用的乙炔、氧气、氩气等气瓶室外使用必须采取阴凉,通风区域,必要时采用遮阳措施,浸出班监管的氮气瓶确保安全使用。
11、在不影响生产运行情况下,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岗位职工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安排调整作业时间、安排随时进行冲凉、休息。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35℃以上室外高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12、车间利用微信平台、视频安全会发布和组织职工学习防暑降温预防措施等知识,对职工进行防暑安全教育。
13、各班组要监护好单人作业岗位人员及高温岗位身体特殊人员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车间处置。职工个人感觉有“中暑”等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同岗位职工、汇报班长,班长予以正确、妥善处置,不得隐瞒不报,严重时必须送医院就诊。
14、各班组要引导和教育职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注意休息,保证精力充沛,安全作业。
三车间
20xx年x月13日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3
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消防事故,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以及消防报警、灭火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全天候监护、待命状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有防盗需要的场所,应当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置防烟、封闭楼梯的建筑物,必须确保防烟前室门和楼梯间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且不得上锁。
三、禁止在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已经安装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住宅建筑物安装防盗网的,必须预留紧急逃生出口。
四、禁止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禁止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凡有本行为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予以纠正。
五、禁止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仓库,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六、禁止将托儿所、幼儿园、娱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第四层(含四层)以上楼层,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七、设置在建筑物二层至四层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等场所,应当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门、高层厂房的楼梯门应当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门或者双向弹簧门。
八、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小餐厅等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或者简易水喷淋系统。
九、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的规定;同时,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疏于监管或者监管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利和义务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举报。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工商、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4
处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处属各单位:
为强化我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体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就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治安防范的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治安防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建立健全各基层治保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要定期研究,解决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将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今后,凡内部单位因防范措施的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防范大检查
各治保小组及单位领导立即对本单位开展一次以“查隐患,
堵漏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大检查,着重对财务室、重要仓库、要害部位的门卫、值班守护等进行逐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值班看守力量,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治安隐患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对存在治安隐患不按期整改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内部要加强巡逻守护力量。发挥治保组的作用,建立
严格的值班制度,财务室、重要物资仓库、生产要害部位设专人守护,并安装技防设施和报警装置。严格执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贵重物资器材等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活动,教育职工群众增
强自防意识和法律意识,动员职工群众参加群防群治工作,降低内部职工违法犯罪率。积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努力维护治安秩序。
五、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安保卫责任制,做好责任落实到人,
把治安保卫工作同职工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5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最近,有关部门就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别是20xx年1月4日,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了询价交易方式和做市商制度。这些举措给银行业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了有效控制银行业外汇风险,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评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对本行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各行(含城乡信用社,下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主动研究并积极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并确保外汇业务发展战略与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充足水平相适应。各行要根据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交易方式,进一步完善外汇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独立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职能,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外汇业务的全过程。
二、准确计算本行的外汇风险敞口头寸,包括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单币种敞口头寸和总敞口头寸,有效控制银行整体外汇风险。与此同时,还应注意监控和管理银行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及时评估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水平变化对其偿债能力的影响。
三、加强对外汇交易的限额管理,包括交易的头寸限额和止损限额等。各行应对超限额问题制定监控和处理程序,建立超限额预警机制,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交易应当按照限额管理政策和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做市商银行要严格控制做市商综合头寸。
四、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和外汇交易报价能力。各有关银行机构要实现银行与外汇交易市场之间、与客户之间、总分行之间外汇价格的有效衔接,实现全行统一报价、动态管理。各行在同业竞争和向客户营销时,要基于成本、收益和风险分析合理进行外汇交易报价,避免恶性价格竞争。
五、不断加强系统建设。做市商银行要加强交易系统、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将分支行外汇交易敞口实时归集总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集中在总行平盘,不断提高外汇交易和外汇风险管理的电子化水平。
六、制定并完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询价交易方式下,各行要通过加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管理等手段,有效管理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并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重估。各行应把外汇交易涉及的客户信用风险纳入企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
七、有效防范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各行要按照交易前准备、交易的实现、确认、资金清算、往来账核对、会计和财务控制等步骤严格识别和控制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应严格分离。交易员要严格按照业务授权进行交易;后台人员要认真、及时进行交易确认、资金清算和往来账核对,发挥独立、有效的风险监控作用;必要时可设置独立的中台岗位监控外汇交易风险。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效控制合规性风险。
八、加强对外汇风险的`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配备熟悉外汇交易业务、能够对外汇风险进行审计的专业人员;要加强外汇风险内部审计检查,及时评估本行在外汇风险控制方面的差距,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九、严格控制外汇衍生产品风险。从事人民币兑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要严格按照《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有效的、与所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要从系统开发、会计核算等方面,积极支持与配合新的衍生产品开发与业务发展。
十、配备合格的外汇交易人员、外汇风险管理人员。要充分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招聘和遴选外汇交易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考核系统,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各行要认真落实《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提升包括外汇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管理水平,防止产生重大外汇交易损失。对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进一步创新,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可能做好预案,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6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局干部职工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从落实岗位责任制着手,牢固树立“责任制不落实是第一隐患”观念,依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全体干部职工要崩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本单位、本岗位内安全工作。
二、加强水电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禁在办公室使用非办公用电器,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烤炉。做到出门断电,随手关灯、关计算机、打印机等。及时检查更换老化插座及用电设备。提倡节约用水,及时更换破损用水设备和管道,防漏水、渗水造成财产损失和形成安全隐患。
(二)要自觉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更换。人人增强防范意识,发现异味、火患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必要时拨打119报警。会议室、档案室等重点防火部位,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识。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标志、事故照明设施、灭火器材等。
三、加强综治安全管理
一是开展安防设施检查。办公室对机关公共安保设施要定期测试,保证正常使用。要加强对办公室门锁、钥匙的管理,切实做到人员调离本部门收回钥匙。同时对办公室门窗等进行细致安全检查,起到安防作用。
二是执行安防有关制度。涉密部门加强对机密文件、档案等重要文件的管理,节假日期间要锁好封严,实行专人保管,严防失盗。财务部门严禁超规定的款额存放现金,保险柜要使用密码锁。个人管理好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重要物品入柜上锁,钱包手机钥匙随身携带,职工个人现金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三是做好危源控制。窗外不要放易倒、易风吹跑的东西,检查空调隔离门(窗外)是否关闭,防高空降物伤人。要有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源。紧急情况保持冷静,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协助专业人员科学参与社会救援。
四、加强危化品管理
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相关执法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检验抽样特殊药品及试药试剂库房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特殊药品、易燃易爆设施、试药试剂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防爆炸、失火、被盗等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行车行路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公车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和按时保险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部职工私车要停好、管好。提倡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自身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提出意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自查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电线、网络线路、电话线、插座有无破损、漏电,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等电器有无老化、漏电,烟灰缸、垃圾桶、桌面、地下等有无暗火、明火,门窗有无变形、松动、破损和关好、锁好,对各类电器用品的操作是否正确、规范,公务车辆的各项性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局机关保卫人员要加强节假日和夜间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7
为解决当前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措施落实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AA市XX区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区卫生局)
XXX(区委宣传部)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X(区工商局)
XXX(区财政局)
XXX(区教育局)
XXX(区文广新局)
XXX(区农业局)
XXX(区交通运输局)
XXX(区市政局)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防治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和划定的禁养区特殊需要的养犬的审批、管理;负责对禁养区内特殊需要的犬只进行审批、管理、发证,审发率必须在95%以上;对违章养犬的群众进行教育处理;负责处理辖区违章养犬和查处拒绝、阻碍“狂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农业部门负责落实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确保禁养区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负责对城乡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免疫牌,发放《家犬免疫证》,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对免疫犬只的统计和造册登记;负责对犬只带毒进行检测和监测;负责开展动物健康带毒研究调查;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指导镇(街道)捕杀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出现疫情后,负责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统计;负责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并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犬伤人的登记和报告;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规定救治犬伤患者;负责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重点对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生进行培训,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工作要在应急处置方面下功夫,要让基层医生,特别是急诊医生掌握狂犬病的应急处理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对被犬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渠道。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加强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对不具备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保证疫苗质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现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狂犬病人尸体消毒处理;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主动加强与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犬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辖区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犬只、犬肉的行为,禁止未经审批、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进场交易;协助农业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养犬的申请登记,其中农村养犬由村委会初审登记,报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报审率必须达到85%以上;负责监督禁养区内严格实行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溜犬时犬主人必须用绳链套住犬只,犬主人与犬只的距离必须限制在1米以内)。负责统计并掌握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进行捕杀;负责处理辖区准养区内违章养犬及违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案件;负责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公安、卫生、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的卫生消毒、疫点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严格犬只管理措施,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四、强化犬只免疫接种,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种,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所有经免疫的犬只要佩带免疫标志。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针),确保城镇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加强免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五、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通报疫情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要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农业部门应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
卫生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处理救治能力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对狂犬病高发镇(街道)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区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管理,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七、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全面提高防病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氛围。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养犬方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动员群众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大力配合公安、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有关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需要,进行突击性和经常性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编辑传播有关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配合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疫苗购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传发动、兽医与卫生等部门人员培训、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社保部门要将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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