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4-06-27 08:25:30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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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防暑降温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1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生产积极性,保障员工暑期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技改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决定在已执行发放xx年防暑降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发3个月防暑降温现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发时间范围

  20xx年7月—9月

  二、增发对象

  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全资子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岗的固定工、合同制工、合同工及公司认可的其他用工。

  三、增发标准

  特级增发现金300元/人月、甲级增发现金280元/人月、乙级月增发现金220元/人月、丙级月增发现金200元/人月。

  四、增发审批发放方式

  根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x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新钢字[xx]38号)的精神,各单位申报人数、岗位上要严格把关,如实申报。

  1、7月—9月每月10号前,各单位申报增发现金,每月随工资发放。填报表格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x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附表6《xx防暑降温现金审批表》。

  2、《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x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的防暑降温费用中的20%现金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须按规定的高温岗位等级标准对应发放,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特此通知。

公司行政处

  20xx年6月16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公司下属各单位:

  当前,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了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障公路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要求如下:

  1、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合理的调整作业时间,安排工人作息时间和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高温时段项目部停止高处作业,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置保温桶,保证不间断供应开水和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大麦茶或绿豆汤,食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防止工人脱水、中暑。项目部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药品,配备医疗箱。定时足量给各班组及一线工人发放防暑药物,这些药物有:人丹、十滴水、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金银花、菊花等。

  4、在炎热季节为保证工人的充分休息,减少疲劳,项目部应规定:

  a、调整集体宿舍,将同一班次的工人调在一起,避免互相干扰而影响睡眠。

  b、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工人下班回家后能吃好,睡好,休息好。

  c、为保证工人充分休息,尽量精简会议,做到有劳有逸,避免加班加点。

  5、在暑季应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检问询,凡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并加强通风降温。

  7、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措施,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8、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署急救的宣传教育。

  9、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加强工地食堂、厕所的卫生检查,坚决杜绝食用腐坏变质食物,严把病从口入关,高度重视暑期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从业人员患病要及时医治。

  1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项目部要加强工地临时用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加强监督

  a、项目部将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列入文明施工必备条件之一。

  b、项目部认真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高温季节施工防护措施,加强所属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c、各级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工地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抽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的,要依规予以查处。

  13、即日起要求各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本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上述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暑期安全生产稳定和施工人员身心健康。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七月十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全体职工:

  随着夏日的来临,高温不断的来袭,为了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公司领导的.决议,从本月起开始下发“20xx年度职工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自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9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2、高温补贴金额:车间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门每人每月260元。

  3、补贴金额和工资一并领取。

  4、高温其它处理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通知,望广大职工随时关注。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自本月20日出梅以来,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今天徐家汇气象站最高气温达40.0℃,上海中心气象台下午14时10分发布今年首个高温红色预警。根据气象预报,未来一周本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极端最高气温仍可达39-40℃。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生产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供电、供水、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措施,确保供应,并加强巡视和应急力量准备,一旦发现问题或接到报修电话以及紧急情况报告,要迅速组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

  四、民政、残联等部门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农业部门要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加强在田蔬菜生产管理,保障市场供应。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高温期间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五、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六、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5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6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生产积极性,保障员工暑期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技改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决定在已执行发放2017年防暑降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发3个月防暑降温现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发时间范围

  2017年7月—9月

  二增发对象

  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全资子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岗的'固定工、合同制工、合同工及公司认可的其他用工。

  三增发标准

  特级增发现金300元/人月、甲级增发现金280元/人月、乙级月增发现金220元/人月、丙级月增发现金200元/人月。

  四增发审批发放方式

  根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新钢字[2017]38号)的精神,各单位申报人数、岗位上要严格把关,如实申报。

  1、7月-9月每月10号前,各单位申报增发现金,每月随工资发放。填报表格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附表6《2017防暑降温现金审批表》。

  2、《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的防暑降温费用中的20%现金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

  各单位须按规定的高温岗位等级标准对应发放,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特此通知。

  公司行政处

  2017年6月16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7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全省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高温引发的各类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各地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执法

  防暑降温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对于确诊为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上报职业病相关信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防暑降温措施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省有关部门将对各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市安监部门将本地区有关部门防暑降温工作总结汇总,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安监局职安处。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8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自7月10日以来,我省出现连续高温天气,目前已持续14天。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省内高温范围扩大、强度增强,局部地区可达40摄氏度。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政策。有关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用品发放等各项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四、全力应对用水用电高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巡查和应急力量准备,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一旦发现问题或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处理、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求。

  五、扎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抗旱工作。近期高温天气已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抗旱服务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基层群众科学抗旱,有效应对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对前段洪涝灾害中的受灾群众,特别是采取临时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强化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医疗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9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生产积极性,保障员工暑期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技改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决定在已执行发放x年防暑降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发3个月防暑降温现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发时间范围

  20xx年7月—9月

  二、增发对象

  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全资子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岗的固定工、合同制工、合同工及公司认可的其他用工。

  三、增发标准

  特级增发现金300元/人月、甲级增发现金280元/人月、乙级月增发现金xx元/人月、丙级月增发现金200元/人月。

  四、增发审批发放方式

  根据《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新钢字[x]38号)的精神,各单位申报人数、岗位上要严格把关,如实申报。

  1、7月—9月每月10号前,各单位申报增发现金,每月随工资发放。填报表格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附表6《x防暑降温现金审批表》。

  2、《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x年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的防暑降温费用中的20%现金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须按规定的高温岗位等级标准对应发放,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特此通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10

  20xx年夏季高温天气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止、杜绝职工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班组、每个高温作业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落实政策,强化保障

  (一)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的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要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二)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和条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督促企业行政积极改善高温岗位的'环境。在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气湿作业、夏季露天作业岗位配备必要的降温设施,通过隔热、散热、通风、喷淋等方法降低环境温度,同时给高温岗位职工提供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温药品。要督促企业行政做好职工医疗保健工作,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积极开展高温慰问工作,组织工会干部深入高温作业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职工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把对职工的关爱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三、监督检查,依法履职

  各级工会要积极督促单位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最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在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切实发挥工会群众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优势,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温、高空、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多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要根据《武汉市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在高温来临之前主动与企业行政开展集体协商,积极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从源头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活动,形成劳动保护工作全员关注、全员参与,没有死角和盲点的有利局面。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职工牢固树立“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因地制宜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各区、各单位工会要按照以上要求,积极参与到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之中去,此项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请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市总工会经济和劳动保护部。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11

各分(子)公司、各部门:

  今年夏季高温天气已来临,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我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现就做好今年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对职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今年夏季劳动保护重点工作来抓,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施工组、每个岗位和每一位员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暑降温的基本知识,让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尤其是让各项目的建筑工人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各项目部可通过防暑降温慰问等各种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劳动安全卫生和暑期保健宣传教育活动,使职工了解暑期安全保健知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

  三、具体指导性措施

  1、各项目部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项目部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

  2、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职工尤其是建筑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3、设立必要的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适当延长休息时间及减轻劳动强度,督促高温作业职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不得安排患病或尚未康复的职工在高温、高湿岗位上作业;对患有高温禁忌症或身体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5、遇暴风雨,雷电和六级大风天气时,应暂停施工作业。

  6、加强电焊火花的控制,电焊作业时,必须要配备灭火器,并指派专人看护,防止高温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7、检查用电设施、电线、机电等是否在漏电、老化等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5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12

集团所属各全资(控股)企业工会:

  在夏季高温即将到来之际,根据集团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指示精神,各单位工会要认真开展好今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无违章无事故。现就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关注一线员工夏季高温工作安全问题,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个一线岗位职工,保证广大职工在安全适度的环境下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排查工作

  各单位工会要积极协助本企业领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

  一是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制定《防暑降温安全检查表》完成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对高温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隔热等降温措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是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对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入暑前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整患有高温禁忌症职工的工作岗位:

  四是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合理安排夏季高温作业时间,保证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并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

  五是在作业现场及时供应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

  六是加强职工食堂和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三、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各单位工会要深入到生产一线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努力为职工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13

各区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运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府办明电[2017]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尤其要加强对在基层一线、室外工作的执法执勤人员、作业人员的关心。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制订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业高温期间生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紧急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高温中暑等应急预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同时,要强化火灾、触电事故防范,加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管理,认真做好汛期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6]117号)相关规定;要严格控制和尽量避免安排夜间施工,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当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施工扰民;要切实做好工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在高温季节应当提供必要的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工地防火和用电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防护缺陷。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巡视,注意用电安全,尽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落实物业室外作业现场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实施轮换作业,适当减轻劳动强度;要提示业主、物业使用人注意用电安全,防暑降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强气源监测和调度,在确保供应的同时,加强重点燃气设施和部位的'巡检、维保工作,确保高温条件下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稳定。要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和慰问,做好防暑降温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高温环境紧急抢修工作,严格遵守高温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管,做好应急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工地、燃气设施设备、物业小区等方面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易发生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建管、房管等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突发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公司防暑降温通知 篇14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现将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全民合同制员工;

  (二)20xx年6月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含三化公司)在岗返聘工、原顶岗劳务工、技校实习生和聘用人员。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夏季防暑降温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闽财事〔1996〕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

  (一)甲等:230元/人(从事高温、露天岗位作业人员);

  (二)乙等:150元/人(其它生产岗位作业人员);

  (三)丙等:100元/人(两级机关、车间职能人员);

  (四)丁等:70元/人(后勤人员)。

  三、发放方法

  20xx年防暑降温费全额划拨物业公司,职工部分以温馨卡(购物卡)方式定额充值发放,单位部分单列审批集中供给。

  (一)标准审核。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应在5月31日前将符合发放范围的职工按社保号、姓名、岗位和享受标准填表(从公司安环部网页下载)报送安环部审核,6月30日前凭安环部审核的防暑降温费划拨单据在物业公司办理充值核对。

  (二)供应方法。职工凭温馨卡在物业公司所属超市进行选购。

  (三)单列审批和品种。凡高温、露天重点生产作业岗位,要做好作业现场防暑降温饮品的'供给工作,饮品费用单列审批,饮品供给品种有绿豆、蜂蜜、茶叶、王老吉(盒装)、矿泉水(瓶装、桶装)等。安环部负责办理单列费用等额防暑降温物品的划拨手续,物业公司负责上述物品的备送工作,费用纳入总额控制。

  (四)费用结算。防暑降温费总额由物业公司统一开具发票,并经安环部审核后,报送财务部结算。

  四、其他

  (一)高温季节时段为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7月份至10月份新进厂职工按实际在岗月份计算。

  五、本办法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六、其他子公司、权属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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