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3-07-22 07:40:27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销售代理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供货,乙方为甲方“蛮有味”槟榔系列产品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该合同,并由双方格守。条款如下:

  1、具体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愿意共同建立客户体系或市场监控体系,具有良好的市场拓展能力和商业信誉。

  3、本合同所有条款信限于甲乙双方购销关系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自负盈亏,与独立核算结营者。相互之间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甲方前期为乙方垫铺1-2期产品,乙方按时给甲方提供货款。

  5、乙方的.销售区域为 ,如要扩大销售区域乙方须经甲方同意。

  6、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交保证金元。

  7、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销售,不得窜货、倒货。

  8、如有违约,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处理,最高违约赔偿款 元。

  9、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北京宠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

  二、代理区域: 省(自治区) 市场。 (地区)行政区域内。

  三、代理期限:20xx年 月 日 —— 20xx 年 月 日。

  四、代理价格:见北京宠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代理商价目单。

  五、结算方式: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发货。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销售任务:

  截止 20xx 年 4月31 日(至合同截止时)乙方完成有效提货额(不含按特价提货部分的实际提货额,下同) 万元。

  七、合作方式

  1、 乙方以甲方区域代理的名义,在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的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并享受甲方的代理商提货价格。乙方完成当年提货任务的,年底甲方按照乙方的有效提货额的3%给予返利;超过提货额部分,返利5%;完不成提货额的,无返利。

  2、 乙方签约的产品销售项目,应由乙方负责终端销售和售后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派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应提前7日内通知甲方。

  3、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所代理产品在指定范围内进行特价优惠促销活动。

  a) 经营方式,乙方自负盈亏。

  b) 特价及赠送产品按实际价格计入乙方提货金额。

  八、信誉保证

  1、 乙方首次向甲方提货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作为信誉保证金。该款应直接交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附后),因乙方将该款交甲方经办人带回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负。

  2、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的供货合同,如乙方不能履行售后服务责任,甲方将派人服务。甲乙双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给的有关证件。双方没有发生业务的,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的'证件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九、技术服务

  乙方签订本合同并正常提货后,即在技术服务方面自动享受甲方设立的销售甲方产品技术服务积分回报活动。乙方可凭所获得的技术服务积分换取甲方在技术培训、广告宣传、经营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如下:

  1、技术服务积分的获取办法如下:

  a) 按乙方所提货金数额的30%,获得甲方的技术服务积分(1元人民币=1分,下同);

  b) 按照乙方不含按特价提货部分的实际提货额的5%,获得甲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c) 年底甲方根据乙方的年度销售业绩,奖励乙方的技术服务积分;

  a) 按照1元人民币购买1分的办法向甲方购买技术服务积分(购买积分费用不计入销售额)。乙方用现金购买的积分,本自然年度内可以用其他方式获得的积分换回本年度内购买积分所付出的现金,但乙方不得拿积分换钱,也不能转给第三方使用。

  b) 乙方在本自然年度内获得的积分可以自动转到下一个自然年度继续使用。

  c) 甲乙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时,乙方所获的技术服务积分自动失效,不能转给第三方使用。

  2、当乙方要求甲方对某产品进行更换时,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因乙方造成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① 因保存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

  ② 有效期不足3各月的。

  ③ 产品包装严重损坏的。

  ④ 非甲方供应的产品。

  ⑤ 赠送的产品。

  十、甲方权利义务

  1、 提供有利于乙方经营的证件和物品,包括授权书及牌匾、产品样品、质量合格证和说明书等。其中牌匾和产品样品属有偿提供。

  2、 提供合格的宠物疫苗、生物制品及药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等服务。

  3、 按合同规定兑现乙方应得业绩奖励和其它应得利益。

  4、 有权监督乙方以甲方代理名义开展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对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处罚的权利,具体处罚措施根据乙方的违章行为和改正表现确定。

  十一、乙方权利义务

  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

  2、 允许乙方以甲方区域代理的名义在授权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和技术的销售,并享受甲方代理的优惠政策。若乙方需超出指定区域进行销售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而跨区域经营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3、 努力完成年度销售任务。

  4、 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水平。

  5、 乙方外购的产品造成的损坏,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形象受损的,甲方保留追求乙方责任的权利。

  6、 努力做好售后服务,接受甲方监督;若因服务不周被用户投诉的,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合同到期,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年度合作合同。

  2、 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

  a) 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b) 合同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c) 执行合同过程中,有一方认为合同执行困难,提出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合同。

  3、 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增加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北京宠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鞋机科技园四季阳光1栋16号 102209 地 址:

  电 话:010-81755065 电 话: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开户行:

  账 号:622848001035472XXXX 账 号:

  经办人:李剑英 经办人:

  负责人: 李剑英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20万以下代理费20%,20~40万30%,40万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 项目,乙方引荐甲方与 单位直接洽谈,乙方向甲方提供 单位所需照明产品的相关信息,促成甲方与 单位的合同签订及照明改造。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乙方推荐的 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乙方在甲方与 单位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销售代理的义务,促成 单位与甲方的谈判,签定相关照明改造合同。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单位照明改造需要的详细的相关产品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如信息不真实可靠,可取消本代理合同。

  3、乙方应保证 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的出具的文件、签章真实可靠及相关手续齐全完善,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如甲方与 单位成功签订了相关照明改造合同,甲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5、乙方尽最大努力推荐、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

  6、如代理销售成功,则甲方应按照合约规定的报酬方式支付乙方相关报酬(参见报酬支付),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销售任务。

  7、甲方在与 单位签订相关照明改造合同并收到全额付款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承诺的报酬付给乙方。

  二、报酬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由甲方与乙方商定的的结算价(甲方市场指导价的5.5折)外(详见附件),溢价部分扣除20%代为费用后作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报酬。项目回款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报酬,存入或转入乙方名下开设的账户。若甲方逾期支付,则应另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以乙方应收到的全部报酬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代理销售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期间的活动费用。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____”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__市___路__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_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__%,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__%,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__年_月_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__%时,在乙方完成项目__%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_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__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_:_分配,即甲方分配__%,乙方分配__%,乙方分配的__%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____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使______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项目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________公司(下称甲方)自20____年5月15日起,正式委托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______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________

  项目地址:位于__________广场

  项目占地:15亩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3773平方米、茶楼13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20____年5月15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竣工验收、消防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负责项目商铺排污、排烟改造工程、步行街的亮化工程、硬化、绿化工程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步行街商铺及街道卫生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障每间商铺的通水通电工程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负责商铺的重新划分隔离墙体工程及所发生的费用。

  6、负责在20____年6月30日前将原有租赁商铺清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

  7、确保项目工程建筑、园艺绿化、配套设施等进度和质量,为乙方提供多方面的销售条件。

  8、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9、甲方签收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方案后,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以利于双方工作的开展。

  10、 为了更好的促进项目的销售和缩短项目的销售周期,乙方制定了相应招商和销售的提成激励方案,经甲方审定同意实施后,甲方负责按制定的提成奖励的相应办法按时支付工作人员的提成佣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招商和运营。

  3、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4、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5、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6、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及茶楼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定金。

  7、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委托期的工作目标、完成率及时间要求委托期间乙方按项目可销售面积考核,可销售面积有商铺面积3773平方米、茶楼面积1390平方米两大块。

  1、约定在20____年12月31日前,销售可销面积商铺面积3734平米和茶楼面积1390平方米共5164平方米的90%即4648平方米才能完成工作目标。

  2、约定在20____年12月31日前,如果茶楼未能如期售出的,商铺面积3734平米须售出95%即3585平方米才能完成工作目标

  第七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佣金以溢价分成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5000元/㎡,茶楼的底价为300万元。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100元/㎡的工作人员销售提成佣金、50元/㎡的营销推广费用、在此期间营销部的人员工资、25元/㎡的商铺改造费用、20万元的茶楼电梯改造费用、1万元的新售楼部装修费用、700元/㎡(最高限价)的商铺返租费用后溢价部分,双方按2:8的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取20%,乙方取8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乙方佣金={已销售房源面积×(实际成交单价—5000元/㎡)—上述应扣除的双方确认的实际开支}×80%。

  2、双方约定:

  如果在20____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工作目标的,甲方另行给予乙方人民币伍万元的额外奖励。

  3、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在乙方完成销售目标后,如甲方未能及时与乙方结算,或拖延支付应得的报酬,每插拖延一日,甲方应按拖延付款总额的4‰支付延会罚金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乙方应在20____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的工作目标,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即定的工作目标,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与即定的工作目标相差10%,则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所得到的佣金就减少8%,扣减数以乙方应得的分成比例为上限,但甲方仍需支付乙方在此期间垫付的营销人员工资和广告推广费用。

  第九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房地产开发商: (以下简称为甲方)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房地产营销商: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项目概况

  1.1甲方系 项目的开发商。本项目名称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项目名称的改变不影响合同效力。

  1.2甲方通过土地有偿转让,合法取得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开发和销售,已(或即将)取得预/出售许可证,并经(或即将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上市销售。(详见附件五: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大产证的复印件将于合同执行期间陆续补充。)

  1.3本项目位臵: 。

  1.4 乙方代销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以预售许可证中的建筑面积为准)。

  1.5代销物业性质: 。

  第二条 代理方式、代理期限

  2.1代理方式:

  全程营销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全程独家代理销售,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否则,该部分销售房屋均视乙方销售业绩,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2双方约定本项目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房源销售至95%止。

  2.3 本合同代理期限内,除非本合同约定可以终止或解除条件出现,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开盘约定

  3.1开盘条件:可售房源已取得本项目预售/销售许可证并完成相应的网上申请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文本经甲方确定、甲方已落实按揭银行、销售价格和优惠原则已确定,可售房源在媒体广告正式公布对外销售之日,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之日为开盘日期。本项目开盘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第四条 成功销售界定和佣金结算

  4.1销售基价:是指本项目代理之物业销售的平均销售底价。本项目销售基价于认筹前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案销售基价均为毛坯房价格。

  4.2乙方负责制定销售底价表、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实行一房一价制,销售底价表应于每批房源正式认筹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并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每期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由乙方拟订,经甲方总协调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执行,并由乙方负责销控。

  4.3佣金结算方式:

  4.3.1乙方佣金由基本代理费任务跳点方式组成,佣金按月按套结算。

  4.3.2基本代理费按照已销房屋总销售额的2%计提取销售佣金。整体代理费为跳点形式即:在每批货量入市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销售指标,如我方完成该指标甲方应按已销房屋总销售额的 0.3 % 给予额外奖励。并将该任务量完成前期按基本代理费已销房屋总销的2%计提部分补足至2.3%。我方没有完成该指标的情况下按照已销房屋总销售额的2% 计提销售佣金。

  4.3.3佣金结算时间:每个月的第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送交上个月已销售成交的房屋清单明细表和请佣表,甲方应于乙方送交请佣表后5日内审核并向乙方支付上个月佣金。

  4.3.4项目前期进场因为没有蓄客所以甲方承诺前3月每月于月的第5日预支销售费用2万元整(¥20_0)

  4.4销售成功界定:

  4.4.1房屋的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支付了首付款并签署相关认筹协议后,该套房屋视为成功销售。

  4.4.2直接由甲方介绍成交签订合同之客户,计入乙方业绩并视为乙方销售成交。此类客户或甲方书面同意享受价格优惠的客户,若优惠幅度大于案场销售折扣的,则甲方应根据案场当期有效的.最低销售折扣价补足,乙方按照此补足价来结算佣金。

  第五条 各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项目在售期间内补齐所有项目所需合法的相关文件资料。

  5.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5.1.3甲方负责审核并签署合同文本及补充条款,乙方负责签订商品房合同。但甲方应在客户签署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合同的甲方盖章签字,逾期视为合同已签订。

  5.1.4甲方负责售房款的收取和客户合同登记、银行贷款和房屋产证的办理。现场财务由甲方负责派驻,房屋收取凭证由甲方提供。

  5.1.5甲方应在本项目正式开盘前30天将售楼中心及其销售所需资料准备完毕并交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上述事项无法交付使用,则乙方销售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的实现相应顺延。

  5.1.6甲方总协调人为 ,邮箱地址: 。该总协调人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即视为甲方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总协调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十天通知乙方。总协调人可将部分工作以正式授权形式授予甲方公司指定人员,该指定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具有和总协调人同等权利,甲方有义务将授权书面通知乙方。

  5.1.7销售推广费用应包括本项目销售中投入的媒体广告、楼书、售楼处装饰及家具、整体和单体建筑模型、效果图、灯箱广告、看板、房型家配图、引导旗、横幅、小区围墙广告、工地环境美化和造景等及相应的广告宣传活动,以及售楼处的水、电、通讯、办公设备用具等日常营销费用。本项目销售推广费用约为总销金额的 2%,由甲方承担。如没有按照双方确认的推广计划投放,则乙方的销售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相应顺延。

  5.1.8甲方有销售房屋价格、数量及对外销讲资料审核确认权,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销售秩序。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推广计划、营销方案或专业意见时,若五日内甲方未有反馈意见,则视甲方审核通过。

  5.1.9甲方应确保工程进度、房屋交付日期和产证办理日期。如工程进度或物业逾期交付,则乙方的销售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相应顺延。

  5.2 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开发进度和销售目标,组织市场调研、产品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报告方案。

  5.2.2常驻案场之专业销售团队由乙方派驻,负责接待客户进行本项目的销售工作。具体乙方销售人员的劳务费用、福利及办公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5.2.3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购房者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由此产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2.4 乙方对外销售使用的销讲材料内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2.5客户签订合同后,乙方即与甲方约定时间,并将相关贷款资料全部移

  交甲方指定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5.2.6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周报、月报表和成交客户资料,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实际销售情况。

  5.2.7乙方代理销售之物业一旦销售成交,乙方承诺继续积极做好本项目的催款、按揭等售后服务工作。

  5.2.8乙方应按照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进行销售,并及时完成销售。

  5.2.9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成本、客户资料和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

  5.2.10乙方的总协调人为 ,邮箱地址: 。该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 商业秘密及不可抗力

  6.1本合同双方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相互尊重,不得向任何外方泄露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

  6.2如因地震、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或乙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免除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销售过程中,因乙方虚假承诺或以欺骗手段进行销售引起之争议,由乙方及时负责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7.2涉及到房屋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工程施工、工程进度、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房屋交付、装修标准,交房期限,配套设施等方面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基本代理费。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到期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则乙方有权撤场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佣金及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的前期投入成本。

  第八条 其它

  8.1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若同意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事宜,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个月内结清与本合同有关费用等事宜。

  8.2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前,若有房源已定购,甲方同意只要本合同届满或终止或解除后1个月内该些房源的销售合同签约并符合销售成交条件,则该些房源仍应视为乙方业绩,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佣金

  第九条 合同效力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订立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之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代理房源的销售底价、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

  附件三:工程进度表。

  附件五:甲方与本合同执行期间,将本案所需土地使用证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补齐至合同附件内;

  9.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4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和文件,应面呈、快递或邮寄方式至另一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5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____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_________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____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____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____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____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批文为准。)提供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

  3、物业类型: ;

  4、占地面积: 约为 平方米;

  5、总建筑面积: 约为 平方米;

  6、委托销售范围:委托销售项目全案∕项目 期,物业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车位 个,详见附件 。委托乙方销售的最终面积数、套数、价格等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 日以附件 形式盖章确认作为乙方销售的最终依据,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委托工作内容

  1、本项目全案营销策划(营销策划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

  2、本项目住宅及可售停车位等物业的销售代理(销售代理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双方向对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经双方核实乙方工作确有不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

  2、甲方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变更。同时双方应相应调整乙方的考核任务指标;

  3、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4、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协助乙方办理代理销售相关工商、行政审批手续;

  5、在本项目开盘日前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 律手续。保证本合同约定物业在正式开盘销售前具备《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完成价格申报等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

  6、甲方保证在各期物业正式开盘前完成与按揭银行的签约工作,使买家具备 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提供专业且服务水平好的签约律师在销售现场办公,向客户提供签约及相关法律服务;

  7、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⑴ 办理销售收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包括定金、认购款、购房款、违约金等);

  ⑵ 负责认购房屋的网上备案工作;

  ⑶ 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设施、销售工具及承担相关费用:

   提供样板间(含装修、装饰、家具)、销售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电话、装修、装饰)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销售中心、样板间水费、电费、保安、保洁等物业费用等);

   负责销售体日常办公费用;

   负责提供看房班车及承担相关费用;

   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广告的审批、制作及费用;

   按双方确定的宣传推广计划投入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含奖品部分)、模型、报纸等媒体广告、宣传品(包括楼书、海报、户型图单页、客户通讯等)制作、发布等所有宣传推广费用。

  9、甲方同意在本项目的所有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0、根据本合同第六、七条有关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组成专案项目组进行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确保销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供诚心、诚信、全力服务;

  2、为保证本项目销售推广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工地现场包装

   项目引导

   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建筑、装修、装饰的`设计和施工

   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

   向甲方推荐优秀的广告发布公司

   向甲方推荐业绩优良的律师行、公证处、按揭银行等单位

  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根据不同阶段向甲方提供项目市场 调研、市场定位研究、设计评估、全方位策划报告、销售执行报告、销售策略(含销控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等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具体组织执行工作,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予以书面确认(认可)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对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认可)文件内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进度和销售要求为依据,制定销售进度表;在销售过程 中,制定销控策略和销控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具体负责销控执行工作;

  5、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关于媒体广告发布、展示会、宣传品、促销及客户 联谊活动等方面的计划、策划方案和费用预算,由甲方审核批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关承包商;乙方应全面参与以上工作,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将费用控制在约定范围之内;

  6、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

  7、 不得擅自以低于甲乙双方认可的销售价格销售本项目;

  8、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协助甲方办理客 户契约签署。乙方现场销售人员应进行全面销售服务,包括协助甲方配合银行和律师办理按揭手续、催缴房款、协助甲方办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9、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保险。

  第六条 销售价格、销售条件、销售任务指标、服务费用标准

  1、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商业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车位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表。

  2、本项目正式开盘可售应具备下述条件:

  本项目拟定于 年 月 日正式开盘销售。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本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⑴ 甲方应于本项目各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1个月前取得当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价格申报备案工作;

  ⑵ 甲方应于首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两个月前完成现场包装、接待中心、样板间的装修及布置;

  ⑶ 于正式销售前,甲方完成与按揭银行以及相关律师行的签约工作,使得买家具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⑷ 甲方完成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印制;

  ⑸ 工程业已开工,并按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之约定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营销策划方案、推广计划如期执行。

  3、销售任务指标

  4、服务费用标准:

  ⑴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标准:

  本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元人民币/月。

  从 年 月 日起支付当月营销代理服务费用,以后每月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

  ⑵ 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标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照乙方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

  ⑶ 超额奖励:超额奖励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费用支付

  1、从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日止。每月 5日为乙方营销策划服务费的结算日,甲方应在此日前以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

  2、每月月末之日为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结算日。乙方按已签订《商品房预 售﹨买卖合同》的总合同房款,计算出当月应结代理服务费用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务费用表后3个工作日内对表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乙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文件内容。甲方须在确认代理服务费用表后5日内以支票或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销售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此费用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由甲方退还购房客户已交的一切款项 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销售代理费,如该房由乙方继续出售,则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另行支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销售代理费。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

  5、由于客户原因退房,乙方退还已收取之销售代理费,甲方收取客户违约金、 定金的,甲、乙双方按5:5分成;

  6、乙方销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购 买的,该部分购房款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但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的购房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委托销售物业面积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已交齐定金或部分购房款并签署《认购书》或《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及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购房款对应的全部销售代理服务费。

  8、乙方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应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关报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后 享有上述报告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保留署名权及必要的对外宣传将本项

  目列为乙方作品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客户)因知识产权侵权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赔或另一方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违约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款、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文件的传递及工作对接方式

  甲乙双方明确工作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双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对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

  甲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邮箱: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变更一方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变更人员的名称、职位及职权等信息,如变更一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如一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履行签收义务,则另一方按本合同首页对方地址或本条所列对方电子邮箱发出书面或电子版文件之日,即视为对方收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于合同届满前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如因甲方确定的调价幅度超过开盘前甲、乙双方确定的调价原则及涨幅 (调价原则详见全案策划报告)导致乙方无法完成销售任务指标,则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5、合作期间一方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及社会形象,受害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一切后果由失误方承担;

  6、若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装修标准变化或质量、无销售许 可证、未按计划足额投入宣传费用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7、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未达到甲方制定的销售指标 时,甲方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要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期间的营销策划服务费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8、本合同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议定,无论合同以何种原因、方式解除或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人、社会公众批评、职责对方。乙方在本合同终止10个工作日内,应将甲方提交之所需返还的资料返还甲方;

  9、在下列情形中,可提前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 ”为本合同附件一;

  2、“ ”为本合同附件二;

  3、“ ”为本合同附件三;

  4、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________全系列产品在深圳市地区的代理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乙方在深圳市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________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乙方首批订车为________两辆(单价为:________万元)六辆(单价为:________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________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________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________辆车的销售任务,并保证________辆以上的库存。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________系列产品在进入乙方深圳________展厅后乙方付清车辆全款前,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

  销售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_________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就经销辽宁巨龙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品种及区域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 产品的独家区域销售代理商。

  第二第: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县独家销售代理商,乙方只能在上述区域代理销售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条:甲方保证代理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负责提 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合法手续。

  第四条:乙方在当地市场营销所需要的合法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虽因经销甲方产品,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其受到行政处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自进货起三个月后,因单项产品滞销,在保持产品原包装未损坏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调换或退货,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该及时满足乙方所需货物。乙方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年销售下限,并按时完成首批提货量。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只设一家代理商,并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八条:乙方在到货后,应该全面开拓市场,做好市场促销宣传工作,使甲方产品在自己销售区域内(县、镇)级地区无销售盲点。

  三、交付方式

  第九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 付定金 元。在提货时不得以此定金冲抵货款,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返还乙方定金。

  第十条: 。收款后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全国统一到岸价,500公里以内运费由甲方承担,超过500公里以外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当场清点,运输破损率在3‰以内损失由甲方承担。当场未清点或货物破损在3‰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权威部门鉴定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制、售假、冒甲方产品,除承担本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外,还应该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跨区销售等行为的;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不成第一批提货量的;

  3、首批货物提到三个月后,乙方运作市场不利,被甲方发现其销售区域有销售盲点的;

  4、乙方年销售额没有达到甲方规定年销售下限的'。

  第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最低年销售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代理商,甲方承诺,乙方销售额达到50万元币奖励其中意松花江面包车一台;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币,奖励其普通北京现代伊兰特骄车一台。如代理商不要车,可按其价值的百分点给予回扣。

  第十七条:甲方对各级代理商年销售额、首批提货量、以及产品价格作为附件附后。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也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该起诉至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销售代理合同 篇13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188645.22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6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6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8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8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0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2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8%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2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3、为鼓励乙方实现更高的销售业绩,双方约定将最终合同金额中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10%作为乙方奖励。奖励部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4、结佣条件:

  4.1一次性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50 %(含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70 %(含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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