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协议书

时间:2023-02-19 19:30:2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修订协议书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修订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修订协议书5篇

修订协议书1

  严格来讲,任何一个合同都有其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模板可言,一个好的合同能够保障权利、防范风险,在很多大的商事中,合同决定一个企业的命运,因此拟定具有可操作的合同也反映着法律人的专业素养。以下是合同拟订中的一般事项,供合同拟定着查漏补缺。

  一、定义部分

  1、定义条款

  合同第一条的“定义和用语”或称“用语和含义”。

  实务中常见问题:

  ⑴、泛指和特指

  ⑵、定义过于复杂

  ⑶、定义的前后顺序错误

  ⑷、定义之间的互相嵌套关系十次嵌套的“转让日”的含义。

  2、标的条款

  “标的”是指法律上的权利,“标的物”是指法律关系当中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⑴、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写法;

  ⑵、标的物为动产的写法;

  ⑶、标的物为权利的写法;

  ⑷、标的物为组合形式的写法。

  二、主义务

  3、先决条件条款

  “先决条件”是指合同一方履行义务或行使权利的条件。包括:

  ⑴主体、⑵内容、⑶判断标准、⑷后果。

  先决条件多见于英文合同版本,我国多采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三权鼎立”的'模式。

  通常优势方喜欢采用。

  4、交付和验收条款

  实践中分为实物、权利、证书文件、收益和义务移交五个方面的写作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5、所有权保留条款

  6、付款条款

  7、发票条款

  8、水费条款

  三、担保义务

  9、陈述和保证条款

  10、定金条款

  11、保证条款

  12、抵押条款

  13、质押条款

  14、留置权

  四、附随义务

  15、知识产权条款

  16、反商业贿赂条款

  17、保密条款

  18、通知条款

  五、责任分配和处理

  19、不可抗力条款

  20、违约认定条款

  21、追究责任条款

  22、中止履行条款

  23、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条款

  24、解除合同条款

  25、终止合同条款

  可以按照《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直接书写:

  26、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

  27、结算和清理条款

  六、争议解决部分

  28、合同解释权条款

  29、语言差异解释条款

  30、格式条款解释

  31、合同标题效力条款

  32、权利申明条款

  33、法律适用条款

  34、纠纷解决条款

  七、合同效力和附则

  35、授权代表条款

  36、批准文件条款

  37、合同生效条款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同。合同生效的三种表达方式:

  ⑴、签署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⑵、约定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生效。

  ⑶、法定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报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38、条款效力分割条款

  “本合同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因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而导致其他条款无效。甲乙双方对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对合同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39、主从合同条款

  附文、附录和附件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0、效力取代条款

  合同生效后,双方的往来函件、电子邮件、以及签署的备忘录和会议纪要等文件的效力。

  41、合同转让条款

  在银行按揭产品打包处置给开发商。

  42、文本和份数条款

  本协议共签署原件XX份,中英文各XX份,各份协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各份协议文本作为政府部门申请审批时使用。

修订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原合同编号),现因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_________条款: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因修订合同给_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__(有关单位)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修订协议书3

  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声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就业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一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是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2.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签约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发展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院管〔20xx〕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doc

  附件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doc

修订协议书4

  合修字第 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修订合同给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修订协议书5

  合修字第___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决定将其中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修订合同给__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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