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协议书

时间:2023-02-24 19:44: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厂房租赁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厂房租赁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厂房租赁协议书

厂房租赁协议书1

  出租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域出租场所(厂房)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备、集污(尘)集中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该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该同志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责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 的铺面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铺面为 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 年支付一次,租金在签定本合同时即时支付,以后续租乙方享有优先权,且房租三年内不得涨价。

  六、甲方义务 :

  甲方保证该房屋货物正常存放使用。

  七、乙方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止。租赁期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_____门电话。如需_____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用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厂房租赁协议书4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厂房 (以下简称厂房)

  甲方将自建位于 ,占地 平方米,厂房 二 层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约 平方。

  二、租赁期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押金及租金:

  1、租厂押金:乙方应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结算,多余无息归还。乙方提前终止承租的押金全部归甲方。

  2、租金及交租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个月的2号前付清当月厂租,先付后驻。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厂房交付同时,将厂房租金付给甲方。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

  2、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申领相关的证照,并缴纳相关的费用。甲方只提供协助,不作任何保证其能否领取到相关的证照。

  3、甲方提供完好的厂房及供电供水设施、设备。

  4、乙方应该注意爱护,不得破坏厂房装修、结构及设备、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

  5、如乙方需要增加水、电设施,由甲方聘请有资质的技工施工,一切费用(材料节人工等)由乙方支付,到期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迁。

  6、租赁期间该厂房所产生的水、电(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卫生、房产税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表:水 度,电 度;工业电 度,电 度,电 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如不按时付清被停用须重新开通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厂房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作非法用途。

  8、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厂房,押金不退:

  1、乙方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厂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的。

  9、乙方承租期内终止合同的,押金不退。

  10、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同意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交纳保证金,保证到期拆除。

  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12、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必须在欺瞒日内搬迁完毕。逾期的需要交纳租金每日原租金的3倍。甲方原有的一切固定,乙方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故意损坏的负责修复好,其他的可搬动的属于乙方的设施的,乙方自行搬迁。

  13、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4、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5、其他约定事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5

  出租方: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株洲市安全生产条例》、《株洲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乙方入驻前甲方向乙方交待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株洲市安全生产条例》、《株洲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场地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及购买劳动保险。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书》落实情况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合同范本。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6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的房屋给乙方,乙方为该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黄、赌、毒和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保证租用房屋财产安全和乙方雇佣员工的生命安全。

  2、乙方必须保证租用房屋期间安全用电,经营场所(包括内设库区)内要有安全通道,严禁使用明火,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组建消防安全小组、应急小组,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实行防火、防盗、安全值班责任制,确定本部门安全责任人;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6、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等仪表及其他管线,不得私自装修、装饰承租房屋。甲方同意迁移、装修装饰的,乙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及要求实施迁移、装修装饰活动。

  8、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9、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_ _ _ _ _ _ _

  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电 话:_ _ _ _ _ _ _ _

  签订日期: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_

  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电 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7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 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 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 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协议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 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协议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 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__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协议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 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协议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勐海县打洛镇中缅街马氏木业的厂房及若干生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厂房面积为12亩。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木材生产加工,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租金为每年120000元(壹拾贰万圆整),由乙方在承租之日一次性付清。

  2、其它费用

  乙方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生产机器设备,以及其它随附移交乙方使用的物件设备,以完好无损坏的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如造成损毁的,乙方按价赔偿,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交由乙方的随附物件设备及其价格在附件中具体说明。

  第六条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

  1、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乙方擅自转租则甲方有无条件收回产房租赁物的权利,此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度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15日,甲方在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3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租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9

  出租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厂房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xxxxxxxxxxxxxxxxxxxxxx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xxxx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xxxx年,即自xxxx年xxx月xx日至xxxx年xxx月xx日止。前xxxx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xxxx年xxx月xxx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xxxxxx元(¥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xxxxxxxx元和第xxxx个月的租金xxxxxxxx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xxxx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xxxx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xxxx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xxxx式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xxxxxxxxxxxxxx承租方(签章):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x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发展经济,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下租赁协议如下:

  一、甲方有偿提供位于××镇长坑村的生产厂房及宿舍给乙方使用,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甲方不负责租赁税)。

  二、租赁期限为

  ______年,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三、双方签约后,乙方付 元给甲方。其中 元为按金,按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一次性退回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按金归甲方所有; 元为第一个月租金。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租,租金当月5日前缴付,若未征得甲方同意而逾期未交,每日按租金总额1%计算违约金,若两个月不交租,作违约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照明用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生产用电由乙方负责安装,电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拱自来水给乙方使用,水费由乙方负责。

  3、消防按现状提供给乙方,如需更改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增加建筑或其它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报上合理的规划图纸,原则上不影响原有厂房外观和通道。

  5、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等建筑及用地,纯收取乙方的`租金,其一切费用负担及涉及经济有关的问题概由乙方自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租赁期间,水、电、建筑物等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每年购买厂房等保险,保险额以保险公司确定为准。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向对方赔偿3个月租金作为补偿损失。

  9、期满后建筑物内装修及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10、未尽事宜和租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协议日期:

厂房租赁协议书11

  甲方(出租方):xxx

  乙方(承租方):xx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__,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产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归属清晰、产权人。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水表:电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居住__________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产租金为¥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出租方开立租金所需缴纳之税金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银行支付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经协商,物管费(含公摊费用)及有线电视费用在租赁期间实行包干,包干费用为__________元。

  3、宽带委托中介公司代为申请办理,其中安装费用为__________元,套餐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在租赁期间宽带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厂房租赁协议书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厂房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黄兴新村程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给乙方存放食品使用,面积为1816平方米。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作为其他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年,即从_____年3月10日起至_____年3月9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租赁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不含税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贰伍拾陆元整(¥:392256元),每半年付款一次,即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_____元,半年满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租金,采用先付费后使用原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金收据;如乙方需要发票应自行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税费。

  四、厂房租赁合同的解除

  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作为赔偿。

  五、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5、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6、租赁期间,乙方维护好甲方厂房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需乙方自行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房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____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和第____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____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厂房租赁协议书15

  出租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出租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并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承租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并存续有效的企业法人。出租人依法拥有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的出租权,现承租人有意承租出租人享有合法出租权的房产,且承租人已查看了租赁标的,并对上述房产现状知悉。

  2.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就承租人承租租赁标的的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双方确认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具体由如下部分组成:

  (1)厂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一至四层, 1部电梯;

  (2)厂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一至四层,2部电梯;

  (3)厂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一至四层, 2部电梯;

  (4)厂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一至四层, 1部电梯。

  (5)办公楼: 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二至四层,1部电梯;但办公楼1层不在此次租赁范围之内,办公楼一层由出租人使用。

  (6)宿舍:A宿舍: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B宿舍: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7)其他:天桥: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C栋空调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D栋空调房: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总计为____平方米,承租人确认已经实地查看了租赁标的,对租赁标的的情况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租赁标的的具体位置、范围及租赁标的建筑面积明细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使用

  承租人对租赁标的使用用途为生产,经营范围为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上述房屋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当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三条 转租转借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其所承租的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借用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承租人承租租赁标的的期限为5年(不含免租期),自______年3月1日起至______年2月28日止。租赁期限起算日为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于承租人之日。

  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约定的因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3.租赁期满,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租赁标的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之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有权另行出租。

  第五条 免租期

  1.出租人同意向承租方提供2个月

  2.免租期间,承租人无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应交纳水电费等能源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3.承租人确认并同意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承租人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没有出现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给予承租人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或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承租人不享受前述免租期,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期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补交该期间的租金。

  第六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双方同意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月,月租金共计____元人民币,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

  2. 双方约定,承租人应以1个月为一期,采取上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应于每期到期前的7天之前向出租人支付下期租金。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上述每笔款项后,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其中向承租人开具已付租金金额50%的租金发票,其余租金金额开具普通收据。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进一步约定,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标准,出租人仅需向承租人开具50%的租金发票。如在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租人需开具全额租金发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开具全额租金发票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出租人开具全额租金发票),则出租人另行开具租金发票所需支付的税金由承租人承担。

  3.双方约定,承租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期的租金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其它相关费用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空调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停车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另行支付,对于承租人使用的前述各项能源,如尚未设置专用计量仪表则由承租人设置并按实际使用量支付。如遇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对其价格调整,则承租人应按调整后的标准交纳。

  第八条 承租履约保证金

  1.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保证承租人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签订本合同同时,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2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作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2.在本合同期满时,在承租人完全撤出租赁标的,双方办理完毕场地交接手续后4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承租人且不计利息。

  3.如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违反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由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其支付了本合同第十九条第2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及第十九条第5款约定的滞纳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如承租人未承担违约责任,则出租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4.双方一致同意履约保证金不得折抵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所拖欠的租金及能源费用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租赁标的交付时间及状况(条件)

  1.在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付清应交纳费用的前提下,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为______年1月1日,如出租人未按上述时间交付租赁标的,则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的承租期限、免租期及一切相关事宜相应顺延,最终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延期超过三个月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承租人未在出租人发送的交房通知中确定的交房日前三日内向出租人提出解除本合同或承租人已接收租赁标的的,视为承租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出租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已交纳的款项,出租人无须承担其他责任。

  2. 承租人应当派人接收租赁标的、房门钥匙及相关固定装置、设备并与出租人签署交接清单。(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出租人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标的的现状为:。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的现状已知悉并无异议,承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租赁标的并签署租赁标的交接确认单。

  第十条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标的,如出租人中途收回租赁标的的,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如欲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承租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标的转让时出租人应当保证使租赁标的的购买人充分了解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租赁标的购买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双方约定,因整体装修改造或经营业态整体调整出租人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45天通知承租人。双方约定,依据上述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出租人只需赔偿承租人经折旧计算后的装修损失,折旧期为5年。折

  旧后的装修损失按如下公式计算:装修损失=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限-合同已履行的期限)/租赁期限,除此之外出租人无需赔偿承租人的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预期利润、员工辞退、库存货物等)。出租人应于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本合同解除日后尚未履行期限的租金。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双方对承租人的装修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煤气、空调、电梯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中断不超过48小时(如该故障非因出租人原因造成,能源及设施供应中断超过48小时,出租人也无需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及因其他承租人、小业主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出租人无需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及承租人、第三人、政府相关部门或能源供应单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设备质量问题、维修、大修及改造等原因)导致前述情况发生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出租人有权在营业时间联同新租户进入租赁标的视察,但须提前24小时通知承租人。

  7.租赁标的的公共区域管理由出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报批手续,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无权对租赁标的结构、承重、外观及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变动或分割。否则,由此给出租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对租赁标的和公共区域修复原状。承租人应在装修施工动工前将装修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提交出租人批准,在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进行任何装修工作。承租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市容、工商等,上述报批的义务不得因出租人批准而予以免除。承租人在与其所聘请的施工承包单位订立任何合同之前,须将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交出租人确认。

  4.承租人自行办理该租赁标的之经营行为的一切政府批准和许可手续,并在开始营业日前办理完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交出租人留存。

  5.承租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出租人有关使用租赁标的安全的规定,如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标的损坏,直接或间接致任何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害,则承租人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6.无论何种原因,承租人如发现租赁标的出现不安全状况,均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租人应对租赁标的内和承租人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租赁标的及共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承租人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承租人拒不维修或赔偿的,出租人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赔偿。如因承租人之使用出租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的过错导致人身受到伤害和/或财产受到损害,应承担(包括对出租人)赔偿责任。

  8.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供货方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应由承租人承担,如因此使出租人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承租人有权在厂区门口增加承租公司招牌。双方进一步约定,在实际设置广告位的过程中,关于承租人所设置广告招牌的具体位置、尺寸及面积必须经过出租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承租人不得设置。

  10.广告招牌由承租人自行寻找相关的具有安装能力的装修公司并按出租人指定的悬挂位置进行广告招牌制作、悬挂,且承租人应负责办理广告牌发布所需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需出租人协助完成者,则需与出租人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承租人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广告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所悬挂安装的广告牌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因广告发布及广告牌悬挂、安装等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出租人遭受的政府处罚等责任,均应由承租人承担。

  11.承租人应负责租赁标的区域内的消防责任。

  12.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对包括但不限于其在经营期内对外产生的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均由承租人承担。

  13.双方约定如因承租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致使出租人由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失,承租人均应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损失。承租人应在收到出租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一

  次性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14.如承租人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害赔偿金)及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租人应承担出租人为追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害赔偿金)或要求承租人履行本合同或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评估费、审计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15.承租人所用电话线路租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有关单位支付;承租人如需转移其原有电话线路,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承租人在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法规及出租人的相关规定。如因承租人从事上述施工活动影响第三方的,承租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17.租赁标的中的厂房共配电梯6台,办公楼配客梯1台。上述电梯的维修、保养、年检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18、租赁标的中A、B、C、D厂房电梯若需改造,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进行改造,但改造的方案应当经过出租人的书面确认后再实施。租赁期满后,上述改造成果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19.宿舍A、B栋配有太阳能热水系统,承租人自行维修使用。出租的厂房、 宿舍、绿化、道路等其它设施均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保养。

  20.承租人保证其员工不得在宿舍做饭、炒菜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1.承租人独立门口在厂房D栋后边, 出租人应将租赁标的以不锈纲栏河隔开管理。

  22.出租人保证提供600千瓦至800千瓦的变压器给承租方使用,同时承租方每月所产生的电费,出租方需要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

  第十二条 租赁标的的抵押

  1.在承租人和出租人关于本租赁合同签订之前,租赁标的及租赁标的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状况为未设定抵押。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租人对租赁标的设定抵押,则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但需通知承租人。

  2.出租人有权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益质押给境内外商业性银行,承租人应当按照出租人的书面通知将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直接汇入出租人指定的

  账号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签署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合同解除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

  1.在承租期内(包括免租期),承租人须将租赁标的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财产险”等保障租赁标的的装修安全、结构及其内财产的安全 ,达至出租人合理的满意程度。承租人需将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提供给予出租人查阅。

  2.遇有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过失而须向第三方作经济赔偿时,而该赔偿责任已经由中国法院裁决,但保险公司不认可此赔偿的话,承租人或出租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解除

  1.在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承租人。

  (1)承租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超过7天(含7天)的。

  (2)承租人逾期支付第一期租金超过30天(含30天)的。

  (3)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接收租赁标的,逾期超过7天(含7天)的。

  (4)承租人拖欠交纳的租金额累计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

  (5)承租人拖欠交纳的能源等单项或多项费用额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

  (6)承租人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7)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在出租人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通知出租人:

  (1)因出租人的过错导致承租人经营租赁标的产生严重阻碍时,达到无法开业经营连续超过1个月;

  (2)出租人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3)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本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在本合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解除之日(以下称“本合同终止日”),(1)承租人应无条件地将租赁标的返还给出租人;(2)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租金中本合同终止日后的期间按日计算的租金的金额;(3)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的截止至本合同终止日止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应在7日内无条件将租赁标的交回出租人,交回出租人前承租人可以占有租赁标的。

  4.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标的时,承租人负有撤除租赁标的内废物、清扫等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租赁标的存在由承租人造成的毁坏,应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同时承租人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7日之内将租赁标的内的属于承租人及其员工、客户的全部物品、财产、设备设施搬出租赁标的,如到期未搬出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上述物品、财产、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直接处分上述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扔掉、变卖、采取公证提存或公证证据保全的方式保存上述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处分物品、财产及设备设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所形成资产无偿归出租人所有。除上述约定及本合同第十九条另有约定外,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资产按如下约定处理:(1)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复原装修的,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按租赁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进行复原装修并拆除现有装饰、装修,否则应承担出租人进行复原装修所支付的费用及损失;(2)如出租人未书面要求承租人进行复原装修的,则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资产及租赁标的内的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

  5.如承租人逾期交还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标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当年日租金标准3倍的违约金。同时出租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承租人撤离租赁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类似于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其发生和其结果的事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且应在遭受该不可抗力后的15日内,提供说明该不可抗力的详细的状况及该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书面文件和与此有关的有效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是指经该事故的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的公证的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及其后果影响期间,本合同自然中止履行,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上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导致租赁标的所在建筑物全部损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紧急避险

  当租赁标的或租赁标的周边建筑或财产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爆炸等灾害的威胁时,承租人在此同意,出租人有关人员可不经承租人同意,进入该租赁标的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而中断供应租赁标的的能源,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空调、供暖或供水,以保证租赁标的或出租人及第三人的安全。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及赔偿金。

  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合同,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由于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出租人单方行使权利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按照第十九条第5款的约定支付滞纳金。前述违约金、滞纳金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本合同,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由于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承租人单方行使权利解除本合同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支付3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滞纳金应在

  合同解除后1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除上述违约责任外,出租人只需赔偿承租人经折旧计算后的装修损失,折旧后的装修损失按如下公式计算:装修损失=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限-合同已履行的期限)/租赁期限,除此之外出租人无需赔偿承租人的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预期利润、员工辞退、库存货物等)。同时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装修所形成的资产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约定如双方对承租人的装修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在通知承租人无效的情况下,即可由出租人以至少中断租赁标的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等供应的方式敦促承租人更正其违约行为,如在出租人发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承租人仍未更正,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同时承租人知悉并确认,由于出租人中断租赁标的供应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设备毁坏等损失),全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标的结构或损坏租赁标的;

  (2)改变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标的的用途,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额累计超过15日(含15日)的。

  (4)拖欠能源费等单项或多项费用额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 依前述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还应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未支付租金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6.根据本条所发生的损害赔偿义务不受本合同的解除的影响。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租赁标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除外。

  第二十二条 通告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出租人在租赁标的之任何部位(包括信箱)留置该文件及张贴于告示栏内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出租人采取在租赁标的门前或其它任何部位留置(包括张贴),则该留置之日为送达之日;如张贴于告示栏内则以张贴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的则以承租人签收之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送达方式。

  2. 本合同首部所列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何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的前三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二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出租人或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本合同均不生效。

  2.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变化,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3.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由出租人出具的确认函、变更函、承诺函、补充协议等一切文件均须出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出租人公章,如出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出租人公章,该文件对出租人无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用中文制作4份,出租人执2份,承租人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代表在 签订。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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