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4-04-03 08:20:13 秀雯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精选10篇)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客户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用且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为方便结算,经乙方考察,特为甲方提供月结款项及快递运输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代理快件范围: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航空局有关运输安全要求,必须不违反国家禁运物品的有关规定,如被机场安检部门或海关有关执法部门查出的所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接收易燃、易爆、腐蚀、液体、粉末、食品、军货武器、药品、光碟及邮政法规定不能寄递的物品。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快件时,应免费提供所需包装物料和专用运单,并向甲方交付运单留存联,以便甲方查询。

  2、乙方有权决定所承运快件的出运路径及航班,尽可能安排最快方式出运,自取件日起三个月内,甲方询问所发快件的递送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免费跟踪查询服务。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账单。

  4、签订协议书后,乙方根据甲方寄件通知申请,安排外勤操作业务员按公司正常服务标准(但至少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收派件服务。

  5、乙方收到快件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能够顺利运达目的地。乙方应做好货物离港信息跟踪,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按乙方规定的统一包装标准。

  2、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杜绝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国际快递代理性质的委托行为。所有委托均系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中的商业需要或其他需要而作为最终的发件人而委托乙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快件的发运特点和要求,提供正确、完整、文字清晰的收发件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发件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对于包裹类快件,须提供货运物品品名、真实价值及国内外有关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单据(如商业或形式发票、外汇核销单、原产地证书等),以便乙方为甲方正常运输及甲方收件人顺利清关。

  4、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致使快件延误或无法送达收件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包括无法顺利清关而产生的退件运费和清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出口及结算方式:

  1、出口预付定价及结算方式

  1)若甲方要求采用出口快件预付结算方式,乙方将按本协议所附之价目表所载之当时有效的运价、TNT/DHL网站所公布的现时有效的燃油附加费以及特定地区特别派送费与乙方结算,因出口物品产生的有关报关和其他各种政府规定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支付或提前转交乙方代为支付。

  2)乙方在签订协议一年内不能随便变更投标时确定的价格,如遇价格变化,应提前跟甲方商量,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鉴于甲方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本协议每月结算一次。

  货物运出后,乙方每月 日前将前月运费发票/账单送至甲方。若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账单有异议,应在签收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便甲方核实。否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发票/账单的内容。

  甲方在实际付款前已从乙方取得发票的',该发票不能作甲方已付款的凭证。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发票/账单日起的 天内以现金、支票、转账或其他未定方式付清款项。

  2、乙方向甲方收取运费时,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及快递账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货物未在乙方服务范围内或客户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货物在乙方服务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延误(超过附录价格表中承诺的时效2个工作日以外;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取件或者操作失误却未跟甲方说明确认而造成的延误、货物运输途中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反馈快件的异常信息;不包括货物因航班落货、出口时海关查车延误、目的地海关清关的时间及战争或自然灾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货损、货差、受潮、丢失等,若货物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货物没有保险的,乙方将按照《华沙公约》有关规定理赔,文件每票最高20美金。包裹类快件按甲方提供商业(形式)发票的海关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票快件最高赔偿不超过100美金。

  2、乙方不承担任何快件损失、损坏、延误引起的连带责任及快件在目的地由于收件人无法清关造成的扣关、销毁、退回等一切后果;如收件人拒绝支付快件在目的地海关产生的关税造成的后果乙方只协助处理。

  3、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投保,则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按所运货物申报价值(人民币)千分之三的金额投保,最低一票100元,且申报价值必须属实。

  4、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应按运费的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追索该运费的所有必要支出(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若甲方连续拖欠运费三十天以上,乙方有权中止甲方信用服务并停止取件和快件中转,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其它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保留加收紧急附加费的权利。这种附加费为临时性的,不包含在双方约定的运费中。

  3、本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文件及附录,包括价目表及备注条款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收取乙方的招标押金5000元,只做甲方与乙方于20xx年8月19日国际邮寄招标押金,未经乙方许可,不能抵用任何费用。双方合作期间,此押金将一直由甲方保管。在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甲方退还投标押金。经甲方确认后须无条件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在快递托运单中签订姓名,则该项业务服务的各项条款即生效。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为一年。如期满前30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消协议时,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7、本协议使用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法人资格;b.单位信誉状况良好。

  8、本协议的签订,属双方公司行为,双方工作人员的变动均不对双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义务、权利构成影响。

  附:本协议附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户名及账号: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 %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对所提交的物品,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进口国的.管制条例,杜绝危险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应向甲方提交形式发票3份,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价值最好掌握在400美元以内。

  4、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快递业务,并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快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每月按照甲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仔细核对,如有差错,应与甲方联系,以便纠正。乙方应在收到帐单后15日内付清款项。

  6、对协定价格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商议,商议后的价格从次月开始执行。

  7、乙方除遵守上述条款外,还应负责分运单背面所载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条款。

  三、甲、乙双方共同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壹年有效。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并以新的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3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为满足国内外科研需要,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研究“_________”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与外方合作研发“_________”项目,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项目研发及一系列与外方交流合作事宜。

  二、合作事项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合作单位名称:

  2、合作地点:

  3、项目投资数额为:________元。

  三、甲乙双方各自责任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责任:

  (1)与乙方共同组织项目运作,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对外事宜。

  (2)负责科研项目过程中的对外联络工作,及时将外方的要求与指示转达给乙方。

  (3)提供拟实施科研项目的相关资料,负责与外方的关系协调等所有非技术性工作。

  (4)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责任:

  (1)派遣科研人员与甲方共同研发目部,负责研发的'技术问题。

  (2)协助甲方处理对外联络、技术澄清等事宜。

  (3)负责与外方人员进行研发技术交流。

  (4)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

  四、合作时间

  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合作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保密条款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合作工程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研发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如第三方确因研发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

  6、若双方在此研发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研发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

  六、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4

  委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总代理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定义本协议术语的意义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总代理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委托人的职责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_________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分代理或转让

  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_________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_________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在_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总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5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

  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2)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5)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6)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7)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

  11.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 保险:

  □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 由卖方投保

  14.交货条件: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

  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纳珍源系列红酒产品,乙方作为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红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代理销售价目核定表开展本协议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7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___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为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本合同一式两份,以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购方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_______箱,每箱单价_______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_______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10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运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6.装运港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卸货港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  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情况:

  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____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____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空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____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11.装运:

  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____/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____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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