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协议书

时间:2023-03-07 14:33: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入住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入住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入住协议书

入住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居住、饮食及个人生活护理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寄养费,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餐厅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伙食费自理。

  3、甲方有医疗配套,每周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委托的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健身房、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地,免费为住寓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体健康的文娱活动。

  5、甲方服务人员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6、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望乙方积极配合。

  7、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寄养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8、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9、甲方对寄养老人实行非限制性开放型管理,如被寄养人在寄养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每月每人提供20o电供照明使用,其余按抄表数实收,水按10元/人/月收费,有线收视费10元/房/月,多人间5元/人/月。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寓手续应一次性交纳医疗保证金3000元和当月寄养综合费元。老人退离寓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

  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乙方负责

  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日

入住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标准化服务,昼夜护理。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收养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公寓,如需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公寓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清退。

  五.乙方属于XXX护类型,需住XX人间,每月托费XXX元。冬季取暖费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设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订餐,餐费自付。

  七.乙方的托费由乙方或丙方于每月的月末前如数缴纳给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滞纳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月以内的,收半月托费,超半月的'收取全月托费。

  九.随乙方身体变化,公寓有权变更服务档次,其托费随之增加或减少。

  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系医务人员,开展一般病的保健护理,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时,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应及时感到公寓,由丙方负责就医治疗。乙方因病、自尽或神智突发异常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时必须佩戴公寓胸牌,并向护理人员请假,因自己失误走失、突发疾病造成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老人伤亡事宜由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及时感到公寓,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费100元,净身费100元,穿衣费100元,并从入托老人停止呼吸开始计时,每放一小时收取占床费100元。

  十四.特护、专户老人因病长久卧床,难免造成病理性褥疮,发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给老人进行医治,费用由丙方负担。

  十五.乙方的身体状况在办理入托手续时,丙方应如实登记,对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对患有精神疾病,小脑萎缩的老人甲方很难控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跌、碰损伤,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负责任。

  十六.因特护老人的消化系统衰弱,丙方探视携带的食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食,避免暴饮暴食,形成病变。造成不良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十七.乙方如节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况,满一周后,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费。一周以内的按原额收费。

  十八.乙方如发生吵闹、骂人甚至动手打人,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绥化农垦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丙方(签字、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入住协议书3

  1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______元。

  5.交纳押金 ______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______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博?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签名)______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敬老院(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院民(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丁方)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维护五保供养、托养对象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丙方入住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敬老院建设,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入住安全;

  2、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相关规定,建立五保、托养对象集中供养专帐,按时将五保供养金、管理服务经费划拨敬老院,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敬老院帐目;

  3、建立五保、托养老人集中供养的管理运行机制,与丁方建立五保供养、托养联系制度;

  4、处理敬老院管理、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按照规定配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应的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入住者提供相应服务。积极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3、对入住者实行试住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经乙方劝导无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秩序或其他供养对象正常生活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通知丁方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不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院。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应及时通知丁方。有义务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协助丁方为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乙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①上级下拨的五保供养金;

  ②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为保证院民有购买日用品的能力,丙方每月的养老保险金归自己支配,乙方不再向丙方发放零花钱。

  8、乙方根据丙方入住时的身体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交入住乙方的书面申请和一周内经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签订入住协议。享有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权利,有参与敬老院民主管理的权利,并有出院的自由;

  2、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宅基地等归所在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3、遵守院内各项管理制度,外出必须向管理人员请、销假。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义务劳动;

  4、讲文明礼貌,不打人骂人,不说粗话脏话,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团结互助,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生活。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5、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爱护集体财产,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6、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7、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房间内安装其它设备或改变电源线路,不得擅自生火煮饭和取暖;

  8、在院生活时,因摔、跌、滑等自然因素,和在院外活动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亡,乙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患突发性疾病应服从乙方安排,生前有权决定去逝后回原居住地以及遗物处置的权利。

  9、在外欠款自行承担。

  10、去逝后决定由处理后事。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探视丙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意作为丙方供养期间的担保人;

  2、丙方去逝后,必须实行火化。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根据入住者去逝后要求处理安葬等事宜。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开销、责任均由丁方全部承担。若亲属要求乙方为其举办丧事,其费用由亲属承担。

  3、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丙方去逝后,如有现金或银行存款,应用于丧葬费用,剩余部分,则归敬老院所有;

  5、协助做好入住五保对象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自愿出院或被敬老院退回的五保户生活。

  6、同意丙方去逝后由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敬老院(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丙方:院民签字(捺印)

  20xx年X月XX日

  丁方:村(居)委会(盖章)

  20xx年X月XX日

  3托老院入住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 联系电话: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 生活来源: 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老人关系: 身份证:

  工作单位: 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 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 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 楼 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入住协议书4

  甲方: 得禄乡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丙方; 村委会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 生活环境,满足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结合得禄乡的实际 ,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在征询多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及监护人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尽量为供养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为供养人员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导及精神的安抚,引导供养人员积极锻炼身体,从容地应对困难,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营养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6)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

  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

  (7)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

  (2)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3)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6)监护人对供养人员的生活、健康状况有知情权;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协助甲方搞好管理,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供养人员在住院期间,监护人有责任来探视以及照顾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务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7)供养人员外出,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或许经得甲方工作人员的允许,外出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监护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供养人员入住的宣传动员、审核申报,送检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入住前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基本情况;

  (3)应经常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及供养人员的监护人,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监护人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甲方应协助丙方及监护人进行善后处理。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等。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及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则表示乙方、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如遗体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财产归集体所有;

  3、特殊情形的约定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在供养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4、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会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协商补充,作为协议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监护人:

入住协议书5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设计工作室一间。

  第二条 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 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住协议书6

  甲方:爱民老年公寓

  法人代表:

  乙方:入住老人全权代理人

  乙方自愿将XXX老人送住爱民老年公寓,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即形成劳务关系,甲方必须向老人提供护理衣、食、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则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二、乙方入寓前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据的近期身体状况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宜入院的疾病患者,不得入住公寓。

  三、甲方有权按乙方出具的老人身体状况证明,确定老人护理范围,但乙方自愿提高服务的除外。

  四、不能自理的老人能轻微活动或卧床,日常生活事情基本不能做,必须由护理人员帮助,老人精神要正常应配合服务工作。

  五、(一)甲方提供护理项目:

  1、每天定时打开水、打饭、刷碗、清洗口杯和毛巾。

  2、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帮助老人清理个人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脚、漱口、梳头、清洗臀部。

  3、每天帮助卧床老人穿衣服、脱衣服及时为失禁老人换洗衣服、尿布、保持皮肤清洁、清理大小便及大小便器,定时为老人翻身,整理床铺。

  4、按时给老人喂水、喂饭、喂药。

  5、定时清洗床单、被罩、衣服。

  6、每半个月剪指甲、定时擦身。

  7、有病及时通知家属,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定时查房。

  8、有家人的陪伴,定期给洗澡。

  (二)乙方自负项目:

  1、理发、刮脸、洗澡、家属经常给拆洗被褥。

  2、自备用品、肥皂、洗衣粉、干净被褥、床单(2个)、枕巾(2个)、换洗衣服、尿布、暖瓶、毛巾、碗筷、大小便器(卧床老人每月向甲方交两袋洗衣粉,也可以甲方提供)。

  3、医疗费,取暖费自理。

  六、老人住寓后,因疾病以及其他方面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后确定,协定后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七、老人在入住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生变化,甲方要及时通知老人家属,协商调整护理等级或回家中休养治病。家属若不同意老人提高等级护理或接回家暂时治疗的发生摔伤、烫伤等其它意外事件,甲方不负责任。

  八、老人患有精神病或自杀,自残倾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通知乙方家属接老人回家,如乙方不及时接走,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任。

  九、交费方式:乙方每月1日前向甲方缴纳本月的护理费用。入住不满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费标准,节假日或平时不在公寓的费用不退。另:冬季每月收60元取暖费,缴费其不得延误,出现欠款经多次催要,不能及时补交者,甲方有权将老人退回乙方。

  十、入寓老人应自觉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其财物,违反公寓制度,造成自身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共财物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老人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敬,入寓老人不得侵害他人 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老人如突发疾病、病危或死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县乡范围内)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如因老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外力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老人正常死亡的,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将尸体运走,非正常死亡的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尸体,尸体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依协议有关内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辱骂、殴斗、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入住协议书7

  甲方:乙方:(有效监护人):

  身份证:

  地址: 长乐路28号入住老人姓名:

  电话: 0632--3775899身份证:

  住址:

  电话:

  工作单位: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入住甲方老年公寓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住服务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住宿、就餐、日常洗刷等。乙方在入住前,应全面向甲方告知老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性格,并说明其他相关情况。老人生病与治疗、旧病复发与抢救以及自行跌伤等均不在护理责任范围之内。

  二、入住费用:入住费用每月元。其中:护理费用元,伙食费用240 元,床位300 元。每月5号前缴纳。

  三、请假外出约定:老人在公寓期间因事外出的,思维行为不正常的老人需由监护人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监护人领出并对外出行为负责;思维行为正常的老人因事外出须到传达室登记。老人在公寓外的行为后果甲方不负责任。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四、老人伤病责任:乙方在入住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不负责老人自行跌伤、突发生病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1、老人因行路困难、骨质疏松、身体虚弱、喝酒等原因发生跌伤,甲方不负责任;

  2、老人因长期卧床、药物反应、糖尿病、不配合护理等原因形成座疮或座疮加重,甲方不负责任;

  3、老人出现病重、病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送医院抢救,如乙方监护人未到达前老人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老人因病猝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老人的后事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及时安排处理。

  五、变更护理标准约定:老人在住寓期间由于健康原因、年龄原因、物价上涨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双方商定可适当提高 。

  六、费用结算方式:甲方实行入寓进出自由的原则,如乙方中途不愿意继续在公寓生活,一经老人提出并经监护人签字同意即可终止合同。对于中途退房,当月费用可按天计算 ,老人因病、因事请假外出15天以上,伙食费按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其他费用 1

  照收 ,若请假15天内,各项费用不退还 。

  七、医疗费用约定:

  1 、乙方在入寓前需自行健康查体 ,入寓后如需进一步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 。 2 、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 。乙方可自愿在甲方卫生室就诊,医疗费自理。也可由监护人送医院治疗,治病途径由乙方选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3 、住寓老人出现病危、病重或猝死的,公寓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必要的'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乙方应在三天内付清) 。

  4 、住寓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临时陪护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

  八、贵重物品的保管:乙方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以委托甲方免费保管,自行管理出现丢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

  九、解除协议的约定:监护人应全面了解《长乐路老年公寓老人入住须知》,入住公寓的老人应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作息及就餐时间、用水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乙方在入住后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退房,所剩费用甲方足额退还。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入住协议同时废止 。

  1、发现老人有传染病、酗酒、精神病患者;

  2、不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在第一时间不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服务者;

  5、老人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座疮、哮喘病以及其他疾病病情加重,甲方认为无法提供服务者;

  6、行为异常、脾气暴躁、产生噪音影响其他老人正常休息且不听劝阻者。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甲方:老年路老年公寓 (盖章)乙方监护人:(签章):

  护理承包人:入寓老人(签章):

  年月日

入住协议书8

  甲方:小媳妇火锅店

  乙方:湖南工艺美院旖旎风文学与艺术协会

  为了使本次活动更好的举办,使活动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由小媳妇火锅店作为湖南工艺美院“青春飞扬20xx”大型文艺晚会协赞助商。

  为了有效的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使本次活动顺利的举行,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此活动的协赞助商,拥有此活动的'协赞助权。

  2、本次活动的时间定为20xx年6月20日(预定时间)

  3、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经费人民币20xx元。

  4、甲方负责制作本次活动悬挂予美院的横幅一条。(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有权监督本次活动宣传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与乙方沟通,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6、提供报纸广告专栏版需做宣传的文字或图片。

  7、受到晚会良好效益为自己带来财富时,自愿长期赞助旖旎风文学与艺术协会的活动,赞助费不超过20xx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组织、执行,乙方为唯一的责任人。

  2、乙方为本次活动制作宣传品必须经甲方确认。

  4、本次活动自签协广议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周边饭店商合作。

  5、关于宣传本次活动的其它任何宣传资料,必须经甲方确认。

  6、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均由乙方组织安排。

  7、在活动期间里,甲方在湖南工艺美院校园里所做的宣传活动,都可要求乙方安排2到4个人(不影响正常上课)协助宣传(劳务费由甲方支付)。

  8、活动宣传用品的悬挂、保存由乙方组织安排,如出现破损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9、为甲方在《旖旎风报》广告版提供宣传广告一则。

  10、晚会结尾时出现赞助商名字。

  11、晚会背景出现"协赞助商:小媳妇火锅店字样"。

  三、费用支付:

  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经费人民币贰仟圆整,乙方提供协议时甲方当场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事宜:

  1、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乙方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小媳妇火锅店

  乙方代表签字:湖南工艺美院旖旎风文学与艺术协会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20xx年xx月x日

入住协议书9

  甲方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及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入住事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提供宿舍 室给乙方住宿,物品清单及状态见附件。

  二、申请住宿必须书面申请,填写《住宿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入住。

  三、宿舍入住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负责宿舍楼的分配、调换、以及不定期检查。

  2、提供宿舍公共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

  3、负责对房间及其附着物的日常维修。

  四、宿舍入住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乙方入住时由甲方统一安排好宿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3、宿舍公物应加以爱护,所有房间内物品如有损坏追究个人或同房人员的责任,损坏部分照价赔。

  4、不得自行在墙上钉钉子、打墙洞,不得在墙上或衣柜表面乱涂乱画、张贴画报、贴纸,一经发现墙洞等破坏行为需照价赔偿。

  5、乙方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一旦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切实做好宿舍安全卫生及个人卫生等日常工作,垃圾统一倒在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乱扔乱放。

  7、为防止厕所及下水道堵塞,厕纸、头发、食物残渣等杂物必须放置于纸篓内,如遇堵塞需立即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疏通,假如人为因素造成堵塞的,疏通费用由所住人员负担。

  8、注意宿舍安全,乙方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关灯、关水、关闭门窗,。

  9、乙方不得将违禁品、危害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乙方有类似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乙方在夜间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收、录音机音量不宜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1、乙方不得私自拉电路,不得使用电热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并严禁在宿舍内用电磁炉等做饭。

  12、乙方入住期间是属工作时间以外的个人支配的时间,并且宿舍内也不是工作场所,出现其他个人健康等突发事件都不属于工伤,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入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电费等基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公司财务直接在员工工资中进行代扣。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不得申请住房补贴。

  1、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影响他人休息,扰乱他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

  2、未经人事部批准,擅自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的。

  3、利用宿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蓄意破坏公物及设施的。

  5、在宿舍楼内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及煤气灶等进行做饭。

  6、工作调至华翔其他公司、降职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离职、辞职、开除等情况时。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有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本协议。

  甲方(签章) :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入住协议书10

  编号:

  甲方:xxxx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乙方:_______系________专业 姓名_________

  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签盖章后方能生效。

  二、甲方提供学生公寓 区 栋 号寝室给乙方住宿。

  三、甲方为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保卫、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规定。

  五、乙方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私自留宿外人;

  2、不留宿异性;

  3、不变动和损坏公寓的消防与安全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和消防部门处理);

  4、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5、不对公寓服务人员或其它入住人员使用暴力行为(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6、不夜不归宿;

  7、不在室内和公共场所私拉、私接电线;

  8、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物品;

  9、不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色情或其它违法活动;

  10、不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11、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加以必要的维护和爱护,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不恶意损坏,不把公寓内所配家具带出公寓。

  12、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注意他人的合理需求;

  13、住宿人员有义务搞好入住寝室卫生,以及协助维护公寓内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和乱倒不洁食物;

  14、不在公寓内停放各种车辆;

  15、自觉维护公寓内的正常秩序,不在公寓楼道及室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等剧烈体育运动;

  16、公寓严格实行一人一铺的'住宿制度,入住人员必须在指定房间及床铺住宿,不擅自调换房间、床铺,严禁私换门锁及私配钥匙;

  17、不浪费水电;

  18、不在阳台上推搡打闹、不骑跨阳台、不翻越阳台;

  19、晚上睡觉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随意放置。

  七、其它未尽事宜应本着合理、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xxxx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

  经办人:公寓办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住协议书11

  甲方(公司方):

  乙方(入住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为部分家住离公司路途较远,上班确有困难的职工提供员工宿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申请和入住员工宿舍条件

  1、乙方是唐山市神州机械有限公司员工;

  2、乙方家住唐山市市区以外地区,市区内没有其他居所的;

  3、乙方家住唐山市市区,家住离公司路途较远上班上班确有困难的.;

  4、乙方家住唐山市市区,家中住房紧张确实需要住宿的;

  5、乙方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住宿。

  二、乙方承诺

  1、乙方在住宿期间像住在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宿舍的所有设施;

  2、乙方将员工宿舍视为自己的住所,上班从宿舍出发,下班回到宿舍;

  3、节假日及因事请假回家均先回宿舍,再行回家。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乙方在入宿时由甲方统一安排好宿舍及床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不得破环宿舍房屋结构(如:墙壁钉钉子、私自更改电源插座、墙壁乱涂、乱张贴)。若乙方造成宿舍房屋结构破坏或损坏公物设备,乙方须按实际维修费用支付给甲方。

  4、服从管理,切实做好宿舍卫生等日常工作,乙方必须做门前清洁卫生工作,门前场地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干净整洁、不得在门外摆放物品。

  5、乙方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自行携带或安置妥当,如有丢失、被盗情况出现,甲方除协助调查、改善宿舍安保工作外,甲方不负责丢失、被盗物品的赔偿与补偿。

  6、乙方不得将违禁品、危害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

  7、甲方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入住。乙方若有违规,甲方收回乙方宿舍。

  8、乙方退住时,必须做好财产、固定设施、宿舍钥匙的移交,经监查无问题方可办理退住。若乙方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9、合同有效期限从乙方入住员工宿舍起至乙方退宿之日。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入住协议书12

  中国国际特许中心

  入驻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苏州兆成展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中国国际特许中心项目的稳定、发展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申请入驻甲方依法经营的物业商位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位置情况

  本合同所指的商位地址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国际商务城绿地大道1588号 一 号馆(下称物业) 层 展位(以下简称为该位置或本商位)。该位置实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面积均为使用面积),采用 (光地 / 标准间)商位形式。。

  二. 交付日期和合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时间为两个月。

  2. 该位置合同期为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17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乙双方未签订续约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 5 日内返还该位置。

  三. 经营内容和合作方针

  1. 乙方承诺,乙方使用该位置作为商经营活动场所,并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内容,也不得改作它用。使用期内因场馆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甲方确定对本商位的行业和类别进行调整,乙方必须配合服从。

  2. 乙方采取每月5日前需主动按实向甲方书面申报上个月在该位置签订的加盟合同总金额,并附上相应财务证明文件,甲方按照该月总金额的 10 %收取,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该月的营业佣金。如发现乙方少报、漏报金额的,乙方应按补足差额并另外支付差额部分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 在一年合同期到期后,甲方根据场馆内所有入驻公司向甲方交纳的累计营业佣金金额的多少和诚信文明经营积分和其他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和乙方续签合同。

  四. 佣金、物业费、诚信经营保证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营业佣金: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前一个月产生的营业佣金。

  2. 物业管理费:该位置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0 元/平方米×月,共计 ________元/年,在入驻后(即本合同第二条的使用期限开始之日)7日内一次付清。物业管理费包含场馆日常保安、保洁、空调、普通照明、停车等基础管理费用。本商位里所产生的电费和水费,以实际产生的金额另外由乙方支付。

  3. 诚信经营保证金(含物业保证金):诚信经营保证金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

  以及在合约期间诚信经营而设,本商位需缴纳诚信经营保证金 10000 元/展位,共计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在使用期内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或发生欺诈、不良纠纷从而影响甲方商誉的,以乙方的保证金抵付赔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其不足部分的赔偿由乙方用现金付足。使用期内发生违约赔偿缺额,乙方应在缺额发生日起10日内补足本合同约定的诚信经营保证金数量。使用期满经甲方检查,确认物业无损,且无各项费用具清后予以无息退还。

  4.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逾期支付款项的3‰作为滞纳金。

  五. 商位装修和维修责任

  1. 乙方如采用光地形式自行装修,按照《中国国际特许中心商位装修管理规定》,应在对该位置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材料合格性证明和施工单位的具体信息,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入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装修方案。若乙方的实际制作与经甲方事先同意的图纸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图纸进行整改,且乙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自行开张营业。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合同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位置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位置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若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期间,甲方保证该位置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位置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位置的影响。

  4. 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甲方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5. 任何因市政公司或供应公司或物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管线的检修维护或其它紧急情况导致的水、电、暖气、通信的中断引起的不便或损失,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六. 位置返还时的状态

  1. 除甲、乙方同意续约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的日内返还该位置,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位置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位置的'占用使用费。

  2. 乙方返还该位置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3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及退还诚信经营保证金,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诚信经营保证金的利息。

  3. 乙方逾期未拆除或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物品的所有权,任由甲方处置,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七.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该位置部分或者全部转租、分租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

  八.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为规范管理场馆,甲方有权利制定各种有利于场馆发展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义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制度。

  2.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国国际特许中心经营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承担和履行条例规定的相应责任、义务。

  3. 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获得相关的合法、有效经营许可。合同签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文件由甲方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内外代理商的代理资格及授权的协议或证明、专利权证书等)。

  4.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商位,乙方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经营。

  5. 甲方有权对中国国际特许中心的整体布局和商位做出适当的调整,但是必须提前15天进行书面的通知,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方案。

  6. 甲方负责办理建筑物、固定资产的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商位内乙方财产保险。

  7.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合约约定的用途和经营范围及品牌。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因此向甲方赔偿其蒙受的一切损失。

  8. 在乙方的商位内,因对儿童监护不力造成甲方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九.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 该位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 该位置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③ 该位置毁损、减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位置的;

  ④ 其他不可抗力所产生的原因。

  2. 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①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规定或甲方发出的管理规则正常营业或者擅自中断、停止营业或擅自退出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定的经营时间内连续5天以上不经营或者累计15天不经营的并给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该位置部分或者全部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③ 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破产的;

  ④ 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发生欺诈行为从而严重影响市场声誉的; ⑤ 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况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

  约定的行为;

  甲方有权即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以书面通知告知乙方,要求乙方于该通知的日期后三天之内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或商业信誉水平,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位置,乙方已交之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 特别约定事项

入住协议书13

  编号:

  湖北中医药大学

  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年 月

  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甲方: 湖北中医药大学

  乙方: 3Q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经乙方申请,且经甲方确认符合创业孵化资格的项目,甲方可以予以一定支持,并协助申请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2. 甲方有权依法、依规监督、管理乙方的经营行为及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考核乙方业绩,不承担任何与乙方经营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3.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使用期限自20xx_年_3_月___15_日起_20xx__年___3_月__15__日止,共计___5__年___0__个月。

  4. 乙方项目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营运的,甲方有权收回提供该项目的办公场地等相关设施并暂停提供相关服务,但应提前告知乙方并提供必要帮助。

  5. 甲方应保守乙方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乙方商业计划中所涉及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应自觉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 乙方可在甲方的批准范围内开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申请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企业法人代表或转让经营权。

  3. 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收回场地。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5. 乙方应自行承担投保及安全防火、防盗等责任。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主出资装修场地,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6. 乙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项目。

  7.乙方有维护保管办公设施的义务(由乙方承担维护费用),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按学校规定,按时、全额缴纳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协议的解除

  1. 协议期、孵化期届满后,协议自动解除。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3. 如乙方行为符合《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第18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皆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协议争议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起正式生效。

  2.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双方亦可协商后以补充协议载明。

  3.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由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所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签约日期: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入住协议书14

  甲方: XXX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

  丁方: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入院试住条件及试住期限

  1、经甲方、丙方、丁方三方审核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年满六十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非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的老年人。

  2、为了保护各入住院名的权利,更好适应敬老院的生活,本协议约定从乙方入住到甲方敬老院至日起六个月为试住期。试住期满后,对于符合试住期条件的院民,另行签订正式的入住协议。

  二、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居住生活、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3、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院民,经劝导无效,而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通知丙方、丁方接乙方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权利义务根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①上级部门下拨的“

  人头”经费;②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乙方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牲畜由甲方协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项统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弥补平时零用和去世后的后事费用。不便动的贵重资产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寿材等。

  8、乙方去世后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组入葬的,为避免影响敬老院的正常工作及对其他院民造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关亲属在乙方死亡后5个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敬老院的规定处理遗体。甲方根据乙方遗嘱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入葬的,丧葬费用由丙方、丁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2、服从甲方管理及敬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不打人骂人,爱护公物、视院如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

  5、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7、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决定本人遗物处置的'权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丁方有探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办理乙方入住担保时,丙方、丁方须提供详细住址、

  通讯电话及村民小组证明等资料。

  3、同意乙方去逝后回村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院民死亡后5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并按照乙方遗嘱予以处理后事,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费用、责任,均由丙方、丁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三、各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7.院民之间如果发生冲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损害,由院民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亲属,丙方、丁方及乙方亲属应积极配合治疗,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有亲属的院民,由亲属出面在医院的相关告知书上签字,如果亲属拒绝配合或者拒绝签字的,则由甲方工作人员代签,如因医疗行为发生意外或者其他损害,与甲方无关。(院民有亲属的,应当签订一份《代签院民住院文件委托书》 )

  (十一)、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入住协议书15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方(保证人,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其他亲属、原单位或其他自愿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

  丙方为个人的,填写: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与乙方关系:

  住址:

  工作单位: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家庭电话:

  手机号:

  丙方为单位的,填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手机号:

  办公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入住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作为本合同附件3.该陈述书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等)。

  该体检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体检报告》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对上述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4)填写《入住登记表》(作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条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北京市(明确到养老院的具体门牌号)。

  2、乙方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单间②双人间③三人间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乙方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不涉及房间类型变化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类别变化,由此增加费用负担的,还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是否调整。

  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6房间设施设备表、附件7公共设施设备表。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规范要求,可以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作为本合同附件8.

  2、根据乙方实际情况,三方同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见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

  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规范有强制要求的,按照强制标准执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条体检

  甲方每年组织乙方进行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乙方。体检费用由乙方负担,丙方负连带责任。

  如果经体检,医生建议乙方做特殊检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针对乙方的特殊检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体检。

  第五条收费

  1、养老服务费用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见本合同附件11.

  (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所选择的服务项目,乙方入住养老院的养老服务费标准为每月元,计每年元。该费用包括、、、费(根据服务项目列举每个项目的收费)。

  (3)如根据第三条第3项乙方接受了其他项目的服务,甲方应根据本条公布的收费标准或根据达成的补充合同收取费用。对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应签字确认其在甲方接受服务的费用明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____日内提出,甲方应作出书面说明。

  (4)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5)上述养老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

  2、押金(如甲方不要求,则无需填写):

  押金分为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两部分。

  (1)乙方应于签约时交纳相当于个月养老服务费的费用计

  元作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2)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和意外伤害的救治、交付给医院的押金及支付相关费用。

  (3)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补足。

  (4)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不计利息(若计息则注明计息标准),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返还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在征询乙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5)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和正常运行;

  (3)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资质的各类服务人员提供养老服务;

  (4)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乙方调整居住房间的要求;

  (6)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7)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8)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无力支付养老服务费用、丙方不能及时承担担保责任时,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对未经专业培训或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换;

  (5)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调整房间,甲方应尽量满足;

  (6)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7)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9)有权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急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和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3)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发生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4)对乙方有探视权;

  (5)经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入住前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本合同所要求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基本情况;

  (2)应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视乙方次,因故长期不能来探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5)按照本合同约定,丙方自愿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丙方不来医院,甲方应尽早与本合同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2)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负担,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取得联系,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的,丙方应向甲方交纳善后服务费元。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权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与丙方联系中断

  (1)因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如果联系中断的情形持续两个月,甲方与乙方协商后,有权重新确定联系人,但不免除丙方应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丙方联系中断的情况下出现丙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则甲方有权起诉丙方,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的养老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用、甲方聘请律师实际支付的律师费及为挽回损失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4、特殊情形责任的负担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5、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

  (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项目方案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和丙方应对新的方案和收费金额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如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护理方案的书面通知后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且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健康状况调整服务项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乙方接受甲方调整后的养老服务,乙方和丙方有义务支付调整后的养老服务费用。乙方和丙方拒绝根据调整后的服务项目支付养老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提供的服务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场价格上涨时(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食品价格同比上涨超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超过%),甲方有权在该上涨幅度内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

  乙方不同意价格调整的,可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两个月,经甲方催告后十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所在的养老服务机构。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____日内仍不搬出所在的养老服务机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外,还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甲方聘请律师的实际支出等。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发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产等情况,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丙方后应协助乙方转至其他养老院或送回乙方或丙方住所。

  (5)乙方因疾病住医院治疗,甲方应当主动询问乙方是否与甲方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应照常向甲方交纳、、等费用。

  (6)因甲方提出调整养老服务项目和(或)收费的方案,三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不适应居住或管理环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十日内结清款项,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应相应降低收费标准;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的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经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时更换或改进服务达到合格的,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后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减少不合格服务部分的收费,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隐私权或人格尊严,造成乙方精神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害乙方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承担乙方和丙方因行使知情权发生的所有费用,造成乙、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乙方不按约定时间交纳费用,除应尽快补足所拖欠的费用外,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具体为:每逾期一日承担应付款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禁止房内吸烟的规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8、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乙方过错或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为:.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时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甲方、丙方应积极协调,根据乙方的意愿选择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协助将乙方转至其他养老机构或送回乙方或丙方住所。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年(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的处理

  1、合同期满前30天,乙方可申请续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不提出续订合同的申请,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办理出院手续,搬离甲方,并结清所有费用。

  3、合同期满后乙方既不提出续订合同又不搬出甲方,则本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

  若乙方或者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将乙方从甲方接出。如果丙方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____日内仍不接出乙方,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合同的解除程序(2)办理。

  第十五条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

  因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导致未被通知的一方发出的文件无法送达,则视为文件已经送达。

  一方发往另一方通讯地址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报等,如果因地址不详或查无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直接将书面通知交付乙方才视为通知或送达了乙方。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是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3、乙方及丙方签字的对乙方《健康状况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5、《入住登记表》

  6、房间设施设备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甲方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填写具体服务项目,如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协助洗脸、刷牙、理发等等。)

  9、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

  10、《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12、《北京市×××养老院入住须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13、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

  丙方:我已认真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及附件,自愿在乙方无力支付相关费用时承担连带责任。

  (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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