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安全用电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用电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用电协议书1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 元交与甲方。1、水费单价为 元/吨,用电单价为 元/度(包含铜损);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2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专业(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3、临电安全责任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4、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及时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电之前,必须通知乙方。
4、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4、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7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5、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5、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5、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5、8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5、9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4、3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5、10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5、11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5、12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5、14因本单位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补充条款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3
为了确保国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及生活区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即JGJ46—88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结合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本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甲乙双方同意确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一、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二、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在本施工现场必须要用一名专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
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合格人数的(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的临电电工维护人员。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平分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3、分包单位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的电器材料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认定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电器图册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对所使用的临电器材必须经过总包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我项目经理部所提供的配电箱、电缆、电线、用电标识等,分包单位未经我司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拆除。
6、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许用电时,应以书面向总包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到指定的电箱开关上接线。
7、各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所有用电设备停用电必须拉闸断电。
8、各分包单位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对临电电工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操作时不少于俩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分包单位的配电箱及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开关、接零、接地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0、配电箱应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严禁在配电箱旁1m内对放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电箱必须达到三级配电箱二级保护,各内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符合JGJ59—99标准。
12、三级配电箱的.动力和照明设施必须分开设置,严禁混用。
13、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开关上的额定电流与被接的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的额定电流箱。
14、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中间不允许有接头,未经电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安全用电协议书4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甲方对乙方专职电气维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统一组织、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电工,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1、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
3、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4、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6、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7、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8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9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0 、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3、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三、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实施。
2、操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或自行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用电交底,不违章作业。
3 、对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的,对现场不安全隐患没及时排除的,对现场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对违章指挥的,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单位负责人及甲方进行举报投诉。
4、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周检查、测试,做好记录存档。
5 、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发事故。
6 、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7 、配电箱必须由专人管理,配电箱上必须标明专职管理电工姓名及电话,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 、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9 、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浆侵污、被金属锐利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是否松动,动力设备是否缺相运行等。
四、强制性规定和持证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2 、箱变低压侧出线接线时必须通报监理,由专职电工操作,无证施工、违规作业或其他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强制性规定的处罚5000元/次,因此行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电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现场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处罚1000元/每次。
4 、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一遍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设备设施必须禁止使用,悬挂检修牌并及时向相关上级反映,若不认真检查排除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5、乙方电工(持有效上岗证)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2)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3)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4)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5)各级箱体内的配电系统图是否清晰、箱内电气安置是否稳固(时常关注)。并将以上资料存档。
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塑铜线、低压电线(小于2。5mm2)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7)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200元/次并没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8)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500元/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9)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0)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无接地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1)各个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进行敷设、使用、维护,乙方电工必须对使用电动机具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书面交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3)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14)专业电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用电作业。
150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2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16)如现场施工人员恶意破坏、损坏、偷盗临电设施,所属公司必须负责恢复原貌,不得影响甲方的工程计划,因此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17)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②、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③、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④、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⑤、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⑥、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⑦、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⑧、电焊作业需持证上岗,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次
五、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临时用电管理方案》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此合同条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协议规定,发生一切施工用电事故则由乙方全部承担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若因乙方或乙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当事人处于20—200元罚款,同对乙方处于500—5000元罚款。
4、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5、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护用品。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7 、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的用电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8 、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9 、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10 、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线路等有较大调整时必须申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11、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监理、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14、乙方动火作业需到监理处开具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六、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 (盖章)分包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5
甲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孝昌孝武后购物中心后勤物业
乙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购物中心的整体用电安全,结合商户的实际用电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购物中心内商铺用电电源。
1、乙方用电必须提前向甲方相关领导申请,并取得同意后,签订外场活动用电安全协议。
3、用电费用采用安装电表计量,添加用电电损计算,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交纳用电费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活动现场用电设备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产品。乙方用电线路必须安装规范。乙方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因乙方违反国家用电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孝昌孝武购物中心后勤物业 乙方名称:
相关负责人:
相关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6
为确保租赁电井在使用期间安全,维护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通电。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违章操作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使用期间发生违章操作,人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使用机井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承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乙方须派专人到机井使用现场,监督使用。
2、乙方使用机井,对现场安全负有责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机井操作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
3、因工伤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尽力自行调处及时上报甲方,相关赔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障水质安全,严防水源污染。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电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
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
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简称甲方)和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xx〕43号)、《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安装地点及产权分界
1、甲方从主供电源、备用电源。
2、乙方自备电源容量:千瓦,安装地点:。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分界点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
二、自备电源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乙方的低压自备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也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压自备电源,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供电方。
4、双电源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做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配电室(箱)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5、不允许高低压双电源并列运行的,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6、经甲方调度部门同意二回高压电源同时向乙方供电,其变压器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源。
7、乙方自备电源不得并入电网运行(自备电厂另有规定),如需同时使用供电方电源及自备电源时,电气结线应各自分开,不得并接。
8、乙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电源管理相关规定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压双路电源;用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或使用电气闭锁。
10、乙方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一经发现甲方可责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进行处理。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自备电源的运行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乙方对其所有的自备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
3、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乙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使自备电源电力向甲方电网送电导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备电源只能作为停电时的应急措施,自发自供,不得将自备电源的电力向自身以外供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供出电源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6、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工区长及工区各科室的管理、领导和教育。
第三条 乙方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用电特点及施工作业的特殊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为电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必须服从甲方电工的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和个人安全。
第八条 乙方应自发地对施工现场用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保养、检修和整理,甲乙双方应督促电工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劳作业。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或因乙方作业人员作业不合格及疲劳作业造成的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条 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要在乙方进场作业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甲方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10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工作,增强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电安全责任书》: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不能私自安装和乱拉乱接电线。
2、各办公室电源和用电器确定专人分管,即用即开、不用则关,特别是放学、放假,更要特别查看,确保万无一失。
3、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者,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4、严格按照用电规程用电,谁主管、谁负责,谁用电、谁负责,若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人一切责任。
学校签字(签章)
安全用电协议书11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l、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五、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
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联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机械设备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等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此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联营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督促联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3、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其执行。
4、坚持定期和经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
5、督促联营单位电工及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联营单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给以重视,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杜绝带隐患冒险违章施工。
7、检查监督联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搞好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联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2、全体作业人员都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3、全体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施工现场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所有机械均要及时维修保养,禁止“带病”运转。
(3)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电器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4)电焊机应使用专用电闸箱,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动操作平台的,操作平台要有合格证。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或服药后作业。
(7)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岗位需要定期体检。
(8)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安全日检、随检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配合甲方各项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甲乙双方
应自觉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条款,严格按本协议所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凡违反上述协议规定,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安全用电协议书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监督方:
见证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下洼镇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村居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监督本村用电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制止用户私自违章作业。
2、 检查用电户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非法操作、违章操作。
3、 协助乙方做好用电安全教育。
4、 协助乙方监督检查用电作业和用电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经乙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由甲方负责督促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5、 介绍用电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用电安全作业条件。
6、 协助乙方定期召开用电安全工作会议,对用电户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农电安全规定及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用电户及人员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2、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用电安全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征得监督方同意。
3、乙方应熟知《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
5、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电力公司的各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村配变台区一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和农户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包括二级、三级保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和动作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7、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职发生的人身触电事故与甲方无关;
8、依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三、其它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监督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监督方(盖章):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用电协议书14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将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配电设施及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有关临时用电规范及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岗位证书(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考取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岗位证书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配电设施问题的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内域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B级配电箱不得直接控制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经过配置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控制其用电设备,并确保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完好无损,严禁超负荷运行。
4、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5、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甲方:
乙方:
安全用电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s的漏电保护器。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