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模板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甲方(发包人):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
乙方(承包人):
为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对国家、企业、劳(工程名称) 的(分包项目名称) 施工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与环保协议书。
在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1 双方共同确认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1.2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1.3现场无火灾、火警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1.4劳务用工合法;非法用工、治安及刑事案件为零。
1.5严格按发包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保证施工现场达到 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2 乙方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履行如下条款:
1.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2.乙方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相关资质和缴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3 .乙方进场时必须把其公司的相应资质和证书上报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审查,并报项目部留底一份,以备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4.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对不服从甲方单位管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将予以处罚。
6.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到会者必须认真记录并积极组织落实,不断改进提高。
7.职工入场,由乙方提供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动者负责的态度,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项目部就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配电箱、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等不得随意拆改,必要时拆除需经甲方安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才可临时拆除,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9.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登高(2米)以上无防护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固定的物体上并设专人保护。
9.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6.6乙方每日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所在的施工区域干净、整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下班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随时性。
10.乙方作业时不得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严格按照现行标准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1.乙方的作业人员,严禁拼体力,冒险蛮干,违章作业;
12.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3.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4.乙方留宿人员必须遵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菜煮饭、使用水乌龟等,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带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或留宿。
14.乙方接到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保证在规定限期内100%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或整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15.乙方因违反甲方以上相关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8如承包人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3对于安全隐患、消防及治安隐患、用工管理等隐患,在发包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后,承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0%整改的,处500~1000元罚款。同一隐患问题再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100%整改的,处承包人20xx~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追究承包人因停工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
发包人安全、消防及环卫、环保人员在日常检查巡视过程中,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协议约定行为的人员,有权依照发包人《施工现场隐患和违章处罚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处罚额度为50~500元。不服从管理,屡教屡犯者加倍处罚。
任何因为承包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本协议签订地点:
现场负责人(签字)地 址: 电 话:传 真: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主协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家庭住址: 工种: (以下简称乙方)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为认真执行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定,提高企业自下而上发展和竞争能力,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特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对招用的人员必须拒绝有碍施工生产和登高作业的疾病人员进入工地上班。
2. 年龄界限严格按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包括分包的)。
3. 对年龄符合规定的招用技术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公司级24学时、年复训不少于16学时、班组级不少于20学时、教育卡,记录签字归档备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4. 针对各作业工种工人的情况安排上班,不准安排其他与工种、环境等不同的工作,更不准强行安排有病和疲劳的工人作业和加班。
5. 对职工提供舒适、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6. 做到配合管理部门的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反对。
7. 做到定期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留后遗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持停工整改,直至合乎为止。
8. 坚持及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规定,作好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准安排职工施工生产。
二. 乙方责任:
1. 须严格执行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生产服从安全管理,否则无条件停工进行安全学习。停工学习期待遇不予考虑。
2. 身体健康,年龄合格的,必须接受安全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班,否则视违章作业,扣除工日工资,直至手续齐全为止。
3.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接收安全技术交底,如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自负。
4. 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作业,或离开本工种工作场所从事其他工作;或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工作,造成损失和事故的由个人承担损失和责任。
5. 不带病工作,做好工种与工种之间的作业配合危及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根除,或报领导处理解决,不可视而不见,见死不救。
6.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检查、岗中要精力集中,岗后的清除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三.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不签定协议不准上班。
四.本协议时效是从签定之日起到离开现岗位止,变换工种、调离该项目必须重新签定,否则视为无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队)、职工各一份。
公司级: 项目部(队)级: 职工:
为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保障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安全指标:
1、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2、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因工重伤事故为0。
5、职业病发生率为0。
6、年百人因工轻伤事故率在2%以内。
7、火灾事故损失控制在本单位总产值的0.3元∕万元以内。
二、安全管理责任内容及责任目标:
1、对于各类工伤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工伤职工的复工教育、改变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
3、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生产现场安全通道(门)畅通,标志明晰,车间占道率<5%。
5、防护用品穿戴合格率100%,生产现场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为0。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各种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率达100%。防尘、防毒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85%。
7、严格执行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当发生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单位必须按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8、外来实习人员及临时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管到位。
9、督导各岗位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10、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11、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13、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14、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完好率达100%。
三、考核与奖惩:
1、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并纳入当月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予以考核。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对预防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对有以上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20xx 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 责任单位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3、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4、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5、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录,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6、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7、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8、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9、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
单位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20xx年1月20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 )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 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区 路 号 楼 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属 结构,防火等级 级)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 特种设备有: 。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从业人员数量为: 人。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从业人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场所,特种设备,就确认具备了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生产场地或仓库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生产需要使用,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
5.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7.不得随意变更厂房,场地的用途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在铺设,装修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时,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八、附则
1.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6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