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书

时间:2022-08-08 10:34:5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租赁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租赁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租赁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方所属一块山场于 年 月 日承包给本村村民梁华立经营,现甲方与梁华立经协商,同意解除甲方与梁华立订立的承包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承包期间收益以及其他损失共计18000元。由于该山场承包合同解除后,无本村村民继续租赁承包,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解除甲方与梁华立签订的承包合同,并对外实行公开招租,乙方愿租赁承包该山场开展多种经营。为此,甲、乙双方就租赁承包山场(包括山林、山地、竹木、果木等,以下简称山场)事项,在“平等、自愿、诚信、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解除原承包合同

  第一条:甲方与村民梁华立解除原承包山场合同,解除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承包人梁华立对此山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第二条:甲方补偿原承包人梁华立与甲方解除合同前山场收益及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18000元,由乙方支付,山场收益由乙方享有。在甲方与原承包人梁华立签订解除承包协议书及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承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租赁承包山场范围及年限

  第三条:租赁承包范围:甲方出租的山场位于分水村河东村民组,东至陈埠古埂山头为界,南与河东村民组山场小路为界,西至河东村民组小河沟及道路为界,北至河东村民组山洼沟为界,总面积约为84亩,其中不可植被面积约14亩,实际可植被面积70亩。

  第四条:租赁承包年限:租用期限为50年,租用时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承租期满后,乙方愿继续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承包权。

  三、租金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金标准: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玖拾元;扣除无植被面积后按柒拾亩计算,每年租金为人民币陆千叁佰元;五十年总租金为人民币叁拾壹万伍千元。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一年一给付,先租后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场,甲方保证不能有任何争议或权属不清,若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在该承租地范围内随意进山从事放牧、砍伐、采石、取砂、取土、修建、开荒、葬坟等行为以及阻碍乙方正常开发建设山场行为,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特殊情况甲方农户确实需要在该山场范围内葬坟的,在不影响乙方总体规化的前提下,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具体事宜由葬坟户与乙方协商。

  3、对于乙方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应给予协助支持,并保有乙方对村内基础设施(水电路)的使用权。甲方应帮助协调与山场周边村民的关系,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权等过户手续。

  5、本合同不因甲方负责人、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等情况而变更终止。

  第八条:乙方权利责任

  1、在承租期限内,乙方对承租范围内的树木、竹木及其它附属物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等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产品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可在承租范围内兴建房屋及其它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山场,不再向甲方及村民缴纳本合同约定租金之外的其他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山场发展,爱护林木,保护生态。需采伐树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应配合乙方申请采伐许可,乙方应依法纳税。

  3、乙方应将该林权等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该山场的现生态林补助资金除镇统筹款外,由甲乙双方各半分成。租用后,各级政府对本山场的荒山开发、植树造林等各种政策性补贴、项目资金补贴补偿等归乙方享有。

  5、承租期限内,乙方有转租、转让、继承的权力。由此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违约,若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金与损失分别计算,并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租金的金额支付外,违约方还要全额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若甲方违约,还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租金。

  五、其他事项

  第十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山场,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发经营。合同期满后,依照政策规定,每亩保留必要的幼苗株数。

  第十一条:在乙方承租期内,如遇国家开发、开矿或征地,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物、附作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该承租山场的具体面积待丈量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照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记录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柯坦镇法律服务所一份,柯坦镇政府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分水村委会主任 (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单位: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场所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 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 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3

  出租方(甲方):提车时里程:油箱:

  承租方(乙方):还车时里程:油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从xx年月日时起到xx年月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费用元,共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元天计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xx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桥费年票、购置税等)。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即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车辆为乙方服务。

  4、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负责该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如在承包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牌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并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不得将汽车交给无c牌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和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

  5、乙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租赁期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2、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5、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赔偿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九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身份证:

  电话:电话(公司住宅):

租赁协议书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从事经营 ,乙方增减经营范围需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执照及经营批文;

  3.乙方营业时间夏季( 月-- 月)为早晨 点至晚 点,冬季( 月-- 月)为早晨 点至晚 点,需要调整需要甲方书面同意;

  4.摊位需要的水、电、天然气、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 方负责安装,摊位分户电表、水管、天然气及供暖测量表费用由 方承担。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可以不包含,自行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为每月 元(小写: ),合计每年 元(小写: );

  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为 个月租金,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由 方承担;

  4.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要求甲方贴补费用则乙方只需交纳正常用量费用,水、电、气、暖计价标准按政府部门定价执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选择其一)统一缴纳;

  5.政府各单位、乡政府和村委会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等管理费由 方承担,政府部门收取的卫生费用由 方承担(缴纳方式是分开或者统一)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摊位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摊位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维修费;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或在超市门口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从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摊位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按照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超市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拖欠不付满 个月,甲方有权每日收取欠款的8‰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

  5.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个月租金和乙方搬迁费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 个月租金且押金不退还。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8.若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强制拆迁的,甲方同意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双方同意以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共同应对拆迁事宜;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 纳税问题(选择其一)

  1.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直接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2.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第六条 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0日内没有答复的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 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灾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因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因一方原因使对方或超市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件: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签字并注明提供的时间)

租赁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机械编号│数量│操作人员│

  ├────┼─────┼──────┼────┼────────┤

  │发电机│││││

  ├────┼─────┼──────┼────┼────────┤

  │发电机│││││

  └────┴─────┴──────┴────┴────────┘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

  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十条_________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

  ┌──┬─────────┬───────────┐

  │序号│项目│合同主要事项│

  ├──┼─────────┼───────────┤

  │1│租赁机械名称││

  ├──┼─────────┼───────────┤

  │2│规格型号││

  ├──┼─────────┼───────────┤

  │3│管理号││

  ├──┼─────────┼───────────┤

  │4│出厂日期││

  ├──┼─────────┼───────────┤

  │5│数量││

  ├──┼─────────┼───────────┤

  │6│制造厂家││

  ├──┼─────────┼───────────┤

  │7│租赁机械使用地点││

  ├──┼─────────┼───────────┤

  │8│交货地点││

  ├──┼─────────┼───────────┤

  │9│││

  ├──┼─────────┼───────────┤

  │10│││

  ├──┼─────────┼───────────┤

  │11│损失赔偿金││

  ├──┼─────────┼───────────┤

  │12│名义货价││

  ├──┼─────────┼───────────┤

  │13│││

  ├──┼─────────┼───────────┤

  >│14│││

  └──┴─────────┴───────────

租赁协议书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的物流设备从事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

  二、租赁物的用途

  乙方应按承包租赁物的性质将租赁物用于正常的物流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将承包租赁物用于任何违法或者犯罪活动。

  三、承包租赁期限

  3.1承包租赁期限为两年,即从20xx年6月25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止。

  3.2租赁期届满,本协议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15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承包租赁物的交付

  4.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20xx年 6月25日《交接单》(详见附件)进行设备交付,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必须保持状况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五、承包租赁物的回收

  租期届满乙方交还租赁物或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收回租赁物时,以原租赁物《交接单》为基础进行验收,乙方交还的租赁物必须保持状况良好。

  六、承包租赁费用

  6.1承包租赁的租金单价为RMB800元/月.台,每台车架每季度费用RMB2400元。根据协议的租赁数量25台车架,则每季度租金费用共计RMB60000元。

  6.2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当季租金。

  6.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0.3%。

  七、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5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向甲方缴纳RMB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乙方以金钱的.方式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承包租赁物的保险

  8.1甲方负责为承包租赁物投保,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2在承包租赁期间,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操作人员遭受人员伤害或死亡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相关单位进行保险理赔等工作。

  8.3在承包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交通事故的,如给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交管等有关事故处理部门裁决要进行赔偿的,赔偿的数额先以保险公司的赔付金抵付,不足抵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物的转让

  9.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份或全部产权,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乙方责任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该设备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交

  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10.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10.3承包租赁期间,在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承包租赁物进行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在租赁物上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十一、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均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协议仍有效。未经协商同意,双方均应信守本合同各条款,否则即属违约,无故提前终止协议一方,应赔偿剩余未完成租约期内的全部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弥补。如乙方提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三个月租金;如甲方提出,则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并退还租赁保证金。

  十二、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政干预或政府政策变化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立即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情形对合同的影响,协商延缓履行期限、减免合同义务或解除合同。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在一方逾期履行义务期间除外。

  十三、合同的终止

  13.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的,合同自然终止;

  13.2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可提前解除;

  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

  决。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日期:20xx年6月 日

租赁协议书 篇7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协议书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租赁物使用地:

  二、 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三、 租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租费,并在退清租赁物资时结清租费。如不按期结算加收租费30%滞纳金。

  四、 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前,乙方须预交押金 元。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提货人、退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约定的提货人或合同经办人另行书面指定的提货人以外,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 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对于退货时乙方未进行维修、保养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修理费,修理费每吨 元。

  六、 租赁物资丢失、报废、损坏按附表原值赔偿,如当时市场价值高于附表原值时,按照市场价值赔偿。单位租金以附表所列为准。(见附表)

  七、 租赁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以提货单所载为准,以双方提货、退货以经手人签字的.提货单和退货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的提货人为: 。

  八、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货物进行转让、设定抵押、出售、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提货时间: 提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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