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时间:2023-03-15 08:17:38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篇1

  今天看了全国加气站一些爆炸事件后深有感触,那一幕幕触目惊心,支离破碎的场面,真是惨不忍睹,那是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加气站一个高压高危行业,安全太重要了,出不得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事故都是大事故,所以要求我们站内工作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绷紧安全这道弦,任何的麻痹大意和不负责都有可能酿成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气站运行这么多年来我总结了一下安全不外乎以下几点:

  1、站内设备运行安全;

  2、站内压力容器的安全;

  3、各加气车辆气瓶的安全;

  站内设备的运行我们有完善的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只要我们负责任的去做好每一件事情,认真的按要求去维护保养严格按要求去操作,仔细的巡回检查,立足于早发现早处理,不带病运行,使设备时刻处在最佳的工作状态,就能将事故拒之门外。站内的压力容器我们保证严格的按期检验,使我们的压力容器时刻在有效期内,加上平时的仔细检查看有无泄漏、变形、裂纹等异常现象,随时检查随时报告,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正常。加气车辆上不合格的钢瓶就是流动炸弹,多少因为钢瓶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加气站报废的事例,这足够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这就要求我们加气员在加气中对每一个车载钢瓶都要认真检查,证件不全的坚决不加,钢瓶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加,严格执行“七不加”制度,真正的'拒绝流动炸弹,才能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场地的安全,气站经过这几年的运营,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这么多加气站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多是人的因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规定,麻痹大意而导致的事故,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一直以来反复强调的安全理念,有了安全我们的生产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才有一切!

  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确保加气站的安全!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篇2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心得 11月22日上午山东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黄淮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爆然事故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中央地方各级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企业组织力量排除险情搜救失踪受伤人员,并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我公司得知消息,立即在全公司开展认真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深入学习中央讲话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安全生产隐患活动。我们做一名化工企业的一线员工必须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操作,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化工生产就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连续性强,事故易发多发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

  1、全面负责班生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岗位工艺指标和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确保各岗位正常运行。

  2、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当班期间、督促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熟练掌握各岗位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协助操作工做好各主要机台的开停工作,以及工工艺善的调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4、组织搞好班安全业务学习及其他各式项活动加强班组的团结与沟通。

  青岛爆炸事故心得二:中石化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材料学习心得(838字)

  20xx年11月22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石化输油管道破裂,造成原油泄漏,在抢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爆燃,造成60多人死亡,160多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同时也下发了事故宣传教育材料,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教育。看到学习材料中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心里非常的震撼也非常难受。通过学习,有以下一些体会: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青岛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加强从严管理力度,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从严管理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青岛爆炸事故心得三:青岛11.22事故心得体会(1678字)

  青岛11.22事故已过去了一段时间,分析总结这起事故引起的原因是值得反思的,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引起事故的原因有几点:

  1.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在管线巡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2.现场人员对原油泄漏后可能产生的危险态估计不足。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处理不当使用了不防爆的液压破碎锤产生了火花引起了爆炸。4.对管道周边的其它管线和暗渠不清楚,对管道运行的相关环境不清楚。【青岛爆炸事故心得体会】。5.领导管理上的松懈,对管道运行安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6.各处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操作分工不当。事故已经发生,如何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特点抓好燃气安全运营保障稳定供气就成了当前和长期的首要任务,因为没有了安全,运营就无从谈起,运营必须安全,安全保障运营。

  下面从青岛11.22事故引起的启示结合LNg气化站管理谈谈气站的安全生产和稳定供气。一个事故的发生有它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偶然是它的不可控性,比如自然灾害造成的管道破裂,第三方的突然施工引起的事故,但是事故的处理是可控的,处理得当损失可降到最小,处理不好事故甚至会发生漫延,使损失进一步扩大。事故的必然性是管道运行管理上的松懈和不到位,以及管道运行管理中某个环节的缺失。安全生产,首先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这表现在工作中的每一个操作环节,而安全意识首先是对危险源及对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有足够充分的认识,并且在心里时刻放着一套对应的处置方法,这样管理有序,很难有必然事故的发生,即使有偶然事故的发生,也能够妥当处置,减少损失。对LNg气化站而言,气态天然气和液态天然气就是危险源,充分认识和掌握它的物理化学特性就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杜绝事故发生和有效处理事故。可引起事故的.天然气的物化特性主要有:易燃性,哪怕是微小的电器开关火花物体碰撞火花或是衣物的静电火花也可使天然气着火燃烧,应对方法杜绝和避免产生火源;易爆性,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和在爆炸极限5%-10%并有火源存在就可发生爆炸,应对方法隔绝火源加强通风;易扩散性,在压力较高漏气量较大的气态天然气和泄漏的液态天然气在空气不流通的空间都易造成操作人员的窒息缺氧事故,应对方法控制或切断气源,杜绝火源带氧处置,液态天然气泄漏还应做好防冻伤保护,现场还应加强人员监控。

  基于青岛11.22事故的深刻教训和天然气的危险特性,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特点,天然气气化站的管理必须从下两个方面入手进行长期细致有效的管理: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气站要安全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站区设备管线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漏工作,发现异常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做好设备管线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管线运行不泄漏,杜绝泄漏引起的事故源头。2.定期较验检定设备的安全参数,使设备工作指示的参数正常准确。3.做好日常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加强员工的培训管理,使员工熟练掌握天燃气的物化特性,设备管线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5.进入生产区必须杜绝所有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并加强对站区周边山林和人员火源的巡查,避免对站区安全的影响。6.对站区卸液进液安全采用站区负责人现场监督带班的形式,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安全的问题。7.做好设施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提高事故隐患的处理效率。【青岛爆炸事故心得体会】。8定期进行模拟事故的演练操作处理,保证事故处理操作的正确和效率。

  二是稳定供气管理。1.由于气站储气容积较小,用户开发用气逐步增多,及时跟踪用气变化,准确确定进液时间才能避免停气事故,保证稳定供气。2.因上游气源运输路途较远,加上其它不确定因素影响,应及时联系确认上游送气到站情况。3.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才能保证设备的连续稳定供气。4.认真分析历史用气数据变化和市场开发进度确定进液时间变化。

  总之,气站所有工作的归宿点就是安全运营和稳定供气。稳定供气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是稳定供气的前提,只有切切实实把安全贯彻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气站的运营才能年年安全月月安全时时安全。

  时刻牢记事故教训,保障安全稳定供气。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篇3

  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突发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牵动着全国上下的心,集体为天津祈福。

  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滨海新区集装箱码头危险物品仓库的连续大爆炸,等于24吨TNT炸药的爆炸当量,方圆2公里内所有房子的玻璃全部被震碎,数千辆进口的大众汽车全部被烧为废铁。天津市5个中队的消防队员在救火现场,多名人员被炸牺牲。死伤的市民和消防官兵的人数,尚未公开,但是,数目惊人。滨海新区的医院住满了受伤的群众。

  天津的爆炸事件,惊动全国上下,惊动世界。唯有天津本地的报道,寥寥无几。在巨大灾难面前,如何面对残酷现实?如何反思生产安全?不仅是政府,也是媒体的责任,谁都不能回避。

  一幅幅残酷的爆炸场面,可以看出这个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经济开发区,曾经以20%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使本来远远落后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区,一举超过了浦东,造就了天津人均GDP超过上海的经济奇迹。

  天津开发区的发展,以天津新港为核心,以滨海开发区为主线,创造了这个古老城市的勃勃生机,创造了这个本来已经落后的直辖市的第二个经济青春。

  我们本来应该为天津的经济奇迹表示高兴,并为天津今后的发展,抱着很大的希望。

  但是,巨火所引起的两次大爆炸,在几分钟之内,等于给这个经济奇迹的心脏,狠狠地轧了两刀。天津人在留血,中国人在流泪。

  看着那些勇敢的消防官兵,被强烈的爆炸而壮烈牺牲,看到许多无辜民众,被活活炸死,数百名无辜群众和救火队员严重受伤,数千辆崭新的进口汽车被烧成灰烬,无数的房屋和厂房,被炸的粉碎,我们能不心疼,能不对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彻底的反思吗?

  15个小时过去了,到现在,也不知道起火的原因是什么?爆炸的原因是什么?

  安全生产部门的责任何在?物流公司的责任何在?

  经济迅速发展,安全的问题没有跟上。这本来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但是,爆炸威力之大,爆炸所造成的伤害,不仅在天津,在中国,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都是历史空前的。

  危险物品,大量地堆积一个产区,为什么没有隔离措施?危险物品仓库周围,为什么没有有效的防火、防爆设施?这些物品,为什么不存在远离建筑群的地方?或者,为什么不用地下库设备?或者用安全、防火、防爆的隔离墙?

  要知道,如果是核反应堆,需要怎样的防核、防爆、防火设施,国际上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天津新港的危险物品,有如此巨大的数量,也无异于一个小的核反应堆啊,为什么不把安全的问题,当成比生命还重要来考虑?

  其实,这样的仓库爆炸,我们已经看到了其巨大的威力,等于5枚常规导弹的`杀伤力了。同时,爆炸的周围,都没有明显的防护措施和设备,那些靠近仓库的建筑物,一直都是跟一颗随时爆炸的原子弹在一起。

  中国的国家大,天灾几乎不断,人祸也不时发生,我们司空见惯。但是,如此巨大的爆炸,已经不是天灾问题,而是人祸问题。

  是人祸,就必须预防。所有的安全问题,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企业如果为了节约成本,而不顾安全后果,那么,我们就不可避免要看到如次重大的灾难。

  安全管理部门,不严格,就可能酿成大祸。天津新港的爆炸,不仅是大祸,而且,它直接把天津新区多年来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形象,在一夜之间被完全摧毁了。要重新树立天津新区的形象,将需要很长的时间。

  最后,为已经牺牲的消防官兵和无辜民众,表示深切的哀悼。为天津经济建设的恢复,表示热切的期盼。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篇4

  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 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在责任认定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则会构成监管失职。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 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瑞海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

  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

  后果发生。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不足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这些部门的“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都是监管失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四,失真。所谓失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并釆取了监管措施,但所釆取的监管措施形同虚设,不发生任何实质性作用,监管者因为其流于形式的监管措施而失职。换言之,监管者虽然有作为的

  行为,但其实质是假作为、伪监管,欺上瞒下。实践中,诸如给违法单位发出几十份整改意见书的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不采取强制措施而由违法者自行“查封”的做法等,都是失真的失职表现,应当严肃责任追究。

  其五,失审。所谓失审,是指对违法违规的审批事项把关不严,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仍审批通过的失职行为。很多监管者都有行政审批权,审批者在审批中负有材料审查、合法性审查甚至是真实性审查的职责。如果不坚持材料、合法、真实三项规定职责,就是放纵违法违规者“过关”,对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有关责任人员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都是“失审”表现。

  其六,失控。所谓失控,是指对违法

  违规行为和监管失职现象不闻不问,领导不力,疏于管控,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失职行为。一般来说,更高职务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负有领导全局和把控全 局之责,如果一个部门失职,或许可以说是该部门领导失职所致。但如果一个又一个部门都失职,那反映的就是管控全局方面的失职了,也即总管控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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