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学习心得体会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故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
校园损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担心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损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涉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损害事故、妥当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损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担当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当解决学生损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冲突、消退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损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损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治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担当
依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推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展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损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损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损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说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损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阅历和做法,针对校园损害事故这一特别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损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损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损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担当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治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损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损害事故损害赔偿的工程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损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根据《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损害事故,既爱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2
回顾这段时间我单位上下发生的各种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等;在这些事故中,一次次的不外乎是以下内容:某某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操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某某责任心差,机电设备巡视不到位,麻痹大意习惯违章,某某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等等,这些都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通过学习,深有体会,总结如下:
一、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和避免的,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有它的原因,我们从事故的根源入手,釜底抽薪,切断事故发生的条件,这样我们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这样就需要企业建立安全事故数据库,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将他人的事故作为我们的事故,从中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发生。
二、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安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必须建立一把手的负责制度,奖罚分明,他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这样就会给他们足够的压力和动力。
三、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每种设备都有其操作规程,违反了其操作规程就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坏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也就是发生了违章行为。因此,在操作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程不能是一纸空文,必须有监督机制使其贯彻实施。
四、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首先你要让你的员工知道怎么做是安全的,怎么做是不安全的,这样他们才会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我怎么做企业才会对我认可,怎么做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有了各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到底有没有实施?实施了,那么实施的怎么样?这些也都是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程度的因素。既然你制定了这么多规章制度,你就要去监督实施,这就要求企业主管对其进行检查,这样才能使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落实。只有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得到了落实,安全生产才真正的有了保障。
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经过安全检查后发现了问题后必须及时整改,降低其演变为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果发现了安全隐患不去整改,那么,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去检查。所以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及时彻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们应牢记在心的`,企业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安全管理的五种手段;督促,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应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队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安全靠制度,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安全靠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实行重奖中罚;安全靠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过程控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长抓不懈。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3
在英语教育学习了安全幼儿教育这个专题后,我更明白到在小学阶段安全教育非常重要,不可轻视,因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差,当危险悄悄地逼近时则,孩子们还嗤之以鼻,不幸的事却屡屡发生。我同时指出多渠道不断加强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护观念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利用日常小事对小学生进行女教师安全管理教育,让他们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在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所,总会听说有学生在戏水时摔断胳膊、腿,碰破了小腿等安全事故。其中不少是成功进行安全教育的好教育材料,身旁这些事情出现在学生的身边,很具有教育意义。因此,教师可抓住机会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可以让在场的同学描述当时的情景,谈谈自己对这次事故的的体会和看法,用身边的事教育学生,学生很容易受到教育,对帮助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很有帮助。
学生在学校有很多课余时间,学生分布区域最广泛,在操场、教室、走廊、楼梯等地活动,情况复杂,不易受老师控制,学校须加强这一时间的管理巡视,教育学生公益活动在课余时间如何选择安全有益的`活动和游戏,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竞赛活动,教育学生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老师并到医务室就诊。
校园事故不可逆转的会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重要安全的还是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意识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校园安全管理是一个校园永恒的主题,是市场条件确保班级教育教学工作顺畅开展的前提,对于每两位老师来说,杜绝学校的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恒定的法律责任教学秩序是我们责任,我们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不辱使命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继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办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4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现就安徽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做如下总结: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安徽省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制定安徽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召开中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点:
一)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4、严格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6、强化安全教育。
二)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7、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8、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机制,明确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9、加强学校安全监管,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层层落实”。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10、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1、坚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
12、强化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师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强化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13、认真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教师值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到校园全方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4、学校将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安全职责。
15、学校利用安全教育课、班会等,向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学生中树立起安全意识,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五)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6、学校严格规范保卫人员的工作职责。
17、学校加强保卫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保卫人员实行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8、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保卫、保安和治安制度,严防学校恶故的发生。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5
事故已然发生,伤者正在理解着苦痛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从事故对当事人所造成严峻深切感受到它的无情和残酷,他的人生所以而转变,他今后的路不知该如何的走下去。
经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他感到惋惜和怜悯的同时不仅仅在想,造成事故的缘由是什么,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从而避开重蹈他的覆辙呢?从本次及历次事故来看,事故现象虽有不一样,但导致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联系,说白了,就是“三大敌人”在做怪。纵观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现象的确存在,当上级来检查或是要求严格些,下边就收敛些,否则,风头一过就又放松了警觉。些次事故主观上即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观的缘由诸如:工作负责人不负责、许可人许可随便,监护不到位,危急点分析缺乏等等。
保证安全,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前提,假如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定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详细工作中,工作前,仔细进展危急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物的担心全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
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阅历不行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行谓不高,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由于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损害”的确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常工作提高警觉,多留意观看员工的精神状态,发觉不利因素准时调整。
另外,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学问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证,相关的政策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顺当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治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仔细学习,把握。业务学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必需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学问需求。
还有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工作中相互关怀、相互帮助,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安全把关。
总之,我们应当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6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石化输油管道破裂,造成原油泄漏,在抢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爆燃,造成了60多人死亡,160多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60多个生命瞬间就消失,不仅仅有我们的石油员工,还有很多无辜的百姓。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作为油田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
事故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同时也下发了事故宣传教育材料,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教育。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护,一旦发生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我们自己,而且还会伤害别人。这次事故就给我们上了活生生的一课。
学习的同时,我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结合自己工作范围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存在哪些方面的隐患,有没有违章行为、冒险蛮干或是侥幸心理,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更给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一生的遗憾。
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血的教训就会逐渐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于脑后。安全教育不是一劳永逸,必须不断的经常进行。要让每个人都要重视安全、知道如何安全。日常的生产技术、生产状况都是不断发展前进的,不断会出一些新的安全技术、新的安全知识,这些都是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掌握的。而且以前的一些安全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培训使用,就会慢慢的'忘记,安全意识也会逐渐变淡。石油企业事故频发,很多都是在不断重复以前的错误。因此要不断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刻提醒要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当成一种习惯,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 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
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不仅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样也要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更要对我们的家人负责。事故发生后,不仅仅是学习教育,更要总结教训,避免同样的错误重复发生。
历经了4年的安全事故,再次重提,是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是为了自己家庭的安康,为了企业的效益、整个公司的荣誉,我们必须正确果断的来预防安全隐患,才能让危险远离。只有规范操作、才能把安全随身携带,让幸福就在身边。
高压试验检修工作,是对设备存在的内部、外部缺陷进行提前的诊断,以实际的数据,依照行业标准来对设备定性,来科学评估设备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每次设备的安全事故都与我们不到位的工作有关。为此试验检修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显的尤为重要。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工作许可手续办理完,我们工作的范围就的受到约束,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工作内容,以免影响工作的注意力,防止对工作内容的私自扩大。
2.试验工作性质带有高压危险性,我们随时要注意升压前的准备工作。对操作设备进行接线检查;对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对一次加压,要考虑到一次检修工作人员是否还在设备上;二次试验的电压、电流等模拟量是否也串入到相关设备上,造成数据不准确。这些因素可以避免发生的,我们必须提前想到。
3.试验的项目必须做全、真实。全项目的综合参数,对整个设备可能存在的因素提供原始的记录,设备的依据,是判别的主要来源,漏项、缺相都会使试验结果不可信、不准确,或是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原始记录会引导我们发生南辕北辙的事情,耽误时间、造成送电损失、严重的可能导致事故扩大、设备损坏,为此做试验项目做全、真实最为关键。
4.实测的数据要按规程标准去核对,并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较大但任然符合行业标准的设备要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报告,同步进行跟踪复测来防止带病设备的恶性破坏,提高安全供电的可靠性。
安全不仅是人身的安全,同时也是仪器、设备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对待试验数据、是每个试验电工因具备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将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规章和流程、加强技术学习,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对人身安全、仪器安全、设备安全负责。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7
今年8月,是矿业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月教育活动的第三个年头了。通过这次《机械事故案例精选》《常见违章作业事故案例再现》等事故案例学习分析,笔者以为,安全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切要抓常抓长。“违章、麻痹、不负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监督上的不负责,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因而我们要“常怀职责之心,常行职责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按章操作,强化安全监督。而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呢?笔者认为: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生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要提高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潜质。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必须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本质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本质质量就是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
四是必须要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透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广大员工的自豪感、职责感和使命感。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8
案例中有几起事故与我们天车车间的生产工作密切相关,一幕幕惊心动魄重现眼帘,给我们再次敲醒了警钟。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职责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必须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我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体会如下:
1、一揽子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大意、职责心不强、技术匮乏”,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蛮干、只图省事、图快、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并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确定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危险源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中执行力度缺乏,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4、认识有限,冶金行业人员流动量比较大,“三熟”执行不到位;
5、对所使用的新设备、设施、新技术了解不够透彻,个人的知识、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总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种种局限性,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给安全生产埋下了诸多隐患。
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
2、车间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构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设备及人员存在的隐患;
3、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新进厂员工、转岗员工、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本事,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本事;
4、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车间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对操作、设备点检、设备检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5、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于已发生的事故,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跟踪检查职责人员处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景。要以事故为戒,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9
近日,我公司机动供应科xx在调试设备时,不慎从4米高钢平台坠落,致使脑部受到重创,身体多处骨折。这期严重的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事故已经发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吸取教训,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安全意识够不够,时刻保持防范,避免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以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作风、管理准则、企业精神、职业观念和安全目标等的总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当前矿山企业的主要任务。
关于安全的话题,大家都不陌生,对于化工企业来说,更是耳熟能详。我认为安全才是一个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因为它直接关联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是的效益!
回顾国内近期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我们确实做到“凡事之前都用30秒来想一想,我这样做会对他人造成什么伤害,会对自己造成什么伤害,想一想……”我想这些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往往一场山火就因一个小小的烟头而起。想想那些安全事故,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那一个血淋淋的画面,不知你是否会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安全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事故的代价也是惨痛的,有多少事故都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给我们带来的也是惨痛的教训。然而当这事故的再一次发生,大家是否再一次思考安全的重要性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再一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如果说生命是一首歌,那么安全就是支撑平安旋律的音符;如果说生命是一棵树,那么安全就是点缀生命之花的绿叶;如果说生命是一幅画,那么安全就是描绘美好未来的画笔……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每一个事故的发生,或许是人为的,或许是意外的。但是为了避免这些种种意外的发生,我们也做出了种种的努力,我们都只为了远离意外,让安全相伴,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珍惜。
古人云:“有防则安,无防则危,生命最可贵,安全第一位。”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是生命的基石,是欢乐的阶梯。所以,我们要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多一份安全思想,少一点事故隐患。平安是福值千金,安全第一铭记心!对于安全,我们要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做起,每一个人都应做到:“承诺一分钟,安全八小时;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
通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当事人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时,不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连续出现不安全事故,这些不安全事故是否能够避免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0
近期,接连发生了两起安全事故,9月12日xx公司供电组在抢修10kv大同支线149号至150号杆间3条被桉树压断的高压线时,因登上149号10米杆紧线而发生该电杆断杆并倒向148号杆方向,造成上杆作业的供电组组长死亡,供电组副组长受伤。二、9月15日,xx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生技部输电线路班在35kvxx变电站围墙外,进行35kv怀防线1#杆抢修作业时,发生18米电杆倒杆事故,致一名员工死亡。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1
通过这次安全录像观看,让我们体会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每次事故的发生,都会对个人以及公司造成重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为此付出了惨痛的。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于我们在架梁一线的员工来说,安全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警钟,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我们桥梁架设的安全质量涉及到千千万万人的安全,所以,安全工作刻不容缓、绝不能掉以轻心,把安全摆在首位,把安全记在心中
通过这次《安全事故》的学习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每次事故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在呼吁安全生产的今天,安全已是发展的主题,发展之根本,发展之命脉,没有安全就谈不上的稳定、发展,没有安全的意识就谈不上工人的工作环境好。然而由于个别人不注意安全,不讲安全,不懂安全,意识淡薄,把我们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不放在心上,使安全生产这句话在我们这儿成为一句空话,成为天方夜谭。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个工厂来说,损失是惨重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它是一个无法弥补的灾难,一个又一个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永远无法忘怀。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我们应该从零开始,并且做到零事故的发生,以足够的信心去去战胜它,并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努力杜绝违章操作,远离事故,让安全生产成为我们的一个习惯,让我们的行为变得更安全。
为了个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让我们从个人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安全工作作为每天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做到“从零开始,从零发展”。让安全时刻伴随着企业兴旺,家庭稳定,社会发展和进步,作为我们言行中永远坚持的理念。职工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才能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安全教育要从各种方式,把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方在第一位,让职工真正意识到安全生产对自己的重要性,
九月份是安全生产月,我们以“遵纪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和各种有关于安全知识的问答竞赛。使职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同时也理解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的必要性。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2
都说“亡羊补牢,尤为未晚。”,我看,在我们电力部门这句话是不合适的!我们不要搞“亡羊补牢”,我们要搞“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安全因素灭杀在萌芽状态!
由于此次事故发生在变检班的一个新人身上,而我本人也是一个刚刚踏入变检工作岗位的新手,所以,我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感到万分的悲痛和惋惜!而要从我,一个变检新人的角度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谈谈自己的感触的话,回想以前工作中的我,加上此次事故,我觉得我们新参加工作的人普遍在工作中存在下面两点误区:第一、做为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有好多知识还不懂,但有些时候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向老工人师傅请教。第二、另一方面,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各方面都急于表现自己,得到大家的认可,而怕被责备,觉得那样是被别人笑话、看不起。所以,在工作中不管不顾,只要是师傅们布置下的任务就快马加鞭,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有时候,甚至是不等别人发话,也不跟别人打招呼就擅自行动,觉得那样才能体现出自己工作积极、有眼神儿。
在惨痛的事故教训面前,我深深的感悟到:“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对于一个新工作的人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在工作中要积极地发扬孔子的“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精神,勤于学习和请教各方面的工作知识;再有,在参加一些工作前,要积极的`和老师傅们交流、沟通,特别是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要问清带电部位并亲自检查所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是否在拉开状态。我们在工作中要牢记“面子是小,工作是大!”、“速度是小,完成是大!”、“事无巨细,安全第一!”。
通过对此次事故的认真反思,结合平时的工作,并从一个新人的角度出发,我有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为了更好、更快适应变检工作,能不能给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安排一个相对固定的合作伙伴。这样,新人们可以尽快的适应这个固定的合作伙伴一个人的工作方式,从而避免在工作中由于相互不熟悉而产生的信息传达和接受上的误会及相互的不信任感。而老师傅带一个小徒弟,这种“一帮一”的工作方式也可以使老师傅把他的工作经验更好、更完整的传授给新人。
二、能不能定期的找一些老师来给我们培训,使我们对变检工作有一个更加系统和科学的认识。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一些安全知识的讲座,从而增加我们的安全知识,加强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定期地到其他一些有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的地方去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在不断的交流和学习中发展和壮大自己。
四、巩固和完善我们的标准化作业,协调好运行与检修之间的互利合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万无一失。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3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根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进行的调查表明:来自校外人员实施的暴力最多,占76.8%,而来自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只占13.9%。实施校园暴力最多的是校外人员,其次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最后是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暴力简单地分为以下8类:
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
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
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
4.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5.老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骂学生等;
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
7.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
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原因】
弱小、缺乏制约及其他
关于校园暴力的原因,有各种各样的说法。
首要原因就是因为受害者弱小。为什么在大学校园以及周边地区很少发生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呢?为什么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是中小学的学生呢?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大学生具有了足够的抵抗能力,而中小学生在身体上与成年人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使他们成为暴力行为的首选目标。
其次,根据调查数据,我们知道校园暴力的实施者主要是校外人员,那么对于校外人员的管理以及如何避免他们伤害在校学生就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单纯依靠学校的力量显然不够,学校周边经营场所的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而对于避免学生受到严重违法侵害是公安机关不可推卸的职责。可以说,学校周边环境的混乱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力就成为发生校园暴力的另一主要原因。
第三,社会暴力文化引发了更多的.校园暴力行为。近几年来社会暴力文化的泛滥显然成为引发青少年实施校园暴力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电视节目不但宣扬哥儿们义气,而且有过多的殴斗场面,这些场面刺激了青少年争强好胜、动辄暴力的心理,使人生观、价值观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沉溺于通过侵害在校学生来显示自身力量的错误观念当中。这些青少年成为这种暴力文化的直接受害者,而在校学生又成为这种暴力文化的间接受害者。
第四,法律没有被充分认可也导致了校园暴力的频频发生。侵害弱者是人类的天性,而社会道德的演化和法律的完善会制约、弱化这种以强凌弱的人类天性,使人类得以逐渐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的社会。在这一进程中,法律显然因为其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具有更强的作用。但对于我们这个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来说,普及法律,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认可法律对于现实社会来说还是重大的挑战。很多人还缺少法律观念以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包括实施侵害的青少年、老师和受到伤害的学生。而这种社会背景就导致弱小的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4
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对于们公司这样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实现在于安全意识的塑造与培养,回顾半年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公司一贯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坚持强化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排查,严格监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是分不开的。们的做法主要是:
全员参与,覆盖面广
公司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目标,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在上半年,们举办了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从2月份的消防逃生演练,6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此外,每个新员工入公司前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的岗前培训,车间和班组的.安全教育,同时对员工进行以班会、早会的形式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不仅一线员工,对班组长、管理人员也进行了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等等,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涉及公司每一位员工,实现了全员参与,全员接受教育的目标。
安全教育,形式丰富
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们的培训方式既包括传统的学习培训方法,又辅以图片宣传、视频观看、现场操作等。们在工厂进行了安全资料宣传片的播放,在员工餐厅举办了消防安全宣传图片展,在厂区内进行了消防演练,并且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现场操作,参观消防应急救援设施,在工厂内安排消防逃生演练等等,们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项目,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来巩固知识,既能轻松的完成培训,又能最大实效的掌握知识,最大量的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起到作用。
安全责任,逐级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不仅是在知识层面的讲授,更重要的是在责任上的落实。公司从年初就签订了各部门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部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也保证了安全教育日常化、细致化的开展。
安全意识,自升华
安全生产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安全意识植根于每个职工心中,是要提升职工的素养,并培养处处留心安全的习惯。众所周知,习性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要转变职工们的安全意识,并朝着”要安全”向”要安全”的提升,只有长期的坚持,不断的教育才能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从一开始员工们的不自愿与不自觉,到后来的积极配合参加,这让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看到了希望,安全意识的自升华,前提是安全教育的不断坚持,后续便是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上半年度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在取得丰收的同时,也让们对下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充满了信心。
事故学习心得体会15
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xx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在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若完全以保险责任的承担来覆盖侵权责任的补偿,因不存在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础而不具有可行性。而当同样的过错发生在用人单位身上导致工伤事故的,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似有对同一事由因主体差别而有不公平对待的嫌疑。对于事实层面上存在着的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责任,如何在法律上进行处理,既取决于我们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与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实行双重责任制度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工伤事故侵权赔偿的范围不应限于精神损害赔偿
坚持双重责任制度的情况下,对于劳动者的侵权赔偿请求范围应如何确定,涉及到劳动者获得双重补偿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问题。目前比较一致看法和实践,更多地倾向于侵权赔偿应限于精神损害的范围,这是值得商榷的。
作为一种一般规则,所有法律传统都接受“差别原则”,即必须通过相关利益在侵害发生以前的状态和侵害发生以后的状态的比较计算侵害赔偿。由于这种计算要求所得利益抵消所受损失,因而,双重责任原则似乎与受害人不应该因遭受侵害而获得意外收获这一公认的准则相违背。但我们所讨论问题是在两个人有不同功能的.法域内展开的,不同的责任负担承载、实现着不同的价值,在立法上没有将价值取向进行整合之前,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重叠适用,是立法都对调整对象之间利益平衡的结果,不应在执法中予以修正,否则可能带来对法制统一的破坏。
仅允许劳动者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在劳动者实际诉讼能力有限,而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不高的情况下,除了其宣示意义外,并不具有太高的价值。而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是以自身的生命、健康损害为代价的,对于这些无价之权利,赔偿多少又为之过呢?我们的社会既然允许一个人通过彩票中奖而牟取巨额利益,为什么一个无辜受害者就不能因为自己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获取一笔数额并不太惊人的赔偿金呢?在让劳动者获得“意外收益”与让侵权行为人逃避法律责任这间的权衡中,还是应当选择前者。
(二)工伤事故侵权纠纷不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赋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工伤事故的侵权赔偿请求权,是各种因素权衡的结果,在总体制度设计上的倾向性不应影响具体制度设计遵循一般规则。实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事故侵权赔偿的前提,为此,在具体诉讼中,没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在工伤保险赔偿先行的情况下,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损害存在过错进行举证,是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难点,但要求劳动者提出证据证明伤害事故是用人单位恶意行为,或者证明用人单位放任事故的发生和扩大,或恶意隐瞒事故、拖延救助而造成劳动者更为严重伤害的后果等,没有超过一般损害赔偿纠纷的证明难度。同时,对此类纠纷,还可以借助法律援助制度缓解劳动者的举证困难,工会帮助作用的加强,也是不可低估的力量。
相反,如果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则可能引起滥诉等现象,加大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将导致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出现同类事物的不同处理的后果,有悖公正。毕竟,劳动者享有获得双重补偿的权利与行使该权利并不是同一概念,坚持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双重属性的目的,也不是要普遍性地扩张用人单位的义务。
综上所述,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制度的设计,应当与我国现代社会的经济、社会、文化、伦理、环境相适应,体现现代社会对人的权利的全面关怀的价值观。实行工伤事故赔偿的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的双重责任制度,辅之以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采取强制性安全培训措施,让有限的监管力量发挥最大作用,是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实际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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