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心得体会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国是世界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空巢家庭增加,目前老年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征。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观念变革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等,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渐弱化。特别是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曾经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以居家养老为主,没有家庭供养的城镇老人进入养老院养老的格局,已不能满足当今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养老需求;而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促使社会发生巨大的变革,单位制的消亡,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年轻人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加上计划生育对家庭结构的影响,这些社会的变化必然改变着传统的养老观念与方式。城市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随着不断的实践,三种养老形式的定位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近几年确定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养老体系。
一、养老机构
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食宿、生活护理等综合的机构,如养老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敬老院等机构。
我国的养老机构按性质划分,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和福利性三大类。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要税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一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部门,办理其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一般指公办),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部门办理其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按照所有制类型,分为国办养老机构(一般以老年社会福利院的形式)、集体办养老机构(一般以福利院、敬老院等形式)及民办养老机构三类,前二者可以都称为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一般是民间资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既能弥补政府社会福利的不足,又满足了老人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是社会老年服务在中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背景下的新的增长点。
二、城市养老机构的经营模式
(一)社区养老院。对于在生活上能自理的老人或者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员,同时又希望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生活,采取了社区养老服务的模式。该模式的经营者在社区内或街区开办各种设施来为老年人服务,其中包括“托老机构”、“服务中心”和“护理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采用社区内的资源,提供居住区内老人和其他居民包括设施、物质、衣食住行方面的日常生活照料和服务,还包括临时托老、心理保健、医疗护理、文化教育、法律咨询、体育娱乐、临终关怀等各个方面的收费服务。此种养老方式的优点是老年人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同时得到家的感觉、降低子女的生活负担,又能获得与机构养老院相近的生活照料。社区养老服务的经营者可以是个体或企业,也可以是资金充足、规范管理的服务公司等。
社区养老机构的优势。
(1)老年人在心理上获得了所需求的踏实和安全感。老人得到的服务是由社区提供的,这种环境下老人感到熟悉、放心和亲切,同时由于借助于居委会的力量,面对熟悉的环境和人,会有安全感,不会在心理上产生抵触。
(2)多样化的养老形式。为了适应不同条件的老人在养老方面的需求,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日托养老、小时养老、上门服务、旅游养老和健康养老等。
(3)具有成本优势。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利用老人目前拥有的住房进行家庭养老院,从而在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的基础上,还能充分利用社区内的闲置设施,置换为养老服务设施,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投资、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还能大大降低家庭养老服务的费用,同时解决了城市低收入者养老难的问题。
(4)方便灵活。老年人在心理上不愿意离开日常熟悉的生活环境,社区服务为了满足老年人的这种需求,利用其服务及时、方便、灵活的特点,可以各取所需,按需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
(5)适应性强、覆盖面广。社区养老服务采用家庭养老院的形式,一方面适应低收入老人的要求,同时使“三无老人”、“空巢老人”和中高收入老人的要求得到了满足。从而解决“无儿也能养老”、“儿女不在身边也能养老”和低收入老人养老的社会问题。
2.社区养老机构的不足之处。
(1)难以规范化管理。由于多数城市社区养老机构,都具有规模小的特点,甚至直接就是由原来的家庭养老院演变过来,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公司制度和管理体系,因此可以预见此类社区养老院的将来发展将会遇到阻碍。
(2)服务态度和护理水平标准不一。社区养老服务形式以养老院为主,但是其雇佣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标准的选拔和专业培训,人员的态度、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专业人员和高水平护理在小型的社区养老院中占的比例很小。因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养老院的态度和水平有待提高。
(3)养老院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该种模式由于资金不够充足,规模较小,相应的基础设施还不能跟上老人的需求。
(二)老年公寓。最近,许多城市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设计并建造了老年公寓,是一种专供老年人居住的住宅。老年公寓既体现老年人在养老居住方面的特点,又能提供给老年人各方面社会化的服务。老年公寓使家庭养老功能得到延伸,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健康而富有活力的老年人,是提供优质的住宅服务的社会养老给有较好经济负担能力老年人。现在新型的老年公寓内无论是生活设施,还是公用设施配套都很齐全,富有家庭氛围,让老人感觉到有“家”可归的同时,还能享受在住宅内无法享受到的养老配套服务,从而减轻了子女的养老压力,同时也大大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老年公寓更是城市老年人的一种聚居形式;能够满足老人在学习、情感、交流等精神方面的需要。
老年公寓的优势。
(1)老年公寓的建筑、基础设施符合老年人的特点。老年公寓依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而设计、建造的住宅,专供老年人居住,因此特别重视利于老年人的医疗设施的配备,无障碍设计等方面。
(2)老年公寓的选址周边具有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优势。一般老年公寓建在较适宜养老的郊区,具有便利的交通,适宜老年人的出行。
(3)管理规范化。在老年公寓一般采用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住宅小区,同时提供照护服务的工作人员也都具有良好的态度和较高服务的水平。
2.老年公寓的劣势。
(1)养老成本的增加。租赁和购房是老年公寓的入住的两种形式,这种形式会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成本,因此老年公寓的主要定位于较高收入的老年人。
(2)老年公寓社区缺乏活力。除了工作人员,在老年公寓聚居的大多都是老年人,社区内的活力与生机就成为重要的问题,而且老年公寓内经常发生的死亡现象也是不可避免给老年人造成心理负担。
(3)老年人没有归属感。在老年公寓,一些本来就个性孤僻的老年人离开熟悉的环境,搬到陌生的老年公寓会加重孤独感。
(三)敬老院。敬老院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高龄体衰并且缺乏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敬老院可以提供完精心完善的健康监护和个人生活照料,有敬老院和特色敬老院两种。其中后者是针对某一生活背景、文化层次或者具有特殊情况的老人开办的,例如专为精神上或身体上有显著缺陷,或者长期需要技术医疗护理的特殊老人群开办的护理院;还有一种是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艺术工作者等某一专业文化素质高人群提供的高质量专业水平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敬老院内的配套设施、环境以及活动安排都应该符合特定人群的特点。敬老院具有针对性的人群和福利性质,并且服务周到,价格较低,护理水平相对较高的优势。虽然具有这些优势,但是该模式养老院存在着准入门槛的问题。
(四)大型疗养中心。针对一些冬季到南方、夏季到北方的候鸟型老年人,或者是经济条件较好、能半自理或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所提供的较高档的休养场所,即大型的疗养中心。
这种模式的养老院,提供给老人可短期修养或者是长年居住,一般有租赁制或会员制,同时也会有部分房产交易。大型的疗养中心选址一般都在环境优美的风景区,疗养中心建筑设施完善,还提供了先进的医疗保健和休闲娱乐等设备,包括吃住、娱乐、医疗等服务。疗养中心设有小套房、单人间等多种形式,允许老人自带家电、家具、布置房间。大型疗养中心设备完善,环境优美,护理水平专业等,对社会上较高等级人群或者是经济条件很好的老年人群体具有吸引力。较高的收费条件同时也是该种养老院的软助,大型疗养中心的目标定位过高,许多老人无法承受其高额的收费,另外这种养老院的选择地址都在远离市区的风景区,环境较好,但不适合亲人的探望和老年人的出行,会增加老人孤独感。
(五)连锁经营的养老院。以上介绍的各种经营形式的养老院都可以连锁的模式经营,这样可以形成规模经济以降低成本。连锁经营的养老院通过统一的建筑设计与装修,统一的标准化管理和后台支持,以及细致考虑的照护设置,能够使其充分发挥出连锁型商业机构的特质。更加重要的是,连锁的经营方式还搭建起了一个整合社会资源的平台,这样就能使连锁经营的养老院之间进行有效的资本运作,进而降低了运营成本,却提高了服务质量,给投资者增加了一定的利润空间,并还能为选择该模式的老年人提供旅游或者异地养老等选择。
三、发展措施
综合上述理由,以及从经济水平、养老保障及养老观念等来看,社区养老更符合我国国情。因此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积极鼓励社区养老院的发展,扩大养老服务范围,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以降低养老成本。具体措施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大力发展社区养老院。综合考虑我国的经济水平与国民收入,特别是老年人的收入,以及现有养老院经营模式,定位较高端的大型疗养中心及老年公寓,在我国的发展始终会有市场需求,但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不会选择入住。而对于较方便的社区养老院,只要价格、护理服务水平等能够满足老人需求,大多数老年人会选择离家较近的社区养老院。因而我国应大力发展社区养老院。
(二)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伴随着养老服务的发展,为了将养老服务转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伴随着养老服务事业的整个发展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才能形成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人员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体系,使养老事业有法可依,同时赋予了养老事业制度化的规范,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专业素质是发达国家非常注重的,尤其在养老服务事业上。通过对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及专业技能等方面作出严格要求,以保证老年人能够得到优质的服务。服务要求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因而对服务人员进行不同的考核制度;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且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甚至有的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参加工作。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能保证服务的质量,这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建设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国家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能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实际需求的养老服务,扩大自身的养老自。并且建立了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之后,不但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使老年人得到规范化和人性化服务,而且能够减轻社会的养老负担,有效避免资源的浪费。并且,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能让更多的老人实现自我养老,而不是依靠政府和家人的资助,即使需要提供资助的老人,也能得到养老机构提供的收费较低的养老服务。
综上所述,良好的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模式将会有助于城市养老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