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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数学教育方法
一、从“数学”到“数学认知”
回溯历史,虽然幼儿园教育政策中“数学”被等同于“计算”的年代已从文件中悄然逝去,然而这种旧有思想却表现出强大的延存性和影响力。尽管新《纲要》中通过将“数学”并入“科学”领域以弱化学科界限,但现实中的数学教育从未彻底丧失其独立性。在《指南》中,数学教育被表述为“数学认知”,和“科学探究”并属于科学领域,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地位。而“认知”作为教育心理学的重要概念表述于此,我认为有如下两层含义:其一,这种表述弱化了对具体知识掌握的目标要求,强调以幼儿为主体的认知方式,即更加关注认识发生的过程和知识获取的途径;其二,认知体现着幼儿对外界环境动态的建构过程,这既与学龄前儿童早期数学概念的发展相对应,又强调了由内在体验自发引起的兴趣和探究欲。
二、从“学习”到“感知”
不同于以往数学教育目标中的“认知、掌握、学习”等动词,“感知”一词在《指南》的数学子领域中频频出现。例如,目标1初步感知生活中数学的有用和有趣;目标2感知和理解数、量及数量关系;目标3感知形状与空间关系等。所谓感知,主要指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这也与蒙台梭利的感官教育思想相一致。在笔者看来,“感知”一词的表述主要体现了数学教育的如下特点:其一,弱化知识目标,突出能力和情感态度目标,与复杂抽象的数学知识相比,重在体验数学的重要和兴趣;其二,从儿童充分的感性体验和操作出发,遵从其思维发展的特点,借助具体事物和形象,先感而后知;其三,创设积极的环境,丰富幼儿的感知方式,不断积累感性经验;其四,反对思维训练的泛滥,反对知识的强行灌输和强化训练。
三、从“静态”到“动态”
较之以往政策文件中对数学教育目标的宏观描述,《指南》则通过对各年龄段典型表现的列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群体大致的发展趋势、发展水平、发展速度或行为特点。这种阶梯式的呈现,既表现出幼儿数概念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让我们更直观的看到在这一持续、渐进的过程中,幼儿思维形式的变化。例如,在“目标1初步感知生活中数学的有用和有趣”部分,具体目标分别为:3-4岁感知和发现周围物体的形状是多种多样的,对不同的形状感兴趣;4-5岁在指导下,感知和体会有些事物可以用形状来描述;5-6岁发现事物简单的排列规律,并尝试创造新的排列规律。可以看出,幼儿从最初对事物形状的感知并产生兴趣,到体会事物形状,再到发现排列规律,最终创造新的排列规律,这一过程体现了幼儿从“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抽象逻辑思维萌芽”的思维发展特点。
此外,这种过渡性特点在《指南》中还表现为从个别到一般,从同化到顺应,从外部动作到内部动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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