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学习计划

时间:2024-02-17 06:55:41 学习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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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学习计划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制定一个计划。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残疾儿童学习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残疾儿童学习计划

残疾儿童学习计划1

  特殊教育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经历了从歧视到理解,从同情到支持,从排斥到接纳,从医疗康复到教育性的潜能开发几个阶段。目前,特殊教育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标志而受到重视。“特殊教育”由过去的为少数儿童的服务发展成为为每一个儿童的“特殊需要的教育”。在正常化原则、全面参与原则的推动下,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结合起来。正在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方向,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正是结合的最好体现。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在中国已经开展了十余年,可以预测,在新世纪,随班就读工作将更加受到重视。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普遍不高,不能满足随读学生的特殊发展需要,与国内普通教育,国际发达国家的特殊教育存在相当的差距。同时,我国各地随班就读发展也不均衡,而由于普通学校教师几乎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培训或学习,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难以解决,因此,特教学校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符合残疾儿童特殊需要的业务支持保障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一、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宣传培训

  1.广泛宣传,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积极配合市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材料、召开专题讲座、局域网等形式,广泛宣传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意义,使社会、学校、家长对随班就读工作从了解到配合到支持,形成共识,形成合力提高质量。

  2.入学前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筛查、检测,帮助配备相应的教学仪器设备

  特教学校的专业检测教师,使用量表对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学生进行筛选,检测学生视力、听力情况、智力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报市随班就读工作鉴定小组确定,帮助他们配备必要的助学设备,并伴随整个随班就读的过程:对于聋生,进行耳模、助听器的`配置、检测、维修、更换、调试或更换;对于视残学生,检查助视器是否适合,放大教材是否到位等。对智力残疾的学生,按时检查其智力、平衡、运动等情况。如有误报,请鉴定小组复查,应从随读学生纠正为正常学生。

  3.培训残疾儿童家长和随班就读师资

  “家长是孩子第一任教师”。残疾儿童的家长对残疾儿童的态度决定他们的明天。特教学校应配合残疾人联合会举办聋童、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班,讲授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掌握适合自己孩子的康复技能,使残疾儿童能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得到最大化地发展。对于随班就读班级的教师,特教学校要积极配合市教研室进行县级培训,在新教师岗前培训也要增添随班就读的内容,同时构建学校信息平台,利用局域网对全市随班就读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指导,从而提高随班就读教师从事该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在班级进行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育奠定理论基础。

  4.特教学校成立随班就读指导小组

  特教学校随班就读指导小组在市级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由特教学校校长挂帅,分管听力、智力残疾的教导主任,特殊教育专业的骨干教师共同参与,随读指导小组积极配合教育局普教、教研等职能部门,承担起对全县(市)随读学生的检查测定和业务指导。

  二、加强随班就读的业务指导

  1.加强与“两头”的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特教学校及时把随班就读工作的情况反馈给教育行政部门,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同时,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传达给普通学校,从而保证随读工作顺利进行,健康发展。

  2.利用资源优势,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定期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接受业务咨询

  特教学校具有设备、师资、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派骨干,每月集中一次对听力、智力残疾随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平时落实专人负责普通学校随读教师的业务咨询,共同商讨解决随读中出现的问题。

  3.配合随班就读学校,指导制定个别教学计划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学期初到随班就读学校,与该校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就读学生父母、助学伙伴(或同学代表)等人组成教育评估小组,为随班就读学生量体裁衣,制定、审核个别教学计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定期参与评估,根据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4.承担随班就读的巡回辅导任务

  特教学校教师定期和随班就读教师研究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制定学习的课程和内容,进行一对一或几对一的个别教学,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特教学校教师还要不定期深入到随读学校课堂,了解随读生学习状况,适度、适时提出建议,以利于残疾学生的学习和提高。

  5.加强特普联系,共同进行随班就读课题研究

  随班就读的教师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特殊教育,在实际教学工作中会遇到实际困难,束手无策,甚至导致学生“随班就坐”,而特教学校教师大都经过系统的特教专业培训,掌握不少特教理论和技能,普特校在管理、教学等方面可以互相借鉴,既解决随读教学的困难,也可借此对随读学生进行研究,正确对待学生差异,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研室的牵头之下,特校教师和随读教师、兼职教研员参加随班就读工作课题研究,探索随班就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研究三类残疾儿童在各年级段的教学模式、符合随班就读的条件和标准,评估考核方案等。

  三、加强随班就读的评估激励

  1.加强科学管理,建立随班就读档案资料

  为了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研究,切实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对于随班就读的学生,建立特教学校普通学校双重学籍管理制度,印制统一的档案资料表格,如《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学籍卡》、《特殊儿童健康状况调查表》《特殊学生随班就读个别教学计划》等,发给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和学校填写。帮助普通学校整理完善档案,妥善保管如随读学生的个别训练计划、辅导记录、学生考试试卷、作业等。在特教学校也要建立起随读学生的花名册、学生成绩册、巡回辅导记录等档案资料,收集智力残疾学生的智力发展对照表、聋童的语言发展情况录音资料等,以便于研究,从而探索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经验。

残疾儿童学习计划2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达市府发〔20xx〕10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一)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十五”期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是: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以下简称“三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左右,使入学率和保留率达到或接近我县义务教育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大力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让残疾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二)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遍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三残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有计划地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要依法接受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我县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纳入“十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积极支持幼儿教育、聋儿语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社区、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各级示范幼儿园要带头招收残疾儿童入园。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一)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县政府要保证特殊教育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办学经费,并按高于普通初级中学2倍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和大型设施设备购置。县财政局要根据特殊教育实际每年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20万元。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从20xx年起,县残联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10%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民政部门要根据福利的发行和救助情况,尽可能增加投入,用于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和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少年儿童生活。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用于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和购置特殊教育必需设备仪器,启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培训全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

  (三)有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用5年左右时间,把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综合性较强、服务范围较宽、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学校。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的标准。

  “十五”期间,在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校校通”工程的同时,要对特殊教育予以重点支持,在新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应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活动需求。

  (四)加快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为特殊学校配备适合特殊教育的教学仪器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积极开展计算机及网络教育,配备视残、听残、智残等特殊教育的专用仪器设备和康复设备。

  (五)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对在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减免杂费、书本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住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除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书本费外,当地政府还要统筹给予每生每月不低于120元的生活费补助。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素质

  (一)鼓励和支持在职特殊教育师资参加特殊教育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并把特殊教育知识作为普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生活水平。要结合实际情况,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的待遇;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普通学校在搞活单位内部分配时,应对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予以倾斜。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其主要责任在政府,乡镇政府要承担组织、动员“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的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将发展特殊教育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特殊教育与其它各项教育协调发展。

  (二)县上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并将作为普及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