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火灾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预案

时间:2024-04-17 08:58:0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学校火灾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火灾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火灾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预案

  (一)概述

  火,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与天地同生,与日月共存。取火是人类进化的重要标志,用火是人类文明的必要条件。然而,火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无尽福祉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深重的灾难。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力和义务的重要条件。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呢?因而,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古训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防范火灾,保证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防火安全的责任,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构筑一道防范火灾的钢铁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这一方针使防火与消防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争取了同火灾做斗争的主动权。所谓“消”,就是消灭、扑灭火灾;所谓“防”,就是防止、预防火灾。预防火灾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全民和全社会的事,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与每个人都有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必须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在此,我们选编了一些案例,供校长和老师们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借鉴。

  (二)安全知识

  1.不要玩火和打火机。不要在蚊帐中点蚊香和蜡烛。不要将鞭炮放在口袋中,手中持有烟火爆竹时不要接近热源。玩火十分危险,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火种,容易引起火灾。

  2.不吸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要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吸烟。

  3.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4.使用火炉取暖,火炉的安置应与易燃的木质家具等保持安全距离,在农村,则要远离柴草。

  5.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长时间离开。

  6.火炉旁不要存放易燃物品。

  7.生火时,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以防猛烈燃烧发生火灾。

  8.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以免引发火灾。

  9.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10.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

  26.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27.要告诉学生: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因为学生还处于生长发育期,在思维及体力方面大大弱于成年人,尚缺乏自我保护的经验和能力,遇到紧急和复杂情况,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发生火灾以后,中小学生要尽快撤离火场,脱离危险,这样做,才是为消防部门提供了方便,才是为灭火工作做了贡献。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火灾的,青少年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28.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引起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9.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0.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31.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32.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33.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34.遭遇火灾,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35.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浸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6.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人室。

  37.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38.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39.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40.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41.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42.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43.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三)消防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通知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路,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消防应急机构

  ①学校消防应急指挥小组(名单略)。

  学校消防指挥小组职责如下: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发挥领导职能。

  ★向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和灾害现场逃生训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搞好各项物资保障,提高设备、设施的消防状况,落实灭火设施的配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调动各项积极因素,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②灭火行动组(名单略)。

  主要职责:利用校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③通讯联络组(名单略)。

  主要职责:迅速与消防大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人火灾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④疏散引导组(名单略)。

  主要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⑤防护救护组(名单略)。

  主要职责:利用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2)应急行动

  ①指挥领导小组依据规定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小组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②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査,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室、电脑室、语音室及各功能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应急顺利进行。

  ③加强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④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⑤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火灾后有关行动

  ①指挥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集中校长室,各小组集结三楼会议室或指定位置待命。

  ②各级指挥小组成员在组长及上级消防指挥系统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③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④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其它

  ①在应急行动中,各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救急工作的畅通和落实。

  ②各小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组实际情况,认真修订本组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③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学校火灾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学校火灾的应急预案07-17

学校火灾安全的应急预案03-26

学校安全防范应急预案04-04

学校重大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2-14

学校火灾应急预案(精选20篇)05-09

火灾应急预案06-14

火灾的应急预案05-16

初中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范文10-28

(精华)学校火灾的应急预案15篇12-19

地震防范应急预案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