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台风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台风的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4)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 防台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防汛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 工作重点
(1)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 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 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
各级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街道)或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同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 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5.1 Ⅰ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
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2)市防指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军分区、武警部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 Ⅱ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军分区、武警、气象、建设、民政、海洋与渔业、海事、国土资源、城管、交通、教育、电力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等部门,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市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2)水利、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军分区、武警部队等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3)市防指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市防指领导和省防指。
5.3 Ⅲ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副指挥或市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水利、气象、海洋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2)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3)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部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
(4)市防指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市防指领导和省防指。
5.4 Ⅳ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气象、海洋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2)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
海洋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4)市防指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市防指领导。
5.5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6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市防指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市防指报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相关部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防汛指挥机构、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水情、雨情、风情等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驻甬部队、武警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各县(市)、区要做好驻甬部队、武警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乡镇(街道)、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市和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害灾情时,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4)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三是驻甬部队的调动,由市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情况下,市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甬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 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具体储备要求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3)水库、水闸、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汛物资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6.4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改、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 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各地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
6.10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委、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7 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负责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生产自救工作。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各级防指办要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市委、市政府汇报。
7.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1 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8.1.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8.1.3 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8.2 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防指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本预案制定防台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指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水库、海塘、水闸、重要堤防等防洪工程主管部门编制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9.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风的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范台风的各项工作,适时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祸害,最大限度地减省我施工现场的各种损失,维护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顺当进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台风祸害的防备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台风祸害按施工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职能部门及施工队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职能部门对应施工队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引导、督促各对应施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把台风祸害的防备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大风和降雨,一旦发生险情,应快速响应,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气力全力抢险救灾。
4、工作重点
(1)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滚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体滑坡、倒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祸害防备;
(3)临时施工驻点和施工队驻点祸害来临前的人员设备转移;
(4)各施工点材料库房的防洪排涝设施准备;
(5)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6)各施工点及驻地在大风、大雨时期的生活保障;
(7)台风、大雨天气的推想、预报和预警,适时向各施工队、施工现场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二、防汛防台风祸害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防汛防台风祸害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对应各施工队进行实在负责。
防汛防台风祸害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备和预警机制:
1、台风等祸害监控
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台风、暴雨、风暴及山地祸害监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气情况,适时汇总各施工现场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种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2、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
坚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将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适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布置人员进行处理,避开祸害发生时造成事故。
3、各施工点预警员的责任落实
指定各施工点的兼职安全员同时为祸害预警员,紧要负责施工现场各项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及领导小组各发布指令的通报。辅佑襄助各施工队长做好防祸害措施的落实及祸害发生时的指挥工作。
4、祸害预警机制
安全组建立天气情况、施工现场情形的监控体系,落实信息取得措施,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觉不安全征兆,立刻发出警报,转移人员及相关设备,并报项目部领导小组。
四、应急响应:
项目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并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祸害监控部门依据天气预报分析台风进展趋势,发布雨量、风力预报,提出防范目标适时上报领导小组。依据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明确防范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防风期,启动本防灾预案,向祸害发生地派出专人引导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适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需时,报请上级协调部署医疗及生活物资的帮忙。
五、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防祸害领导小组适时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各人员到抗灾现场,引导抢险救,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小组组长适时把握汇总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灾物资的.调配,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防灾评价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挥部和监理部的汇报工作。
(2)各小构成员依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等供应,优先布置施工人员驻点的生活物资供应。
(3)各施工队对损毁的施工现场、适时订立修复计划,并组织气力尽快予以修复。
(4)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组织气力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同时搭配政府机构做好灾区检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队组织气力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及通信等设施做好受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做好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8)台风过后各施工队及部门要适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灾损情况。灾后,领导小组要对汛情、灾情、抗灾情况总结阅历教训,向工程指挥部、监理部提交书面报告。
(9)当台风及发生祸害得到有效掌控时,领导小组可依据信息汇总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
我项目部范围内的全部参建人员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各施工队以带班和安全员为骨干,祸害发生时应当组织全部人员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台抢险物资,以备重点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3、资金保障
办公室做好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祸害发生时,依据领导组的指令,做好资金的调配及发放工作。
4、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联络方式以移动电话和手持报话机为主,公众电话网络显现故障时,适时启动防灾报话机应用系统,接受通报后的固定频道联系,保证信息通道的畅通。
5、医疗卫生保障
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防备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阅历,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本预案由我项目部防汛防台风祸害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即日起实施。
台风的应急预案3
为全面做好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暴雨、洪水、台风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假如下:
一、应急处置机构:
(一)、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的.职责:
1、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2、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主要的职责:
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A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和遭雨淋、雷击等。
假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长:
组员:各科任教师
主要的职责:
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A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B全区域躲避。
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
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假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的职责:
在师生中假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
医院救治;
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B长。
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C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
主要的职责:
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A、排查有无其他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二、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f学校校长f学校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报告上级部门
三、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总务处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1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7、假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7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8、假如发生了意外或体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安卫办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安全教育。
10、防汛期间坚持小时值班。实行领导成员值班制度,值班1024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假如遇大风、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四、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台风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 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 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 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 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5.信息报告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1)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议,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6.4应急处置措施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置规章规定或市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6.5扩大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应向省或国家防总请求支援。
6.6社会动员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7应急终止
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信息发布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8.后期处置
8.1善后工作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2恢复与重建
当地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应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及时补充防台风消耗物资,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3总结与评估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每次防台风工作,认真组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市防指、市城市防办应在防台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评估报告报市防指。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9.2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与区市防指的通信网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为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与其成员单位、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防汛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灾致使通信设施受损的,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抢修恢复。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刊登、播发防台风防汛信息。
9.4经费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5技术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台风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对台风发展趋势、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防汛能力。
9.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防台风防汛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9.7转移避险要求
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区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先人员后财产,有组织、集体转移为主的原则。
9.8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出现异常情形应及时调整明确。区(市)、镇(街道)两级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9.9转移准备
已编制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广而告之。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
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0.1宣传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0.2培训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10.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级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市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导向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热带气旋: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统称。本案所称台风是指具有较强破坏性热带风暴以上能级的热带气旋。
12.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管理、解释、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区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区市防办编制,区市政府发布,报市防办备案。
12.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台风的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小学、幼儿园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单位
祥华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小学、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报中心学校德育处备案。各校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学校德育处;各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2机构组成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苏校长任组长,詹书记任第一副组长,陈文忠、裴亦赞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人员任成员。各小学、幼儿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生管人员、班主任等组成。
2.3机构职责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省、市、县、乡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各种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中心学校挂钩学校领导:抓好中心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的防台风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3、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3.1信息通报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县防汛办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各小学、幼儿园通报。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3.2.2预警发布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下发防台风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报告,各小学、幼儿园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3预防
3.3.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幼儿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
3.3.2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各小学、幼儿园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各校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中心学校将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3.3.3防台风巡查
各学校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4、防台风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由县防指统一发布,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各小学、幼儿园。
4.1.2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Ⅳ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3Ⅲ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风的应急预案6
为进一步明确汛期交通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及时处理汛期突发性公路水路运输险情,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市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行业防汛救灾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救灾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和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两个常设机构,分别设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和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
(一)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处,成员由公路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我局管养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迅速排险、及时修复、灾后自查”原则,扎实开展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所管养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督促各级交通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
(2)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建立雨季公路巡查制,对本辖区内临江、沿河、傍山的可能发生水毁的管养公路进行全面的排险检查,特别要对危桥、漫水桥和过水路面进行重点排险检查。同时,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和机具的储备工作,全力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3)做好公路抢修工作。发生水毁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局部中断时,立即组织实施抢通工程,及时修复被毁公路。无法抢通的要修筑便道、架设便桥,及时通告过往车辆绕行方案,并将灾情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机构。
(4)做好灾后自检工作。对灾情发生地及辖区内重要公路、发生灾情的公路进行灾后自检,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好水毁信息上报工作。
应成立全市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机构,负责全市所管养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本级公路抢险畅通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的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
(二)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成员从和人员抽调,具体负责全市运输救援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组织落实运力储备。
(2)负责指挥公路、水路运输系统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统一组织、调配运输车辆、运输船舶和人员执行运输救援任务,并做好运输救援督查工作。
(3)发生紧急灾情需要运输救援时,首先调动储备车船,当储备运力无法满足运输救援运输时,及时依法征用社会车船,组织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应相应成立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本辖区的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准备工作
(一)公路抢险畅通方面
1.做好灾前公路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
对灾前公路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易发生水毁的滑坡、危桥、危涵及沿河路基等进行重点全面观察,查出水毁、地质灾害隐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成立公路抢险畅通应急小分队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成立公路抢险畅通应急小分队,严阵以待,一旦灾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做好公路抢险畅通机械设备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配足配齐公路抢通各类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和维修,保证公路抢险畅通机械设备数量和质量,确保随时投入公路救灾抢险畅通工作。
4.安排好公路抢险畅通的资金调配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保证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经费。
(二)运输救援保障方面
1.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工作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确认工作,建立运力储备资料库,确保运输救援保障车船储备运力充足。
2.做好运输救援保障运力储备
原则上,运输车船储备和统筹调用由属地负责。运输救援保障车辆储备按每50万人口(不足50万按50万计)储备20辆5吨以上货车和10辆中型以上客车。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车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不足,应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提出支援申请。辖区内有通航水域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运输救援保障的船舶储备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配套储备一定数量的装卸设备,码头、渡口、站场配备好必要的装卸设备及仓储设施,并配备好应急装卸工人及装卸作业指挥人员。码头、渡口、站场优先安排救援运输装卸。
3.保证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质量
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等工作人员。运输车船的技术等级原则上要求达到一级。
4.确保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优先通行
执行运输救援保障任务时,救援运输车船优先通行,优先免费通过收费站、船闸。
三、应急工作机制
(一)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应急机制
1.应急处理步骤
根据“先通后善”原则,先保障交通畅通,后改善路况,恢复毁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1)组织抢险队伍到达受灾现场。抢险畅通工作组在出现灾情时马上组织抢险队伍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灾情严重的,应在灾后2小时内实施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2)组织实施抢通。抢险队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多投入机械设备及抢险人员,科学制定处理方案,合理安排抢险工作,以最短时间清除险情,恢复畅通。
(3)及时上报抢险路段修复和通行情况。
(4)对受灾公路路面进行全面修复和改造,路况不能低于原有水平。
2.应急措施
(1)处理措施。
一是对于塌方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塌方及上边坡的松石、松土、危石等。
二是对于路基缺口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回填路基土或砌筑挡土墙等措施恢复路基。
三是对于冲毁涵洞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局部修复或重建等措施。
四是对于冲毁桥梁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桥墩、桥台、桥梁上构,如修复时间较长,则采取架设贝雷钢梁或搭设便桥等措施先恢复交通。
五是对于水淹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或水深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地指示标志,待洪水退后修复路面,恢复路况。
(2)交通阻断绕行措施。
一旦出现交通中断,应设立绕行标志,公布绕行方案。对预计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的路段,应立即通过媒体发布通告。
(3)及时上报灾情。
灾情发生后,各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机构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交通厅上报灾情信息。
(二)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机制
1.应急处理步骤
灾情发生后,由各级政府或政府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相应级别的运输救援任务,各级运管、航务部门接到运输救援任务后,立即启动救援运输方案,组织车船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1)落实运输救援任务。将上级部门下达的运输救援任务进行细分,层层落实任务,运管、航管部门负责具体调度实施。当储备运力不能满足运输救援任务要求时,及时向政府和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请求运力支援,或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征用车船。
(2)做好执行运输救援任务前的检查和动员工作。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对救援运输车辆、船舶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救援车辆、船舶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对参加运输救援任务的人员进行动员,并按规定配备通信工具等物品。
(3)执行运输救援任务。根据运输救援任务需要,抽调运输救援运输队伍(车辆、船舶、装卸设备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及带队人员),通知相应码头、站场、检查(收费)站、船闸等互相配合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4)做好运输救援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报工作。运输救援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执行情况(出动运力、运输人员数量、货物种类和数量等)逐级上报到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报自治区交通厅。
2.应急措施
(1)做好救援运输队伍的组织和设备配备工作。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车以上(含设备,下同)执行同一运输救援任务时,由车队长带队,10辆车以上由单位领导带队,40辆车以上由市交通局运输救援机构领导带队,100辆车以上由自治区交通厅运输救援机构领导带队。同时,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的车队要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
(2)做好船舶救援联络工作。船舶在执行运输救援任务时,船长应24小时与船舶公司保持联络,定时报告船舶动态,遇到突发情况,立即报告船舶公司。船舶公司负责人及时向当地运输救援保障机构或当地交通主管报告运输进展情况。
(3)补偿措施。原则上,承担运输救援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救援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四、应急响应体系
各行业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预案,形成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救灾应急预案响应体系,确保灾情发生时实现三级救灾快速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将本辖区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方案、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方案、救援运力储备情况等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责任追究制度
层层建立抢险抢通任务、防汛救灾运输救援任务责任制,救援单位坚决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救援指令。对拒不执行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或执行上级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值班要求
(一)主要要求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编制值班领导、工作机构一线抢险人员和信息上报人员联系表,落实值班责任制。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和有运输救援运力储备指标的公路、水路运输企业要建立相应值班制度,并落实相应责任制。
3.救灾工作进入临战状态期间,值班电话(包括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企业的运力储备情况、装卸仓储能力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储备车辆、船舶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4.值班人员要做好救灾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救灾信息。
(二)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应急值班联系电话
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台风的应急预案7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汛期值班
根据发布暴雨、洪水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防洪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红色预警时,防洪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5、管理规定
准备阶段
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确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运行。
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防洪的措施。
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工艺控制
当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时开启全部水泵运行。
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汛期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在水量大、进水水质淡,确保总出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尽量多处理污水水量,减少向外排放。
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根据天气预报,组织运行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雨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遇到突然降雨时各岗位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生产运行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满负荷为之。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是否发挥作用;厂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若瞬时流量过高使所有构筑物处于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即开启初沉池超越阀应急排放污水,以确保全厂构筑物运行、工艺生产运行的正常。
紧急情况
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防汛防洪后期
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修复暴雨、洪水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6、抢险救灾
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9、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台风的应急预案8
为做好防台风工作,现将《大酒店防台风应急预案》重新修订下发,请各酒店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酒店设立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台风来临时指挥部各组织成员必需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台应关于和值班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酒店执行总经理
副总指挥: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助
成员单位: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工程部、保安部、财务部
二、台风程序
(一)台风前的自检准备
1、前厅部:收取大门口横幅及大门口的灯笼等装饰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电梯口摆放台风信息告示牌,并且准备好台风提示卡交给客房部配入房间;准备雨伞雨具,前厅的每一位员工均应了解台风信息,即时解答客人询问,准备好前台应急照明灯,大堂副理应定岗在大堂,做好客户的问询工作并且关切门口及大堂的情况即时上报,确保前厅正常营业秩序。
2、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检查关闭各个房间、包厢、走道和楼道的门窗;做好关于客的防台通知客房部应将台风提示卡配入房间;准备应急照明灯;
3、总机:负责了解台风情况即时报告酒店领导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准备好应急照明灯、关于讲机,并且检查总机后备电源是否正常运作,并且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做好停电应急服务,做好客人的问询服务。
4、各部门应提早1天准备好报损布草,以便应急使用。
5、由工程部关于酒店外围、平台、霓虹灯、广告牌、卫星接受器、各营业部门及承租户的门窗进行全面检查用铁线、绳子、木桩等加固,关于不牢固的悬挂物应进行临时拆除。检查地下电房机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门,并且切断有可能发生短路引发火灾的电路,水池应加满水,确保酒店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准备好足够的沙袋。
6、总办负责将台风信息传达于各部门一切员工,安排各部门负责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员备勤,并且配合工程部检查酒店外围、楼顶等重点部位的下水道、天沟是否通畅,准备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电筒、应急灯等。
(二)复检:由总办,工程部,保安部负责人按上述条款关于各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复查。
(三)风势较大时应启动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负责人应留守酒店随时应关于突发险情,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做好抢修补救工作。
2、客房、包厢、布草、酒水、食品仓库若有渗水,所属部门应立即将房内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门口防止流入。PA班负责加派人手将积水清除。
4、后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员工电梯内,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后门口防止流入,后门岗保安负责将积水清除,如雨水已向电梯内倒灌,工程部应立即将电梯控制在1F以上楼层,禁止让电梯运行至-1F-2F。
5、风力很大时,前门和后门应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门被风吹毁,加固时要适当保留部分玻璃门开启,以减少风力关于玻璃门的`阻力,前门玻璃由行李员和保安部领班共通看护。后门玻璃由后门岗保安看护。
6、风力很大时,大门岗保安员行李员应注意高空坠物并且导致客人车辆停入地下车库,必要时须佩戴安全帽,前厅部应将总台台面摆放的台灯,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电梯内若有进水,工程部应立即启动排水系统,清除积水,为避免若风力较大致使客梯无法运行,应将餐厅屏风推至电梯口遮挡。
8、当遇到停电时,工程部立即联系物业处进行发电,恢复照明。保安部维持停电时的酒店安全秩序。停电时餐厅收银台由餐厅管理人员负责到位看护,总台收银台由保安部前门岗及02或01看护。大堂副理、应做好客梯服务,查询是否有客人被关梯,做好被关客梯客人的安抚工作,楼层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分散到各楼层、餐厅向客人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
9、天沟出现堵塞时,由工程部、保安部共通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需佩戴安全帽,必要时应系安全绳,由两人一前一后共通配合操作。应注意屋面设备层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现象。
10、风力特大时,办公室应负责通知宿舍员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员工应安排留宿酒店,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劝阻下班的员工不得离开酒店,办公室应做好滞留员工食宿安排。
11、总机负责经过电视了解,适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台风情况,如有机场,高速公路,各大桥关闭的信息应即时向前厅报告,前厅应即时向住店客人通告。
12、台风较大时酒店执行总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应留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其他部门经理是否留住酒店应根据酒店安排,如有离店应向酒店执总报批。
(四)台风过后有造成酒店损失的,各部门应在二日内汇总上报损失情况。
台风的应急预案9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台风、暴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风、抗雷暴雨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门百思特精细化工厂的台风、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暴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全厂员工参与方针。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小组联合行动、
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4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办公室、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设立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
2.2应急小组组成
应急小组总指挥由贾彦卓担任,副指挥由侯东旭担任;应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办公室在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时设在行政部。
2.3应急小组总指挥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全公司的防台风、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部署防台风、防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风、暴雨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应急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1)台风、暴雨来临前,负责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检查公司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2)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并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台风、暴雨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厂区内防台风、暴雨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风、暴雨工作;
(4)负责有关防台风、暴雨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防台风、暴雨,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5)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公司厂区安全,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6)在防台风、暴雨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员工撤离和转移,负责公司的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7)负责防台风、暴雨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小组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8)台风、暴雨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公司应急小组指挥成员下达防台风通知,应急小组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应急小组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应急小组要合理协调各部门,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2、应急小组要配合公司领导小组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采取相关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应急小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公司停止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巡视公司,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公司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公司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5、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应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公司上报,对于公司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四、台风预警分级
4.1预警级别,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a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b.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时,应急小组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c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4.2、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信息通告发布
4.3 .应急保障措施
a台风来前首先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到建筑、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b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前检查吊挂物品,要固定灯架、货架、空调室外机、雨棚等,以确保安全。
c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d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e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f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于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由应急小组报请公司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1
医院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匪警:110
5.2
防台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
台风的应急预案10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呼玛路小学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分工:
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xx及1—5年级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医疗救护小组。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台风的应急预案11
随着10号台风“麦德姆“的到来,防台防涝工作迫在眉睫,为了做好台风安全渡过,制定了防台应急预案,成立了公司防台风领导小组,并配备了充足防汛物资、设备,确保公司安全,特制定其应急预案。
一、应急原则
xx公司以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在公司防台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公司安全。
二、工作计划
制定防台风安全管理制度,并层层落实防台防涝区域地段,及时进行安全防汛渡汛教育和防台风安全责任教育,经常检查防台物资准备情况,防台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洪水来临时的应急,加强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及现场工作一切安全。
三、成立防台风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
1、组织架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xxxxx(排名不分先后)
联络员:xx
2、工作职责
总指挥:对全公司范围内防台风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公司防台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执行抢险方案,协助总指挥调集抗台风人员和所需物资,及时准备好抢险器材,按照总指挥命令,迅速将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它事宜。
成员:执行总指挥的指令,负责防洪物资的`供应与储备设备的调派和运送及抢险工作中的一切相关事宜。
联络员:负责防台风总指挥命令传达,及时与上级防台指挥部联系,宣传台风期情况发展趋势及预防措施。
四、应急预案
1、建立以副总经理为总指挥的xx公司防台风指挥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责责任到人。
2、加强调度,做到一切行动有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一旦汛期来临时,安排专人现场昼夜值班巡查,并成立防台防涝抢险队。
3、做好物资供应计划,安排好防台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准备好足够的编制袋,砂子,水泵,铁锹,消防泵、汽油、扫把、雨衣、雨鞋等物资。
4、做好发电机日常保养,备好柴油、确保汛期断电,发电正常供电。
5、密切与上游水文站取得联系,及时获得水情预报,保障信息畅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作好防汛防涝准备工作。
6、根据水位变化,组织防台风队员疏通排洪管道,防止洪水侵入车间,降低财产损失。
7、在汛期来临时,重点对染色车间雨水管道排水管、车间大门用砂袋堵塞洪水,防止洪水进行车间。
8、汛情来临时,各部门车间做好安全安传,员工尽量减少外出,防止高空坠物,雷电伤人。
台风的应急预案12
诗林廊桥苑二期(2、3、5栋住宅、架空层、地下室)工程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妈庙虎爪,场地地势平坦、开阔较低洼,与大亚湾海边几乎相近,基于海水涨落潮的因素,受台风影响较大,因此,在汛期和台风到来之前,务必做好预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确保工地的安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考虑到台风、雨期间工程施工受地表水影响较大,项目部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防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柏安担任,副组长由陈华彬担任,组员由钟文燕、陈小彬、黄秀梅、罗健生、胡惠祥、林穗津、罗玉婷、游裕光等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项目部。
1、应急组织机构
组员:钟文燕、陈小彬、黄秀梅、罗健生、胡惠祥、林穗组长:李柏安副组长:陈华彬、罗玉婷、游裕光、杨富中、顿玉强、顿玉彬等
1)现场总指挥由李柏安担任;
2)伤员营救组由林穗津担任组长,各施工班组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泥水班组抽调2人,屋面班组抽调2人,油漆班组、水电班组各抽调1人。
3)物资抢救组由黄秀梅负责,各施工班组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泥工班组抽调2人,屋面班组抽调1人,油漆班组、水电班组各抽调1人。
4)安全巡查组由陈华彬负责,各施工班组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泥工班组抽调2人,防水班组抽调1人,油漆班组、水电班组各抽调1人。
5)保卫疏导组由罗健生负责,各施工班组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
6)后勤供给组由顿玉彬负责,办公室人员组成;
7)现场临时医疗组由游裕光负责,各施工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能和职责
1)应急救援现场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a、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b、现场事故评估;
c、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行动的执行;
d、控制紧急情况;
e、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协调;
f、作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g、做好与防台风暴雨、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2)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a、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b、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a、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b、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4)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a、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b、疏散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地带。
5)抢险物资供应组的职能和职责:a、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b、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配备;
c、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6)后勤供给组的职能和职责:
a、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
b、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7)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和职责:
a、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
b、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二、调度值班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各种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台风暴雨发生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与总公司及抗台风指挥部的联系,做好当班纪录。
项目部安排有关人员昼夜值班,及时发现暴雨事故及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抢险。
在险情发生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到集团公司领导。
三、应急准备
1.各施工班组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2.项目部负责做好天气预报信息的收集、跟踪和传递工作,督促落实台风雨期的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3.接到市气象台发布的有关紧急警报通知后,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班组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备好抢险器材和物资。
4.项目经理部按防台风、暴雨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5.危险品存放应有明显的位置标明、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
台风的应急预案13
一、目的
为提高我校防台风、暴雨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由台风、暴雨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台风、暴雨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治方针,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学校汛期防台、防汛安全工作。
三、组织管理
建城镇中心小学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工作,钟志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主任区再林为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全校教职工组成。
1、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
2、抗灾抢险小组
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及各教职工
职责: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一定的人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防止两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安置师生人员,安排师生教学活动,帮助学校重建校园。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质,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质,协调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问题,做好灾后救济工作;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四、应急响应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后勤保障组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抗灾抢险小组、医疗救护组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抗灾抢险小组、医疗救护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抗灾抢险小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后勤保障组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后勤保障组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参见单位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后勤保障组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本预案由x市雪野旅游区xxx中心小学制定,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台风的应急预案14
一、预案编制
预案编制是建筑台风应急预案的核心环节。在编制预案时,需要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影响,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的评估。具体来说,预案编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案目的与原则
预案目的是为了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预案原则则是以责任、安全、有效、协调为核心,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各个方面的协调与配合。
2. 台风等级分级
台风等级分级是根据台风风速和中心气压等级进行的。建筑的预案应根据这些等级来确定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不同等级的台风,应急措施也是不同的。
3. 预警措施
4. 防御措施
防御措施是指建筑物在台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进行的所有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固定建筑物的物品、闸门的打开和关闭、通风和排水等,目的是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确保建筑物尽可能地安全。
二、预案措施
当台风或类似自然灾害发生时,建筑台风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预案措施:
1. 应急宣传
应急宣传是指在台风来临前,应及时地主动宣传应急预案,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人员撤离
当台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物内部人员的安全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因此应有明确的撤离预案,规划撤离路线和出口,以确保人员的平安。
3. 电力和供水保障
建筑台风应急预案中应有对电力和供水的保障措施,确保建筑物可以正常地运作。这些措施包括发电机、备用水源等,以保证电力和供水的持续供应。
4. 物资和设备保障
建筑台风应急预案中也应有对物资和设备的'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补给,以确保在台风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物可以正常地运转。
三、实施
建筑台风应急预案的实施是正确编制预案后的重要环节。首先,在台风来临前,应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所有人都知道应急预案的内容。其次,应对预案进行演练,以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最后,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应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各项预案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总之,建筑台风应急预案是保障建筑物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安全的重要环节。预案编制、预案措施和实施都需要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士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知识,以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台风的应急预案15
一、防灾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安全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预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预案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朱雨红 成员:罗荣华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预案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韩红民
成员: 安全办全体成员、校医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组长: 王俊秀
成员: 明星辰 陈玉君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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