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6 14:38:2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设工程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

  20xx年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为切实加强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指导各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满足有效应对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的需要,制定本预案 。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6)《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8)《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9)《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交通建设工程发生的事故应对工作(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 。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控结合

  应急管理工作应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 。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最大程度地防控安全生产风险;督促完善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

  在局统一领导下,下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

  四、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

  3.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问题,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

  (三)交通建设项目应急机构

  1.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区政府和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应急预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状态下,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先期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

  2项目施工单位

  在交通运输局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导下,结合标段工程特点,制定本标段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兼职救援队伍训练,提高应急能力;应急状态下,应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属地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下先期开展自救互救,尽量控制事故扩大 。

  五、预防预警及应急响应

  (一)预防预警机制

  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交通建设工程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二)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天气、水文、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3)交通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工程危险源分析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提出的相应预警信息 。

  (三)应急响应

  交通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局视情况启动事故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 。

  六、突发事件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突发事件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报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在x小时内向区安委会和人民政府作出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蚌埠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蚌埠市禹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纬四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设在街道应急站,李多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有陆云弢、罗丹。

  各社区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提请街道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灾害所需设备、材料、物资的供应;负责灾害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治办: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对接派出所负责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接各物业公司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小区治安维稳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党服办:督促民族宗教场所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工作。

  经济办: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城建办:对接住建局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铲雪除冰机械工程设备的租用、调度和相关人员的组织;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小区内部的铲雪除冰工作;牵头组织加强对城市危房的监督巡查,防止城市危房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应急办:承担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及时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督促工贸、危化、烟花爆竹等直管行业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要求汇总、对口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勘灾核灾,及时做好救灾工作;对接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救援工作。

  各社区: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防灾减灾应对工作。编制和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分队,随时应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摸排

  各社区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摸排。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社区树立避难场所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在受到灾害威胁时,有序引导群众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社区编制一个1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3.4宣传引导

  各社区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4.1.1街道定期向社区及成员单位传达预报信息。

  4.1.2各社区应及时报送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至指挥部办公室。

  4.1.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各社区、相关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2.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4小时,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8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2.2Ⅱ级预警

  全区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2.3 Ⅲ级预警

  全区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2.4 Ⅳ级预警

  全区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按照《蚌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蚌埠市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主持会议,制定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每24小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区委、区政府报送灾难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注意天气动向,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街道、社区组织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督促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气事故发生;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防冻保暖、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各项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建设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协助对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会同工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参加应急响应的部门应在1小时内提

  升响应级别,分管领导应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街道、社区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4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结束,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应急启动人发布终止令。

  6灾后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6.1.1各社区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1.2各社区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

  6.1.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6.2社会援助

  各社区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6.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情况、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等。各社区、各部门应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街道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区政府上报信息。

  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证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8.1人力保障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8.2物资保障

  街道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的地方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8.3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附则

  本预案由纬四街道修订和更新,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3

  1、导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安全生产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安全问题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认识也更加深刻。人们逐步认识到,尽管我们采取各种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还是存在着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可能。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成为灾难性的事故。事实表明,许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不合理或应急预案不完善。因此,预防重大事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建筑业作为高危生产行业,近年来也时有重大事故发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如按行政区域,可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和企业预案;按时间特征,可划分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如偶尔组织的大型集会等);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然而,如何制订应急预案、怎样实施应急预案等等,目前都没有成熟的经验。本文仅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等做一些讨论。

  2、工现场重大事故的可能类型

  作为施工现场,由于其存在地区的地理、气候、人文、施工对象等情况的不同,其可能面对的重大事故就会有所不同。这里仅将施工现场可能涉及到的灾难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罗列,有的虽然应当从城市安全应急预案或更高层次的管理角度制订其应急预案,但因为与施工现场有关,可能在特殊情况下与施工现场的关联程度会比较高,所以也一并列出,供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编制应急预案时参考、筛选(详见表一)。

  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现场的灾害性事件,作为一个具体的施工现场则需根据情况进行筛选确定编制应急预案的重点,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编制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的制订步骤与管理

  严格地讲,应急预案的编写与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既要考虑周到,又要考虑可能性、适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参见表二)进行,才能达到合理编制、正确实施的目的。下面对该程序中的主要部分简要进行分析:

  3.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施工现场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一则可以弥补临时性存在的项目部在编制预案中的经验不足,二则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等手段,先于后来成立的项目部掌握有关周边情况,三则有利于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所以,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施工企业而不应是项目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3.2风险评估

  施工现场没有必要对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都编制应急预案,因此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在上述灾害性事件中筛选出需要进行重点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内陆地区的工地不必考虑海啸的可能性,浅基础施工一般不必考虑大面积塌方等等。施工现场的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事故的可能性与损失的大小,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风险评估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评估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三部分。

  3.2.1危险识别

  要调查所有的危险并进行详细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险识别的目的是要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识别出来,作为下一步危险分析的对象。危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危险识别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如地形、交通、风向等);

  2)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

  3)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水、食物、供电、医疗)和运输线路;

  4)可能的环境影响。

  3.2.3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事故或灾害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在数学上,风险表现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损失的乘积。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坏的情况进行分析。

  风险分析最终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

  2)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

  3)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

  4)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要做到准确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现实的,一般不必过多地将精力集中到对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对性的词汇(如低、中、高)来描述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可能性,但关键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评估。

  3.3应急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4

  1.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保证公司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2.组织机构

  2.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见附图):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主任由(兼)

  2.2分公司必须建立相应组织,明确分工和职责,编制相应应急预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服从公司指挥中心的指挥。

  2.3项目部必须建立现场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及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分工和职责,编制相应应急预案报分公司审核、公司审批后实施。

  3.职责分工

  3.1总指挥职责:负责公司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突发事件或参加外部救援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3.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3应急救援办公室(质量安全部)的职责: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总结、评价;负责分公司、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审核和实施检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信息的管理;负责应急通讯联络;发生事故或事件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部门,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3.4工程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障指挥;

  3.5技术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保证。

  3.6 器材设备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物质及设备的保障指挥。

  3.7人力资源部主任:负责事故受害者家属的安抚赔偿事宜。

  3.8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救援所需车辆和后勤保障指挥。

  3.9分公司经理:负责本单位系统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

  3.10项目部经理或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

  4.事故及突发事件

  4.1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

  4.2触电事故

  4.3机械伤害事故

  4.4坍塌事故

  4.5煤气泄漏事故

  4.6突发传染性疾病

  4.7食物导致中毒

  4.8火灾、爆炸与爆燃

  4.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

  4.10突发事件

  5.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5.1项目部(基层单位)对施工现场(现场)易发生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严格控制,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将信息迅速反馈到项目部(基层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由负责人做出评判,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并将信息反馈到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总指挥发出应急救援预案令时,各级迅速启动应急反应行动,按应急预案的组织与职责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5.2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现场保卫组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6.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6.1应急预案培训: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基层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招入的人员必须进行应急培训。

  6.2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适时组织进行演练。公司和各单位可结合生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单项演练或综合演练,以检验和测试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应急能力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实际技能及熟练程度,通过演练后的评价、总结、奖惩,纠正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预案质量。

  7.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认真科学的做出总结,完善予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应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8.具体的安全事故及环境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相应措施

  8.1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①基层公司施工现场设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

  ②当发生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事故时,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救人。救人时应先排除危险,防止抢救时事故再发生。

  ③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的“外防护、内封闭”各项防护设施的设置,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并正确使用“三宝”。

  ④高处坠落可能造成的伤害有:肢体骨折、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要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

  8.2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8.2.1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的处置。

  8.2.2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项目部(基层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①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②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③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8.2.3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①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②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③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和浩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8.2.4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6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8.2.5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8.2.6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8.2.7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8.2.8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2.9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8.2.10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的日常工作检查、纠正落实。

  8.3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8.3.1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机械人员伤亡事故的控制。

  8.3.2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项目部(基层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8.3.3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持。

  8.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3.5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8.3.6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8.4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坍塌事故往往伤害人员多,后果严重,多为重大或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坍塌事故,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8.4.1工程施工(沟槽)塌方事故应急预案

  ①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沟槽)塌方伤亡事故的处置。

  ②当发生(沟槽)塌方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查明塌方原因;做好事故预防,防止对人员造成伤害。

  ③遇有人员遭受伤害时在对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塌方伤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应将有关信息迅速传递给劳工部。传递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④发生事故后,如果单位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机到社会安全时,应立即向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⑤当外部应急队伍进入现场区域时,现场人员应给予引导并告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⑥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导小组施工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求援。

  ⑦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日常工作检查、纠正落实。

  8.4.2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①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脚手架坍塌事故的处理。

  ②当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时,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救人。救人时应先排除危险,防止抢救时事故再发生。

  ③发生人员伤亡时,基层及现场人员应立即采用临时救护措施,对出现脑震荡状况者,要垫高头部,出血者应紧急捆扎伤口,将伤者送就近医院救治。发生群体事故时,还需拨打110报警。求得110警方快速救援。

  ④事故发生后公,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⑤紧急信息的对外传送由公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按照规定执行。

  ⑥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8.5煤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8.5.1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煤气泄漏事故的处理。

  8.5.2当发生煤气泄漏事故时,项目部(基层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对现场周边进行烟火控制,封闭现场,疏散人员并立即通过电话通知煤气管理部门;情况紧急时还应立即通过火警“119”、公安指挥中心“110”请求支持;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8.5.3对已着火的煤气管道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消防措施,用黄泥、湿草袋及相应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对现场隔离警戒。

  8.5.4切断火势威胁的电源。

  8.5.5夜间施工不能使用高温灯(如碘钨灯)。

  8.5.6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8.5.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5.8紧急信息的对外传送由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按照规定执行。

  8.5.9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8.6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8.6.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8.6.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根据情况成立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工作。

  8.6.3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8.6.4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8.6.5发传染性疾病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和落实。

  8.7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8.7.1项目部(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驻地及施工现场食堂可能发生的人员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8.7.2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项目部(基层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并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持

  8.7.3尽快确定就餐人员的范围和中毒人员的有关情况,确保可能中毒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8.7.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8.7.5事故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8.8火灾应急预案

  8.8.1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8.8.2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①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②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8.8.3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持;求援时必须讲明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8.8.4火灾的自救与逃生;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佳逃生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能向下跑的决不能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一试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打开门。然后撤离到安全地带。

  8.8.5将受伤人员及时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护。

  8.8.6将信息迅速传递给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传递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8.7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8.8.8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人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8.8.9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8.8.10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8.8.11火灾的预防由质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纠正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纠正落实。

  8.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事故应急预案

  8.9.1派专人负责上下水管道的检查与维修,排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关闭上流总阀门,并对泄漏水进行疏导进入其它排水管道,同时应急人员对泄漏管道进行维修,排除险情。

  8.9.2污水管道破裂后,对溢出地面的污水进行疏导,使其进入其它污水管道,严禁污水四溢,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报告市政污水管理维修部门,派人进行及时维修。

  8.9.3在地沟里进行焊接和维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或两人轮换作业(即一个工作,一个看护),如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抢救。最好是在作业人身上系一条牢固的安全绳,另一端系一个铜铃,一旦发生情况,可以铃为信号,绳子又可做为救护工具。

  8.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10.1突发事件实行区域救援,由事件发生区域主管领导(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件责任相关单位应急响应,配备人员和物资,妥善安置事件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以缓解事态发展,确保事件人员安全。

  8.10.2炼油、化工项目施工有毒气体灾害的处置措施

  在炼油、化工项目施工,根据现场千变万化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眼观、鼻嗅、仪表检测、预案规定、知情人通报等方法,严格用电、动火手续。有毒气体绝大多数为可燃气体,一旦着火其毒性大大减弱,如果燃烧充分基本上达到无毒状态。因此,有毒气体火灾燃烧最猛烈的阶段,就是有毒气体最少最弱的阶段。火灾初期阶段和熄灭阶段时预防中毒的重要阶段。特别时火灾熄灭阶段,往往由于扑救人员来火场后极度兴奋或粗心大意,未采取必要的人身防护措施,造成人体中毒。

  消防材灭火时,要抢占上风口或侧风口灭火,尽可能的不在下风口灭火。如果要在下风口处灭火时,要采取轮换上阵的方法,减少在下风口有毒区域操作时间。要采取简易防毒口罩、用喷雾水掩护、加强通风、排风等措施,降低中毒程度。

  遇有有人有毒气体中毒呕吐、眩晕时要将其护送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点,严重者送医院治疗。如遇窒息、昏迷等中毒者,要坚持就地立即抢救的原则。首先迅速检查患者口腔内是否有异物,有异物应迅速清除,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或胸外按摩等抢救办法,千万不能盲目地送医院,以免贻误时机造成不幸,人员撤出后要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服、鞋子等,防止慢性中毒。

  9.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救援器材、设备清单

  公司救援应急预案器材、设备清单

  救援担架:1架

  便携式氧气瓶:1台

  救援急救药箱:1个

  救援指挥车:

  救援车:

  各基层单位救援应急预案器材、设备清单:

  救援车11辆:

  10.应急电话:

  10.1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机构电话:

  10.2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传染病医院:

  就近医院:

  11.项目部现场处置方案编制主要要求:

  11.1项目部(基层单)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现场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卫组,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明确职责。

  11.2项目部现场处置方案应编制应急疏散图和消防器材分布图,图中标明避难、指挥场所。

  11.3具体的安全事故及环境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相应措施

  11.3.1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11.3.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1.3.3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1.3.4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11.3.5煤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1.3.6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1.3.7食物导致中毒应急预案

  11.3.8火灾、爆炸与爆物应急预案

  11.3.9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应急预案

  11.3.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5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局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按照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特编制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生产安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11〕58号);《安徽省安监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皖安监应〔2016〕81号)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我局对在建工程的应急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灾害)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低温雨雪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质科,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灾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灾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报局领导阅批,并将指示转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负责本局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的车辆和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及事发项目办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项目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指导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提供灾害单位业务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通报灾害情况等。

  2.3现场应急救援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抢险救援人员、其它项目支援人员、协调社会救援支援人员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2)医疗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卫生、医疗部门人员,协助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负责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人员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灾害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4)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人员的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电力的保障。

  (5)综合信息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灾害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启动《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3.2应急工作处置

  接到灾害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响应状态,作出如下处置:

  局长或授权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项目救援机构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按照应对灾害需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车辆,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市有关支援部门、相邻项目工地救援人员、专职救援队配合支援。动员局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现场灾害风险不能及时消除的,指导救援现场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3.应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气工作人员进场前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坍塌现象。

  (3)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告知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4)如发生坍塌灾害,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部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6)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再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7)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3.4信息报告

  发生灾害,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办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项目概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灾害现场情况;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局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将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向上报送信息。

  四、应急救援总结

  灾害发生单位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完整、准确的记录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调查组。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6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 张付显、邵子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教师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7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主任:xxx

  成员:xxx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8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附录

  附录1:建设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2:专家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郴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工程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遵循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在市政府、市安委统一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协作,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地方人民政府是处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设立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局长(主任)

  副指挥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

  成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程科、法规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市场科、设计科、财务科、工程服务中心、市质安站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

  1.指导、协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3.发生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时,在事故前线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市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省住建厅。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承办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主任由工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派。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事故报告、区分事故等级,传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市安委指示,传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指令,联络行业各级应急机构和资源。

  (二)相关机构职责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机构的组建、职责应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基本应急工作组

  为迅速开展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工作,应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程抢险、专家评估、后勤保障4个基本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指挥工作需要,启动若干相关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住建局办公室牵头,工程科、法规科参与,负责上传下达有关信息,联络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各工作组和各方面的工作。

  2.工程抢险组:由市住建局工程科牵头,市质安站、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参与,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其中市质安站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负责抢险工程量的现场登记和核实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牵头,工程科、设计科、市质安站参与,负责组建由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鉴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抢险专家库,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

  4.后勤保障组:由市住建局财务科牵头,办公室参与,负责市住建局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包括车辆、雨衣、雨鞋、手电筒、安全帽、临时柴油发电、必需的食物及饮用水等调度。

  (四)工程抢险专业队伍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选择,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遣。

  2.凡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均有承担本市工程抢险救援的义务。

  3.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当具备处置工程坍塌、基坑坍塌、脚手架垮塌、设备倒塌等类型工程抢险工作的能力,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具体抢险类型分工由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企业情况确定。

  4.在工程抢险专业队伍中,选择常设2个专业抢险和1个机动抢险队伍,常设抢险队伍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三、监测和预警

  (一)预警工作准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预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各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进行研究分析,对出现危险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建筑工程抢险事件,应急办公室以及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划定危险区域,予以公告,必要时撤离人员、设备,并及时将风险信息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湖南省人民政府。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类别、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主体情况: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全称、经济类型、生产经营规模、资质等级;

  (4)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5)事态控制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7)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快报要求的相关内容。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8)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9)事故原因分析;

  (10)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11)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应急行动情况,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

  4.分级响应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分级标准见附件)。

  实施I、Ⅱ级响应行动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按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Ⅲ级响应行动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督促、组织事发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Ⅳ级响应行动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响应程序

  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市级、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局领导带队赶赴现场监督、协助当地政府研究处置对策,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专家协助事故调查,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汇报有关情况。

  (三)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现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督促协调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质,由市民政部门受理和发放。保险机构须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五、应急结束

  (一)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危害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事故(灾害)因素被消除时后,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二)事故抢险调查与调查报告

  1.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处理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事故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2.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绝参加工程抢险救援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年内禁止在我市承接工程。

  六、应急保障

  (一)抢险队伍保障

  1.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市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的主要救助力量。接到工程抢险救援的命令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2.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做好各项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的配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二)专业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由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监、检测、鉴定等技术专家组成的抢险专家库,同时依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专家队伍,在事故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根据抢险工程类型,挑选有关专家参加工程抢险工作,由专家队伍对工程险情进行预测和分析,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指导应急抢险工作。有关专家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执行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1.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经费由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应急专项资金解决。建筑工程抢险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设备装备配置管理、信息化以及其它日常管理经费,由市住建局财务科纳入部门预算申报解决。

  2.各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的应急抢险经费和日常管理经费由各自单位先行垫付,并本着合理、准确原则,经应急指挥部和审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报解决。

  3.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经费的支出,原则上由被救助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其它临时性工程抢险任务经费的支出,按照“一事一办”和“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被保护、被救助部门或单位承担。

  (四)物资保障

  1.根据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的特点,定期收集有关建筑工程抢险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建立抢险设备信息数据库。

  2.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建筑工程抢险的实际需要,按照“先征调、后补偿”的原则,征调有关单位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用于应急救援,被征调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征调命令。

  3.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应当配备土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电气焊设备、发电设备、通讯设备、抽水设备、钢材、木材、水泥、防护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物资。

  4.对实际抢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缺少专用、专业抢险设备、设施、装备、物资的情况,依据“先行租赁,事后结算”的原则,由工程抢险专业队伍负责租用;工程抢险专业队伍无法立即解决的,由应急办公室协调解决。

  5.工程抢险专业队伍负责建立本单位抢险设备信息数据库;对于本单位不具备的设备、设施、装备、物资,建立租赁信息数据库,确保应急抢险设备调用及时、可靠。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建筑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有序进行,提升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

  3.应急演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部署和组织地区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查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说明

  1.本预案中的建筑工程新建、改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负责管理与更新,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四)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0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二期基建抗洪抢险和处置突发汛情的能力,切实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个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个到位,确保基建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防汛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xx本预案适用于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工程基建抗洪抢险工作。

  第三条应急准备

  1、 xx成立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

  2、各施工单位要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和制定防洪预案。发生险情后,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成员要率先赶赴抢险现场,迅速调集各抗洪抢险突击队及其它抢险人员,进入险情地段实施抗洪抢险。各抢险突击队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确保基建设备、人员安全。

  3、进入汛期前,各施工单位负责对防洪设施的全面检查,负责防洪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安全监督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防汛检查情况汇总,监督清理障碍,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4、各施工单位要经常检查、试转排水设备,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启动。

  5、进入汛期后,各施工单位要把防洪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之24一;巡逻人员要小时掌握防洪险情,发现问题后要立即向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6、各施工单位应组织职工学习本预案,明确组织分工及各项要求。在进入汛期前组织一次抗洪演习。

  第四条应急响应

  1、险情发生后,基建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应立即通知防洪队员参加抢险工作。

  2、 10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防洪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分钟内赶赴结集地点,按照组织分工立即行动。

  3、防洪队员开启防洪泵排水,防洪队员迅速将现场的所有下水盖板掀起便于泻洪,并利用防洪沙袋垒墙堵水。阻止洪水向厂房倒灌。

  4、当洪水过大,固定排水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立即加装临时排水泵,确保顺利泄洪。从指挥,全力以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各抗洪抢险突击队要以大局为重,互相配合,认真组织,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防洪抢险任务。

  第五条后勤保障

  1、各施工单位必须准备足够的'防洪器材、物资并应做到专人管理,建立台帐、以及领用、发放记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用5以防汛以外用途,否则将给予每人次元及以上经济处罚。

  2、车辆、生活、医疗保障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3、在组织所属人员做好抗洪抢险的同时,注意督促执勤人员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严防不法人员乘机破坏,确保治安稳定。

  第六条防洪抗灾应急机构及联系电话

  第七条附则

  1、本预案由安委会办公室归管理。

  2、本预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违反本预案的规定,不落实责任,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扩大者,按规定考核。

  4、 20xx51本预案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1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五、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2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3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1施工现场安全救护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1.2.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1.2.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1.2.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1.2.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2.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1.2.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二、危险源的确定

  2.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2.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2.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2.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4.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4.3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x-x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六、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工地应安装电话装置,没有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4

  在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为了能够做到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自然力引发的自然灾害事件。

  (一)工程事故应急状态。包括:

  1、工程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以及因坍塌影响周边临时或临近建(构)筑物倾斜或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外脚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在建或已建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等市政项目严重沉陷或倒塌的;

  4、拆除工程发生整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5、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自然灾害应急状态。包括:

  1、受暴雨台风影响,严重危及建筑主体结构和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地震破坏,造成建筑主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由于山体滑坡、地面沉陷,造成建筑主体被埋、坍塌或沉陷,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二、应急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工程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重大应急事故或自然灾害后,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平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

  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来不及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可用电话报告,但必须在6小时内书面上报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县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安全员姓名;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⑥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同时报告总指挥和副指挥。指挥部根据核实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的,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单位、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并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险工作,并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应急预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内容

  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各有侧重。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规定工作原则、组织机构、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与评估等,是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规定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防范和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以及实施步骤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针对某一特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规定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技术措施及实施步骤。侧重于细化企业先期处置,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科学组织有效施救,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并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现场处置方案是工程项目应急预案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类别见附件。

  第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九条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清单、应急集结路线图等应急资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应急资源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管理。

  第三章预案评审和发布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自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可视情况组织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

  评审人员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第十二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

  (二)主体内容是否完备,组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三)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四)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

  (五)应急保障资源是否完备,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评审后应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发布前,编制单位应当征求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意见。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经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负责人审批。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发布后,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达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综合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建设主管部门综合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三)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第五章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视情况可加大演练频次。

  第二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及时存档。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相关知识的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并留存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培训应覆盖预案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培训开展情况。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等发生较大变化的;

  (六)在事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分类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

  第七章人力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及队伍,保证相应费用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类别

  一、工程施工风险

  (一)明挖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围护结构施工、基坑降水、支撑架设及拆除、土方开挖、主体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永久结构、围护结构(围护桩、连续墙等)、边坡、支撑构件(锚索、围檩、钢支撑)、模板支架的稳定性,以及基坑进水、基底隆起的风险。

  (二)盾构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盾构吊装、盾构始发和到达、盾构开仓及换刀、管片拼装、电瓶车运输、联络通道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进出洞土体的稳定性、开仓过程中土体稳定性及有害气体、盾构进水的风险。

  (三)矿山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竖井开挖、隧道开挖、爆破作业、联络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衬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冒顶、片帮、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风险。

  (四)高架段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基础施工、墩身施工、架桥机架设作业、桥面铺装作业、预应力张拉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模板支架稳定性。

  (五)轨行区及机电安装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轨行区吊装、铺轨、安装、装修等作业以及机电设备吊装、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的操作风险。

  (六)其他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迁、管线拆改迁、临时建筑物搭建、临时电路架设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设备倾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车辆伤害、爆炸伤害(锅炉、容器、瓦斯、炸药)等风险。

  二、自然环境与周边环境风险

  (一)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天气灾害风险、地震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

  (二)周边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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