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8 11:48:1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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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通信畅通。

  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和涉及我市的跨市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密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5、预案体系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除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外,还包括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设立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部署通信保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指挥、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党委书记)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并指定1名专门人员为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搞好上传下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了解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信委:负责职责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负责具体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国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通信保障应急时所需的`电力供应。

  三、应急响应

  1、启动响应程序

  在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和要求适时启动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资源的统一调度,并迅速参与应对和处置。

  2、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实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网络拥塞处理

  当发生电信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启动限呼工作方案。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备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

  4、应急通信保障

  当发生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遵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13〕35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

  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91号)同时废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xx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xx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xx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xx市重污染天气预案(20xx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市境内,需要由市政府指导、督促、协调,或超出事发地区县政府处置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按照本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和落实适用于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具体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

  属地负责,区域防控。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1.5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区县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和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预案共同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6预案关系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方案

  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各区县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

  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图1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其它预案关系图

  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以及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等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制订和实施。市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督导预案由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规定组织制订和实施。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应急专家组和区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

  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

  工作组

  市重污染

  天气应急

  专家组

  区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

  应急督导组

  事件评估组

  宣传报道组

  监测预警组

  图2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目督办、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省通信管理局xx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2.2.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

  (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

  (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

  (5)向省政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气象局等有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1)积极主动为市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搞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2)在市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

  (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7)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和预报;主持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的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工作;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情况组织进行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

  (2)市气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下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污染天气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报,与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会商、研判、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各宣传媒体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4)市目督办: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5)市发改委:负责市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管理,负责市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完善相关收费、价格、补贴等政策,按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能源控制和保障有关工作;会同市农牧业局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6)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督导各区县政府组织重点排污企业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工业技改和节能减排,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依法指导和协助有关区县对重点排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物资配置的综合调度、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在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的前提下,落实压产、限产,以及电力调配等工作;督促油品升级工作,负责督导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内外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实施。

  (7)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幼儿园、学校应急方案;组织落实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等学生防护的措施;开展相关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8)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科技支撑工作,加强基础科研能力储备,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转化推广。

  (9)市公安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等管控措施;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10)市民政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中需要紧急生活救助的群众开展相关工作。

  (11)市财政局:负责对环保工作所需资金通过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绩效考评。

  (1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重污染天气期间造成的社会保险等相关问题处置工作。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落实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开展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城市建筑工地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4)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方案,保障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加大对国省道路交通运输扬尘的监管整治力度;配合环保部门督促落实营运类车船等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协调落实港口大气污染控制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营运机动车的全面普及;负责督导全市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15)市水务局:组织落实城市供水管网、防洪堤设施工程的扬尘治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区县河道砂石开采扬尘控制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河道砂石开采场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6)市农牧业局:配合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联合开展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农牧业部门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划定秸秆禁烧区,并监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

  (17)市林业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加强辖区内国土绿化,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

  (18)市商务局:配合做好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对已落户的外资企业加强防控应急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对市内重点外资企业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反馈外资企业相关情况。

  (19)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健康防护等广播电视宣传,推动公民、企业自愿积极参与减排。

  (20)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防病知识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各相关区县卫生防护和医疗机构加强诊疗、救治工作。

  (21)市旅游发展委:负责重污染天气旅游团队、游客等应急处置工作。

  (22)市城乡管理执法局: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督促各环卫单位增加道路洒水、冲洗频次;加大对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物等生物质废物露天焚烧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指导、督促各区县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土石方消纳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查处。

  (23)市安监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4)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管范围内市属国有生产型企业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工作。

  (2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和城乡管理执法部门做好餐饮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工作。

  (26)市工商局:负责煤炭经营主体资格确认和相关执法工作;配合煤炭管理部门开展煤炭行业日常监管。

  (27)市质监局:配合加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制订工作;配合加强锅炉污染治理工作。

  (28)市消防支队:参与重污染天气相关应急处置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29)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相关责任保险工作。

  (30)省通信管理局xx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通信保障等工作。

  (31)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应急工作组

  市指挥部设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等4个应急工作组,指导、督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1监测预警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成立监测预警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市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3.2应急督导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应急督导组,主要负责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督查督办。

  2.3.3事件评估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事件评估组,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及对有关区县、部门、单位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价,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2.3.4宣传报道组

  市指挥部组织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4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设立应急专家组,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2.5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县政府相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组织、督促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日常监测

  市、区县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按预警级别要求,各级环保、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对未来趋势作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形成特点,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全市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3.2.1蓝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2.2黄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2.3橙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时;预测全市AQI日均值为200

  3.2.4红色预警

  预测全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预测全市AQI日均值为200

  3.3预警发布

  3.3.1发布时间

  原则上预警信息提前1天(24小时)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3.2发布程序与方式

  一旦预测未来将出现或已出现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及时组织预测会商,确定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指挥部统一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等。

  3.4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3.4.1预警等级调整

  重污染等级发生变化,依据预警分级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最新会商结果认为污染等级将发生变化,已发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不含降级为蓝色预警),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4.2预警解除

  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监测预测,未来预警不满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相关程序发布解除信息,蓝色预警自动解除。

  一旦再次出现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响应原则

  坚持“环保部门自身响应,各有关区县、部门、单位协作响应,全市连片响应”和“以事发地所属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响应原则。

  4.2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四个级别。

  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的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4.3响应程序

  当发布重污染预警天气预警时,各级政府应当按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监测预警组报告,须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分析、研判,确认达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其中,Ⅰ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

  4.4响应措施

  4.4.1 Ⅳ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4.4.2 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他企业最低减排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

  (3)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对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可根据实际,增加其他限制措施;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5)主城区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4.4.3 Ⅱ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倡导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6)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他企业最低减排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

  (3)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在确定的限行区域内,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在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3次冲洗除尘。

  (5)主城区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4.4.4 Ⅰ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对于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于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倡导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6)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7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他企业最低减排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

  (3)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在确定的限行区域内,采取单双号车牌尾号限行(尾号为1/3/5/7/9的车牌和尾号为2/4/6/8/0的车牌隔日轮换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5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在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5)主城区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4.4.5特别说明

  各区县在落实本预案相应等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采取更加严格的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春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因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机动车行驶数量减少、多数工业企业停产、施工工地停工,社会活动强度大幅度降低,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时,以提醒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为主。

  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可不执行限行措施。

  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主要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具备全封闭且不进行原料运输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可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于建筑施工工地水泥浇筑等不能间断的工序,可在完成本工序后停止施工。

  4.5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4.5.1报告责任单位

  重污染天气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为市、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

  4.5.2报告时限

  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重污染天气事件启动预警后半小时内,将预警启动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重污染天气事件启动预警后1小时内,将预警启动上报至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4.5.3事件通报

  市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通报事件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毗邻地区人民政府的情况沟通。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视情况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地区政府通报情况。

  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如果涉及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响的,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通报。

  4.6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政府的指导、督促。各区县政府要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加大应急响应期间各类应急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频次,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夜间突查等方式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问责。

  4.7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重污染天气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监测预警组对未来24小时空气环境质量及气象条件的分析评估,市指挥部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新闻发布

  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按《xx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市政府新闻办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指挥部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6.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响应相关区县政府,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并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7.保障措施

  7.1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培养常备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应急预备力量,确保能迅速开展并完成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应急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处置等应急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物资储备,提高装备科技水平,提升预报能力;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人力保障。

  7.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环保部门要优化调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扩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面,加快建设污染物传输监测网络、污染物组分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

  气象部门要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能监测能见度、湿度、风等气象条件的自动监测站网,做好空气污染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环保和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设备和数据库、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等资源,本着“节约高效、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空气环境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研究。充分运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部门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便携式移动通信PDA终端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联络畅通;建立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应急小组,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时期通信通畅。

  7.4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应急中的人力资源培养、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大气污染应急保障和日常运作资金在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中予以保障。

  7.5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7.6应急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污染控制等专门人才。

  7.7应急演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奖惩

  8.1表扬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际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后果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或处罚。其中: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xx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等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予以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1)不正确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义务的,以及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

  (3)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响应时有意设置障碍的;

  (4)阻碍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不按规定报告、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真实情况的;

  (6)挤占、挪用、贪污、盗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9.附则

  9.1名词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xx〕504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x府发〔20xx〕4号)《xx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精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城市大气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灰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为同样定义,本预案按要求统一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

  重污染天气分为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两级。

  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

  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300。

  9.2应急预案的修订、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由市指挥部组织修订,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 为及时、 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 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 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 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 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组成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的全面指挥、 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党峥亮

  副组长: 李彩虹 张引维

  成 员: 王杜良 杜登峰 夏森虎 鲁伟 姬维汉 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张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下列工作。

  1、 根据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渭南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及时传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学校应急办公室)

  2、 安排好因预案启动造成的课程和活动调整。(教导处)

  3、 严格落实入学晨、 午检制度, 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 及时通知家长。 当因极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 要保持与家长、 学生沟通畅通, 密切关注学生在家情况, 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政教处、 各班主任)

  4、 有关部门要通过黑板报、 宣传海报、 校园广播、 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各种宣传平台, 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 向学生讲解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 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 让学生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自身防护意识。(团委、 各班主任)

  三、 预警分级

  渭南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 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1、 黄色预警(Ⅲ级): 当预测连续 3 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 时, 发布黄色预警。

  2、 橙色预警(Ⅱ 级): 当预测连续 3 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 时, 发布橙色预警。

  3、 红色预警(Ⅰ 级): 当预测 1 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时, 发布红色预警

  四、 应急措施

  (一) 黄色预警(Ⅲ级)

  1、 呼吁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减少能源消耗;

  2、 各级部应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 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 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二) 橙色预警(Ⅱ级)

  1、 各级部应停止体育课、 集体操、 跑步等户外活动, 所耽误体育课程可通过调课方式弥补, 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 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 加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

  3、 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的扬尘作业, 做好现场扬尘管控。

  (三)红色预警(Ⅰ 级)

  1、 各级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2、 根据上级通知发布临时停课通知。 在临时停课前, 各级部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 适当布置自学内容, 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 停课期间耽误的课程在预警解除后各级部统一安排补课。

  3、 对留校学生, 要加强看护, 学校全天开放图书馆、 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 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日常活动, 确保学生安全。

  4.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东港市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厂长担任,成员由公司生产科长,行政经理,销售经理,车间主任组成。指挥部下设预报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宣传组、医疗防护组、专家咨询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司会议室。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①指挥部:主要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公司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②预报预警组:由生产科长、车间主任进行监测预报,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③应急处置组:由行政经理,车间主任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督导我公司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落实情况。

  ④信息宣传组:销售经理,行政经理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⑤医疗防护组:由行政经理,生产科长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和监督街道中小学及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分工

  ①街道宣传办: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街道经贸办: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工业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街道教管办: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派出所:负责制定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并指导和监督方案落实。督查黄标车限行情况,对渣土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查处。

  ④街道建房办: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会同城管执法中队督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监管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各路段清扫情况。

  ⑤城管执法中队:监督检查露天烧烤取缔情况,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泄漏遗撒、带泥上路等行为。

  ⑥交管所:根据不同预警级别,监督公交运力增加情况,保证居民正常出行,配合派出所开展督查。

  ⑦街道农综中心: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秸秆等露天焚烧督查工作。

  ⑧街道卫生院:做好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

  ⑨街道环保所:负责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措施。会同街道经贸办监督应停产限产的企业落实相应措施;配合建房办、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会同派出所、交管所督查机动车限行情况;检查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所、水利站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工作。各社区、村、企业: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环保、经贸、建房、城管、交通、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联合开展针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环保、经贸部门根据各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派出所制定机动车限行方案。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备案。

  4.街道应急领导机构组织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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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二)监测预报

  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环保部门负责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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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1.预警发布

  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预警调整与解除

  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虫蒌规范化栽培技术

  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尤其是化工、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健康防护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火电、化工、水泥和其他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和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企业最大限度限产减排。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建成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城市建成区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火电、化工、水泥和其他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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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炉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和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0%以上。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限行。健康防护措施。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四)响应终止

  应急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评估

  街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六、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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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七、监督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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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

  (二)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

  根据《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重污染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成员:xxx。值班电话:xxx(白天)xxx(晚)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XX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

  1.预警信息接收

  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可通过校内公众媒体和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电子政务公文平台等通知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B.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C.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D.对学校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减少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

  B.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C.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D.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E.对学校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暂停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教师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合理调整教学方式。

  B.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C.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学校教工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D.学校要加强校车公务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要求安全行车。

  E.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F.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禁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合理安排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

  B.禁止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教师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合理调整教学方式。

  C.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D.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学校教职工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E.学校要加强校车公务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要求安全行车。

  F.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G.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在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24小时通讯畅通,协调处理师生上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层以上和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安全科、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 1 -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市教育局负责市属高校、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所属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市、县(区)两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相关局领导任副总指挥,局安全处、思政体卫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调研员车国利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组、督导组、宣教组,工作人员由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组(由局安全处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思政体卫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向市政府信息上报等工作。

  2.应急组(由局安全处牵头,思政体卫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政策法规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县(市)、区,学校启动预案并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3.督导组(由局安全处牵头,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应急组反馈。

  4.宣教组(由思政体卫处牵头,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信宣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应对重污染天气防御措施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要求编制本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四)市属高校、直属学校职责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警分级与发布

  (一)预警分级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Ⅲ级预警(黄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Ⅱ级预警(橙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Ⅰ级预警(红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一天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严重污染。

  当臭氧是首要污染物时,要同时计算次要污染物AQI指数,并按照次要污染物AQI指数进行预警级别划分。

  (二)预警发布

  市区范围内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根据指挥部决定向直属学校、各区教育局发布。

  县(市)、矿区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及时转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各县(市)、矿区教育局负责,根据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的预警信息,及时向所属学校发布。

  四、应急措施

  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实行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局机关、直属单位按要求停驶有关车辆。

  (二)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3次。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

  (三)Ⅲ级预警发布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四)Ⅱ级预警发布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上述两项应急措施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负责巡回督查检查。在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每日向综合组汇报动态。

  (五)Ⅰ级预警发布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临时停课。其中,全市范围内和市区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局应急指挥部集体研究,报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个或数个县(市)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报局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在临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要特别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五、监督检查

  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预案由石家庄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按计划组织演练,适时予以修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9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修订单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xx〕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二、预警分级

  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惠措施。)

  (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二)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三)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四)名称术语解释

  1.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郊区新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2.健康防护引导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市民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用于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

  3.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倡导公众自发减排,减缓污染物积累。

  4.强制性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5.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6.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7.特殊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持《早餐配送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

  (5)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8.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9.大型商业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

  10.外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

  11.绿色钣喷维修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的从事钣金、喷涂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

  1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涉及城市基础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东营市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0xxX年1月4日

  东营市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日期预警级别相应预案采取措施备注

  东营市实验学校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20xx年安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及防治实施办法》

  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月星·欧蓓莎环球港一期A区项目。

  本工程在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中华桥段北约800m路东,建设的月星·欧蓓莎环球港综合体的一个商业市场,目前先开始施工的欧蓓莎环球港一期A区工程;由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西侧1#楼为六层、南侧2#、3#楼为五~四层、其他5#至28#楼均为二层,总建筑面积75000m2左右。

  本工程建筑高度29.55米,本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

  本工程施工现场比较狭窄,施工设备较多,对于施工现场绿色施工、防治扬尘等工作各级部门都非常重视,所以在空气重污染预防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对一般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道路以及硬化的地面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的防尘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施工道路进行不定期的`洒水,洒水不宜过多,避免积水泥泞;施工现场土方及裸露土地保证做到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土方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对于施工已经清理完成未安装窗户的楼层,大风天气必须进行全面的洒水,以免刮风时尘土飞扬。四级以上大风(包含四级)禁止进行土方作业;对于空气重污染达到预警级别时,按照相应的空气重污染预警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各项法律法规》。

  四、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预防空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主路采取混凝土硬化或碎石铺设路面。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空气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工作。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或运输。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8、工地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9、非操作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一天以上)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0、灰土、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1、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容易携带泥砂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

  12、施工现场绝对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

  13、施工现场及宿舍禁止采用煤炉取暖,禁止采取烧煤或劈柴做饭或烧锅炉。

  14、施工现场切割石材或打磨时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15、施工现场悬挂防止大气污染的宣传挂图,做好宣传工作。

  16、项目部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环境保护或预防空气污染的相关文件,必须及时进行学习宣传,并将相关文件下发给现场各分包队进行宣传和学习,让广大职工增强环保意识,现场明显位置张挂宣传条幅。

  六、职责分工

  责任部门落实责任负责协调本项目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向项目部提应急领导小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关注空气指数、预测和信息发布、张贴预组警级别指示牌。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施工人员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泵车、土石方等大型燃油车辆及设备限制措施的实施,空气重污技术部门染天气的停工和施工生产整体安排。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负责组织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在出现极重污染日时责令工地按照预警级别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生活区采暖设备废气控制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措施、生活垃圾运安全部门输扬尘的控制。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负责协调做好本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并配合做好公司信息发布工作。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检查严控随意编辑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洪涝及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学院财产的安

  全,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洪涝灾害及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侧重于台汛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抗击台风、防汛工作首位,把台汛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台汛灾情及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院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台汛及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院院长总负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行动,及时启动学院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学院设立抗击台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院的抗击台风、防汛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安全责任人

  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组成;各部门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院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院防灾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指导灾区学院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院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院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学校办公室):会同学院防灾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学院洪涝台灾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学校办公室):负责学院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

  指导学院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后勤集团):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

  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后勤集团):指导和监督学院教学楼、校舍的

  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院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学院洪涝台灾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学校办公室):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学院防灾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汛防台及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台汛期间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各部门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汛防台及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抗台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台汛情及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院师生抗台防汛防洪等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抗台防汛防洪等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院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学院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院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院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学院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教师员工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院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的联系,做好学院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灾区学院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院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汛防台及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四、善后工作

  (一)学校办公室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学院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学院一方面及时派人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学院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损失情况。

  (二)后勤集团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院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部门及时向学院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院及各部门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防汛防台等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五、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制定,并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等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院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等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3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4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由厂长张朝胜任办公室主任,对应急响应总负责,企业环保负责人曾琅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环保组、应急组两个工作组,分别由企业环保负责人王由民、机修主管朱达勇担任。

  2.1环保组

  主要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厂区、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2.2应急组

  主要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安排企业停产,整治或关停公司运行中的锅炉,处理企业在重污染防治预案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3.1预警发布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进入预警准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3.2预警启动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公司有关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3预警解除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后,向公司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4.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环保组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2)应急组负责,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具体到车间、工段、设备。)为:

  a、车间减产一半

  b、料仓运输系统停车

  c、削片机停止工作

  (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4.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保证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2)应急组负责,实施II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a、车间减产一半

  b、料仓运输系统停车

  c、削片机停止工作

  D、砂光系统停车

  (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

  4.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Ⅱ、Ⅲ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负责安排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

  (2)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3)应急组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实施I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a、车间停车,进入检修。

  (确保关停VOC排放企业。VOC是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5信息公开与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每天11:00前向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16:00前,将整个预警期间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适时组织演练,按照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le;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le;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ge;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39;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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