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灾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22 17:31:1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雪灾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雪灾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雪灾的应急预案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全乡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冰冻雪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乡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冰冻雪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2)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乡村联动、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4)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预测、预警、预防等措施,提高应对冰冻雪灾的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湫山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4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湫山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乡应对冰冻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冰冻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乡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总指挥,乡长为副总指挥,乡领导班子成员及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湫山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乡防冰冻雪灾的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2指挥机构职责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应对冰冻雪灾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抗击重大冰冻雪灾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审定全乡冰冻雪灾总体应急预案;负责抓好全乡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当冰冻雪灾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应对冰冻雪灾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乡冰冻雪灾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依据办事处突发雪灾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办事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领导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冰冻雪灾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联络;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承办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乡武装部: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协调各行政村民兵及预备役人员投入救灾工作。

  乡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的紧急会议,向县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履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同时负责组织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等后勤工作。

  乡农(林)业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各行政村冰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及农林业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及相关事务的处置。

  乡城建、土管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危房人员的转移安置,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测和人员转移安置。

  乡纪委: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查处冰冻雪灾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乡民政办: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乡财办:负责筹措解决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经费,将救灾队伍装备、救灾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乡中心校: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处置冰冻雪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三、运行机制

  3.1要建立应对冰冻雪灾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全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林区应对冰冻雪灾能力建设。

  3.2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防冰冻雪灾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上一级政府的命令发布或信息监测部门预警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冰冻突发雪灾时,报请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预测与预警方面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雪灾,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突发雪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冰冻雪灾相关情况,由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雪灾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各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冰冻雪灾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雪灾中出现重大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科室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二)先期处置

  (1)冰冻雪灾发生后,相关科室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雪灾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挥与协调

  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是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冰冻雪灾的'处置和救助。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灾区天气状况和救助情况;协调组织各科室落实救灾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运输救灾人员、救灾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冰冻雪灾的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冰冻雪灾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对冰冻雪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处置救助方案;根据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灾情调查、灾情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灾区一线,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和人员在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

  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1)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对冰冻雪灾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会救助

  (1)民政班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办要建立健全冰冻雪灾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三)调查与评估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科室及人员成立冰冻雪灾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由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后再行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

  4.1冰冻雪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实施。乡政府应对突发雪灾,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4.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4.3乡党委、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5.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湫山乡人民政府制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乡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各单位、各村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乡党政班子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6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2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乡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三保五防两必”工作,即:保畅通、保供应、保秩序、防坍塌、防地灾、防交通事故、防用火中毒、防安全生产事故、有险必抢、有灾必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陈险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郭秉中为常务副组长、副乡长张吉江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五大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乡应急办: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雪灾、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道路交通工作站: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供电所: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乡安委办: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公路车辆做好防冻措施,提醒车辆减速慢行;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公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计生办:加强各项卫生应急准备,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防病和疫情防控工作。

  住建办:加强危房检查,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农业农村办: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的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受灾情况。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水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3

  一、建立领导小组

  建立处抗击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雨雪冰冻灾害来临时市政园林路灯的应对工作。

  组长:江竺伟

  副组长:朱武江、宋杰

  成员:赵秋琴、舒开毅、刘春光、王巨波等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开通,做到信息及时互通。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1、综合科

  负责有关情况的收集,并将灾情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所做的工作及时进行通报,做好办公大楼内所有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灾害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必要的物资采购,及时安排灾害期间的值班名单。

  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和人员政治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抗灾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及时报道抗灾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2、市政科

  负责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组织清除市区道路、桥梁积雪,确保道路畅通;指导市政道路、桥梁等受损设施的抢修;组织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办理交接手续道路的清融雪工作。

  3、园林科

  负责组织清除行道树断枝、死枝,不伤及行人、不影响交通,加固处理抗风能力较差或新种的树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指导各养护单位清扫积雪。

  4、路灯科

  负责保障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城市路灯、景观灯管理,强化城市路灯、景观灯设施的安全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督促指导养护单位设施恢复运行工作。

  5、公园、广场管理站

  做好公园、广场内所有设施的保护和排险;配合做好公园、广场内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因灾滞留在公园内的人员实施救援工作。

  三、应急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科室(部门)应根据抗灾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抗灾工作部署,建立完善抗灾指挥和联系网络,并将处抗击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的通讯网络报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接到区政府和住建局的临灾警报后,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戒备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及时通报信息,保证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另外,对中山公园采取封园,如出现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按要求立即上报区住建局。处领导小组要对各科室的到位情况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快速检查,并紧急部署抢险抗灾人员、机械和车辆等,并迅速集结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确保灾害来临时能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3、当灾害发生时,各科室相关人员应各就各位。一遇紧急情况,要在区政府和住建局的指挥下,按预案要求迅速出动抢险救灾,合力抗击灾害。

  4、建立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损失、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等情况。包括:当日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事故的过程,是否在成后果,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道路、桥梁和其他安全设施的受损情况,道路通堵情况,损坏数量和程度,组织抢险情况和受损的道路、桥梁和其他安全设施的修复情况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困难需要支援情况。接到紧急警报后,每半天报告一次,实行抢险零报告制度;遇道路基础设施等遭受重大损失,应当在一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区住建局;抗灾期间发生的一般情况尤其是抢险救灾的重大决策、重点与难点、好人好事等每天报告一次。

  5、灾后,各科室应当根据“先抢通、后完备,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抢修损毁道路,清除路面积雪和冰冻,尽快恢复交通和正常生产秩序。并在灾后尽快掌握受灾、抢险救灾等详细情况,并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处抗击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抗灾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及时报道抗灾工作动态和在抗灾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对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同时,总结抗灾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抗灾救灾工作水平。

  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处抗击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要在区政府和住建局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气象、农业、水利、地质、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齐心合力,共同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抗灾工作。

  六、奖惩措施

  各科室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灾害,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七、本预案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应对养护绿地内突发事件,珠海清洁公司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将突发事件对我公司养护的绿地、设施、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珠海清洁公司尽最大可能消除灾害造成的损失,并能够迅速、准确和有效地进行应急预防,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因大风、低温、霜冻、大雪等自然灾害及事故灾害对园林植物造成的损害,结合我公司养护人员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做好自然灾害防护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严肃的工作,又是一项对从事园林绿化工作者的严峻考验,我公司本着以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园林绿化苗木的自然灾害防护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及时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为加强对养护绿地灾害防护工作,珠海领袖清洁公司特成立区域绿化养护工程应急防护工作指导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成员:应急及治安组全体成员

  区域绿化养护灾害应急防护工作指导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宣传到位,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损失。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4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预防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恶劣天气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暴风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暴风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应急措施

  1、根据冬季雨雪、雾霾天气较多的情况,经常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对暴风雪、强降温天气的预测预警,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恶劣天气事件的损失。

  2、根据恶劣天气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3、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恶劣天气事件易发生危险的基础设施。

  4、学校在暴风雪、强降温等恶劣天气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及时与交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校车停止运行。

  5、在学校领导的指挥下,各班主任和教师迅速做好因恶劣天气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6、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

  7、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发生灾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发生的灾害情况,学校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四、应急响应

  1、一般(Ⅲ级),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Ⅱ级),上报教育局办公室预防暴风雪、强降温灾害指挥部,由上级领导指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Ⅰ级),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预防暴风雪、强降温灾害指挥部,由上级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五、几点要求

  1、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发生恶劣天气,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恶劣天气,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恶劣天气,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5

  根据省、市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调度会议精神,为规范全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灾害性冰冻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了范岗镇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冰冻雨雪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全镇冰冻雨雪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组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镇应急指挥部指示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示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安全办: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宣传办:负责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播报冰冻雨雪灾害预警信息和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低温冰冻雨雪灾害应对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农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业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转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土管所:负责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制定和实施紧急避险及抢险救援预案。

  供水集团:负责制定和实施水利设施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抢修供水设施,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网络公司:做好灾区电视、广播设备设施的恢复工作。

  交管三中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执法大队:负责全镇事故易发、临水、临崖等重点道路、桥梁的除冰、除雪工作。

  学校:负责校舍安全检查和学生放假返家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专人负责,确保师生安全。

  林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社区和农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敬老院:负责院内风险隐患排查,做好老人防寒保暖工作,确保在院人员安全。

  移动和电信等通讯部门:负责做好通讯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确保在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天气期间通讯保持畅通。

  各分工干部:督促、协助所在村(社区)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工作。

  各村(社区):制定村组道路巡查方案,成立应急分队,轮流上路,加强疏导和值守。切实做好辖区内冰冻雨雪灾害应急等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危旧房、桥梁、用火用电等安全排查。

  四、信息报告和预警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冰冻雨雪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工作手段,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召开村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并将加盖公章、含联系电话的值班安排表于1月27日上午下班前分别报镇安全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带头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立即追究责任。

  五、应急处置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危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通过媒体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事件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其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并报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除雪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应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城建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农电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局、县农村经济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总站、中国网通公司分公司等通讯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自来水公司、县房产管理处。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协调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路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县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本地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县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管委会)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县公安局:负责消除灾区和除运雪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参加除雪联合执法队伍的检查处罚工作;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按照县除雪指挥部要求,对必要的桥梁、街路实施封道除雪。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济局: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县农电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负责统计中小企业的受灾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县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政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内除雪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县农村经济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县政府。

  县物价局: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总站: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网通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县农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社会化除雪工作中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

  县房产管理处:配合城建部门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所在地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能源电力部门要做好正常供热、供电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雪灾中供热、供电正常运行。

  通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通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所在地除运雪预警,全力以赴做好除运雪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及预警规定的各项工作。

  城建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县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经济局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需驻军部队支援的,由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发布。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县发改、公安、经济、教育、民政、财政、城建、城管、房产、交通、物价、工商、农村经济、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动物卫生监管、气象、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管委会)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发改、城建、房产、自来水、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县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经济、粮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村经济、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一)各级政府(管委会)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一)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应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四)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7

  20xx年春节前夕,一场大范围的雨雪横扫半个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和西北地区东部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的极端天气。面对罕见雪灾,党和最高领导人亲赴灾区视察和指挥,空军和几个大军区全面“应战”,大批军、警出动;同时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强降温降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这次雪灾不仅给中国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也暴露出政府部门在危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能力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一、突发公共事件及其界定

  近年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种突发事件层出不穷,不仅给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而且有的还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如何科学应对、妥善处理,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挑战,考验着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

  所谓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给社会生产和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对生态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破坏,同时也会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致引发社会动乱和公共危机。

  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依据,突发事件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作用于人类社会,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秩序混乱,影响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事件。20xx年1月,我国出现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的自然灾害对交通运输、电力设施、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达1111亿元。自然灾害作为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类,常常会给人们带来生命和财产损失,应当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以尽可能降低其造成的危害。

  二、雪灾暴露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的应急体制并不乐观

  2003年的SARS使我国面临着一场空前的危机,自此之后中国开始加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各级政府制定了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2007年11月1日,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实施,明确我国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但此次雪灾所暴露出的问题表明,目前的应急体制并不乐观,如果说“九八抗洪”,中国面对单一事件时尚可应付,此次面对复杂事件,我们的应急体制,包括治理模式都有值得反思之处。比如说灾情发生后,相关应急预案似乎没有及时启动,不少应急管理机构在灾情出现几十个小时后还不能掌握基本情况,灾害现场的公共服务十分有限。而五个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国家应急专项预案中,又不包括雪灾。这次雪灾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问题,除了雪灾超出常规外,还包括遇到春运,两者叠加就把消极影响扩大了。目前,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或者是部门的各类应急预案,都只针对特定突发事件,而“复合性突发事件”很容易扩大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尽管是低级别的突发事件,如果两种以上同时发生,可能就会导致预警级别的提高。目前的预案是分级的,部级预案的启动要涉及两个以上的省份,地域上划清楚了,但严重性是容易交叉的。比如:是不是省级应急预案到了一级预警状态,才足以启动部级四级预警响应机制,这都没明文规定。

  (二)地方政府应对雪灾这一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不足,缺乏防范意识

  地方政府没能对大雪成灾有预期,加上部门分割,在具体的实施和协作中又会出现很多问题。此次雪灾突袭南方,而南方只有应对暴雨、台风的经验,以致一些地方对百年不遇的大雪有些措手不及,加上雪灾适逢春运,使交通和电力的困境倍增。纵观各个车站的情景,部分地方的局势可以用高危来形容,广州等地车站还数度出现几乎失控的局面,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民众缺乏相对自觉的纪律性,同时也暴露出组织方面的缺陷。由于我国的各级自然灾害的预案中,并没有雪灾专项预案,不少南方地区的政府部门,在观念上认为防寒是北方地区需要考虑的事情,再加上最近几年“暖冬”之说开始流行,似乎冬天真得不会冷了一样。在这样一种指导意识下,在制定当地生产计划、安排当地群众生活的时候,自然就很少会考虑“防寒”问题。而近年的冬天,却一反常态露出了它寒冬的本来面目。这对从防范意识上就准备不足的政府部门来说,更不用说采取具体的防寒措施了。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持续十多天的冰雪天气,各地政府部门采取的都是临时的“应急措施”,而不是常规措施。

  (三)从抗击雪灾来看,突发事件应对法发挥的作用不大

  此次雪灾中,现行的应急预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确立的应急体制应有的组织、协调和防范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真正的应急工作还是依靠目前高度统一和一元化的党政领导体制来完成。当然,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无论是否有预案,都需要依靠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机制来加以保障。中国现有的一元化的党政决策体制和中央地方关系,很适合救灾。比如这一体制整合力量及时、有效,容易解决矛盾。但是,在此次救灾中,法律和预案只起到一些补充细化的作用,给人有点“两张皮”的感觉。从法律角度看,政府总理到哪里,实际上,具体的法律就可以在那里发挥作用。总理到现场,实际上已经是国家层面的一级响应了。不过,也要总结经验教训,能让省级政府更好地分担,不要轻易启动部级预案。

  (四)信息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信息的规范上缺乏统一的信息标准,有的地区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行业的.应急机制建立信息系统,但是对该系统平台技术和业务系统数据格式标准不一,加上各部门之间通讯网络和数据传输网络缺乏联动机制,因而加大了实现信息的联动和技术的共享的难度。和2003年的SARS相比,信息建设上已有长足进步,但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新华社记者到某省某部门采访被认为是“添乱”,而20xx年1月25日京珠高速公路之所以出现严重大堵车,也与各方通车信息混乱有关,致使许多不知情的车辆进入湖南后无法出去。

  (五)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此次发生在南方各省的自然灾害表明,我国现行的以部门为龙头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机制存在很大问题。雪灾应该由应急办管,但各级政府下属的专门应急办公室只是一种协调性机构,还不能真正具有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在很多情况下,危机的处理需要社会各个部门通力协作,但是社会各部门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还不能进行有机的结合,缺乏有效的内部协调机制,应对工作中存在以部门职能为中心的部门主义倾向,缺少单一的应急指挥组织管理系统。而公共服务部门的垂直管理体系造成政府各职能部门条块分割、权责不明晰,相互间协调不够,沟通不畅。气象部门和电力部门缺乏有效沟通,气象信息未能对电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在可能对电网运行稳定性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中,风、冰与最高最低气温为主要因素。然而,气象台没有覆冰的专门数据——“冰”不是一项独立的气象参数。

  (六)缺乏明确的问责机制

  在中国现行的政府体制下,由于相关单位的职能没有划分清楚,许多事务管理上条块分割严重,责权利关系没能理顺。谁负责、对谁负责的问题没有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加以明确,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错位。遇到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的主管部门需要同时向其所隶属的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在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下,事发地政府的主管部门在上报时不得不再三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是尽量“捂盖子”,“报喜不报忧”,“多报喜少报忧”,揣摩领导意图讨领导喜好。遇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往往是有利益各部门拼命抢,有责任却相互推或往上推,对危机事件处理分析浮皮潦草。

  三、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对策

  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正常生活生产带来严重威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

  (一)完善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权责

  我国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制度框架基本建成,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要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关于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鉴于特定突发事件可能遇到其他情况最后演变为复合性突发事件,尽可能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专项的应急管理预案。要把法律规定变成日常制度,该储备的储备,该演习的演习,使应急工作常规化,让政府和公众坦然应对突发事件。中央政府统一负责各种紧急事务的协调管理,制定应急管理政策规划,建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政府的统一协调、资源整合能力;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提供指导和帮助,组建常设的综合性的应急协调机构,直接处置全省范围的重大突发事件;市、县、乡镇各级政府负有直接处置本地突发事件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实施应急处置的权限。由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点是在大中城市,人口、建筑、交通比较集中,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因此,大中城市政府都应当建立一个实战性的应急管理中心,主要由公安、医疗、民政、市政、新闻等有关部门组成,统一应对本地各类突发事件,直接预防和处置各种紧急事务,以提高城市政府全面应对、快速反应的能力。

  (二)改革现行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制,各部门协同应对,快速反应

  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大部委制改革”思路,很适合改革现行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制的要求。可考虑成立集中统一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具有大部委性质的“应急管理委员会”(或“应急部”),克服目前在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制领域过于分散、制度化水平低的弊端。由于机构改革的复杂性,可以将各级应急办公室或机构改为实体性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行使各项应急指挥职权,一旦有灾,不论发生在何时、何地,依靠统一集中的应急指挥系统立即投入应急救灾活动,第一时间内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提高应急工作效率。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专项预案,还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

  (三)严格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应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官员承担与职权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制度。当政府公务人员不能履行或背弃责任时,必须受到相应的行政惩处,触犯国家法律的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瞒报、缓报、谎报的要追究相关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应对公共危机过程中出现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在应对危机与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使官员问责制在我国日趋完善。

  (四)完善信息应急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沟通机制的改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众主体意识的增强,国内民众乃至国外人士对“知情权”的诉求正迅速提高,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可以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以便政府快速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的政策。突发事件的本身带有急速和不确定性,只有政府完善信息应急管理系统,才能把信息扭曲的情形大大减少,有助于使尽可能的信息量能够被社会各方面吸收和利用,弥补某一个部门、地方因为误判信息而导致的错误决策。在突发事件的管理中,信息往往是决定性的因素,对于灾情汇集、灾情研究、求援指挥都是不可或缺的。事件一旦发生,政府部门应迅速率先事件的过程,以防小道消息满天飞而混淆视听,政府要重视和发挥媒体在突发事件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与媒体作深入的沟通、协调和合作,使媒体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充分介入到突发事件中,保持适度的新闻自由,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各部门信息及时沟通以及整个社会资源的协同运作。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素质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8

  为进一步提高杂多县防灾抗灾保畜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灾害性天气影响畜牧业生产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农牧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对灾害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推动杂多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防灾抗灾保畜体系建设

  (一)成立杂多县防灾抗灾保畜应急指挥部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具体负责处理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一旦发生灾情要全力以赴做好防灾救灾保畜工作。

  发改部门:配合民政等部门调运抗灾救济粮食、饲料等物资。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县政府的应急安排,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乡、村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确保防灾抗灾保畜工作顺利进行。

  农牧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和灾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抗灾保畜。同时,要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统计草场产草量和载畜能力,为各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抗灾资金投入机制,安排好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物资贮备所需资金,保证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输送抗灾救灾人员及药品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民政部门: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

  (二)加强抗灾救灾物资贮备。

  以牧民为主体,建立县、乡、村三级防灾抗灾物资贮备体系。县级物资贮备体系由农牧、卫生、民政、粮食等部门组成,要贮备足够的防灾抗灾物资。乡级也要建立物资贮备体系,引导牧民按饲养牲畜数量,贮备好饲草料、面粉、煤炭、药品等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供应站,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向灾区供应救灾物资。

  (三)抗灾救援体系建设。县、乡两级要成立由党员、青年、民兵、兽医、医护人员组成的抗灾救援突击队,抗灾救援的车辆、油料、清雪机械工具等必须及时到位,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进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四)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地区及邻县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增强预报的可靠性,做好长、中、短期天气预测预报,并对牧区天气变化实施重点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每月天气总体情况在月初报县抗灾救灾保畜指挥部办公室,天气变化异常期,要每天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通报一次。

  三、牧区雪灾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0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牲畜达2万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牧民达到30户以上属特大灾。

  (二)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500—10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1—2万头(只),或受围困牧民达20—30户的属大灾。

  (三)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5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到1000—10000头(只),或受困牧民达10—20户的属于中灾。

  (四)达不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四、抗灾保畜应急处置程序

  (一)凡发生特大灾、大灾时,县、乡两级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报告灾情;发生中灾、轻灾时,受灾乡镇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及时将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二)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同级指挥部要在12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和抗灾救援队,及时进行救援。根据灾情工作需要,积极协调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医护和兽医人员等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级指挥部要按计划、分步骤调运储备物资,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救灾物资运到灾区。

  (四)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灾情汇报制度,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上报灾情、受灾程度等情况。

  (五)合理调剂农牧区牲畜。各乡镇要从大局出发,将区域内的牧区牲畜向农区转移,对受灾后无法转场的牲畜,可就近借用其他乡场或牧民的草场进行放牧,在借用放牧草场时,要协商具体的借用时间、补偿方法、草场基础设施保护等,努力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抗灾保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灾抗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灾抗灾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杂多县畜牧业安全。

  (二)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宣传教育,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防灾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精心准备、沉稳应对”的防灾意识,鼓励他们克服侥幸心理,提前备好草料,灾情发生时不等不靠,主动抗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牧民做好接羔点的消毒、设施维修等工作,保证饲草料、防疫药品等物资的`供应,积极预防倒春寒、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保证接羔育幼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物资贮备工作。各乡镇、农牧部门要督促牧民,按照标准贮备足够的牲畜越冬渡春草料和放牧人员生活医疗用品等物资;根据防灾抗灾需要,县、乡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防灾饲草料、燃料等群众生活用品的筹集和调运工作,增强抗灾应急能力。财政部门要建立10—50万元的县级抗灾救灾储备周转金。

  (五)加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健全县、乡两级牲畜疫病防治机构,制订疫病防治工作预案,兽医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上门蹲点服务,做好防疫工作,及时治疗冬季牲畜疾病,保证畜群的安全。实行兽医跟群服务制度,定期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落实灾情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实行灾情报告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一周一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灾情发生后要一天一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同时,要做好牲畜安全越冬渡春统计工作,每十天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告一次畜牧业生产情况,为杂多县防灾抗灾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乡(镇)防灾抗灾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自查、互查、督促检查等形式,对各项防灾准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制定,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灾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1.3分类分级

  依据我区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街办、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在区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办,区应急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卫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高陵分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区电信局、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武警高陵中队、区消防大队。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住局等部门组成,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崔鑫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2.2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区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冰雪灾害天气应对的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2)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

  (3)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2.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参照区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成立相应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2.3.3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3.3.1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冰雪灾害防御项目的规划工作。

  区物价局: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提出相关建议。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公安高陵分局: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高陵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环保高陵分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区建住局: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区水务局: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区农林局: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业灾害、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区工业和商务局: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各级播出机构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区安监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粮食局:配合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区城市管理局:采取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高陵分公司、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在区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武警高陵中队:组织指挥武警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2.3.3.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

  2.3.3.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2.3.3.4各街办、成员单位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区政府或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监测预警

  3.1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见附件)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1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3.1.2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1.3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3.1.4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2监测预报

  3.2.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2.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3灾害普查

  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水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危险路段,各街办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准备

  区气象局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3.5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区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区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1)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办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会商机制。在本区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区政府和各基层组织、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3.6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1先期处置

  当气象部门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4.2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4.2.1 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街办、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高架桥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城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6)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7)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4.2.2 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2)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4.2.4 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区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区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4.3分部门响应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街办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农林和水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民政部门应协调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城管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铁路、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武警高陵中队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4.4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前后,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5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灾情报告、评估

  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5.2救济救灾

  民政及相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3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5.4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6.2资金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6.3物资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6.4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奖励

  (1)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预案管理

  8.1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区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8.4预案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应急办备案。

  9.附则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64—6024xxx;传真:0564—6024xxx、6031xxx)。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线路分类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应急响应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5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援。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附则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延寿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雪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不再单独成立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县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办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网通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政局。

  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气象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4)县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5)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6)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7)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9)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县财政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2)县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13)县交通局:负责保障县气象局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14)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5)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暴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6)县网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重大暴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3应急指挥场所

  2.3.1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所设在县气象局。在延寿县气象局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通指挥全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3.2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延寿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延寿国家气象观测站具体承担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县气象局报告有关重大暴雪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县气象局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或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见附件)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暴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暴雪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4.2 Ⅳ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见7.4.2“重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 Ⅲ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见7.4.2“特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暴雪灾害。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4Ⅱ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警报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见7.4.2“极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极大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3.4.5Ⅰ级预警。县气象局预报预警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县气象局将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情况报告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由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决定启动Ⅰ级预警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县气象局的应急响应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后,县气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重大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2 Ⅲ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急配合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3Ⅱ级响应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配合省、市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县气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4 Ⅰ级响应

  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后,县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县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加强与省、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灾害发生后,县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上级气象部门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局所属各业务单位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县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

  4.1.5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2 Ⅲ级响应

  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3 Ⅱ级响应

  按照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4Ⅰ级响应

  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由县气象局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4应急通信方式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5灾害评估

  4.5.1县气象局或上级气象部门指定单位负责组织本县内的重大暴雪灾害评估。

  4.5.2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气象局。

  4.5.3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6新闻发布

  4.6.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重大暴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6.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7应急终止

  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置

  5.1.1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重大暴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重大暴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县气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暴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灾害保险

  5.2.1县气象局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6.1.1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指挥和调度。

  6.1.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资金保障

  县财政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4装备保障

  6.4.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站。

  6.4.2县气象局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重大暴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1)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1)县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人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7.3.1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备案。

  7.3.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制定与解释

  7.4.1本预案由县气象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县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延寿县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

  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重大级别:暴雪橙色;县气象局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特大级别:暴雪红色。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12

  为维护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各科室、辖区内各单位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应急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广场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铁路北站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

  领导小组成员为:综管办主任任组长;

  综管办副主任、铁路北站站长任副组长;

  客专余姚段和余慈站场指挥部工程科长、综管办综合科长、管理科长及副科长、铁派铁路北站警务室负责人、辖区各单位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等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广场区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广场区域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铁路北站: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协同综管办妥善安置并疏散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

  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

  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长途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城乡公交公司、公交站场公司、慈溪城乡公交公司: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站场值守,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

  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站场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班线停运和客运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综管办综合科: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情况;

  准备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保障物资;

  实时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

  加强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针对列车晚点情况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

  综管办管理科: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完成辖区内主干道的清扫工作,确保广场区域主要路段、路口基本畅通;

  及时了解和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广场区域的社会治安情况;

  根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乘客发布恶劣天气交通影响预警;

  指导综管队员重点加强站北路、出租车引桥、站南路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过;

  及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振兴物业公司: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广场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地下车库正常运转;

  落实保安人员的备勤,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所需的`各种物资和器材;

  服从管理科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四、安排滞留旅客

  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往往导致列车晚点,旅客滞留,为此必须提供准确列车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序疏散旅客,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一)综合科联系铁路北站及时了解列车晚点情况(车次、客流量等),随时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

  联系周边旅馆、酒店,向乘客提供住宿信息。

  (二)如确有旅客滞留,组织力量有序引导滞留旅客到临时安置点(商贸体一楼、二楼)休息,联系民政局,提供必要的食物及被子等保温保暖用品。联系市卫生局启动临时医疗救助站,提供必要医疗手段,防控传染疾病。物业公司做好卫生管理、治安维稳工作。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公益性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铁路北站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減少冰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村、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3、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二、领导小组

  (一)成立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分管领导)

  成员:镇政府综治办、镇政府行政执法大队、镇政府党政办、镇为民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学飞同志兼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经会议研究可果断決定学校是否停课或调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以及对道路交通的封路工作进行巡查监管。

  3、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硏究部署并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措施。冰雪灾害发生后,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组织强有力量,做好辖区內各级道路的监控和现场管理。由镇派出所、镇综治办组成巡查小组和现场维护调解小组,加强对结冰路段和事故易发点的巡查力度,按照科学管理安全分流,分类指导原则确保交通通行,不出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司乘人员不受饿、不受冻和食宿协调处置工作。

  3、加大地方电网的巡查力度。由镇电管站牽头,镇农口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农村电网的巡查,对个别老化的电网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科学合理地拉闸停电,在确保安全运行下,确保生活用电,以免给群众带来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4、为确保通讯畅通和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各村、居委会负责加强光纤电缆的巡查,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公室,以便给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抢修。

  5、镇卫生院成立冰雪天气医疗应急队伍,一旦出现灾情,确保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6、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7、做好避难场所(中心小学)、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8、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评估,并及时上报县级各相部门。

  四、后期处置

  1、镇为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2、各部门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兑付工作。

  3、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各村和各部门应急工作需要。

  2、物资保障。镇应储备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必需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帐蓬等设施装备,确保除冰物资储备充足。

  六、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雪灾的应急预案 篇14

  按照市政办发21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预防和消除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现就开展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工作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变化情况的监测,当出现极端天气有可能造成灾害时,须及时预警信息,迅速通知县政府值班室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积极开展极端天气灾害应对工作

  今年入冬后,若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采取如下紧急应对措施:

  (一)各乡镇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清除辖区及所划分县城路段的积雪积冰。

  (二)县市容局要明确划分各单位清除县城积雪积冰区域,对县城道路易结冰重点路段实施监控,采取喷撒融雪剂等融雪措施,防止道路积雪结冰;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县城路况实行全时监控,及时疏导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县交通局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县内公路加强巡查,采取必要的融雪消冰措施,出现大雾天气时,要采取各种方式提醒司机,确保交通安全。

  (三)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及时组织人力对大棚蔬菜和瓜果等易受冰雪灾害影响的.农作物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范,避免冰雪压塌大棚现象发生。

  (四)县民政局要深入乡镇防灾救灾,及时了解灾情,下拨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

  (五)县经贸局要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等货源,特别是新鲜蔬菜供应市场,保证群众生活需要;县物价局要加强市场管理,防止哄抬物价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班,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续报。

  四、应急救援队伍紧急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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