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7 09:53:1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篇(集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篇(集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修订单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xx〕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二、预警分级

  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惠措施。)

  (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二)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三)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四)名称术语解释

  1.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郊区新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2.健康防护引导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市民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用于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

  3.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倡导公众自发减排,减缓污染物积累。

  4.强制性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5.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6.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7.特殊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持《早餐配送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

  (5)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8.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9.大型商业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

  10.外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

  11.绿色钣喷维修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的从事钣金、喷涂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

  1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涉及城市基础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根据《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重污染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成员:xxx。值班电话:xxx(白天)xxx(晚)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XX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

  1.预警信息接收

  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可通过校内公众媒体和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电子政务公文平台等通知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B.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C.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D.对学校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减少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

  B.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C.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D.加强校车及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E.对学校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暂停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教师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合理调整教学方式。

  B.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C.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学校教工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D.学校要加强校车公务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要求安全行车。

  E.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F.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

  A.禁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合理安排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

  B.禁止体育课、早操等户外活动。教师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合理调整教学方式。

  C.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D.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学校教职工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E.学校要加强校车公务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按规定要求安全行车。

  F.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G.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在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24小时通讯畅通,协调处理师生上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 (Ⅲ级)、橙色预警 (Ⅱ级)、红色预警 (Ⅰ级)。红色预警 (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 (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 (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 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 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 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洪涝及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学院财产的安

  全,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洪涝灾害及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侧重于台汛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抗击台风、防汛工作首位,把台汛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台汛灾情及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院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台汛及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院院长总负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行动,及时启动学院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学院设立抗击台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院的抗击台风、防汛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安全责任人

  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组成;各部门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院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院防灾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指导灾区学院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院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院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学校办公室):会同学院防灾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学院洪涝台灾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学校办公室):负责学院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

  指导学院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后勤集团):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

  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后勤集团):指导和监督学院教学楼、校舍的

  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院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学院洪涝台灾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学校办公室):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学院防灾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汛防台及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台汛期间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各部门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汛防台及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抗台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台汛情及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院师生抗台防汛防洪等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抗台防汛防洪等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院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学院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院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院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学院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院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教师员工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院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的联系,做好学院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灾区学院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院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汛防台及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四、善后工作

  (一)学校办公室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学院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学院一方面及时派人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学院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损失情况。

  (二)后勤集团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院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部门及时向学院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院及各部门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防汛防台等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五、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制定,并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等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院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等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应急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时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市安监分站、市质监分站、区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管站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办公室主任由何鑫同志兼任。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处置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开展专项检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协调、督办建筑工地重大施工扬尘污染源处置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处置建筑工地重大施工扬尘污染事件,研究提出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企业内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组,配合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建筑工地扬尘联防联治,指导本企业建筑工地各项目部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四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相应级别启动应急行动方案,分级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向有关建筑工地发布预警信息及应急措施要求,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各个项目发布预警信息。施工单位各项目部立即启动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扬尘控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城区内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搅拌站停止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启动应急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组织对本工地进行排查,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措施进行巡检抽查,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城区内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浇筑、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安排领导带班值班,对各项目部建筑工地开展巡查,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在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小时应急值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扬尘污染减排措施。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巡查组,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措施进行抽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预警范围内建筑工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以外,停止所有室外施工作业。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值班制,研究部署应急处置措施,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六、应急终止

  (一)解除应急响应

  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应急终止信息后,通知各项目解除应急响应。

  (二)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小时内,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通报、约谈等制度。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及不良行为公示;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科学指导教育教学,结合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和定义

  1.3.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温县境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3.2定义。本预案适用于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AQI日均值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我中心校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包括各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师生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中心校统一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关注重污染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相互通报,提前做好各项响应准备。

  1.6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为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在《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可作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预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领导机构。为保障预案的实施,成立杨垒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2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3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成。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中心校负责制定并督导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

  (2)中心校负责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将预案或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板面、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的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

  三、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各学校要明确专人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的预报及监测,要互通信息。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全镇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按照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

  (1)蓝色预警: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可以跨自然日,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于1小时内完成预警信息发布审批工作,由中心校校长签发。

  各中小学、幼儿园接到中心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辖区的预警程序及应急预案。

  3.2.3预警信息解除程序。

  预警的'调整与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的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并控制重污染天气对师生的影响。

  4.1响应分级

  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积极应对。

  (1)Ⅳ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执行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停办各类户外竞技比赛,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每日汇总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同时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减少学生户外活动,如停止课间跑操、体育社团活动等,特别敏感人群应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要戴口罩进行防护;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3)Ⅱ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启动本部门实施方案或预案中相应级别响应,实行24小时值守,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提醒学校要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体育课或活动可改在室内进行,室内无法进行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晨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Ⅰ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对每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并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当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安排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派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4.3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各学校在收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根据本学校情况做好终止响应的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

  5.1总结评估

  在每一轮次应急响应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成员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中心校,中心校进行总结分析后,及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每年4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至县教育局安全办。

  5.2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六、应急保障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和规范标准。要依据本预案制定并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七、附则

  7.1相关术语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7.2其他

  本预案由中心校发布,由指挥部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方案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中心校备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113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0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3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504号

  1.2.2标准、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全员参与。建立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指挥

  2.1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总经理张x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监测与预警

  3.1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级)预警、黄色(II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红色(I级)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预警。

  1、蓝色(IV级)预警:

  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环境质量指数<500时;

  2、黄色(III级)预警:

  (1)经预测,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

  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200<AQI≤300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时;

  3、橙色(I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300<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级)预警时。

  4、红色(I级)预警:

  (1)经预测,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AQI≥500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级)预警时。

  4应急响应措施

  1、蓝色(IV级)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2次/天,加强喷丸、抛丸烟尘处理;

  (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黄色(Ⅲ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冬季调低2-4摄氏度、夏季温度调高2-4摄氏度;

  (3)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3次/天,禁止垃圾焚烧,对渣土进行覆盖。

  3、橙色(Ⅱ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红色(Ⅰ级)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任务的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减少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领导小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总经理批准。

  (2)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总结评估

  1、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环境应急过程记录;

  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总结报告;

  三、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事件等级;

  二是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

  三是是否符合保护环境的总要求;

  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

  五是环境应急的规模、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

  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

  七是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预案管理

  (1)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8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保障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工作机构及职责

  1.工作机构

  组长

  电话

  副组长

  成员

  全体中层

  2. 工作小组

  (1)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金宏网相关通报,在易发生较严重空气污染时期,每天及时查询市环保部门发布的每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知到学生服务处、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以共同应对恶劣天气。

  (2)政教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时的组织实施;

  负责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提醒学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二、应急措施

  1、政教处、教导处根据卫生室查到的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指数),提醒师生员工采取相应措施:

  (1)重度污染日(AQI 在201-300):减少户外运动。

  (2)严重污染日(AQI 在300-500):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3)极重污染日(AQI 达到500):停止一切户外活动,直至临时停课。

  2、教导处可以根据市环保部门发布的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状况,自主调整课程,体育课可安排在室内进行,也可以调课补课的方式进行。政教处提醒学生减少户外体育活动及其它户外活动。

  3、学校校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家长接送、教师护送、校车停运等应急措施。遇到极重污染日,或接到红色预警后,学校接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后可以通知学生临时停课。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市教育局负责市属高校、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所属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市、县(区)两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相关局领导任副总指挥,局安全处、思政体卫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调研员车国利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组、督导组、宣教组,工作人员由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组(由局安全处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思政体卫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向市政府信息上报等工作。

  2.应急组(由局安全处牵头,思政体卫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幼特教处、高教处、政策法规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县(市)、区,学校启动预案并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3.督导组(由局安全处牵头,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应急组反馈。

  4.宣教组(由思政体卫处牵头,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信宣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应对重污染天气防御措施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辖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要求编制本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四)市属高校、直属学校职责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警分级与发布

  (一)预警分级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Ⅲ级预警(黄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Ⅱ级预警(橙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Ⅰ级预警(红色):经预测,我市将发生一天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严重污染。

  当臭氧是首要污染物时,要同时计算次要污染物AQI指数,并按照次要污染物AQI指数进行预警级别划分。

  (二)预警发布

  市区范围内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根据指挥部决定向直属学校、各区教育局发布。

  县(市)、矿区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组负责,及时转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各县(市)、矿区教育局负责,根据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的预警信息,及时向所属学校发布。

  四、应急措施

  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实行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局机关、直属单位按要求停驶有关车辆。

  (二)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3次。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

  (三)Ⅲ级预警发布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改为室内活动。

  (四)Ⅱ级预警发布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并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上述两项应急措施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负责巡回督查检查。在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每日向综合组汇报动态。

  (五)Ⅰ级预警发布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临时停课。其中,全市范围内和市区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局应急指挥部集体研究,报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一个或数个县(市)范围内学校停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报局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在临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要特别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发布后,各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五、监督检查

  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预案由石家庄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并按计划组织演练,适时予以修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xx〕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xx〕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xx〕35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

  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1号)同时废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由厂长张朝胜任办公室主任,对应急响应总负责,企业环保负责人曾琅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环保组、应急组两个工作组,分别由企业环保负责人王由民、机修主管朱达勇担任。

  环保组

  2.1主要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厂区、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应急组

  2.2主要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安排企业停产,整治或关停公司运行中的锅炉,处理企业在重污染防治预案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预警发布

  3.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进入预警准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预警启动

  3.2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公司有关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预警解除

  3.3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后,向公司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1 III(环保组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1)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应急组负责,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具体到车2)I间、工段、设备。)为(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以上;)

  30%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2 II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小时洒4水次,每天至少洒水次,保证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16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应急组负责,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2)II、车间减产一半a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以上)50%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3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负责安排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

  (2)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小时洒水31次,每天至少洒水次,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8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3)应急组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车间停车,进入检修。(确保关停排放企业。是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5应急响应期间,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每天前向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前将整个预警期间企业应16:,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适时组织演练,按照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3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20xx年安阳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及防治实施办法》

  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施工人员及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月星·欧蓓莎环球港一期A区项目。

  本工程在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中华桥段北约800m路东,建设的月星·欧蓓莎环球港综合体的一个商业市场,目前先开始施工的欧蓓莎环球港一期A区工程;由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西侧1#楼为六层、南侧2#、3#楼为五~四层、其他5#至28#楼均为二层,总建筑面积75000m2左右。

  本工程建筑高度29.55米,本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

  本工程施工现场比较狭窄,施工设备较多,对于施工现场绿色施工、防治扬尘等工作各级部门都非常重视,所以在空气重污染预防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对一般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道路以及硬化的地面每日二至三次进行撒水降尘,且撒水必须覆盖每个有尘土的地方;施工现场施工、开挖土方、回填部位施工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的.防尘工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施工道路进行不定期的洒水,洒水不宜过多,避免积水泥泞;施工现场土方及裸露土地保证做到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土方进行百分百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的措施进行降尘;对于施工已经清理完成未安装窗户的楼层,大风天气必须进行全面的洒水,以免刮风时尘土飞扬。四级以上大风(包含四级)禁止进行土方作业;对于空气重污染达到预警级别时,按照相应的空气重污染预警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安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各项法律法规》。

  四、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预防空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主路采取混凝土硬化或碎石铺设路面。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空气重污染天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工作。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或运输。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撒水次数。

  6、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8、工地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9、非操作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一天以上)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0、灰土、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1、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容易携带泥砂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

  12、施工现场绝对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

  13、施工现场及宿舍禁止采用煤炉取暖,禁止采取烧煤或劈柴做饭或烧锅炉。

  14、施工现场切割石材或打磨时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15、施工现场悬挂防止大气污染的宣传挂图,做好宣传工作。

  16、项目部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环境保护或预防空气污染的相关文件,必须及时进行学习宣传,并将相关文件下发给现场各分包队进行宣传和学习,让广大职工增强环保意识,现场明显位置张挂宣传条幅。

  六、职责分工

  责任部门落实责任负责协调本项目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向项目部提应急领导小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关注空气指数、预测和信息发布、张贴预组警级别指示牌。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施工人员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泵车、土石方等大型燃油车辆及设备限制措施的实施,空气重污技术部门染天气的停工和施工生产整体安排。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负责组织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在出现极重污染日时责令工地按照预警级别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生活区采暖设备废气控制措施、食堂油烟排放措施、生活垃圾运安全部门输扬尘的控制。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负责协调做好本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并配合做好公司信息发布工作。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检查严控随意编辑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区县应急委员会和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区县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较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污染天气的主体。

  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区县党委宣传部、区县政府应急办、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县、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气象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区县环境保护局承担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应急响应

  3.1分级标准

  污染天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3.1.1特别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以上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2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3较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200<AQI≤300标准,或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4一般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2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2分级响应

  根据污染天气分级标准,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3.2.1污染天气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Ⅰ级响应。由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区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I级响应。

  3.2.2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由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区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3.2.3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由市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3.2.4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由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县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县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宁夏气象局及有关单位,分析汇总重污染天气形势,制作空气环境质量预报,并由宁夏气象局在宁夏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区发布。

  4.2预警

  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I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必要时,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向市、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响应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发布预警信息

  及时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信息,特别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预防重污染天气。建议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假、调休等弹性工作机制。

  5.2降低工业减排

  各地水泥、钢铁、石化、煤电、焦化等重污染排放企业,全面降低生产,减少排放,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要时采取限排、限产、停产等措施,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加强城市煤炭物流中心监管,禁止硫份、灰份较高的煤炭在市场使用。禁止小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

  5.3加强扬尘管理

  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各企业对煤、渣、焦、土、沙、石等物料堆增加防尘覆盖,增多洒水降尘和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需要,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减少或停止建筑物拆除、建筑渣土清运、土石方开挖作业等,并给予上限处罚,确保污染源有效控制。

  5.4实行交通管制

  倡导绿色出行,保障公交运力,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频次,实行黄标车、无标车、重中型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区域限行,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进入城区,对违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降低车辆污染排放量。

  5.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责令整改,并给予上限处罚,确保排污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5.6严禁明火焚烧

  严禁城市及周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物品;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特殊时期(春节、清明、大型活动等)禁止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活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炉、大灶可以采取临时性强制停业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5.7信息发布

  采取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8 应急结束

  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明显好转,大气污染物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建立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疾病救治、气象预报等方面力量,提高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能力。

  6.2资金保障

  区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算,承担相应经费。

  6.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足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医疗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工作完备。

  6.4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6.5医疗保障

  各级医疗机构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及时开展病症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6.6培训演练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7后期处置

  7.1重污染天气调查、评估与总结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深入调查评估重污染天气形成原因、影响范围、环境污染和其他损失等情况,调查评估结果按要求向区县人民政府、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备。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区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

  根据太仓市教育局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雾霾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应对雾霾天气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雾霾天气”等恶劣天气应对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及时指导师生做好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如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频次。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必要时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四、工作职责

  1、校长办公室负责接收太仓市教育局大气重大污染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家校路路通向全体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通过学校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2、德育处

  负责通过学校家校路路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负责全校各班有关户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3、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负责预警发布后学校及师生在校及放学、放学途中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4、教导处

  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听课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全校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5、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分管校长、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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