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15 16:54:4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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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xx热电厂有4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的主汽温度为540℃,主汽压力为9.8MPA,具体内容见表3—1(19页)。当锅炉发生泄漏、爆管、爆炸等事故时,不仅直接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对电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处理不当可导致事故扩大,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锅炉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锅炉爆炸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值班人员为值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xx热电厂锅炉运行操作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锅炉管理制度。

  4.1.1锅炉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锅炉每年联系xx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进行一次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根据设备大修时间组织进行。

  4.1.2加强锅炉设备的管理

  (1)锅炉设备不准超参数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试验和定期轮换制度》,对锅炉附属设备进行定期试验和轮换。

  (4)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要认真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5)加强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门、水位计、压力表)的检查、校验、维护等工作。

  4.1.3对锅炉设备加强监视

  (1)加强锅炉给水量和主汽量的监视;

  (2)加强锅炉主汽压力、主汽温度的监视;

  (3)加强锅炉给风量、给煤量的监视;

  (4)加强锅炉主要附属设备运行参数的监视。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电厂内任何锅炉省煤器、预热器、汽包、水冷壁、过热器、尾部燃烧、安全附件故障等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通过DCS报警系统和运行人员对相关参数的调整,判断锅炉是否超参运行,存在锅炉爆炸的危险。

  锅炉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泄漏或爆发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4.2.2接警

  DCS报警系统发出锅炉超参运行报警,运行人员要积极调整锅炉运行状态。如果无法调整恢复,满足申请停炉条件,马上汇报值长,申请停炉;满足紧急停炉条件,立即紧急停炉。

  当班值长在接到锅炉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相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信息报告程序

  电厂发生锅炉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xx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锅炉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锅炉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锅炉爆炸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锅炉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锅炉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锅炉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锅炉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电厂发生锅炉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烫用具;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锅炉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停汽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锅炉爆发事故部位设备的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事故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援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

  如锅炉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

  6.3.2锅炉爆炸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锅炉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锅炉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7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附录A。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

  第一节超温结焦的处理

  当流化床锅炉的燃烧温度达到灰的熔点温度时,流化床、返料器等处就会产生灰渣结焦现象,致使锅炉停止运行。

  当流化床温度上升较快,有超温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给煤,大幅度增加一次风量以降低床温。如果给煤自动控制时,应将自动改为手动,床温正常以后再恢复自动。当床温稳定以后,减少一次风量,逐步增大给煤量,恢复正常燃烧。同时密切注意风室压力、床层压力及炉膛出口差压值的变化,如压力值下降或存在较强烈的波动现象,应考虑床料是否有局部结焦现象,当床温稳定后,压炉检查流化床及近料器,确认无焦,或清除焦块后,再重新投入运行。如床温、床压均正常,应注意适当排灰、排渣,以检查灰渣排放是否正常,如排灰、排渣不正常,也应采取压炉措施检查,是否结焦,并查明排灰排渣不正常的原因。在压炉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分离器及返料器、返料斜管是否存在结焦和堵塞。切不可在已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强行运行,以防扩大事故,增加处理的难度。

  第二节低温熄火的处理

  当流化床燃烧风煤比不当,给煤量不足,或给煤设备发生故障断煤,床温下降,低于燃烧的正常温度时,会导致熄火事故。

  当床温下降较快且幅度较大时,应立即检查是否断煤、卡斗,并及时调整给煤量,减少一次风量,直至最小运行风量,但不宜小于相应床料厚度的冷态临界风量。调整炉膛微负压运行。必要时,可关闭返料流化风,停止返料,关闭二次风门,停止输送二次风,待炉温稳定和回升时,再逐步恢复返料量、二次风。如床温低于800℃以下再继续下降较快时,或观察炉内火色变暗时应停止给煤,停止一次风,压炉闷火,利用炉墙温度加热床料。闷炉时间一般为15min左右。必要时,可打开炉门,查看床料火色,呈红色,可关闭炉门,直接启动,恢复锅炉正常运行。检查时,注意下部底料温度,如果床料较厚时,可排放部分底料,也可从炉门处往外扒出底料表面温度较低的一层炉料,再启动锅炉。启动时,注意一次风不宜提升过快,一般启动风机投入给煤时,给煤量不宜过大,注意炉温是否回升,如回升,可逐步增加风量到临界流化风量稳定一段时间,待床温快速回升时,再逐步提升一次风,并调整给煤量。给煤量应远小于正常运行煤量,以免给煤量过大,一旦床温正常,燃烧正常,床内过量的可燃物大量燃烧放热,床温无法控制,反过来又出现超温现象。但床温恢复到800℃以上,一次风量恢复到正常运行风量时,可控制好床温,逐步投入二次和返料循环燃烧,使锅炉完全正常运行。通过压火闷炉以后,如果检查底料温度过底,床料火色不转红,可投入木炭或烟煤重新加热底料,如同冷态升炉一样重新点火升炉。

  在处理熄火故障时,应注意床温变化,控制好给煤量,不能追煤过多,不要勉强拖延,果断根据实情压炉闷火,床料过厚量,适当排放冷渣冷灰,重新投入返料时,将冷灰排完后再投入,注意调整炉膛负压。

  第三节返料器结焦、不返料的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中,返料器结焦不返料,会造成锅炉无法正常运行。

  当返料器出现超温、不返料的异常现象时,应调整燃烧,与用汽部门及邻炉取得联系,及时停炉压火,打开返料器检查门进行检查。如结焦,应及时清除,并检查分离器、返料斜管是否结焦并进行清除,同时,分析结焦的原因,防止重复发生。如果锅炉流化床正常,没有超温,也没有大量排灰,排渣现象,返料器内也无其他杂物,如耐火砖、混凝土块等,应注意检查返料器流化风室及放灰管、返料风的送风系统。如放灰管破裂,应修复;排灰口漏风严重,应用耐火混凝土密实,消除一切影响流化的因素。如返料器内既不结焦,也无其他异常情况,应考虑返料器温度计是否损坏,更换损坏的热电偶或导线。同时应注意检查返料器是否漏风,是否流化风量调整过大,使返料风返窜至分离器,造成分离器分离效果降低,使循环灰浓度下降。

  第四节分离器结焦、堵灰、分离

  效果差的处理

  返料器工作正常时,循环灰在分离器内是不滞留的,所以,分离器一般不会积灰和结焦。但如果返料不正常,或者分离器耐火内衬损坏剥离,造成返料器、分离器料腿堵料时,分离器便会发生堵灰和结焦。

  如果返料器温度正常,排灰正常,灰浓度过低,应注意检查燃料是否颗粒过细,如果颗粒过细,应注意降低一次风量运行,尽量养厚床料,如还是不行,可适当加强飞灰再循环量,待有机会时,再停炉检查分离器是否损坏。如果有条件时,可以改变燃料质量,掺烧其他燃料。一旦返料器呈现不返料、排灰不正常,或温度下降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压火停炉措施,检查返料器和分离器,以便及时消除故障,防止分离器严重堵灰或结焦,给处理增加难度。一般返料器只要停止返料几分钟,循环灰便有可能由料腿堵上分离器,一旦堵上去,而且又结焦时,很难处理。只要堵灰不严重,处理及时,只要压火几分钟即可排除故障。如果分离器掉内衬,应注意清除干净,尤其是升炉前的.冷状态,必须将那些将要掉、但还不掉的内衬及混凝土块,用外力将其捅掉,以免运行时,受热后因应力作用而松动掉落,影响正常运行。对于损坏剥落,形成裂纹的现象应及时修复,以免影响分离效果。

  第五节循环灰浓度过高的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中,会因循环灰浓度过高,通风阻力过大,流化质量遭到破坏而塌床停炉。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出力与炉膛出口处差压值的控制范围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正常运行中,当供热负荷较重,运行床料较厚,悬浮段稀相区差压值较大时,一旦出现风室压力大幅波动现象,即说明循环灰流量过高,床内极有可能发生流化质量恶化的腾涌现象。这时,应果断采取排放循环灰及冷渣,适当降低循环物料量及床料,改善流化质量。如果汽压、蒸汽流量降低时,应适当减少供热负荷,稳定锅炉运行工况。但应注意,在排灰、排渣时,不宜在短时间大量排放,以防床温控制不住。

  如果床压剧烈波动,应立即停止给煤,压火停炉。适当排放冷渣,同时排放循环灰,待炉内物料量控制在适当的厚度后再重新启动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第六节循环灰浓度过低的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时,灰浓度过低,会降低稀相区的燃烧份额,降低炉内,降低炉内水冷壁的传热,影响锅炉出力。严重时,养不起床料,使密相区物料量越来越少,颗粒越来越粗,流化质量越来越差,严重时会造成薄料层局部高温结焦。

  当锅炉床料提升不起灰浓度过低时,应注意调整风量,维持一次风最小运行风量,适当增大二次风量。可在给煤机前给煤中适当掺烧冷料,以补充床料,我们锅炉房设备的布局操作这种办法较为困难;也可以利用压炉的机会由炉门往炉内投入冷料,适当加厚床料。注意改善原煤质量,增加含灰和矸石成分稍多的燃料,使用混合燃料,同时注意检查返料器,消除漏风,关小返料风。停炉后,注意检查分离器及炉墙,消除设备缺陷。

  当床料过低时,就注意防止床料粗大化现象的扩展,除了适当降低一次风、采取措施补充加厚床料外,并配合适当排放床层下部的粗颗粒冷料,排渣时,一次不能多排,渣门应开得大,动作要快。否则,长时间不排号渣,燃料中的超大粗颗粒会在床层底部越积越多,流化风量过小时,流化质量会变劣,新煤进入床内不易扩散,会影响局部高温结焦事故。只有在保证流化质量的前提下,才能采用降低一次风量,降低流化速度来养厚床料。要想通过排渣来防止床料粗大化,就必须想法不断往床内补充物料。所有操作,应环环相扣,否则,处理不当,将会雪上加霜,加速扩大事故。

  第七节炉管破裂的处理

  由于流化床锅炉燃烧的特点,受热面管道磨损比起其他炉型都要严重得多,尤其是布置在流化床内的埋管,悬浮段的水冷壁管、尾部的对流管及省煤器管较易磨损破裂,事故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也最大。

  若锅炉膜式水冷壁管、对流管、省煤器管等发生破裂,应迅速查明破裂位置,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A.立即停炉,停运行包含引风机在内的所有风机,以防烟气带水使除尘器的布袋、输灰管、灰库堵塞。

  B.停炉后超过30分钟,或得到锅炉主管的通知,应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阀,关闭锅炉电动主汽阀,并打开其疏水阀;若回料灰温>950℃,应放掉回料器内的回料。

  C.提高给水压力,增加锅炉给水,尽力维持汽包水位。

  D.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包压力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水位计中的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E.排放炉料冷却锅炉,准备检修。

  第八节锅炉缺水事故的处理

  一.当锅炉蒸汽压力及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75m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验证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B.若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改为手动控制并开大给水调节门,增加给水。

  C.若给水电动执行机构故障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改为旁路手动就地开大给水调节门,增加给水。

  二.经过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继续下降,且降到-100mm时,除应继续增加给水外,对所有排污门及放水门全面进行检查,并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三.汽包水位计水位继续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进行汽包水位计叫水。

  A.若经叫水,水位计在汽包水位计中出现时,可增加锅炉给水,并注意恢复水位,当给水压力下降时,向班长请示增开一台给水泵。且使汽包水位降低时应降低锅炉蒸发量,维持水位。在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时,禁止用增加锅炉蒸发量的方法来提高锅炉水位。

  B.若经叫水,证明是严重缺水,就立即停炉。严禁向锅炉进水,关给水总阀、关电动主汽出口门、关连排一次门;停止给煤、停二次风机,并关闭其风门,迅速排掉炉膛床料及返料器返料,然后停一次风机、引风机并关闭其风门;检查定期排污阀、紧急事故放水阀及其他疏水应关闭,以减少汽水损失,若汽压高要跳安全阀,可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阀泄压到1.0MPa又关闭。

  第九节锅炉满水事故的处理

  当水位高于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时,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进水,迅速打开蒸汽管道疏水,以防发生水冲击。停止给煤,停送、引风机,锅炉压炉。打开锅炉海底排污,迅速将水位恢复至正常水位。排污处理时,应严密监视水位,以防满水排成缺水。待水位恢复正常以后,再重新启动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如果满水不严重,水位在锅炉水位计监视范围内,在关少或关闭给水阀以后,水位仍缓慢升高时,可不停炉压火,只排污,放水降低水位和打开蒸汽管路疏水,恢复正常水位。

  第十节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一.汽包两只水位计指示水位线不同的处理

  1、汽包两只水位计指示水位线不同时,应立即检查:

  A.汽包水位计汽门、水门是否打开;

  B.汽包水位计汽门、水门、放水门是否泄漏;

  C.锅炉是否发生汽水共腾。

  2、冲洗汽包水位计,观察水位指示。

  3、汽包两只水位计指示值相差不应超过2mm,汽包水位有轻微波动,则认为水位正常。

  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

  1.当汽包水位计损坏时,应立即将损坏的水位计解列,关闭水门及汽门,开启放水门。

  2.如汽包水位计损坏一只,应用另一只汽包水位计监视水位,并立即找检修人员修复损坏的水位计。

  3.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具备下列条件,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A.给水自动调整器动作可靠。

  B.水位计警报器好用。

  C.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工作可靠,并4小时内与汽包水位计的指示对照过。此时,应尽量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只汽包水位计。

  D.如给水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太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运行20分钟。

  4.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第十一节汽水共腾的处理

  1.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

  2.全开连续排污门,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门或其他排污门。

  3.维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必要时将汽包水位自动控制改为手动控制。

  4.开启主汽集箱疏水门和分汽缸的蒸汽管道上疏水门。

  5.水化人员取样化验,采取措施改善炉水质量。

  6.停止向锅炉加药。

  7.在炉水质量质量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负荷。

  8.故障消除后,应冲洗汽包水位计。

  第十二节蒸汽管道或给水管道损坏

  一.给水管道损坏的处理

  1.如给水管道漏泄轻微,能够保持锅炉给水,且不致很快扩大故障范围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尽快投入备用锅炉,若故障加剧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则立即停炉。

  2.如果给水管道爆破,应设法尽速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若不能解列又无法保持汽包水位时,应停炉。

  二.蒸汽管道损坏的处理

  1.如果蒸汽管道漏泄轻微,不致很快扩大故障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停炉。

  2.如锅炉蒸汽管道破裂,无法向分汽缸正常供汽或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停炉。

  3.如锅炉房至用汽单位的蒸汽母管破裂,应设法尽快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

  第十三节锅炉及管道的水冲击处理

  1.当给水管道发生水击时,可适当关小控制给水的阀门。

  2.如锅炉给水门后的给水管道发生水击时,可用关闭给水门、开启再循环门,而后用缓慢开启的方法消除。

  3.主蒸汽管道发生水击时,尽快开启主汽集箱疏水门,蒸汽管道的疏水门。

  4.锅炉并炉时发生水冲击,应立即停止并炉。

  5.在汽水管道的水击消除后,应检查支吊架的情况,及时消除所发生的缺陷。

  第十四节烟道内可燃物再燃烧的处理

  如发现烟气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应首先查明原因,并校验仪表指示的准确性,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燃烧调整,消除不正常的燃烧的方式。

  2.燃料在烟道内发生再燃烧,经上述处理无效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A.立即停炉,汇报锅炉主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或生产部经理。

  B.停止给煤,停风机、引风机后并关闭其风门,严禁通风。

  C.适当开启对空排汽门,关锅炉电动主汽门,若未连续进水应开启再循环门。

  D.投入灭火装置,把烟道内燃烧的可燃物熄灭。

  E.在确认无火源后,可启动引风机,逐渐开启其入口风门调节挡板通风5-10分钟。

  F.经全面检查一切正常,可重新启动。

  第十五节炉内可燃气体爆炸处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另一个特点是,流化床密相区的燃烧过程呈现为贫氧燃烧,密相区会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如果操作不当,易发生可燃气体再燃烧爆炸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

  发生可燃气体爆炸时,应采取压火停炉措施,检查爆炸部位是否造成设备损坏。如果不严重,应分析产生可燃气体爆炸的原因,及时调整燃烧,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十六节厂用电源中断的处理

  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如突然电源中断,应按下列进行操作:

  1.立即投入备用照明,保证水位计及主要通道的安全照明。

  2.同时,立即关闭主汽阀,停止供汽,注意监视汽压和水位,关闭所有的排污和其他疏水、排汽。如汽压过高时可适当排汽降压,压力正常后及时关闭。

  3.待风机自停后,关闭所有的风门及烟道门。

  4.启动汽动给水泵维持锅炉水位。

  5.床料温度>950℃时,要排放底料,以免床料结焦。

  6.待电源恢复正常后,应注意打开炉门检查床料是否正常,有无结焦现象,同时注意检查返料器、分离器是否正常,确认一切正常,再重新启动锅炉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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