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24 16:17:3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并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后勤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危险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我校后勤系统设备配置中属于特种设备有:取暖锅炉一台。这些设备的事故形式主要有:锅炉爆炸。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2、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①领导小组职责:检查督促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各种应急备用器材);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即行使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指挥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工作。

  ②现场指挥(责任)人的职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单位职责:各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时,迅速向特种设备事故指挥报告,主动积极配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相应有关现场指挥系统立即启动:现场指挥以责任指挥人作第一时间内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现场紧急自救;

  2、发生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则:

  第一要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第二要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应急救援决不拖延、不推诿。

  3、立即报告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至学校领导,请求指示或由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4、发生重大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当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警110、119和向上级报告,请求上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

  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2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__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联系表(略)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略)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①组长:

  ②副组长:

  ③成员:

  ④指挥小组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安全生产科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采购部、财务科和行政科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小组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小组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小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③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9、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3

  为认真更好的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活动,为本次演练活动保驾护航;承担起学校安全工作的处理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本校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校“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次演练出现的各种意外(摔倒、头晕等)及其重大伤亡事故(踩踏)和其它因素影响演练正常进行的各种故障。

  二、防震避险和疏散应急演练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和处理善后工作。

  2、负责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汇报事故的有关情况。

  3、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和处理等。

  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遵循的方法和原则:

  1、遵循迅速报告的原则:即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遵循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即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全校师生都要尽可能的进行救援。

  3、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则:即学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师生及人员。

  4、遵循科学施救,控制伤情,在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遵循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即在对安全事故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五、发生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本次演练一旦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实施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学校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等部门紧急求援,使情况较快得到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治疗。

  3、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成立现场指挥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全力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关注事态发展。

  4、学校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

  5、学校要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4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炼铁厂的特种设备分类有: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电动葫芦.蒸汽包.空气储气罐.氮气储气罐。

  3.预警机制

  3.1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3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9厂设备科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机动部和厂领导。

  3.10各车间.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4.1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4.1.1挖掘机.叉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其隔离。

  4.1.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4.2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4.2.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要沉着冷静,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特别是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车发生突发事故后,吊车工应尽力控制铁(钢)包不倾倒.脱落。(具体操作按分预案操作)

  4.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x省、x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

  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

  (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

  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应急预案2)

  四、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预案启动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

  2、应急救援

  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xxx、xxx领导小组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512-65225050,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 事故发生地点;

  (三)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 事故设备名称;

  (五) 事故类别;

  (六)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

  为了积极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一)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

  成员:调度室主任安全处长保卫处长办公室主任

  一炼焦车间主任

  二炼焦车间主任化产车间主任备煤车间主任财务管理处长

  2、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调度室主任

  安全处长

  办公室主任

  (二)各车间参照公司应急救援组织形式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纳入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中,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信息畅通、指挥灵活的系统。

  二、领导小组和指挥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各车间及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控制事故,力争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调遣;

  (三)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的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办事机构职责

  (一)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调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迁安市质监局备案。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卫生等部门明确具体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各车间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的统一预案。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车间应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调度室。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二)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总指挥,同时向迁安市质监局和迁安市安监局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三)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协查处理。

  (四)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事故性质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的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抢救。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的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伤事故。

  4、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人员。

  5、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运送现场抢救人员。

  6、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

  (五)对于重特大事故,要向质监部门申请专家救助,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求援。

  六、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七、物资保障

  (一)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公司为各单位配备充足的救援器材并加强日常管理。

  八、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9

  一、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执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升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施行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状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

  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

  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

  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

  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

  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1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2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马上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必须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猜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公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使命。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应当采用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无论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无论在实际状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互相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定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用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使命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坚持事故应急救援所必须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采用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马上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马上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状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当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使命。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证组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3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特别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确保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5〕有利于提升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预案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特别,反映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互相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时应充分合计以下因素:

  ①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及分布状况,重大事故隐患状况等;

  ②本单位以及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状况;

  ③本单位以往事故的发生状况;

  ④周边单位重大危险对本单位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所必须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1)对紧急状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猜测、辩识、评价;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的具体使命;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证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状况或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和财产、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不仅仅限于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还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坚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特别地体现在: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够(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人员之间的协调,加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升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使命,提升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升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严密性进行评估,可采纳多种应急演练方法,如模拟事故场景进行口头演练、现场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应强化应急救援的宣扬、教育和培训,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强化对职工的应急知识教育,提升应急意识,如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二是为全面提升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条件的可设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对应急技术人员、应急队员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如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等。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4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5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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