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11 13:29:5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供水应急预案[集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水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供水应急预案[集合]

供水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集镇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本集镇供水安全,结合本集镇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站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九龙集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集镇发生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由镇人民政府组建。

  (二)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制定和不断完善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及工具,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按照不同类型分别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财力予以解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集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xxx(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

  成员:镇属各部门成员、卫生院负责人、xxx等村委会。

  (四)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镇属各中心、站所、医院、学校、xx、xx村委会

  (五)防疫部门:xx医院、畜牧兽医中心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集镇供水,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a情况报告

  对集镇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b报告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c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a对于集镇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b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c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d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自来水管理者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城区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自来水管理员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供水站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地表水污染前池,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确保供水安全。

  五、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集镇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4

  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供水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做好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系统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启动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实施事故救援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公司领导、各职能科室(单位)、抢险救援人员能够各负其责、正确履行职责,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灾害和事故给城区供水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优质畅通用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各职能科室(单位)要按照本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本科室(单位)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的相应职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制。

  1.2.2就地抢险。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就地负责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控制险情,严格按照事故响应等级进行处理,不得等、靠、延误抢险时间和抢险时机、推诿责任。

  1.2.3应急救援要遵循“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团结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

  1.2.4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供水工作要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预防工作,通过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供水系统安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负责的供水区域内由于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公司成立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为应急预案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以及负责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到供水系统安全时,指挥部为应急时期公司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置在有关科室(单位),作为遇有突发事件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时的抢险救援指挥中心。

  2.1.1指挥部的组成

  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开展公司的应急救援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吴德芳

  指挥部成员:

  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紧急状态后,相应的成员立刻到位,当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地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经理担任。

  2.1.2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

  指挥部设立供水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后,相应地改设在事故发生地,办公室成员相应增加相关科室(单位)的负责同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部署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组织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建立健全供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指挥管理体系;

  (3)发生应急事件时,负责对事件进行调查,预判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

  (4)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系统恢复正常后负责关闭公司的应急处理程序;

  (7)组织对公司重大供水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统一对外报道、发送相关信息,核发事故通报。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制定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发生紧急事件时指导和协助开展供水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相关信息的接受、核实和上报工作;

  (5)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部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和专家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示;

  (6)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检查指挥部决策和指令的执行情况;

  (7)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协调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8)指导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9)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和新闻发布的起草。

  2.3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针对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和易发事故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在公司指挥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演练。出现重大供水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汇报公司指挥部,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协调工作。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供水节水计划科负责公司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水质检验科和抄表科负责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抄表科、稽查科、供水节水计划科、鸿达供水工程公司负责公司供输水干管及城区输配水管网的运行监测。

  3.2检测网络

  由水质检验科和抄表科人员组成水质检测网络,定期对公司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对用户用水情况进行调查监测。

  4、应急响应要求

  4.1总体要求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供水应急事件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根据险情相应启动应急预案。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力量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紧急供水、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2情况报告

  4.2.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指挥部领导,同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4.2.2报告程序

  (1)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电话报公司指挥部,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科室(单位)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事故规模和严重程度;

  (2)紧急事件一经确认,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汇报;

  (3)发生紧急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送至公司指挥部办公室;

  (4)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负责人应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环保、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

  快报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③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的简要经过;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⑥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⑦需要公司和社会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⑧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⑨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事件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公司取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城区大面积供水或区域供水影响严重;

  (3)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淹没,生产设备毁损造成城区大面积停水;

  (4)水厂净水设备发生净水药物严重泄漏事故;

  (5)水厂、加压站因为突然停电造成机电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造成大面积停水或影响区域供水严重;

  (6)传染性疾病爆发;

  (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5.2应急响应程序

  (1)重大事故发生科室(单位)接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①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评估事故规模,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②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组织现场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护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事故现场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⑤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给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立即报告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预案,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召开指挥部的首次会议,宣布启动公司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报事故情况,通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迅速与事故发生地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各科室(单位)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建议方案,讨论应急工作救援措施,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在应急响应期内,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5.3应急救援

  (1)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由公司领导带队,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挥、指导事故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2)公司各科室(单位)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协助公司应急指挥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5.3主要救援措施

  (1)因供水设施损毁或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入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扩大化。

  (2)水源污染事故,应立即停用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已污染水源应及时在环保、卫生部门指导下,安全清排污染物;受污染地水厂构筑物应进行清洗消毒;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对水污染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及时供水。

  (3)对于大面积停水事故,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工作。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水的,在保障群众的基本饮水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抢修供水设施、设备,尽快恢复供水。

  (5)发生火灾、爆炸、倒塌等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首先对人员进行抢救、疏散与转移,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按照工作分工与程序,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控制与处理。

  (6)供水机电设施、设备遭受破坏而造成重大供水事故时,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维修调试,尽快恢复通水;同时,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展开调查,查明事情的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为满足指挥部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公司指挥部应急指挥地点必须具备及时接受、显示和传递供水系统事故信息,接受、传递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的条件,必须确保与各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6.2通讯保障

  通讯保障工作必须保证应急期间指挥部与公司各科室(单位)通讯联络的需要,必须保证随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信息。指挥部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7、应急终止

  7.1终止程序

  应急程序的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应急程序的终止,并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7.2应急终止的后期工作

  7.2.1相应应急指挥机构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7.2.2有关部门和单位

  (1)供水系统应急程序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供水系统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发展过程、采取的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所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总结主要经验教训,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2)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对事故的性质、发生的原因进行确认,核实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组织、管路等工作和应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修改和完善。

  8、培训演习

  8.1每年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必须达到使公司抢险单位和人员熟知应急抢险的程序和措施的要求。根据公司的发展变化要经常性地对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涉及的各科室(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培训的工作。

供水应急预案3

  一、应急机构流程图:

  应急领导小组

  抢险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物资供应组

  保卫组

  通信联络组

  运输组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成员:

  XXX

  XXX

  XXX

  XXX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供水、供电、供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抢修,保障正常的供应,维护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应急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长职责:

  1)组织指挥全站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时,由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2)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四、应急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XXXX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XXX项目部综合服务主任、环境管理维护主任

  成员:XXXX所属员工

  抢险抢修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五、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分工如下:

  1、通讯联络

  利用通讯设备及时与各队之间保持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2、保安

  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清除道路障碍、开辟车辆通道。

  3、抢险抢修

  出现事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担负抢险抢修任务。如出现火灾情况。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医疗救护

  担负抢救伤员的`责任。接警后,要尽快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物资供应、运输

  担负抢险所需的物质供应任务,担负抢险所需物质的运输任务以及妥善保管现场抢救出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派专人看管并逐渐登记造册。

  六、应急措施

  1、当供应水出现问题时

  首先应切断水源,派抢险抢修组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看有无财产损失,并及时对管线进行抢修。如是住户室内遭遇水灾时,应帮用户清理现场,防止水势漫延。把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

  2、当供电出现问题时

  首先应切断电源,查明原因,看有无人员伤亡。如事态严重,即刻通知个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按各小组分工进行工作,有人员负伤时,应先把负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如属一般问题,则抢险抢修组必须尽快抢修,恢复供电,以免给住户带来不便。

  3、当供气出现问题时

  首先应切断气源,必须通知兰田配气站停气。抢险抢修组必需尽快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如是住户室内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先打开门窗,看有无人员中毒,如有则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加强防火措施,避免火灾。当天然气泄漏引起火灾时,各应急小组必需即刻赶赴现场,按各小组分工进行工作,请求消防队支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供水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农村供水安全中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坡渡镇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镇供水应急体系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并组织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羽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许先海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梁林镇人大主席

  韦鹏镇党委副书记

  代浪镇纪委书记

  戴吉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开军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邹灵镇科技副镇长

  梁振县综合执法局坡渡分局局长

  王刚坡渡派出所所长

  刘维成县市监局坡渡分局负责人

  成员:谢小会镇党政办负责人

  田力镇水务站负责人

  王仲镇财政负责人

  汪杰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何勇坡渡中心校校长

  娄方刚坡渡卫生院长

  韩晓峰坡渡自来水厂负责人

  杨光卫驾驶员

  各村第一书记、支书或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供水工程管水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水务站,由田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一是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社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应急工作。二是应急响应启动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务、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编制全镇农村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二是负责全镇农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三是落实工作中应急领导机构制定的应急措施与办法。

  二、供水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

  (一)I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人均日取水量不到5公斤),影响规模超过1000人(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应急突发供水事件分类

  一是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二是因持续干早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三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四是深井取水导致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五是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六是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县气象局发布的.旱情信息与县环保局、卫生局发布的水污染信息。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851-26746005

  (二)监测信息。

  1.水旱灾害防御(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污染防治(县环保局、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3.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县水务局、县供排水公司)。

  五、应急响应

  (一)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相应预案。

  一是镇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抢险救援。二是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采取向受灾区域派出送水车(镇消防车),启动应急备用水源,无备用水源时,应当启动异地调水,及时组织人员对受损工程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群众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不低于35升的规定。

  一是在镇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二是镇级应急领导小组要配合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三是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旱灾影响恢复供水。四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各村(社区)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坡渡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责任追究

  本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是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是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四是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五是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横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洪灾、火灾导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净化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破坏。

  5.因人为破坏引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建立相应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原则

  以乡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饮水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Ⅰ级饮水安全事件

  Ⅰ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4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4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二)Ⅱ级饮水安全事件

  Ⅱ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造成2个以上4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2个以上4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三)Ⅲ级饮水安全事件

  Ⅲ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造成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四)Ⅳ级饮水安全事件

  Ⅳ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一个或多个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水源地水质污染造成农村一个或多个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断。

  三、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乡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爱俭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领导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主任由蒙思贤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二)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1.乡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饮水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财政、民政、卫生、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供电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自治区、市、县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乡政府:负责组织响应全乡因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其他领域事故(事件)引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拟定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制定本乡应急预案;掌握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乡农水站:负责协助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负责协助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协助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协助做好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协助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负责协助饮用水源水质监测。

  乡财政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乡民政办:负责对受灾群众,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受灾家庭的生活保障工作。

  乡卫生院、乡卫计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乡文广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

  镇龙供电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预案,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组织相关演练。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乡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电信部门要保障通讯线路的畅通。

  (三)资金保障

  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乡政府审批,申请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由乡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消防、水利、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

  (七)治安维护

  镇龙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和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分别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乡政府负责协调市水利局、市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待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要继续协助水利部门对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乡政府要对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乡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6

  潜口镇位于徽州区中部,辖6个行政村、全镇有耕地面积1.2万亩,常住人口1.3万人。随着旱情持续发展,地表水日渐枯竭和饮用水源逐步减少,潜口镇居民饮用水形势更加严峻,造成的损失也愈来愈大。为此,在正确认识和掌握不同时期干旱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抗旱供水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工作前瞻性,提高我镇干旱供水工作的主动性,防患于未然,是解决干旱的有效途径。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规范全镇抗旱工作秩序,增强全镇应对和高效处置干旱供水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旱缺水造成的损失,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镇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潜口镇干旱时预防和供水应急处置,连续无雨日超过半个月以上的各类旱情,导致饮用水无法正常供应或水源地水源大量减少。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主要任务是确保潜口镇居民用水安全,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对日常应急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处置好可能导致的隐患事故负责镇干旱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潜口镇干旱供水应急机构。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水利、农业、食品、学校、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对潜口镇的干旱供水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援。

  二、等级划分

  按照潜口镇干旱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预警等级由镇人民政府分析、评估后,报区水利局统一发布。

  轻度干旱:当潜口镇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10%以上的人畜饮水出现困难。

  中度干旱:当潜口镇连续3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30%以上的人畜饮水出现困难。

  严重干旱:当潜口镇连续4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50%以上的人畜饮水出现困难.

  特大干旱:当潜口镇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或80%以上的人畜饮水出现困难。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潜口镇干旱供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潜口镇干旱供水突发事件。潜口镇设立干旱供水应急分队,负责镇干旱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潜口镇干旱供水应急机构与职责

  潜口镇人民政府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天天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利的党委委员程伟担任,成员由武装、水利、国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徐宵斌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干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②及时了解掌握昭潭镇干旱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供水应急措施;③负责向区水水利局报告发生干旱的准确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④审定全镇干旱供水的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⑤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农业、水利、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潜口镇干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干旱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干旱调查、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水利站:负责全镇各类水工建筑的维修和保养,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适时向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全镇蓄水及缺水情况。协调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镇抗旱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负责农作物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并实施农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合理调整农作物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适时向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农作物旱情。

  林业站:做好林业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实施林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旱灾救助款物;组织指导旱灾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镇党政办:要强化交通管理,实行交通运输的统一调度,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等的紧急运输。

  卫生院: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疫情防挖、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派出所:维持灾区正常秩序,确保抗旱设施正常使用及救灾物资安全,防止各种纠纷。

  财政分局:紧急提供抗旱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抗旱资金安排、拨付。

  潜口供电所: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并保证灾后电力设施的抢修。

  武装部:负责组织预备役民兵人员执行重大抗旱任务。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任务。

  (二)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潜口镇人民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区二水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水利站负责全乡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公开的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镇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监测信息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二水厂的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在先期进行技术处理的同时,应在3小时内向潜口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所报告。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潜口镇政府可采取向饮水点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潜口镇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潜口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将潜口镇供水安全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受伤或饮用水的水质问题事件时,应急领导机构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潜口派出所负责做好饮水点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党政办对参加潜口镇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供水应急预案7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松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松阳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在先,常备不懈。提高村民对农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识,把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预警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村为主、专业处置的管理体系。乡政府和各村委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

  四、适用范围

  松阳县四都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村供水安全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具体包括:

  (一)化学性污染。以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突发事件。

  (三)其他突发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五、组织体系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根据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1.乡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张玲燕

  副总指挥:胡俊

  成员:谷凌峰刘斌毛伟明夏礼胜包礼辉

  金新林

  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和部署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对农村供水安全提出应急行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指定现场指挥、副指挥和工作人员;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办事机构及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4.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胡俊担任,成员由谷凌峰担任,日常事务由乡防指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共同负责办理。

  (二)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乡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制订、修订和管理本预案;指导各村做好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农村供水安全的有关信息,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六、应急措施

  发生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后,乡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态扩展,并向县应急、水利等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向上级汇报。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的等级,乡政府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乡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通知相关村村民停止用水,保护现场及时与政府部门联系,分工负责处理控制和排除隐患。

  (二)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取证污染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

  (三)组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排除隐患工作。

  (四)通知相关村干部组织村民投入应急预案工作,抢险、抢修、以及后勤工作,尽快恢复供水。

  (五)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紧急情况下向县指挥部报告调配县消防救援大队或社会车辆进行送水等。按照县“一站一策”方案解决村民用水问题。

  (六)如发生由于饮用水污染引起人员中毒,应立即向上级医疗卫生部门汇报组织医治抢救,以保证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七、信息发布

  农村供水安全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八、应急终止

  农村供水安全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也以撤销。

  九、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乡政府和相关村负责,对农村供水安全造成的伤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十、事件评估

  乡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内容,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结案归档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检验报告、信息分析、决策记录、执法文书、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十二、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乡政府应建立和调整充实专业应急队伍(名单附后),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掌握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知识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医疗卫生

  负责四都乡医疗卫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三)装备物资

  乡政府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抢险物资,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四)资金保障

  乡财政保障和设立一定的农村供水安全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农村供水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五)监督管理

  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水源突发事件预防与避险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农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农村供水安全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的实战能力。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附则

  本预案由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四、实施事件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8

  为加强对学校水电的管理,有效防止水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及校产安全。制定预案:

  一、水电安全

  (1)值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迅速关闭水电总阀,第一时间打救援电话,然后报告领导。

  (2)维修人员迅速集结,了解水电事故基本情况,迅速进入相应位置开展救援行动。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3)救援结束后,具体了解水电事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

  (4)如遇到复杂情况,不能解决,应马上请专业人员或公司帮助解决。

  (5)善后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损失,追究事故责任,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停水停电

  一种是计划停水停电,一种是突然停水停电(其中包括电力公司供水公司和学校原因):

  1、如果是计划停水停电,我们第一时间通知,并了解停水停电原因及停水停电时间,这种情况都有人事前告知,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做好通告,贴出通知。

  2、临时突然停水停电

  (1)维修人员第一时间对停水停电原因进行检查,并对原因进行分析,找到解决方案,尽快解决。

  (2)及时做好通告,贴出通知

  (3)西区和综合办公楼不是同一线路,已完成电源对接,能暂时完成对重要必要电路供电。

  (4)伙房供电采用两个电路,同时供电,其中一路停电,另一路可供使用。

供水应急预案9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特别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水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街道)、县国控集团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助专家组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助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干旱、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卫生监测,负责农村遭受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按职责对饮用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及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应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气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街道)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国控集团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级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指示做好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由气象局提供雨情,并向领导小组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影响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市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判,经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全乡镇(街道)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Ⅰ级响应邀请市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Ⅱ级响应由上述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开展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国控集团要把供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县水利局向市申请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县卫生健康局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开展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属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国控集团和专家进行会商。

  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国控集团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部门联动

  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单位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研判后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国控集团要相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县财政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财政根据实际拿出与县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农村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水利、应急、消防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国控集团和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应向上级指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1

  酒店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酒店行业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然而,由于供水系统故障、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各种意外情况,可能导致酒店二次供水无法正常运行,给酒店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酒店二次供水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

  1.确定应急组织机构:酒店应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亲自担任指挥部主任,副主任由酒店运营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应急小组,包括酒店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人员。

  2.评估风险和制定预警制度:酒店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预警制度,确保酒店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紧急情况的发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应急物资的准备:酒店应根据不同紧急情况预测,准备应急物资,如备用水泵、应急发电机、储备水源等,以保证酒店在供水系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4.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酒店应明确指挥部成员的任务分工和责任,以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部门的责任人应清楚自己的职责,熟悉应急演练计划和应急处置流程。

  二、应急处置流程

  1.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各部门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2.酒店运营部负责人立即与供水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故障情况,并协调供水公司进行紧急修复。

  3.酒店技术部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修,尝试修复故障,恢复正常供水。如果现场无法修复,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泵或应急发电机等备用设备,并开启储备水源。

  4.安全保卫部负责调度酒店保安人员,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秩序。

  5.酒店各部门协同工作,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6.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和决策,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定期演练与评估

  1.酒店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要进行多种场景的模拟,包括供水系统故障、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以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2.演练后应组织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3.酒店应邀请专业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

  1.酒店应向员工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并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技能。

  2.应向客人宣传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应急指导和协助。

  3.在酒店各个区域设置应急指示标志和设备,以帮助人员快速找到应急设备和出口。

  综上所述,酒店二次供水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预案,完善的预警制度,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资,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责任,以及定期演练和评估,才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供水应急预案12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17.65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3.4万立方米,最低0.64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1768.37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⑷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水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个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无法正常生产时间达3天以上。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即: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基层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实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先采用应急专线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⑤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应及时、准确,供水站及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③如发生长时间停水,应在停水区设置临时供水设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产生社会不稳定以及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农村供水设施取水的事件发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物价、工商和所在地的乡镇(场)紧密配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终止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市领导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报市政府或者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实施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市供水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水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交通、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供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故所在乡镇(场)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六)物资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工作中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突发性供水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建立与其他县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关保障部门应加强突发供水事件相关专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及相关的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水应急预案13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造成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冬季农村应急供水保障预案》,结合我片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指导苏平片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供水事故,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区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农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则

  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片区范围内各行政村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或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下同),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各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苏平片区管理局分管领导为指挥长,农业农村处处长为副指挥长,苏平片区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处、政法综治处、财务室、各乡镇派出所、社会事业处、资源生态处、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苏平片区服务站为成员单位,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下设办公室(简称苏平片区管理局应急办,下同),办公室主任由俞育龙兼任,副主任林忠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处。各行政村设农村供水信息员一名,负责报送农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区管委会有关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起草全片区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各行政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协助区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区管委会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苏平片区服务站(以下简称苏平服务站)职责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一)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缜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I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乡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6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旱情的供水问题。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乡镇农村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4.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6.传染病疫情。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苏平服务站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对应全区各村镇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等级,应急相应划分为级。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区重大供水时间的指挥调度:片区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区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集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关闭取水和供水总闸,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区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片区供水安全应急办报区应急办备案。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关闭取水和供水总闸,停止取水和供水。

  2.区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片区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区应急办备案。

  (四)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级)时,启动1级应急响应。

  1.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关闭取水和供水总闸,停止取水和供水。

  2.区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片区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区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处理

  首先要在各区域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平原、白青区域的为山胶垄水库、君厝底水库、白沙垄水库,苏澳、大练、屿头区域的为三桥水库、大富田水库。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苏平片区指挥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苏平片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事故发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苏平片区指挥部加强对因水致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扩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苏平片区指挥部应当协调各成员单位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八、应急处置

  对于农村供水主管网突然性发生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对应片区(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或就近应急打井供水。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況,方便用户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5.加强宣传,节约用水,采用定量、定时供水办法,促进节约用水。

  6.开源节流,挖掘潜力,对已有的水井进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众挑水饮用。

  7.区水务公司科学调度饮水工程,本着优先考虑群众饮水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业生产用水。

  8.开辟路上运输专线

  用消防车、专用运水车到城关指定地方(自来水厂)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够满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质无变化,经监测合格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尽快恢复生产,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况

  1.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片区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他水源。

  2.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九、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组织保障。

  各片区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通信设备:配备必要的无线通线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能吃苦耐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等级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财力保障。

  财务室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农村供水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五)抢险物资保障。

  片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要,配备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设备、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等。

  (六)医疗和卫生防疫等保障。

  社会事业处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水源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资源生态处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十、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片区、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片区指挥部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负责。需要片区援助的,由事发地行政村提出请求,逐级上报。片区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水务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片区指挥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4

  水电服务中心是代表学校进行水电暖服务与管理管理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校水电暖的供应任务,由于学校占地面积大,师生众多,水电暖供应点多、线长、面广,存在诸多可能产生突发事件的因素。为了预防和减少水电暖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水电暖设施、设备及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及时地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结合学校水电暖供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水电服务中心紧急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在水电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中心各部门、各班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必要时协调其它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准备

  1、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安全运行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隐患进行整改。

  2、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安全事故,平时应急工作由部门责任人员具体负。中心经常对各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灭火灾隐患。

  3、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实行新上岗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并完善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四、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常识,提高员工的配合意识。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保障水电暖供应和安全。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电中心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水电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电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中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六、总结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5、《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镇及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镇成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2、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的指示、命令;

  3、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收集、掌握、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5、负责指挥、调度以及调动民兵、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二)预警确定原则

  Ⅳ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轻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

  Ⅲ级:一次发生5人以上饮水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

  Ⅱ级:一次发生1人以上饮水深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残或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上;

  Ⅰ级:一次发生1人中毒死亡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

  (三)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由镇人民政府联系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报告可采取环保举报电话或环保值班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

  3、报告程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属一般、较大级别的,由乡镇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属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同时上报市环保局。

  四、应急响应

  (一)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处理

  1、一般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派专人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和卫生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2、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接到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救援组织人员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政府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援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险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向区级应急指挥部求援救援人员现场施救,分析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4、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区级应急指挥部请援专家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区人民政府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水源处理不能达标的应急处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质急剧恶化,处理工艺不能处理达标时,采取以下紧急预案:

  1、立即关闭供水阀门,通知用水户停止用水;

  2、立即对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分析;

  3、及时启动备用水源开始供水;

  4、待水源地水质恢复正常后,再开阀供水。

  (三)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期评估及其应急保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结束后,在乡镇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有: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医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评估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建设,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大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接到Ⅳ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Ⅲ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较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Ⅱ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Ⅰ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启动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2、扩大应急

  当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向时,立即报请县人民政府求援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赶赴现场,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扩大,直至解除应急响应。

  (五)新闻报道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镇应急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公开发布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救治方案和现场事故情况,解除社会公众的恐慌,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援。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解除应急响应,经批准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的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组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物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二)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之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项专用。

  (三)保险

  建立健全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四)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二)装备保障

  根据财力适当配置应急装备与器材,满足应急处理的需要。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备小车和大货车各一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协调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四)医疗卫生保障

  与县人民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五)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公安部门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六)物资保障

  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七)经费保障

  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可申请区政府解决。

  (八)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九)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十)建立备用水源

  镇的备用水源为沱江供给,其供水规模及条件满足需要,水质能够达到饮用水标准。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布应急措施,平时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用水常识、预防灾害常识。

  (二)培训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达到具备安全生产证照,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三)演习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演习,使人人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临场不慌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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