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23 16:19:3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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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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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第一部分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产生在企业区域范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全、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xxx企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缺失。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确保xxx企业区域内不显现因地质灾害死亡事件,提高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缺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编制原则:依照安全第

  一、全部动员、全力抢险、减少缺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

  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编制根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形,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降雨、地震等)、人为(边坡开挖;不公道的工棚、宿舍、矿渣堆放等)因素,在企业区域范畴内产生的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保证应急工作迅速反应、和谐有序,企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企业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xxx副总指挥:xxx 、xxx成员:xxx 、xxx 、xxx 。

  2、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成立应急抢险队。队长:xxx副队长:xxx 、xxx队员:xxx 、xxx 、xxx 。

  (二)职责:

  1、总指挥(法人):组织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第一副总和应急抢

  险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第一副总):是企业法人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企业法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副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须的职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进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坚持企业区域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企业,并设专人戒备;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证以及其他事宜。

  5、应急抢险队队长:对抢险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应急抢险队的职责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医治;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转达法人的命令;按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控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形,统计掌控险区人数。

  三、应急保证

  (一)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行有效地管理,使之在产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应急抢险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设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企业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二)应急通讯系统

  以企业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县应急办、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

  (三)资金保证:

  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既是企业安全生产进程中的一部分,也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资金要单列,保证随用随取。

  (四)人员保证

  1、应急抢险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到达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应急抢险队必须接受企业应急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产生地质灾害或发觉险情后,值班领导根据

  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触及区域,并及时撤离。具体为:产生地质灾害(发觉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企业行政办公室集合→法人组织制定救灾措施(第一副总协助)→法人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法人的命令各负其责展开工作→抢险队进行救援。

  (二)预警信号:高音喇叭(或敲锣);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倒塌(滑坡)危险区→两侧安全区。

  (四)应急响应的一样规定: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要挟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抢险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畴。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避免灾害范畴扩大。

  3、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产生地点、触及范畴、人员散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4、接到通知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整装待发,在法人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行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5、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企业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6、产生有人员伤亡或险情严重的事件,立刻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态。

  (五)人员的撤离:按灾害预警和撤离路线有关规定进行撤离。

  五、现场复原

  (一)复原程序:救援工作终止→抢险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形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抢险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态,下达命令→复原工作开始。

  (二)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终止前,不得进行现场复原工作。

  2、复原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复原工作。

  3、在得到应急总指挥发布复原工作的命令后,现场复原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复原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复原工作开始后,抢险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避免不安全隐患再产生。

  六、责任与奖惩

  (一)嘉奖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奉献突出需表彰嘉奖的部门和个人,将在全企业予以夸奖,并给予1000元的现金嘉奖。

  (二)责任追究

  1、当接到气象灾害信息或有关部门通知,不报告、不转达、不作为的,现场第一发觉者发觉事故隐患不报或不作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缺失的根据其结果追究行政责任。

  2、指挥部门接到信息上报后,如指挥不力,造成经济缺失产生

  重大影响的,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视其事故责任的大小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企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形

  (一)地理位置:xxx企业位于县城xxx方位,面积xxx平方公里。

  (二)地势地貌:区内地表地势为缓坡地貌…。

  (三)植被:区内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低,以荒地、裸岩为主,土质疏松,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

  (四)地质灾害形成原因:

  1、自然原因:区内植被较差,地层袒露,地势峻峭,地势切割强烈,一旦突降暴雨,易形成突发性山洪,冲洗沟谷和河床,从而导致泥、砂、石等固体物质向下游冲去,极易形成破坏力较强的泥流、砂石流等。同时,地震也会诱发倒塌和滑坡灾害。

  2、人类活动: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渣、弃石、废矿等堆放在沟谷内,开山切坡形成的陡坡等,都易在雨季或地震时诱发泥石流、滑坡、倒塌等地质灾害。不公道的工棚、宿舍区搭建,可能遭受地质灾害。

  二、防治重点

  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形列出隐患点,并落实责任人。

  三、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严肃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急感,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认真贯彻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干法律法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非常现象时,停止或减少采矿、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确保安全。

  (三)展开地质灾害巡排查及预警预报工作

  要在企业区域范畴内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掌控企业区域地质环境状态,重点排查工棚区、住宿区,矿渣、尾矿堆放区,沟谷、边坡、切坡区以及矿区公路沿线等地区,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醒目、永久的警示标志,要落实监测人及防灾责任人,加强监测防治工作;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隐患点,要立刻整改;对通过治理可以排除的隐患点,要立刻制定方案,展开治理工作。对已有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发觉险情,及时组织职工按既定路线疏散,主动避让地质灾害。要加强与国土、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信息,到预警信息,立刻向全矿进行通告,使全矿区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职工防灾意识

  坚持“群测群防“的方针,利用悬挂横幅、发放传等情势,积极展开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要积极展开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增强临灾逃生能力。要充实应急物质储备,加强抢险队训练,确保临灾时,拉得出,用得上。

  (五)加强值班值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显现险情,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和谐、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刻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行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县应急办、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六)加强协作,共同防灾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谐、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成员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干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配合,形成全员防灾、责权分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原治理措施

  严格依照《地质环境影响评判报告》相干内容,落实资金,展开地质环境治理,并及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相干资料,真正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把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原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根据《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园内发生如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将全园师幼进行紧急疏散,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提高师幼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小组成员:全园教职工

  三、演练时间:

  20xx年3月26日上午10:30

  四、演练地点:

  疏散集中地幼儿园操场

  五、紧急疏散指挥人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迅速向全园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

  2、副总指挥要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全体师幼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组织有关成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师幼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及其他小组成员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切行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各班班主任老师要预先向幼儿做好地震知识、预防火灾等的宣传,让幼儿懂得一些自救知识和方法。演练时各班班主任及当班教师负责指挥幼儿进行有序疏散,或用正确的方法躲藏,等待救援。

  六、紧急疏散演练预案:

  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后,在任何时间,全体教师应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立即组织幼儿开始疏散,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稳定幼儿紧张情绪,切莫惊慌失措。处于活动室内的师幼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教师快速组织幼儿集队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两位老师一前一后组织幼儿有顺序、快步地从就近门口处活动室,不准在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1)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但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2)疏散过程中,可以一手护头一手护鼻,以防自然灾害时被砸伤或吸入有毒气体等。

  (3)班级撤离路线:

  大班年级组撤离至大班操场

  中班年级组撤离至中班操场

  小班年级组撤离至小班操场

  (4)疏散到指定地点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确保不漏掉一名幼儿。

  (5)把稳定幼儿情绪工作放在首位,对幼儿实施心里辅导,消减灾害给幼儿带来的心理障碍。

  2、在室内来不及逃离的`幼儿,老师应引导幼儿立即就近躲避。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缩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教师教会幼儿躲避的姿势:在桌下躲避的幼儿,将一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的幼儿,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七、演练结束回教室路线

  指挥员发出演练结束指令,各班在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回教室。

  幼儿园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洪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立即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及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容易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幼儿园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全园教职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园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保健员),做好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x县黄河岸边xx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xx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坡,斜坡上部位塬面,下部为黄河阶地。xx小禾村黄土滑坡1976年8月遭遇连阴雨后曾发生滑坡,造成70孔窑洞,4间房屋等财产毁坏,由于撤离群众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目前该滑坡坡体长度200m,宽400m,厚约35m,体积约140万立方米,属于大型黄土滑坡。该滑坡的'危害性极大,直接威胁着在滑坡体前缘下居住的坡底村村民36户174人生命财产的安全。滑体目前处于初期蠕滑阶段,遇连续降雨(大雨、暴雨)等因素的作用,滑坡随时可能产生突然滑动,滑坡稳定性极差,有下滑的趋势。

  该滑坡隐患点编制有“防抢撤方案”,受威胁群众持有“防灾避险明白卡”。

  五、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

  1、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邀请观摩的有关部门领导:

  (1)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处室的领导。

  (2)省民政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领导。

  (3)陕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人员。

  (4)全省10个市国土资源局的主管局长、科长和地环站站长。

  (5)x市气象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的领导及市辖13个县(市)区政府及国土部门领导。

  六、演练时间

  1、预演练时间:20xx年4月20日上午9:00

  2、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20xx年4月下旬)。

  七、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施步骤

  (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

  1、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联合召集,县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领导、xx镇和坡底村村委干部及生产队长等参加(会议时间暂定4月16日上午9时在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

  会议内容:

  (1)市国土资源局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通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座谈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

  (3)演练工作分工:

  A、指挥长(xx县县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主要负责:

  a、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c、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B1、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xx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主要负责:

  a、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b、协调各部门工作;

  c、负责调查、监测及工作的策划。

  B2、副指挥长(xx县县委副书记田一泓、xx县人民政府xx副县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主任)

  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4)六个应急工作组演练职责:

  A、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气象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地质专家及xx镇政府负责人组成。任务为: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送应急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应急抢险组、交通治安管理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工作。

  B、交通治安管理组:由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交通治安管理队伍;维护灾害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对地质灾害区现场实施戒严封锁;组织灾区现场治安巡逻保护。负责疏散受灾区内无关人员,协助应急抢险组转移灾区人员及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C、应急抢险组:由xx县武装部部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织部队、民兵预备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和转移灾害现场的国家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D、灾险情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xxx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局、气象局、安监局、地质专家、市地质环境监测站、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地质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发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的意见;完成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局长xx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xx镇医院、xx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指定、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认真搞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在灾情发生后不发生各种传染性疫病。

  F、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局xx任组长,成员为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xx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

  2、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准备

  (1)综合联络组全面负责各项准备工作的协调与筹划。

  (2)交通治安管理组应熟悉xx小禾村滑坡的灾害危险性及危险区内的相关情况,制订交通管制及灾区安全保卫的措施,解决有关问题,准备封锁公路、道路通行的禁牌及禁止进入危险区的警示标志。

  (3)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应熟悉xx小禾村黄土滑坡的地理环境及滑坡情况,设立监测标志,全站仪监测安置地点和监测记录等。

  (4)应急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应熟悉xx小禾村黄土滑坡的地理环境及滑坡情况,悉记群众撤离避让路线、灾民临时安置地点及卫生抢救所的临时设置地点的有关情况,做好抢险救灾及物资储备调运及有关设备装备与调运工作。

  (5)医疗卫生组熟悉灾民临时安置地的有关情况,准备救护车及相关救护医疗器材等,确保抢险救灾或演练应急之用。

  (6)xx镇政府组织应急抢险小分队,小分队由xx镇基层民兵组成,人员30人左右,统一着装,培训演练。

  (7)县国土局、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相关的xx派出所做好紧急撤离群众的训导工作,确定相关典型形象的演练。

  3、应急预案演练预演工作。

  4月16日上午召开演练预备会议,统一协调有关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工作任务,标准及要求,制订完善公布有关演练的方案、措施、办法等,县武装部、县国土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等有关新闻媒体以及xx镇政府及相关的村委会、生产队分片召开参加演练区域内的全体群众会议,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训导,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确保各种形象人员落实及演练各种措施。4月20日上午9:00进行预演,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

  (二)演练工作程序

  1、演练工作预备会议

  4月16日上午10:00—12:00:xx县xx镇政府会堂召开演练工作协调预备会议,参加人员:xx县政府、市国土局领导、x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演练指挥部成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及xx镇政府领导、有关村委干部、生产队长等。

  (1)县政府领导讲话

  (2)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作演练工作的安排;

  a、布置演练工作(时间进程安排)。

  b、观摩现场定点定位及车辆安排。

  2、演练工作程序安排

  (1)上午9:00时全体演练单位及观摩贵宾集中xx县xx小禾村委会待命。

  9:10,接xx镇政府报告:“因昨夜连续大雨,xx小禾村黄土滑坡出现严重险情,简易监测资料表明滑坡后缘裂缝向两侧不断延伸,宽度已增大40cm左右,滑坡有明显下滑趋势(迹象),要求市、县国土局尽快派人调查处理。”

  9:15,县国土局领导:

  a、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b、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c、市、县国土局派出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进行险情评估及应急处理,设立全站仪监测点。

  9:25:县国土局领导接应急小分队报告:“xx小禾村滑坡活动性增强,后缘裂缝程度达到300米,宽度已增大到0.4米,且裂缝之间出现多处落水洞,直径最大达0.8米,裂缝两侧发生明显垂直位移,前缘局部已渗出浑水,据测定裂缝以3厘米/小时左右速度发展,滑坡处于临滑状态。建议尽快报告县政府,启动市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9:30:县国土局领导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建议启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汇报,经市长同意,“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通知“县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xx小禾村村委会集中待命。”

  10:00:指挥部设在xx小禾村村委会,坡底村村委会为集合地点,各组长向指挥部报到,原地待命。

  10:10:县国土局副局长同志向指挥部介绍该滑坡地质灾害有关情况。

  县气象局副局长报告天气情况。

  县国土局汇报灾情态势,发展趋势,提出防患对策及建议。

  10:20:指挥部:下达命令。

  命令:交通治安管理组,在坡底村南北村口封锁进入危险区xx镇—坡底村的县乡公路、坡底村南进入滑坡危险区的村道;同时设置警戒,除抢险救灾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该危险区域,对灾区实施治安巡逻,保证灾区安全。

  应急抢险组:使用音响设备放警报信息或鸣锣紧急通知危险区域的人民群众按原定路线有序安全转移,应急抢险组,要组织30人的民兵预备役人员火速赶往灾区,按照原定的编制序列目标任务快速赶到灾区实施抢救,迅速组织灾区人员和物资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到各安置点。

  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跟踪监测灾情,有情况及时报告。

  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卫生紧急抢救队伍进入灾区,进行伤、病员的抢救及转移工作。

  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转移到各临时安置点的灾民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各安置点灾民的宣传思想巩固工作,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确保救灾抢险指挥的通讯与联络的畅通。

  10:30:撤离开始。

  11:00:撤离完毕。

  11:00:应急抢险组报告:全线撤离完毕。已设好警界、切断电源水源。

  交通治安管理组报告:通往危险区的公路、道路已封锁,警戒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后勤物资保障组报告:撤离群众基本安置妥当。

  医疗卫生组报告:撤离过程中只有三人因摔跤受轻伤,已得到紧急处理,临时医疗点已建立,工作正常开展。

  灾情调查监测组报告:据监测组监测,滑坡变化已趋稳定,降雨也已停止多日,建议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解除封锁警界事宜。

  11:10:指挥部召开会议,下达命令:解除公路、道路封锁、警界。由灾情调查监测组继续监测,有情况及时报告;灾后重建组负责对危房进行鉴定,提出灾民回迁和重建方案,报政府批准实施。

  11:15:省厅、市县领导及指挥部领导到各灾民转移临时安置点看望灾民撤离安置情况。

  11:40:演练工作讲评会。总指挥作演练讲评;市领导讲,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讲话。

  12:00:宣布演练结束。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7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见附表《眉山市区20xx年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责任表》。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8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渐进入汛期,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易发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执行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所有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已开展过地质灾害调查的县(市),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的措施。

  三、排查隐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内对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建筑物的地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危险地区居民的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危险大的高陡边坡,由责任主体排查和采取防治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并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社会经济及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长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要针对年降雨量大、山高谷深坡陡、地形复杂的特点,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要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三峡办、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隐患,所需资金从三峡工程建设投资中安排;北方地区特别是西北黄土地区要警惕黄土湿陷造成的房屋开裂,做好黄土塬边缘滑坡、沟口泥石流灾害的防治;沿海地区特别是浙江、福建等山地、丘陵区,要警惕台风造成的暴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必备的组成部分;目前尚不够完备的,要限期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补充。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城市,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对城市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一次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在平原地区从事上述活动的,也应事先了解是否存在岩溶塌陷、土洞等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已经修建的工程,要坚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的责任。

  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规章,从根本上解决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际资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六、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当前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山城和农村,使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的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缺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有备无患,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当),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讯组,基本生活保证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证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转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和谐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缺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计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蔼象猜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猜测;现场核对已显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肯定危害程度;对显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猜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实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和谐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蔼象部门和谐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刻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肯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计策,情形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显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显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显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显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显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产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缺失。

  显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刻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以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形,具体组织实行抢险工作;和谐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形;依照指挥部指令,和谐各工作组根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展开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行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显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要挟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可能产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行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产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要挟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形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可能产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破坏;负责旅行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展趋势进行猜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行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保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通干线及通讯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证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质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产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伏的要挟和影响范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控险情动态,及时分析、猜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计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证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排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终止,应急相应终止,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证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设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展开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干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质,确保抢险救灾物质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暂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终止后要及时归还;没法归还或者造成缺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行。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省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依法管理、快速反应。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快速反应能力。

  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发展阶段,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有计划的监测避让措施与勘察治理措施相结合。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为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厅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2职责任务

  2.2.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审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武警湖北省总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市(州)、县(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市(州)指挥部、县(市)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挥长发布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重要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县(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省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省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2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江市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镇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处置。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别管理、条块

  结合、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是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和响应级别;执行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统一协调我市各方面资源,参与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查和处理我市地质灾害的责任事故。 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市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制定和完善突发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戒标志,组织专业人员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管理和上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4地方政府组织机构

  各辖市(区)政府成立辖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辖区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前期工作,制定和完善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指导和督查辖区内各单位开展防灾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相关保障,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各辖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各辖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管理和防灾工作。

  2.5应急处置小组

  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物资保障组、设施抢修组和宣传报道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受灾辖区、乡镇

  (街道)、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和地质专家以及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参加。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做好气象预报和水文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2)现场抢险组

  镇江军分区牵头,市武警支队、公安局、市消防队、镇江供电公司、住建局、镇江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灾险情发生地区、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派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组织抢救受灾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减轻灾害造成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市各大医院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地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安排救治医院,调集药品、医疗器械和救护车俩;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增强紧急救治能力。

  (4)治安保卫组

  市公安局牵头,市武警支队、派出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组

  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做好急需救灾专用物资的调配和保证供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集急需的救灾车辆等,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有序进行。

  (6)设施抢修组

  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镇江供电公司、镇江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市住建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委、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道路、通信、电力、路灯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指导和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校舍、居民住房,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7)宣传报道组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报社、京江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辖区及街道配合。

  主要职责:依据市处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机制,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接待灾民的来访。

  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6应急处置分工

  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的辖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给予一定的配合、指导和支持。

  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在省政府或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I级)、大型(II级)、中型(III级)、小型(IV级)四级。

  3.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3.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I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强降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根据我市气象因素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我市7~9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4.2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4.2.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全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

  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辖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4.2.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镇江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汛期前拟订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各辖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特点,加强动态巡查,制定符合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3.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各辖市区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各级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险情变

  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4.3.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会)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影响区域居民手中。

  4.3.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4.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4.1速报时限要求

  各辖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可同时越级上报。

  4.4.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

  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相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发生特大型(Ⅰ)、大型(Ⅱ)突发地质灾害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报省应急指挥部,建议启动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上报国土资源部,建议启动全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中型(Ⅲ)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启动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小型(Ⅳ)突发地质灾害时,灾情所在地启动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发出公告,应急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应急预警信号保障

  (1)辖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明确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换。

  (2)预警信号应具有震撼力,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

  必须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由专人发布,一般为由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预警信号发布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群众服务的意愿。

  6.2应急技术保障

  成立镇江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力量的优势,确保灾情分析质量,及时、科学、合理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6.3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放置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人员和设备力量及时到位。建立我市专业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专业应急防治与抢险救援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相结合。抢险救援队伍由现场抢险组统一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4应急通讯保障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联系人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都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2)抢险救灾期间,各级政府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的畅通。

  (3)抢险救灾现场为移动通讯盲区或移动通讯设备被损坏时,电信单位要架设临时设备,保证通讯的畅通。

  6.5应急物资、装备和经费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经费保障措施,做好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经费预算,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装备,制定保管制度,并保证有效快捷供应。

  市、区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政府的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治理工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应急抢险工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6.6应急信息系统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技术储备和保障工作,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监控、指挥和决策技术支持平台和应急信息系统。组织力量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灾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储备和分析系统,满足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

  6.7应急医疗卫生保障

  (1)由市卫生局牵头组成医疗救治组,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技术力量不足时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帮助。

  (2)开展灾民临时安置场地的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地的卫生,及时指导对灾害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6.8其他应急措施保障

  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可以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和交通管制等措施。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应对事发原因、处置过程、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市政府等相关部门。

  参与应急救援工和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和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7 奖惩措施

  7.1 市、辖市(区)政府对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助、指挥、信息报送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瞒报、漏报、谎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故意拖延、临阵脱逃、撤离职守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灾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防腐蚀性等物质泄漏。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8.2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各自职责做工好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准备工作。

  8.3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更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8.4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8.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3

  为了保证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计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畴:

  本地质灾害现场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xxx乡(镇)境内倒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产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缺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缺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缺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缺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样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缺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产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显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xx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 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率有序地搞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防止或最小程度地减低灾害导致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衡,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卫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尤其就是场镇、各中小学校、关键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理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落、滑坡、泥石流、地面坍塌等与地质促进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小程度地增加突发性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居多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居多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工作的非政府、协同、指导和监督。

  (二)县xx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就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修指示精神,确认应急预防与救灾工作方案,非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协同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防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非政府各部门应急救援;协同武警、消防中队参予地方抢险救灾;处置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预防与救灾的关键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各乡镇xx参考县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指挥部的共同组成和职责,融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适当的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指挥部,明晰职责,全面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尚无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环境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强化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通告》的建议,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展开工程环境治理。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xx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xx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派发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xx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创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xx,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xx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含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出现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含死伤和遇难的人数以及导致的轻易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到灾害威胁,须要迁址迁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将导致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丧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导致轻易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到灾害威胁,须要迁址迁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丧生3人以下,或因灾导致轻易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从分级积极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认适当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预防指挥部具体内容统一指挥、协同、非政府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实行应急措施,强化监测,避免灾害进一步不断扩大,防止抢险救灾可能将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发生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有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告至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与否迁移群众和实行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设地质灾害危险区,成立显著的警告标志,确认预警信号和撤走路线,非政府群众迁移施救或实行排险预防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明确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非政府受到威胁群众避灾撤离。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积极响应完结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环境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提供更多地质灾害出现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有关资料信息,非政府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展开预测,明确提出应急预防与救灾措施建议;非政府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行必要的应急环境治理工程,减慢和确定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筹办负责管理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起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理。县气象局负责管理提供更多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展开监测预报。例如出现的地质灾害可能将导致次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管理协调展开水、气、电磁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低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管理帮助灾区有关部门保护社会治安,压制蓄意不断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快速劝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推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非政府抢险损坏的交通设施,确保交通干线的安全,保证道路通畅。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管理尽快恢复受到毁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通畅。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上报和处置。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非政府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引致因素;非政府应急监测,实时掌控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明确提出应急严防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建议,公布应急预防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舆论鼓励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确保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xx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达。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融合,创建全面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预防信息网,并同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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