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27 13:27:1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范例(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范例(15篇)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洪水和干旱给我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灾措施;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安全。

  2.学校实行防汛期领导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学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据《水法》、《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当受洪水影响;或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黔江河水达到警戒水位时,启动本预案。

  2.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汛期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暴雨和洪水过后,总务部门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4.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学校校舍楼房倒塌时,学校应及时把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防汛工作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尝校舍和易发生倒塌地方进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汛期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及从事重大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组织指挥学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3.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4.保持与气象台联系,了解天气信息,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学校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抗旱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配备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要进行严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当接到重汛情预告时

  1.当接到防御通知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部进入临战状态,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2.学校要按上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防汛抗旱小组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4.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浸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要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中心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早向学区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大扫除。对被俺的校园,及时请区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学工作。

  3.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城乡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及伴随发生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雹、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溃口、涵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提高防汛抗旱的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1、4.2在县、乡、村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抗旱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1、4.4坚持依法防洪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可能满足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需求。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县防指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驻蕲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1.1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辖区内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乡镇(办)行政区划的排涝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运行,做好洪水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2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承办县防指的日常工作,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督办。主要职责为:组织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分蓄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乡镇(办)和防汛抗旱相关单位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相关预案;负责县级防汛抗旱会议筹备、县防指成员调整、分工编组方案草拟工作;根据汛情、旱情变化,适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响应、行动建议和应急措施;统筹协调任务部队和民兵、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抗洪抢险;负责掌握全县防汛抗旱动态,及时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和行动情况,并按程序报送、发布,及时会商,当好参谋;指导全县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的建设、演练和管理;督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江河湖库和分蓄洪区范围内行洪障碍;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组织、指导和检查分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和补偿工作;组织汛期防汛值班值守,组织、指导灾区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卫生防疫和社会稳定工作。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属地行政责任人上报工作,并开展基层防汛抗旱指挥人员培训;负责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方案管理工作,负责修编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牵头编修城区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建设、演练、指挥、调度;负责县应急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计划;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县防指批准启动;按照会商研判方案适时下达调度指令;按预案、方案要求督促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开展巡查值守;发生较大险情时,组织应急抢险救援。

  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工作,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立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按工程类别编制预案、方案,督促指导水利工程储备防汛抢险物料,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运行监测管理,组织灾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按预案、方案及县防指指令调度水利工程,确保防洪安全和抗旱用水需要;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防汛抗旱会商研判,负责防汛抢险方案制订及现场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抢险处置后的现场监管、值守;建立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监测预警系统。适时掌握山洪灾害动态,及时预警并协助组织群众转移;组织水利工程巡查值守;在应急响应期,加密巡查;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提供防洪工程基础数据,向县防办报送水利工程水情、工情、险情、灾情情况。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军事部门的命令、批示,组织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计划、物资的安排,指导全县防灾救灾减灾规划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项目;负责灾区粮食供应;组织电力调配,保障电力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汛抗灾工作;负责在防汛期间突发事件危及学生安全转移。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正常秩序;负责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地震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分析预报,及时通报水库及泄洪河道邻近区域的震情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对地震损毁水利工程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价;协助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安全评价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现场治安保卫和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财物以及破坏现场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相关案件侦破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因灾致贫的人员、家庭救助工作,对社会捐赠的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等进行接收、保管、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参与防汛抗旱人员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分配,并监督使用;将全县防汛抗旱预防和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预算级次和程序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对中央及省市救灾款物及其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灾情,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救灾资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防汛抗旱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参与洪水有关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作,以减缓和排除险情进一步发展;协助做好洪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组织防汛抗旱救灾所需设备、物料和抢险救灾急需的建筑工程设备设施投入抢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城乡供气保障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防洪排涝抗旱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防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组织指导交通管制工作,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安全工作;及时开设高速公路等道路的防汛抗旱救灾绿色通道,协调落实防汛抗旱救灾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相关政策;配合水利部门责成项目业主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分蓄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抢险、救灾及群众安全转移所用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负责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证公路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调查、整理和报告农业旱、涝灾情信息;负责全县农村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节水农业技术;负责重灾优惠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检查督促农口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的准备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排涝抗旱机械设备及所需配件的调配和供应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地质和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旅游行业应对措施,及时向本行业发布预警信息。

  县商务局:协助组织防汛抗旱物资,协调商业、物资储运销售单位参与救灾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扩散和蔓延;负责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对全县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防汛抗旱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撑,为县防指共享防汛抗旱相关数据信息提供服务。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防汛抗旱物资和抢险器材;负责县政府委托的农药、农用地膜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供应;负责救灾化肥的调拨和县政府确定的追加货源的外采工作;负责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生产、生活资料商品货源的组织安排和供应。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派员深入旱涝灾害现场实地采访,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及灾情抗灾、救灾实况。

  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负责因水旱灾害造成的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的清理、排除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发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指导灾区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性预报,向县防控提供气象信息;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县邮政公司:负责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邮政畅通以及分蓄洪区分洪后邮政恢复工作。

  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公司:负责保障各级防汛指挥部的通讯畅通以及分蓄洪区分洪后通讯的恢复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县域内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做好被破坏电力线路工程抢险抢修工作;对应急救援现场进行临时供电,优先保障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等工作的供电。

  中石化xx分公司、中石油xx分公司:负责防汛、排涝油料的及时供应;负责组织分蓄洪区内油料安全储存,分洪时油料转移和分洪后油料供应。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和组织指挥驻蕲消防部队,全力支持抗洪抢险。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官兵实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属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水文站:负责防汛抗旱水文测报、分析。

  县城投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城区供水保障工作。

  其他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其职责由县防指以文件形式明确。

  2、2乡镇(办)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乡镇(办)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乡镇(办)防汛抗旱机构由乡镇(办)政府和乡镇(办)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气象、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或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和水雨情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县防指。

  (2)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和水雨情的监测、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不断提高精度,对重大水旱灾害趋势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3)当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同时向上级防指、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按规范要求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分别在50分钟内报县防指,重要站点的水位应在25分钟内报县防指和上级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xx长江干堤的永全堤23.00米、永城堤23.00米、二里湖堤22.50米、沿江堤22.50米、茅山堤24.00米;xx长江回水堤防赤东支堤22.00米),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堤防、涵闸及穿堤建筑物的工程监测,在每日8时前将工情、水情、险情情况上报县防指。县防指在每日8时前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发生重大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以利于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险情发展期间每隔2小时进行续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并迅速向保护区预警,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平垸行洪区接近分洪水位并有持续上涨趋势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调度。平垸行洪口门达到分洪水位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调度运行。

  当泵站达到起排水位时(赤东湖泵站和夏坳泵站18.50米、赤西湖泵站17.5米、龙凤寺泵站15.40米),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上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并由其命令开机起排或关机。在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失事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向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以利于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或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及时上报县防指。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以便随时联系、掌握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做好抢险各项准备的同时,实施多种手段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道路、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抗灾情况,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县防指上报初步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再报,以便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逐级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范围以及对人口、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大同、花园两座大型水库,xx、xx、xx、xx四座中型水库的蓄水情况、兴利库容、可抗旱时间。

  (2)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数量及分布、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一旦发生旱情,应逐级上报。发生严重旱情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核实,迅速上报。

  (3)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逐级上报旱情,遇旱情急剧变化时应及时加报。

  3、1.5供水水质信息

  (1)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辖区内的江河湖库供水水质。

  (2)一旦发现供水水质因素影响城乡生活的较重污染事件时,县生态环境局及县水文站应在第一时间赴现场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成果报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水患教育。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到位。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整险加固,有堤防防护的地区做好及时封闭穿越堤防输水涵闸和交通闸口的准备;对在建的水利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堤防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方案、分蓄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应制订工程抢险方案。长江干堤溃口抢险方案,由现场抢险指挥部研究提出,经县防指上报市防指批准执行。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重点险工险段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对防汛通信专网、分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和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抗旱指令。

  (7)汛前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发现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风险排查。加强江河湖库及山洪灾害区域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评估、发布和整改,消除和控制风险。

  (9)日常管理。完善山洪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江河湖库、人工水道、分蓄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强行拆除。

  3、2.2江河湖库洪水预警

  (1)当江河湖库即将发生洪水时,水库及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将出现的最高水位和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遭受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县水利和湖泊、水文、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协调发布预报警报。

  (2)县防指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防办、气象等部门绘制的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分级组织实施。

  (3)各级各部门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每个乡镇(办)、村、组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信息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分蓄洪区预警

  (1)分蓄洪区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分蓄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按分级管理的权限上报,由有审批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审定执行。

  (2)分蓄洪区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分蓄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命令运用分蓄洪区时,应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6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当地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分蓄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县城区江河洪水风险图由县防办负责,其余由乡镇(办)负责。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辖区内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辖区内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各级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应坚决贯彻执行。

  3、3.3抗旱预案

  (1)县、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布一、二、三、四级预警,预警的条件与应急响应的条件相对应,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县防指负责小(1)型以上水库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办)政府、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乡镇(办)政府负责。

  (4)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Ⅰ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长江干堤和蕲河大堤、赤东湖、赤西湖发生决口;

  (4)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或洪水漫坝、垮坝,重点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5)全县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办)发生特大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Ⅰ级响应行动建议,经县防指指挥长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会议,紧急动员部署,强化相应工作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指应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强化值班值守,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由县防指及时发布应急响应行动信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旱情。紧急时刻,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带领工作专班分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相关规定,行使权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坐镇指挥,紧急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情况。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强化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组织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3)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领导和县防指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率领专家组或工作组到相关责任区域驻守。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发改局和电力部门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应急管理局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运输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局及时派出医疗队,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县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Ⅱ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数个乡镇(办)多个村(社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大型或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一般中型水库和重点小(1)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长江干堤和蕲河发生重大险情或雨湖、其它重要堤段发生决口;

  (5)数个乡镇(办)多个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办)发生特大干旱。

  4、3.2Ⅱ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Ⅱ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和督导,搞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4小时内派出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不定期发布汛、旱情通报。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相关规定,行使相关权力。防汛抗旱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防指。

  (3)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启动应急响应,加派工作组分赴抗灾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护;县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县气象局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Ⅲ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乡镇(办)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个乡镇(办)发生较大洪水;

  (3)重要堤段出现重大险情;

  (4)一般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一般小(1)型和小(2)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或重要的塘堰发生垮坝;

  (5)数个乡镇(办)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个集镇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个乡镇(办)集中供水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Ⅲ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程序。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办加强值班值守,掌握情况,搞好协调,督导重点工程调度。县防指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布汛、旱情通报。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指,由县防指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健局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水利和湖泊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县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Ⅳ级响应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个乡镇(办)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个乡镇(办)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重要堤段、湖泊出现险情;

  (4)小(1)型及其以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集中供水的地方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由县防办提出Ⅳ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程序,并报常务副指挥长。县防办主任或委托专职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办发布汛、旱情通报。

  (2)相关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县防办的具体安排和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做出相应布防、抢险或组织防汛抗旱,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办。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江河湖库洪水

  (1)当江河湖库水位超过设防、汛限水位时,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堤防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巡堤巡坝查险;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防汛队伍和群众巡堤巡坝查险,严密布防。

  (2)当江河湖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设计洪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巡坝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可申请动用军队、武警、消防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3)当江河湖库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湖库水情和洪水预报,强化巡查布防措施,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必要时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直接调度。防洪调度主要包括: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分蓄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在实施分蓄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定做好分蓄洪区启用和应急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分蓄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各级水利和湖泊部门做好调度方案具体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包括: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门爆破准备,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命令实施分洪。

  (5)在江河、湖泊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xx省有关规定,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它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渍涝灾害

  (1)当发生一般渍涝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先田后湖、等高截流,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按照规程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充分运用泵站提排和涵闸自排,尽快排水入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当发生大的渍涝灾害时,要按照规程,统筹调度,处理好田湖关系。

  (2)当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视情况及时减少排水量或停止排水,以减缓防洪压力。

  4、6.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民政、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如需紧急转移群众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办)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防止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如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搜救突击队紧急抢救,属于重大人员伤亡的应向当地驻军、武警、消防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防指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滑坡等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

  (6)当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时,县防指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更大灾害。

  4、6.4堤防溃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溃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预警。

  (2)堤防溃口、涵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并视情况组织实施堵口或抢筑阻水二道防线等措施,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实施堤防、涵闸、水库堵口,应明确行政、技术责任人,及时调集人力、物力,严密组织,快速行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5干旱灾害

  乡镇(办)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防指加强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县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信息。

  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预案规定落实抗旱职责,并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视旱情变化,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及时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进行抗旱工作动员部署,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4)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及时了解分析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算好水账,提出防旱抗旱的具体措施,并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4、6.6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县防指应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处于正常状态。

  4、6.7供水水质被侵害

  (1)当发生供水水质因洪水等因素影响城乡生活的较重污染事件时,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研究措施,及时通知水质污染范围内的群众,力争避免水质污染影响生活。

  (2)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搞好调水冲污,置换水质,尽力将水质污染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信息部门负责处理。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上报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信息部门上报。

  4、7.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新闻媒体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凡属本级或上级领导对发布的信息作出批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传达贯彻,并组织专班核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4、7.5县防办接到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抄送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信息必须在事发1.5小时内报县政府和市防办,抄送有关部门。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进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专家咨询意见,深入分析,按照《预案》,研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或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堤防、水库险情的抢护,应按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长江、连江支堤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严格执行抢险预案,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10.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事发地和有关地方的政府负责对转移的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0.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1社会力量动员

  4、11.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1.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调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2信息发布

  4、12.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及事态发展方面的信息,并对新闻报道进行管理;重大信息可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发布。信息发布可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方式。

  4、12.2全县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及其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部队、武警和消防的,由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3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3应急结束

  4、13.1当严重的水旱灾害趋势减缓,并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和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通过媒体宣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或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或处置水旱灾害衍生事件。

  4、13.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规定征调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突发水旱灾害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归还;被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3.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应急响应结束后,将其处置结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将防汛抗旱通信保障的要求纳入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同时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应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时,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或抗旱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抗洪抢险任务。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

  县人武部组建的防汛机动抢险队调动程序:由县防汛指挥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调动申请,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武部负责指挥。

  县武警中队组建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调动程序:县委、县政府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由县政府向市武警支队提出申请,获许后办理有关手续。在紧急情况下,县武警中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县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所在地政府应为参加抗洪抢险的部队、武警、消防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物资保障。

  申请调动部队或武警、消防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2)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都有承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配抗旱任务的责任。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县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分蓄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县卫健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根据需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5、2.6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分子,维护工程设施安全,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爆破专家对分洪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评审和审批,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分蓄洪区的社会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县防办应及时掌握防汛物资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物资品种,提高抗洪抢险的科技含量。

  县防办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县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应包括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所需的抢险物料,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所需的救生器材,抢险施工、查险排险所需常用的机具。

  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防汛物资的品种及定额,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易旱地区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的城镇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工程。

  (2)物资调拨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在抗洪斗争中,如发生险情,应由险情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就地调拨本级防汛抢险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申请调用县级防汛储备物资或者其他地区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县级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的需要。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县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5、2.8资金保障

  中央和省财政筹集安排的防汛抗旱资金,用于国家明确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库的堤坝抗大洪抢大险和水毁工程修复,以及遭受严重干旱地区为兴建应急抗旱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和运行费用的补助。县财政筹集安排的防汛抗旱资金,用于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修复补助。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水雨工情信息。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抗灾工作的同时,按照分工,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县、乡镇(办)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5、3.1决策支持系统

  (1)逐步建立县防指与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互联互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实现水文测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县防办。

  (3)加强、改进乡镇(办)信息系统。

  (4)合理加密山洪灾害预测与防治水雨情监测站网,增加预警信息量,提高预测水平和防治能力。

  5、3.2设立专家库

  县防指应建立专家库,由气象、水文、水利、防洪、抗旱、地质、通信、信息、爆破等方面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提供相关专业的技术咨询。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及时派出专家组,分类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宣传教育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灾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3)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党委宣传部,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定的发言人,按规定通过本地新闻网站、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可采取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规范课程、分类施教、严格考核、结业发证,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部队、武警、消防抗洪抢险应急队伍的培训,分别由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3演练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负责组织协调。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乡镇(办)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事发地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被、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工作,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健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传染源和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县、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水毁恢复项目及抗旱水源工程,分级列入财政预算;属于工程量大的水毁恢复项目,分级列入基建计划。防洪工程应力争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评价制度。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结束后,应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沟通与协作

  加强县市之间的交流,按照国家有关外事规定,积极开展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先进的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县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8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政府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防办联合表彰;对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洪水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干旱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防御洪水方案: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汉江、东荆河、府环河、汉北河、清江、举水、富水等江河防洪预案,由省政府批准。巴水、浠水、蕲水和“三湖地区”防洪预案由xx市政府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抗旱预案: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抗旱服务组织: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抗旱服务组织包括省、市、县、乡四级,分别为省抗旱服务总站、市抗旱服务中心站、县抗旱服务站(队)和乡镇分站(队),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小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小于5年一遇的洪水。

  中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5-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水文要素: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时段最大洪量,可依据河段的水文特性选择。

  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为21%-40%。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居民生活和生产受到影响。

  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30%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大型城市:指常居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城市。

  紧急防汛期:根据国家《防洪法》及其《xx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洪指挥机构报请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县级以上根据防汛抗洪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县级以上的决定,依法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景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大渡岗农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场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茶叶加工厂、各生产队为主进行处置,挂钩领导、农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农场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农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海明任总指挥,农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建强和管委会副主任杨万信副总指挥,农场其他分管领导、各中心、站、所、办公室、茶叶加工厂、各生产队等负责人为成员;公室设在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张海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亚斌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成立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民兵连、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抢险救灾工作。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出现灾情及时上报至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xxx。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全场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与群测群防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报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理。

  六、指挥调度。

  (一)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指挥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领导干部亲赴一线组织生产队、居民小组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同时社会事务办组织卫生院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防控、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单位支部要及时向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对出现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时,农场将灾情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组织挂钩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深入一线,对灾情进行核实,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采取应急措施指导抗灾自救工作,以防止灾害进一步恶化,为下一步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农场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队伍巡查排险,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统一在农场社会事务办协调下集中安置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及灾情上报工作。

  2.干旱灾害。一是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二是农场挂钩领导、相关部门及队(组)干部要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灾自救。及时联系农技部门保障抗旱灌溉设备的使用和发放,同时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在旱灾来临时减产不减收。三是干旱发生地的队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农场综治办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段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2.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储备和联络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二)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单位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在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

  (三)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所需电力设施安全通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电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保障全场供电安全及全场防汛抗旱通信畅通(供电所由党政办负责联络)。

  (四)交通运输保障。

  农场党政办负责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安全。

  (五)医疗卫生保障。

  农场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蔓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六)治安保障。

  农场武装部、综治办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稳定。

  (七)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部、农场社会事务办要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保证防汛抗旱所需。

  (八)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设备的责任。

  (九)应急资金保障。

  农场财政所牵头,社会事务办、工会等部门负责场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八、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九、灾后重建。

  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各相关单位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一)做好灾情核查。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其他部门和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本单位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农场防指。

  (二)做好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按照工程进度,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重建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救灾和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农场党委研究给予表彰,并将先进事迹报送市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

  为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洪涝旱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桐木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我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桐木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严鹏程

  第一副总指挥:李子米

  副总指挥:郭德福 彭柏林 李孝亮 崔昆山 彭略

  聂 俊 甘 剑 易传瑶 黄 娇 柳义成

  宋树荣 黎华生 黎友成 郑席标 李龙圣

  王其伟 施怡权 何宏宽

  成 员:易生根 高维生 肖维科 崔江闽 阳耀松

  彭伟林 陈小强 冯光山 黄贤福 阳珊明

  郑 伟 柳锡良 彭小波 钟 林 阳增春

  钟文炳 各村村委会(社区)主任

  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由易生根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洪涝及旱情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政府有关人员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防汛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防汛抗旱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处置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郭德福

  成 员: 高维生 甘高富 黎汝红 肖 坤 肖维科

  金国柱 阳珊明 黄 雄 黎 江 黎 圣

  陈礼科 甘 宇 陈百战 金 波 邱 仁

  杨小萍 曾海根 黄海文 黎 萍 欧阳意

  陈 强 欧阳凯 甘 勇 吴文涛 黄 峰

  阳康乐 甘文武 李 萍 彭 海 杜建伟

  李 青 李海龙 彭友水 肖 征 曾 炜

  杜华柏 彭辉启 黄 生 金 维 黎沅瑾

  吕芳维 阳耀铭 汤 科 戴建军 易 友

  各村支两委干部

  职 责:负责各村的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 崔昆山

  副组长: 宋树荣 黎 松

  成 员: 冯光山 肖友辉 缪建军 刘 建 曾国良

  孙 敏 张文寿 戴利萍 张 磊 阳 鹏

  派出所及交警队成员

  职 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

  组 长:黄 娇

  副组长:钟 林 阳辉春 戴章兰 成 员:黄 军 刘玉源 刘桂秀 戴清明 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及防保站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做好防疫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疫病流行。

  4、供水和环卫清理组

  组 长:聂 俊

  副组长:钟 智

  成 员:城建办全体成员 自来水公司 环卫所全体成员

  职 责:及时排除供水设施险情,保障集镇应急供水;做好

  城乡环境清理、整治工作。

  5、救灾救济组

  组 长:黄 娇

  副组长:彭伟林

  成 员:民政所全体同志

  职 责:负责辖区内受灾群众和灾情的巡查处置,切实及时解决受灾群众食、衣、住等问题。

  6、交通维护组

  组 长:甘 剑

  副组长:肖友辉

  成 员:交通办全体人员 养路队全体职工 交警中队全体同志

  职 责:负责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及时封堵危险路段和桥梁,道路排障,疏通已经堵塞路段。

  7、水库水渠疏导组

  组 长:李子米

  副组长:施怡权 高维生

  成 员:农办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全镇范围内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排险工作及枣木水库南北干渠的疏通工作。

  8、企业排险组

  组 长:崔昆山

  副组长:崔江闽 阳耀松

  成 员:各安全办成员 各驻村工作组成员

  职 责:负责全镇各企业抢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企业安全生事故发生。

  9、地质灾害监测防范组

  组 长:易传瑶

  副组长:阳耀松

  成 员:工业项目办全体人员

  职 责: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值守、监测,防范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地址灾害排查。

  10、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组

  组 长:易生根

  副组长:彭小波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宣传文教办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监测、灾情汇总、信息上报、文件起草等工作。

  11、应急机动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孝亮 副组长:彭 略

  成 员:易生根 李中锋 黄贤福 金友良 黄乐发

  高维生 甘高富 黄康萍 黄东敏 黄 斌

  兰先红 阳宝林 刘根萍 阳辉增 曾 红

  阳友生 曾 明 彭辉根 杨小萍 曾庆雪

  杨传生 冯 辉 赖 文 李其祥 金培洪

  阳康乐 黄 倩 杨 辉

  职 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

  12、值班预警组

  组 长:值班班子成员

  成 员:防汛抗旱办、值班人员

  职 责:发布暴雨和旱情预报后,保持24小时值班,监测汛、旱情,并报告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工作组人员。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防汛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承担当地防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防汛抗旱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本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防汛抗旱灾害信息。

  2、预警预防行动

  政府根据发生地防汛抗旱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防汛旱情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上报市、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旱情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达到我镇暴雨灾害预警启动级别的,将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并在1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防汛旱情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预警支持系统

  加强防汛抗旱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防汛抗旱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防汛抗旱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防汛抗旱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防汛抗旱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防汛抗旱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防汛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政府统一部署,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防汛抗旱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4、预警级别及发布

  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防汛抗旱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IV)级预警。当预报我镇有1个行政村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暴雨灾害性天气过程;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IV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较大暴雨灾害时,由事发地的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较大(Ⅲ级)预警。当预报我镇有2个以上行政村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Ⅳ级预警标准的暴雨灾害的;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防汛旱情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并在1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重大Ⅱ级预警。当全镇范围内预报有4个以上行政村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的防汛旱情灾害的;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特别防汛旱情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汇报并启动Ⅱ级预警。

  特别重大I级预警。当全镇范围内预报有10个以上行政村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防汛旱情灾害的;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I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防汛旱情灾害性天气过程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上级汇报决定启动I级预警。

  5、应急响应

  IV级响应

  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IV级暴雨预警后,政府要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政府要主动加强与县气象局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防汛抗旱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政府要及时向本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防汛旱情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政府要及时将本地防汛抗旱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报。

  Ⅲ级响应

  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暴雨预警后,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政府要配合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防汛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要主动加强与县政府及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防汛抗旱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要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防汛抗旱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灾害发生后,政府要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防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要及时将本地防汛抗旱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防汛抗旱灾害的政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Ⅱ级响应

  含Ⅲ级响应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县政府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I级响应

  含Ⅱ级响应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上级派出的工作组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随时执行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各种指令。

  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1)信息共享和处理

  防汛抗旱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档管理,实现共享。

  防汛抗旱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在1小时内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因客观原因1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应急通信方式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3)暴雨灾害评估

  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发生地的防汛灾害评估。

  镇防汛灾害评估结果将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

  防汛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应急终止

  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经政府批准后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7、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防汛抗旱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洪涝旱灾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专家对洪涝旱灾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2、灾害保险

  协调气象部门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8.应急保障

  (1)指挥系统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现场或相关联系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2)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根据全镇洪涝旱灾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镇洪涝旱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通信保障

  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防汛抗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9、宣传、培训和演练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对在洪涝干旱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洪涝干旱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因参与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责任追究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1、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市、县防汛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

  为了加强学校的防洪工作,确保国家财产不因洪涝灾害而受损失,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主要职责: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集各项物资,强化管理,使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洪涝灾害情况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洪抢险突击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成员:xx

  三、防洪减灾措施:

  1、上级防洪抗汛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及时将学校抗洪救灾报告教育局办公室。

  〈一〉教学区防洪工作措施: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人员迅速通知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迅速到位,各施其责,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教学楼各楼层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

  2、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3、各负责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校医及时到位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5、组织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1)教学楼负责人员:xx

  (2)电教楼:xx

  (3)办公楼:xx

  (4)运动场负责人员:xx

  (5)食堂、宿舍楼:xx

  (6)各班级负责人员:xx

  第一责任人:班主任

  第二责任人:任课教师

  〈二〉宿舍区防洪工作措施:

  1、发生洪涝灾害时,值班老师迅速通知学校防洪领导小组成员,防洪领导小组成员、防洪抢险队成员及住校区工作人员必须迅速到位,参加指挥和救援工作。

  2、负责宿舍管理的老师和保卫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将楼层较低学生疏散到较高的楼层及较高的地段。生活老师逐个检查每个寝室,不漏掉一个学生。

  3、各负责人、各宿舍管理人员共同管理好学生,严禁学生到处乱跑、乱窜,确保学生安全。

  4、若学生就餐时发生洪涝灾害食堂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5、防洪领导小组及防洪抢险队成员在投入防洪抢险中,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财产将贵重物质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

  6、校医及时到位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7、抗洪救灾过程中加强治安工作,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国土、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海事、水务、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站,由樊波任办公室主任,姚生敏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稳坪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站负责管制木材的堆放,避免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

  8、国土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11、海事负责抓好镇域内渡船及船工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12、水务站负责抓好各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社会事务办、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上级相关部门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镇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由镇党政办、人武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国土、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海事、水务、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社会事务办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7

  一、指挥机构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成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络网,以应对管辖区域内抢险抢修工作。

  二、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应急联络网

  总经理:xx

  副总经理:xx

  管理处负责人:xx

  保安人员、保洁人员、维修人员

  四、通讯表见附件

  五、明确应急职责

  1、遇大雨或暴雨时,公司领导、管理处值班人员和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做好临战准备。

  2、遇突发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24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及房地办等职能部门。

  3、遇大雨或热带风暴警报,每天上午10点以前上报前一天受灾情况。

  4、关心气象,掌握变化信息,做好防台防汛值班记录。(见应急情况处置登记表)

  六、防台防汛值班名单

  第一组组长:xx

  第二组组长:xx

  第三组组长:xx

  第四组组长:xx

  七、防台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x月初,制定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对照计划对小区及地下车库防汛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2、x月10日前,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模拟地下车库暴雨进水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3、加强对水箱(水池)、水泵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水箱(水池)的安全和雨水、污水排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加强对上水管的维修和下水管道的'疏通。x月底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各类下水管道、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保持管道流水畅通。

  5、从x月份开始,每半月对屋面、天沟、斜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6、发现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排水不畅的,立即报告辖区内的市政、防汛、房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7、x月底前对跟进绿化工作计划,对树木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

  8、对预警、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帮助业主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小区安装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的业主,与居委一道逐户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书;

  9、管理处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向业主和相关人员通报灾害性天气情况。

  一旦发生暴雨引起排水系统超限并将产生积水的情况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通知地下车库停车业主撤离车辆。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我乡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乡农业生产获得丰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1、工作要点

  1、1防汛工作。我乡境内主要有xx、xx、xx3条河流,每年汛期,遇山洪暴发,河水猛涨,对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全乡各部门要提高对洪灾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将防汛抢险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做好汛期重点地段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生灾害后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灾后做好受灾统计和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正常。

  1、2抗旱工作。由于旱涝灾害时常交替发生,各村、乡属各单位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也要作好抗旱的准备,及时分析旱情,检修抗旱机具,配备好零配件,并做好山塘、水渠清淤补漏工作。

  2、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为使该项工作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乡成立防汛抗旱暨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第一指挥长:xxxx

  指挥长:xxxx

  副指挥长:xxxx

  成员:xx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x

  副主任:xxxx

  成员:xxxx

  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乡属各单位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2、1防汛抗旱相关单位职责

  乡水利站: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负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对病检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乡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民兵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乡农业站: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乡综治办: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成员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和河道清理工作。

  乡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指导协调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乡卫生院: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护工作。

  乡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各教学点中小学生撤离危险地段。

  乡党政办: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负责处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做好汛期值班和灾害预报。

  2、2民兵的任务及兵力的使用

  全乡民兵是防汛抗旱的主力军,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建制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2、2.1河溪沿岸抗洪救险。发生洪灾时,基干民兵和河溪沿岸村的.普通民兵在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对各村低洼地段的重点防护、抢险、疏散、转移、集中抢险救灾物资,并作好应急准备,随时支援重灾区的救援工作。

  2、2.2重点目标的防护抢险。一旦重点防护目标发生险情和重大事故,基干民兵要迅速出动,完成重点防护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发生滑坡、塌方险情时,基干民兵和发生事故片区民兵要及时出动抢险救灾,保证公路畅通。

  2、2.4各村民兵要做好本村抗旱机具检修和抗旱物资的储备工作,对山塘、水库进行防渗补漏清淤,保证抗旱用水。

  3、工作措施

  3、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各村对辖区易出现山体滑坡的地段随时进行巡查,对遭洪水袭击的村,要做好群众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使群众提高警惕,树立防汛抗旱意识。

  3、2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各村两委班子要分片包干负总责。

  3、3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处理汛情、旱情和灾情,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各班次必须有领导带班和技术人员值班,发现有脱岗、离岗的,不仅予以批评,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3、4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水雨情。做出预测预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同时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汛期值班人中,必须对易发生的山体滑坡的地段和易被洪水袭击的村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抢救,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奖惩制度

  4、1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农业生产受灾损失作出贡献的干部、民兵,乡政府将决定给予表彰奖励,并报上级政府,建议给予立功受奖。

  4、2有险情、灾情发生,知情不报,不主动采取紧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采取消极、隐瞒态度,造成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干部和民兵,乡政府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经济或刑事责任。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9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敏(兼)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则

  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0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根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根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根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催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开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1

  依据《市教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防汛抗旱处置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科学防御,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后,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体局。

  (3)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最大程度保障职工、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有效应对水旱台风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值班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教职工轮值。

  (2)明确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①在局防组领导下,指导督促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

  ②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组织制订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预案;

  ③做好学校防汛检查,组织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开展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④做好校舍维修加固、教学设备仪器防护、网络设施安全等工作;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安全工作;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工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

  ⑤做好灾区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灾害分级

  按照防汛抗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具体防汛灾害达到级别以市政府防总通知为准。

  4、预防和预警机制

  (1)平时预防预警机制

  ①学校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演练。

  ②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③防灾害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2)灾害发生前的'应急反应

  政府发布洪水、台风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应急反应包括:

  ①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②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职工、师生避灾疏散;

  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工作;

  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⑥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洪水、台风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学校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①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学校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的巡查,通知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②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到位指导工作。做好学校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停课,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已被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开放,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市、镇两级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③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责任人到岗,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安排学校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④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安排学校停课,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按市教体局通知要求,学校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同时上报市教体局。学校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的人、财、物转移,必要时直接向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5)配合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对学校组织运力、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6)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7)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5、灾后应急措施

  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校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运行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3)资金保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人员保障。建立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2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二、重点防护区域

  1.地质灾害点。

  2.小学。

  3.各村山塘、水库。

  4.等渡口。

  5.各村捞沙船。

  6.沿河低洼地段。

  7.各村山边房屋。

  三、防护措施

  1.镇、村成立防洪抗灾抢险分队。镇政府主要以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主,成立五支队伍(名单附后)。各村成立防洪抗灾抢险分队,以基干民兵为主,每村至少有20人参加,队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主任、民兵营长担任。

  2.确保通讯联系畅通。各重点防护区域负责人通讯要保持畅通状态,防洪抗灾抢险分队成员在遇有异常状况时通讯也要保持畅通,便于人员联络、召集。各村渡口、沿河低洼地、山边房屋、学校由各村负责通知;各村山塘、水库由镇防汛办通知到村及防护人,由村里具体抓好落实;各捞沙船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每条船要有专人管理,由所在村负责;地质灾害点的防护由国土所负责落实。

  3.加强值班。汛期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镇政府当日值班领导、干部为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汛情上传下达工作。

  4.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镇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执行责任人,各单位、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四、车辆安排

  镇政府安排防汛抗旱指挥车作为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巡查用车。遇险情时全镇企事业单位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确保防汛抗旱用车。

  五、物资储备

  镇防汛办应常年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物资,包括:钢绳、麻绳、应急灯、手电筒、救生衣、救生圈、麻袋、雨鞋、手提喇叭、潜水泵、水管及其它防汛抗旱物资,并要妥善保管,做到一旦有险情能及时供应,满足需要。

  六、协调配合

  遇到有防洪抗灾任务,以下部门应及时到位,履行职责,加强配合,通力协作。

  1.国土资源所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人员转移工作。

  2.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和师生安全工作。

  3.沿河所在村落实好捞沙船的靠岸加固工作。

  4.坑边公安派出所维持秩序,维护治安。

  5.电信支局保证通讯畅通。

  6.供电所确保供电正常及危害地段电源切断。

  7.镇公路站及时疏导交通堵塞,维持渡口秩序,监督停渡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七、应急方案的启动

  1.水电站放水1500立方米/秒,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所有捞砂船靠岸,镇政府通知下达后,由责任人通知到专人,渡船通知到船工,学校通知到有关教师。

  2.超过渡口警戒线水位,由镇政府通知有关渡口村,所有渡口船只停止摆渡,村干部负责执行。

  3.水电站放水20xx立方米/秒,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及镇分管领导要密切注意情况,到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段查看,随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4.水电站放水2500立方米/秒,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五位副总指挥分别带领有关人员(各片片长、包村干部等)到各自负责片区,做好应急准备。汛情应随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5.水电站放水3000立方米/秒,镇主要领导到一线指挥防汛工作,五位副总指挥带领应急分队队员,分别到达所负责片区组织群众抗洪抢捡。

  6.水电站放水3000立方米/秒以上,片长、包村干部、各村干部、村民兵防洪抗灾应急分队,应昼夜坚守抗洪第一线,定人定段巡逻,及时发现、排除险情。并做好低洼地段住户的撤离转移,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加强信息沟通

  汛期镇党政办、防汛办要密切与市委办、市府办、市防汛办、丰海水电站、鸭姆潭水电站、西门水电站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最新信息,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长,并指导防汛抗灾。

  九、灾后有关工作

  1.民政办负责及时察看灾情,汇总有关数字,提交救灾方案。

  2.农技站负责提出灾后恢复生产方案。

  3.水利工作站负责灾后水利设施修复工作。

  4.镇公路站负责维护秩序,对塌方、水毁路段要加强疏导,组织修复。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3

  为切实做好畜牧业洪涝干旱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经局党委会研究,特成立县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二、防汛抗旱措施

  (一)灾害预防。一是宣传引导。局机关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强化指导。生产流通股牵头,各镇畜牧兽医站配合深入畜禽养殖场(户)指导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提前对畜禽棚圈进行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全面排除隐患。

  (二)应急响应。根据县防汛抗旱信息通报,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责任小组按小组成员职责及时根据的灾情性质、程度,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出动抢险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科学客观汇总灾情情况、评估灾害损失,第一时间向市县相关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三)恢复生产。生产流通股及各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天气情况,积极组织和协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料物资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料调入、畜禽种苗调运、畜禽出栏等运输渠道畅通,努力保障养殖场(户)正常生产。

  三、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股室及各镇畜牧兽医站务必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尽量减少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应的.不利影响,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完成。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4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导我县地面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我县地面工业企业产生次生伤害及财产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体系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总经济师

  成员:办公室、生产发展股、信息产业股、科技股、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工作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面工业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厂区和储油区排水系统检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施工单位、周边群众联系协调安排好企业的防洪抢险工作。要求企业以多种形式对员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等不受损失。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领导小组要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厂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地下管道、排水沟、公司周边河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清淤、维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50毫米以上大雨过后企业厂区无严重积水。企业应定期对各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遇到雷电袭击时能充分导雷、防雷。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要求企业通过生产例会、部门会议、员工会议,下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暴雨雷击的意识和能力,使员工懂得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旷地带、大树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处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机,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

  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

  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做好煤、电、成品油、医药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协调工作。

  生产发展股:协助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协助做好应急工作

  信息产业管理股:指导通讯行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讯应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汛情接收传达汇总。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当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均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防洪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

  二、应急响应及保障

  省市县各级启动防汛应急后,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立即行动。

  (一)通讯保障:由信息产业管理股牵头组织协调各通讯企业优先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信息畅通。

  (二)供电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电力公司开展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三、信息报送

  遇突发险情、灾情,值班人员及相关股室人员及时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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