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时间:2024-12-06 17:29:0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炼铁厂的特种设备分类有: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电动葫芦.蒸汽包.空气储气罐.氮气储气罐。

  3.预警机制

  3.1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3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9厂设备科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机动部和厂领导。

  3.10各车间.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4.1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4.1.1挖掘机.叉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其隔离。

  4.1.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4.2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4.2.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要沉着冷静,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特别是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车发生突发事故后,吊车工应尽力控制铁(钢)包不倾倒.脱落。(具体操作按分预案操作)

  4.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并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后勤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危险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我校后勤系统设备配置中属于特种设备有:取暖锅炉一台。这些设备的事故形式主要有:锅炉爆炸。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2、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①领导小组职责:检查督促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各种应急备用器材);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即行使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指挥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工作。

  ②现场指挥(责任)人的职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单位职责:各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时,迅速向特种设备事故指挥报告,主动积极配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相应有关现场指挥系统立即启动:现场指挥以责任指挥人作第一时间内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现场紧急自救;

  2、发生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则:

  第一要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第二要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应急救援决不拖延、不推诿。

  3、立即报告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至学校领导,请求指示或由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4、发生重大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当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警110、119和向上级报告,请求上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

  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4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

  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

  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

  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

  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

  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5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x省、x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

  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

  (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

  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应急预案2)

  四、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预案启动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

  2、应急救援

  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7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应急预案2)

  四: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科长:xx

  (2)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预案启动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

  2.应急救援

  2.1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2.3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4抢险抢修组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调派车辆或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5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2.6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7.2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我公司厂内车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态发展,加强对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危害,建设“平安工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厂内车辆发生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械出现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二、机构组织: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应急响应:

  1、发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者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报告,办公室人员接警后应马上向主任报告,或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紧急启动本预案。

  2、现场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抢救、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应急救援行为,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事故灾害。

  (2)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3)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4)进行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护,及时与医院等医疗部门联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当本预案启动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时,立即向上级部门请求增援。

  四、应急纪律:

  各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应急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立刻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工作。服从指挥,积极有效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9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令页~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令页~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敖寨民族中心完小校长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工作。

  突发安全事故联系电话:(教办兼中学)

  紧急救助电话:(乡派出所)、(乡卫生院)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令页~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特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令页~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令页~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令页~导小组成员-校长-乡教办-特区教育局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教育局、特区(乡)政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公司及各单位起重机械、叉车和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订本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特种设备安全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方针与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部门、职工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特种设备事故类型

  本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包括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叉车事故和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一)起重伤害事故

  1、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机械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等事故。

  2、在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

  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出轨等,包括:

  1)塔式起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折臂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施工升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坠笼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物料提升机事故或由于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电动吊篮由于事故或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5)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的高处坠落事故。

  6)起重机械作业中挂碰电网造成的触电事故。

  7)起重机倾覆、吊钩吊物(含吊装的设备)脱落或失控坠落、起重臂和杆件断裂坠落、施工电梯等造成的起重伤害事故。

  (二)叉车伤害事故

  1、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2、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1)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

  2)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三)(氧气、乙烘、燃气、丙烷等)气瓶事故

  1、爆炸:气体从压力容器中泄漏出来很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时间内大量泄漏,可以在现场很大范围内形成气体蒸气云,遇明火、静电或处装置不慎打出火星,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2、火灾:由于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到点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氧气中毒:因储存、保管、运输不当,或遭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贮存容器及其附属装置损坏,导致泄漏。

  三、特种设备事故原因

  (一)起重机械事故原因

  1、操作因素主要包括:

  1)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人身安全防护用品。

  2)起重司机或起重指挥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擅自将起重设备交给他人,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3)吊车司机、维修人员身体有问题,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护不当。

  4)吊装作业无专人或非法指令。

  5)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吊,危险区域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限重器、挡块、制动器,或未按规定返回、锚定,造成超载、过卷、脱轨、倾覆等事故。

  6)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由于维护不到位、操作不当、指挥信号不清、安全意识差、自然环境差,容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7)多台起重设备在同一轨道运行时,由于监控可能发生碰撞。

  8)吊装作业过程中,若因吊装物绑扎松动,吊装高度不够,导致物体坠落,可能会发生碰撞、挤压,可能导致吊装设备倾覆。

  9)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碰撞。

  2、设备因素主要包括:

  1)吊索失效,如因吊钩、抓斗、钢丝绳、网等损坏导致重物坠落。

  2)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过载保护、平衡轴强度不足、无防解耦装置、吊索、索具选用不合理、制造、安装缺陷等安全装置失效。

  3)由于起重机械的控制系统或安全装置失灵而引起的事故,如由于制动装置失灵而引起的重物撞击、夹捏等。

  4)起重机械吊钩磨损,绳索磨损断裂,刹车磨损,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伤害事故。

  5)露天作业碰触高压线,驾驶员碰触滑动接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升降钢丝绳碰触滑动接触线,造成的。

  3、环境因素主要包括:

  1)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烈自然灾害造成的脱轨、倒塌、倾覆等设备事故。

  2)因场地拥挤无序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工地地面不平整、不塌陷,导致起重设备倾覆,造成人员伤亡。

  4)亮度不足、挡住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

  (二)叉车事故的原因

  1 、叉车对驾驶员的视力有很多盲区,严重影响驾驶员在叉取重物时的视力。

  2 、此外,其传动机构和车间工作环境复杂,对驾驶员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突发事故多。

  (三)气瓶事故原因

  1 、压力容器本身的缺陷导致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外部因素如静电或雷击造成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运行等因素造成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

  2 、使用不当、擅自装卸、使用废弃气瓶等原因造成的泄漏。

  3 、如果高压气瓶的膨胀压力过高,与高温物质接触或暴露在阳光下,会引起爆炸,使气瓶内部压力上升超过气瓶的强度。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各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下设应急专业小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隙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负责指挥特种设备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全体施工参与人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种设备事故现场逃生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施工参与人的预防意识和基本技能。

  4)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严格按照救援要求提供所需设备和物资,加强管理,做好战备工作。

  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全面保障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3 、各专业小组职责如下:

  1)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

  2)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单位和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和网络技术支持等。

  4)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5)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突发事件原因、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情况。提出突发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

  五、事故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凡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

  2)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或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教育作业人员每天开工前对周边环境安全进行自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员,排除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要严肃处理,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6)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7)100%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

  8)100%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

  9)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100%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

  (一)起重机械事故预防措施

  1 、特种设备预防措施

  2 、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大型设备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人员应严格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7)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并应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重要工具,要标明最大负荷量,以避免超载运行。

  2)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要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3)起重机械的紧急开关,信号装置等应工作正常。

  4)起重机械外露旋转部分应加防护罩,以防绞伤。

  5)起重机的前轮挡板、轨道末端车挡立柱、缓冲器等应齐全、可靠。

  6)起重机桥架、平台上应设栏杆,防止人或物坠落。

  7)钢丝绳、吊钩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8)起重机械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

  9)起重机械的起重和牵引能力应符合出厂要求,不得任意改变。

  10)所有起重机械应经常进行检查、按期及时进行保养,保持起重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

  11)对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2)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上岗证的人员上机操作。

  (二)叉车事故预防措施

  1)购买具备资质厂家生产的叉车,做好注册登记,取得了内机动车辆牌照后方可使用。

  2)叉车司机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认真按照规定周期做好叉车定期检测。

  4)加强叉车司机技术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5)叉车严禁超载运行。

  6)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量等情况。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7)认真做好叉车月度自查,做好叉车日检、月检、年检。叉车大修必须由具备资质单位修理。

  8)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9)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三)气瓶事故预防措施

  1)高压气瓶应按标准充装与存放,不得超压充装,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远离高温物质或阳光暴晒。气瓶必须戴瓶帽,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撞。

  2)各种气瓶严禁改变颜色,严防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放置乙快气瓶场所温度要符合要求,使用溶解乙快气瓶必须配置回火装置。

  3)气瓶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4)运输与搬运、使用和存储气瓶严格遵守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六、应急准备

  1、公司及各生产单位应配备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还要针对项目的特点,准备特殊的应急设备。

  2 、了解掌握消防、医院及道路的实际情况,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准备。

  3 、应急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技能和事故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参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七、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警,报警程序和内容:

  1)准确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地点及时间。

  2)说明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

  4)同时安排专人到施工场区外市政道路口、疏通道路,等候救护与救援车到来,引导救护、救援人员和设施进入特种设备事故现场。

  5)消防和救护车到来之前,所有现场人员均有义务利用现场配置的各种器材及有

  关设施,全力进行抢险,消防车到达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后,所有人员应服从消防队的指挥并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八、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起重机械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人员高空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和手段,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医疗救护组现场施救和送救伤员。

  4)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5)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 、突然停电等情况使司机或作业人员被困高空

  1)现场警戒和隔离。现场指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由警戒保卫组实施区域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迅速调集液压升降平台等设备或经由高空通道抵达被困人员位置,帮助被困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如有人员受伤,可视具体情况,用安全绳吊放或其他方法转移伤员。

  3)如有危险吊具或吊装物时,应视情况切换备用电源或固定吊物位置。

  4)救援设备操作人员应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登高作业证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高空坠落。

  5)高空、地面抢险人员应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情况地面可设防止被困人员及施救人员高空坠落的保护措施(充气减震垫、防护网等)。

  3、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体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并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搜救伤员时,如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 、起重机碰撞挤压

  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后勤保障组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须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5 、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6 、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5)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注意着火的油和熔融状态下的钢(铁)水禁止用水来灭火。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6)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突发起重机刮跑

  1)现场警戒、隔离和将受威胁人员疏散。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立即通知受威胁区域以内的人员,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2)立即由司机操作紧急防风装置(如电动抱闸器)和(或)由地面应急救援人员用楔块或缆风绳对起重机进行锚(固)定。

  3)救援人员不宜攀爬上起重机营救司机,司机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妥当办法自行脱离。

  8、起重设备其他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当作业现场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

  1)通知医疗部门,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20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二)叉车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排险、控险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再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医疗救治。

  2)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3)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5)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6)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2 、医疗救护应急处置措施

  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3 、注意事项

  1)受伤者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

  2)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让伤者再受到挤压;

  3)如上肢受伤将其固定于躯干,如下肢受伤将其固定于另一健肢。应垫高伤肢,消除肿胀。如上肢已扭曲,可用牵引法将上肢沿骨骼轴心拉直,但若拉伸时引起伤者剧痛或皮肤变白,应立即停止;

  4)如果伤口中已有脏物,不要用水冲洗,不要使用药物,也不要试图将裸露在伤口外的断骨复位,应在伤口上覆盖灭菌纱布,然后进行适度的包扎、固定;

  5)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死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三)气瓶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 、若气体或气瓶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带,在可行情况下关闭现场所有的总电闸,在逃离现场过程中拨打消防求救电话告诉其公司详细地址获取救助,若伤及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协助其撤离现场到安全带,拨打医院救助电话求救。

  2 、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应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指挥现场人员在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下撤离附近场所和附近建筑屋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包括关掉总电闸,防止引起连环爆炸,导致险情进一步严重化。

  3、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实施救助前,严禁任何人靠近,防止误伤,导致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

  4 、处置的一般要求

  1)气瓶发生泄漏,应立即切断或关闭可燃气体来源的各相关阀门。

  2)切断事故现场电源(防爆电器除外),关闭常用通信工具,消除所有火种。

  3)使用防爆抢险工具,穿戴专用救援服装,防止撞击、摩擦、静电起火。

  4)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

  5)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应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6)10%通常含氧量是人体不出现永久性损伤的最低限。因此,警告大家不要进入可燃气体蒸气中。

  7)设定区域和疏散。建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根据气瓶间储量、泄露程度、地形、气象等,对泄漏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在800距离泄漏点至少半径米范围内实行全面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疏散无关人员,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的周边人员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着火隔16001600离至少米(以泄漏源为中心,半径米的隔离区)。

  8)消除火种。立即在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9)控制蒸汽云,开启消防喷淋系统以喷雾形式或带架水枪以开花的形式,对准泄漏处喷射并形成水幕,用来冲散可燃气体。

  5 、气瓶受外界火焰威胁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

  1)若火焰尚未波及气瓶,全力将火扑灭即可。

  2)当火焰已波及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应对气瓶进行淋水冷却处理,同时迅速将气瓶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全力将火扑灭。

  3)当无法转移气瓶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上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

  4)如果乙快气瓶火焰发自瓶阀,应迅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若条件不允许,应喷水冷却瓶身并确保气体在受控下燃烧,严防火焰蔓延烧损其他气瓶或设施。

  6、对现场的工作人员接触了泄露的氧气应按以下方法进行防护处理:

  1)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可形成冻伤。用水冲洗患处,就医。

  2)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3)呼吸系统和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4)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5)手防护:带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6)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九、应急结束、恢复及善后处理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接报后将根据事故性质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内再上报项目公司安委会、业主、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

  2 、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行动中,各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 、特种设备事故过后,应及时对机具与装置雷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迅速组织恢复施工。

  4、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管理: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财产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机具损坏情当救援结束,项目部应急救援组长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善后组织工作,项目部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5 、善后处理小组负责跟进伤者治疗等事项,做好伤者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事宜安排。项目经理将情况及时向公司总部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6 、事故控制后,公司安环办组组织相关项目小组调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记录有关事件发生原因和改善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 、必要时,事故单位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修改现有应急预案或拟定新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危害情况和范围决定是否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

  十、应急保障

  1 、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包括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和下设的设置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五个工作小组。

  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装备包括通信工具、人员防护装备等必备物资及专用工具等。各应急专业组在现场相关地点存放常用应急工具。

  3 、通信与信息

  建立包括公司领导及各部门领导、专业负责人各工作小组组长等人员在内的通信录,24并保证主要负责人小时联系畅通。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4 、经费

  财务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监控设备定期检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应急救援演习和应急人员培训等,保障应急状态时公司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十一、附则

  1、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当地政府安监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2 、预案修订

  实际操作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3 、制定与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1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装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特种装备变乱敷陈和查询拜访处理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抢险救灾组、通信联络组、警戒守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构成,其中总指挥应由矿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发生紧急事件时,现场在应急救援小组的领导下,有序展开应急救援。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后勤保障组组长:XXX

  警戒守卫组组长:XXX

  抢险救灾组组长:

  善后处理组组长:XXX

  (二)应急人员

  包括:(1)专业维修人员;

  (2)后勤服务人员;

  (3)门卫人员;

  (4)物资管理人员:

  (5)综合应急抢险人员。

  (三)应急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符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下令启动专项预案。

  2)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职员赶往现场;

  3)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4)在现场应急指挥部职员到达现场之前,指导进行抢险工作;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职员和外援职员及相关职员的安全;

  6)应急评估、确定下降或下降应急警报级别;

  7)决定请求内部援助;

  8)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9)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10)随时掌握现场处置情况,根据应急需要立即下令启动其他专项预案。

  2、后勤保障组职责:

  1)协助制订应急物资的储蓄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物资储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蓄数目,收集和树立并归档;

  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管理职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达标;

  3)定期收集和整理应急物资信息、树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数据储蓄;

  4)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构造应急物资到现场,并及时对变乱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效劳;

  5)设置疏散人员的安置场所;

  6)负责应急人员和疏散人员的饮食保障。

  3、警戒保卫组职责:

  1)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2)负责现场警戒,坚持现场秩序,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负责警戒、保卫物资的采购与维护。

  4、抢险救灾组职责:

  负责变乱现场的救生、探险和排除、控制险情;并负责保护好现场,防止现场被人为的破坏。

  5、通讯联络组职责:

  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并负责顾客亲属、媒体的接待和信息发布。

  6、善后工作组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负责抢险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4)与保险部门一同做好伤亡职员及财产丧失的理赔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四)应急装备

  1、营救设备:救援服务车、液压升降平台、安全绳、叉车、汽车式起重机、气割设备、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千斤顶、手拉葫芦、便携式照明灯、撬杆和其他常用工具等。

  2、通信设备:对讲机、手持话筒、电话、传真等。

  3、个人防护装备: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靴、防砸鞋、绝缘鞋、手套、防护眼镜、。

  4、消防设备:消防水袋、灭火器、砂土等。

  5、警示标志:各种警示牌、警戒线等。

  6、文件资料:起重机械使用修理说明书、使用修理记录、整机及主要零部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敷线图、安装拆卸工艺及有关计较机内存储的信息等。

  (五)应急资金和物资供应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时资金和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起重机械事故及原因分析

  事故主要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设备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1、碰撞挤压事故

  (1)吊物(具)在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

  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转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旋转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在指挥或检修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指挥职员在运行机构之间,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的挤压碰撞。

  2、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目较多的一种。这类变乱主要是由于吊具、索具(如钢丝绳)有缺陷或选择不妥,绑挂方法不妥,司机操作不标准,过卷扬,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造成。

  3、触电变乱

  发生触电变乱主要是作业碰触高压线路、操作员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原因造成。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机制

  应明确变乱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当突发事故时,现场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人,并根据指挥人员指令发出预警警报,进入预警程序。

  (二)重点装备日常监控措施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亭安全责任制度。

  2、设专门机构或者专(兼)职职员。

  3、定期分析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5、厂矿日常检查制度(对应起重机械主要故障及原因进行检查、修理);

  6、消除事故隐患制度。在日常巡检中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机械结构件、重要零部件的安全状况及环境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

  7、作业职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作业职员进行安全操作、危险辨识与风险控制措施的教育,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三)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时的处理程序。

  如事态的发展超出控制能力,应按预案要求,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请求支援或由政府启动更高级别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起重机械发生变乱后,现场操作或作业职员应在第一工夫告诉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敷陈后,立刻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敷陈情况(发生变乱的起重装备的型号、参数、位置、变乱水平、大致丧失情况等)。

  (二)起重机械发生危险状态时的紧急处置

  起重机械发生危险状态时,第一响应,按应急报告程序将危险信息传递出去,同时参照以下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三)事故(隐患)现象发现初期时的应急处置

  可根据现场实际出现的事故(隐患)现象,参照各自设备维修使用说明书中的故障排除和紧急情况处置条款执行,以切断事故发展的链条,使突发危险从事故的临界状态回复到正常状态。应根据事件类型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切断危险电源、转移或阻挡坠落的物料伤人、受威胁人员的撤离、现场隔离等。

  (四)人员高处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设施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4、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五)起重机械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职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救护人员立即对受伤者进行施救。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职员必须穿着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六)起重机械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告诉危险区域以内的职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对讲机或其他通信联络手段立刻告诉现场危险区域内的职员,警戒守卫组及时构造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职员。

  3、抢险救人时,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在急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态(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职员的安全。

  (七)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变乱确认后,在自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敷陈。

  六、应急终止

  (一)、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3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定期检查食堂排烟管道、自来水管道使用情况,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4

  事故可能发生在任何工业活动中,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能完全避免时,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减少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和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目标是尽可能减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检测监测事故造成的危害,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此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快速、准确、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设备、材料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性是指根据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决定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有效性主要是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急准备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05-19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选】08-26

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06-02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范本11-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07-30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范文07-05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优)06-11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集合)08-24

(热)特种设备应急预案08-26

【精】特种设备应急预案08-26

在线咨询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精华15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炼铁厂的特种设备分类有: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电动葫芦.蒸汽包.空气储气罐.氮气储气罐。

  3.预警机制

  3.1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3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车间.科室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5各车间.科室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9厂设备科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公司机动部和厂领导。

  3.10各车间.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4.1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4.1.1挖掘机.叉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其隔离。

  4.1.2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

  4.2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4.2.1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要沉着冷静,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特别是吊运高温金属液体的吊车发生突发事故后,吊车工应尽力控制铁(钢)包不倾倒.脱落。(具体操作按分预案操作)

  4.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5.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6.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6.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并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后勤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危险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我校后勤系统设备配置中属于特种设备有:取暖锅炉一台。这些设备的事故形式主要有:锅炉爆炸。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2、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①领导小组职责:检查督促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各种应急备用器材);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即行使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指挥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工作。

  ②现场指挥(责任)人的职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单位职责:各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时,迅速向特种设备事故指挥报告,主动积极配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相应有关现场指挥系统立即启动:现场指挥以责任指挥人作第一时间内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现场紧急自救;

  2、发生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则:

  第一要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第二要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应急救援决不拖延、不推诿。

  3、立即报告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至学校领导,请求指示或由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4、发生重大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当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警110、119和向上级报告,请求上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

  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4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

  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特种设备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

  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本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

  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

  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设备三个月内的操作记录和巡查记录,特别是事故发生前一周内的操作和巡查记录;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

  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5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x省、x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

  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

  (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

  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应急预案2)

  四、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预案启动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

  2、应急救援

  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7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方针。

  2.执行“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应急预案2)

  四:重大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科长:xx

  (2)重大事故预警: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事故信息传达到各生产车间、班组和相关部门,各车间、班组及部门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各车间、科室必须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初步灾情,发生重大事故的,可以越级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事故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的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五:预案启动

  在即将出现特种设备事故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布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布指令启动预案,各部门、车间根据已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

  六: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特种设备事故

  2.应急救援

  2.1应急指挥领导指令立即派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等应急物资。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在事故现场按既定职责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控制和转移危害物、抢修设备、转移贵重物资、警戒和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领导或现场最高指挥赶到事故现场,在听取和汇总事故信息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然后迅速调整或制定出针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2.3各应急救援小组在了解现场情况和方案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在现场最高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具体指挥下,按既定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4抢险抢修组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调派车辆或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5警戒疏散组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2.6保卫治安组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疏通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2.7工艺技术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危害。

  2.8通讯联络组对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或出现其它不可控因素(如爆炸、有毒物质泄漏、房屋倒塌和其它次生衍生事故等),超出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立即扩大应急,请求外部应急力量支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与装备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有关救援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见专项预案表4-1)。

  7.2装备物资与维护保养

  应急装备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并进行维护,保障应急装备和物资完好。

  安全科定期对应急装备和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我公司厂内车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态发展,加强对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危害,建设“平安工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厂内车辆发生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械出现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二、机构组织: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应急响应:

  1、发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者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报告,办公室人员接警后应马上向主任报告,或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紧急启动本预案。

  2、现场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抢救、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应急救援行为,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事故灾害。

  (2)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3)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4)进行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护,及时与医院等医疗部门联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当本预案启动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时,立即向上级部门请求增援。

  四、应急纪律:

  各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应急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立刻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工作。服从指挥,积极有效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9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令页~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令页~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敖寨民族中心完小校长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工作。

  突发安全事故联系电话:(教办兼中学)

  紧急救助电话:(乡派出所)、(乡卫生院)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令页~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特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令页~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令页~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令页~导小组成员-校长-乡教办-特区教育局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教育局、特区(乡)政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公司及各单位起重机械、叉车和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订本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特种设备安全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方针与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部门、职工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特种设备事故类型

  本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包括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叉车事故和气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一)起重伤害事故

  1、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机械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等事故。

  2、在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常见的起重机械事故有:

  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出轨等,包括:

  1)塔式起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折臂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施工升降机事故或由于倾覆、坠笼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物料提升机事故或由于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电动吊篮由于事故或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5)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的高处坠落事故。

  6)起重机械作业中挂碰电网造成的触电事故。

  7)起重机倾覆、吊钩吊物(含吊装的设备)脱落或失控坠落、起重臂和杆件断裂坠落、施工电梯等造成的起重伤害事故。

  (二)叉车伤害事故

  1、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2、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工业广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1)司机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碾压人员事故。

  2)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三)(氧气、乙烘、燃气、丙烷等)气瓶事故

  1、爆炸:气体从压力容器中泄漏出来很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时间内大量泄漏,可以在现场很大范围内形成气体蒸气云,遇明火、静电或处装置不慎打出火星,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2、火灾:由于易燃易爆气体泄漏,遇到点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氧气中毒:因储存、保管、运输不当,或遭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贮存容器及其附属装置损坏,导致泄漏。

  三、特种设备事故原因

  (一)起重机械事故原因

  1、操作因素主要包括:

  1)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人身安全防护用品。

  2)起重司机或起重指挥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擅自将起重设备交给他人,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3)吊车司机、维修人员身体有问题,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护不当。

  4)吊装作业无专人或非法指令。

  5)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吊,危险区域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限重器、挡块、制动器,或未按规定返回、锚定,造成超载、过卷、脱轨、倾覆等事故。

  6)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由于维护不到位、操作不当、指挥信号不清、安全意识差、自然环境差,容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7)多台起重设备在同一轨道运行时,由于监控可能发生碰撞。

  8)吊装作业过程中,若因吊装物绑扎松动,吊装高度不够,导致物体坠落,可能会发生碰撞、挤压,可能导致吊装设备倾覆。

  9)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造成碰撞。

  2、设备因素主要包括:

  1)吊索失效,如因吊钩、抓斗、钢丝绳、网等损坏导致重物坠落。

  2)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过载保护、平衡轴强度不足、无防解耦装置、吊索、索具选用不合理、制造、安装缺陷等安全装置失效。

  3)由于起重机械的控制系统或安全装置失灵而引起的事故,如由于制动装置失灵而引起的重物撞击、夹捏等。

  4)起重机械吊钩磨损,绳索磨损断裂,刹车磨损,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伤害事故。

  5)露天作业碰触高压线,驾驶员碰触滑动接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升降钢丝绳碰触滑动接触线,造成的。

  3、环境因素主要包括:

  1)雷电、阵风、龙卷风、台风、地震等强烈自然灾害造成的脱轨、倒塌、倾覆等设备事故。

  2)因场地拥挤无序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

  3)工地地面不平整、不塌陷,导致起重设备倾覆,造成人员伤亡。

  4)亮度不足、挡住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

  (二)叉车事故的原因

  1 、叉车对驾驶员的视力有很多盲区,严重影响驾驶员在叉取重物时的视力。

  2 、此外,其传动机构和车间工作环境复杂,对驾驶员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突发事故多。

  (三)气瓶事故原因

  1 、压力容器本身的缺陷导致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外部因素如静电或雷击造成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运行等因素造成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损坏和密封泄漏。

  2 、使用不当、擅自装卸、使用废弃气瓶等原因造成的泄漏。

  3 、如果高压气瓶的膨胀压力过高,与高温物质接触或暴露在阳光下,会引起爆炸,使气瓶内部压力上升超过气瓶的强度。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机构的组成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各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下设应急专业小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隙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负责指挥特种设备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全体施工参与人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种设备事故现场逃生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施工参与人的预防意识和基本技能。

  4)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严格按照救援要求提供所需设备和物资,加强管理,做好战备工作。

  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全面保障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3 、各专业小组职责如下:

  1)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

  2)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单位和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和网络技术支持等。

  4)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5)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突发事件原因、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情况。提出突发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

  五、事故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凡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

  2)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或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教育作业人员每天开工前对周边环境安全进行自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员,排除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人员要严肃处理,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6)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7)100%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

  8)100%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

  9)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100%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

  (一)起重机械事故预防措施

  1 、特种设备预防措施

  2 、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大型设备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人员应严格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7)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并应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重要工具,要标明最大负荷量,以避免超载运行。

  2)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要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3)起重机械的紧急开关,信号装置等应工作正常。

  4)起重机械外露旋转部分应加防护罩,以防绞伤。

  5)起重机的前轮挡板、轨道末端车挡立柱、缓冲器等应齐全、可靠。

  6)起重机桥架、平台上应设栏杆,防止人或物坠落。

  7)钢丝绳、吊钩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8)起重机械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

  9)起重机械的起重和牵引能力应符合出厂要求,不得任意改变。

  10)所有起重机械应经常进行检查、按期及时进行保养,保持起重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

  11)对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2)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上岗证的人员上机操作。

  (二)叉车事故预防措施

  1)购买具备资质厂家生产的叉车,做好注册登记,取得了内机动车辆牌照后方可使用。

  2)叉车司机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认真按照规定周期做好叉车定期检测。

  4)加强叉车司机技术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5)叉车严禁超载运行。

  6)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量等情况。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7)认真做好叉车月度自查,做好叉车日检、月检、年检。叉车大修必须由具备资质单位修理。

  8)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9)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三)气瓶事故预防措施

  1)高压气瓶应按标准充装与存放,不得超压充装,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远离高温物质或阳光暴晒。气瓶必须戴瓶帽,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撞。

  2)各种气瓶严禁改变颜色,严防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放置乙快气瓶场所温度要符合要求,使用溶解乙快气瓶必须配置回火装置。

  3)气瓶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4)运输与搬运、使用和存储气瓶严格遵守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六、应急准备

  1、公司及各生产单位应配备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还要针对项目的特点,准备特殊的应急设备。

  2 、了解掌握消防、医院及道路的实际情况,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准备。

  3 、应急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技能和事故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参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七、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警,报警程序和内容:

  1)准确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地点及时间。

  2)说明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

  4)同时安排专人到施工场区外市政道路口、疏通道路,等候救护与救援车到来,引导救护、救援人员和设施进入特种设备事故现场。

  5)消防和救护车到来之前,所有现场人员均有义务利用现场配置的各种器材及有

  关设施,全力进行抢险,消防车到达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后,所有人员应服从消防队的指挥并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八、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起重机械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人员高空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和手段,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医疗救护组现场施救和送救伤员。

  4)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5)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 、突然停电等情况使司机或作业人员被困高空

  1)现场警戒和隔离。现场指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由警戒保卫组实施区域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迅速调集液压升降平台等设备或经由高空通道抵达被困人员位置,帮助被困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如有人员受伤,可视具体情况,用安全绳吊放或其他方法转移伤员。

  3)如有危险吊具或吊装物时,应视情况切换备用电源或固定吊物位置。

  4)救援设备操作人员应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登高作业证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高空坠落。

  5)高空、地面抢险人员应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情况地面可设防止被困人员及施救人员高空坠落的保护措施(充气减震垫、防护网等)。

  3、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体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并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搜救伤员时,如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 、起重机碰撞挤压

  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后勤保障组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须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5 、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6 、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5)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注意着火的油和熔融状态下的钢(铁)水禁止用水来灭火。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6)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7、突发起重机刮跑

  1)现场警戒、隔离和将受威胁人员疏散。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立即通知受威胁区域以内的人员,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2)立即由司机操作紧急防风装置(如电动抱闸器)和(或)由地面应急救援人员用楔块或缆风绳对起重机进行锚(固)定。

  3)救援人员不宜攀爬上起重机营救司机,司机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妥当办法自行脱离。

  8、起重设备其他机械伤害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当作业现场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

  1)通知医疗部门,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20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二)叉车伤害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排险、控险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再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医疗救治。

  2)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3)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5)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6)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2 、医疗救护应急处置措施

  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3 、注意事项

  1)受伤者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

  2)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让伤者再受到挤压;

  3)如上肢受伤将其固定于躯干,如下肢受伤将其固定于另一健肢。应垫高伤肢,消除肿胀。如上肢已扭曲,可用牵引法将上肢沿骨骼轴心拉直,但若拉伸时引起伤者剧痛或皮肤变白,应立即停止;

  4)如果伤口中已有脏物,不要用水冲洗,不要使用药物,也不要试图将裸露在伤口外的断骨复位,应在伤口上覆盖灭菌纱布,然后进行适度的包扎、固定;

  5)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死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三)气瓶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 、若气体或气瓶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带,在可行情况下关闭现场所有的总电闸,在逃离现场过程中拨打消防求救电话告诉其公司详细地址获取救助,若伤及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协助其撤离现场到安全带,拨打医院救助电话求救。

  2 、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应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指挥现场人员在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下撤离附近场所和附近建筑屋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包括关掉总电闸,防止引起连环爆炸,导致险情进一步严重化。

  3、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实施救助前,严禁任何人靠近,防止误伤,导致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

  4 、处置的一般要求

  1)气瓶发生泄漏,应立即切断或关闭可燃气体来源的各相关阀门。

  2)切断事故现场电源(防爆电器除外),关闭常用通信工具,消除所有火种。

  3)使用防爆抢险工具,穿戴专用救援服装,防止撞击、摩擦、静电起火。

  4)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

  5)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应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6)10%通常含氧量是人体不出现永久性损伤的最低限。因此,警告大家不要进入可燃气体蒸气中。

  7)设定区域和疏散。建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根据气瓶间储量、泄露程度、地形、气象等,对泄漏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在800距离泄漏点至少半径米范围内实行全面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疏散无关人员,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的周边人员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着火隔16001600离至少米(以泄漏源为中心,半径米的隔离区)。

  8)消除火种。立即在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9)控制蒸汽云,开启消防喷淋系统以喷雾形式或带架水枪以开花的形式,对准泄漏处喷射并形成水幕,用来冲散可燃气体。

  5 、气瓶受外界火焰威胁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

  1)若火焰尚未波及气瓶,全力将火扑灭即可。

  2)当火焰已波及气瓶或气瓶已处于火中,为防止气瓶受热爆炸,应对气瓶进行淋水冷却处理,同时迅速将气瓶移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全力将火扑灭。

  3)当无法转移气瓶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用水龙带或其他方法向气瓶上喷射大量的水进行冷却。

  4)如果乙快气瓶火焰发自瓶阀,应迅速关闭瓶阀切断气源,若条件不允许,应喷水冷却瓶身并确保气体在受控下燃烧,严防火焰蔓延烧损其他气瓶或设施。

  6、对现场的工作人员接触了泄露的氧气应按以下方法进行防护处理:

  1)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可形成冻伤。用水冲洗患处,就医。

  2)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3)呼吸系统和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4)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5)手防护:带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6)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九、应急结束、恢复及善后处理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接报后将根据事故性质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内再上报项目公司安委会、业主、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

  2 、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行动中,各小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 、特种设备事故过后,应及时对机具与装置雷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迅速组织恢复施工。

  4、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管理: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财产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机具损坏情当救援结束,项目部应急救援组长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善后组织工作,项目部协助公司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5 、善后处理小组负责跟进伤者治疗等事项,做好伤者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事宜安排。项目经理将情况及时向公司总部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

  6 、事故控制后,公司安环办组组织相关项目小组调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记录有关事件发生原因和改善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 、必要时,事故单位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修改现有应急预案或拟定新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危害情况和范围决定是否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

  十、应急保障

  1 、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包括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和下设的设置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五个工作小组。

  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装备包括通信工具、人员防护装备等必备物资及专用工具等。各应急专业组在现场相关地点存放常用应急工具。

  3 、通信与信息

  建立包括公司领导及各部门领导、专业负责人各工作小组组长等人员在内的通信录,24并保证主要负责人小时联系畅通。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4 、经费

  财务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监控设备定期检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应急救援演习和应急人员培训等,保障应急状态时公司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十一、附则

  1、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当地政府安监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2 、预案修订

  实际操作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或专业机构)的新要求进行修订、补充。

  3 、制定与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1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装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特种装备变乱敷陈和查询拜访处理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抢险救灾组、通信联络组、警戒守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构成,其中总指挥应由矿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发生紧急事件时,现场在应急救援小组的领导下,有序展开应急救援。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后勤保障组组长:XXX

  警戒守卫组组长:XXX

  抢险救灾组组长:

  善后处理组组长:XXX

  (二)应急人员

  包括:(1)专业维修人员;

  (2)后勤服务人员;

  (3)门卫人员;

  (4)物资管理人员:

  (5)综合应急抢险人员。

  (三)应急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符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下令启动专项预案。

  2)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职员赶往现场;

  3)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4)在现场应急指挥部职员到达现场之前,指导进行抢险工作;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职员和外援职员及相关职员的安全;

  6)应急评估、确定下降或下降应急警报级别;

  7)决定请求内部援助;

  8)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9)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10)随时掌握现场处置情况,根据应急需要立即下令启动其他专项预案。

  2、后勤保障组职责:

  1)协助制订应急物资的储蓄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物资储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蓄数目,收集和树立并归档;

  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管理职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达标;

  3)定期收集和整理应急物资信息、树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数据储蓄;

  4)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构造应急物资到现场,并及时对变乱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效劳;

  5)设置疏散人员的安置场所;

  6)负责应急人员和疏散人员的饮食保障。

  3、警戒保卫组职责:

  1)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2)负责现场警戒,坚持现场秩序,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负责警戒、保卫物资的采购与维护。

  4、抢险救灾组职责:

  负责变乱现场的救生、探险和排除、控制险情;并负责保护好现场,防止现场被人为的破坏。

  5、通讯联络组职责:

  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并负责顾客亲属、媒体的接待和信息发布。

  6、善后工作组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负责抢险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4)与保险部门一同做好伤亡职员及财产丧失的理赔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四)应急装备

  1、营救设备:救援服务车、液压升降平台、安全绳、叉车、汽车式起重机、气割设备、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千斤顶、手拉葫芦、便携式照明灯、撬杆和其他常用工具等。

  2、通信设备:对讲机、手持话筒、电话、传真等。

  3、个人防护装备: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靴、防砸鞋、绝缘鞋、手套、防护眼镜、。

  4、消防设备:消防水袋、灭火器、砂土等。

  5、警示标志:各种警示牌、警戒线等。

  6、文件资料:起重机械使用修理说明书、使用修理记录、整机及主要零部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敷线图、安装拆卸工艺及有关计较机内存储的信息等。

  (五)应急资金和物资供应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时资金和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起重机械事故及原因分析

  事故主要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设备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1、碰撞挤压事故

  (1)吊物(具)在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

  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转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旋转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在指挥或检修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指挥职员在运行机构之间,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的挤压碰撞。

  2、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目较多的一种。这类变乱主要是由于吊具、索具(如钢丝绳)有缺陷或选择不妥,绑挂方法不妥,司机操作不标准,过卷扬,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造成。

  3、触电变乱

  发生触电变乱主要是作业碰触高压线路、操作员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原因造成。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机制

  应明确变乱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当突发事故时,现场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人,并根据指挥人员指令发出预警警报,进入预警程序。

  (二)重点装备日常监控措施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亭安全责任制度。

  2、设专门机构或者专(兼)职职员。

  3、定期分析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5、厂矿日常检查制度(对应起重机械主要故障及原因进行检查、修理);

  6、消除事故隐患制度。在日常巡检中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机械结构件、重要零部件的安全状况及环境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

  7、作业职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作业职员进行安全操作、危险辨识与风险控制措施的教育,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三)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时的处理程序。

  如事态的发展超出控制能力,应按预案要求,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请求支援或由政府启动更高级别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起重机械发生变乱后,现场操作或作业职员应在第一工夫告诉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敷陈后,立刻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敷陈情况(发生变乱的起重装备的型号、参数、位置、变乱水平、大致丧失情况等)。

  (二)起重机械发生危险状态时的紧急处置

  起重机械发生危险状态时,第一响应,按应急报告程序将危险信息传递出去,同时参照以下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三)事故(隐患)现象发现初期时的应急处置

  可根据现场实际出现的事故(隐患)现象,参照各自设备维修使用说明书中的故障排除和紧急情况处置条款执行,以切断事故发展的链条,使突发危险从事故的临界状态回复到正常状态。应根据事件类型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切断危险电源、转移或阻挡坠落的物料伤人、受威胁人员的撤离、现场隔离等。

  (四)人员高处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设施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4、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五)起重机械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职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救护人员立即对受伤者进行施救。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职员必须穿着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六)起重机械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告诉危险区域以内的职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对讲机或其他通信联络手段立刻告诉现场危险区域内的职员,警戒守卫组及时构造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职员。

  3、抢险救人时,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在急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态(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职员的安全。

  (七)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变乱确认后,在自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敷陈。

  六、应急终止

  (一)、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3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定期检查食堂排烟管道、自来水管道使用情况,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4

  事故可能发生在任何工业活动中,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能完全避免时,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减少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和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目标是尽可能减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检测监测事故造成的危害,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此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快速、准确、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设备、材料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性是指根据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决定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有效性主要是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急准备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