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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比赛如何进攻得分
棒球运动是一种以棒打球为主要特点,集体性、对抗性很强的球类运动项目,被誉为“竞技与智慧的结合”,是一项集智慧与勇敢、趣味与协作于一体的集体运动项目。那么,棒球比赛如何进攻得分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棒球比赛分成九局,每局有上下两个半局,比赛双方在这两个半局时依次扮演进攻和防守的角色。进攻时,出场的九名队员按照打击轮次上场击球。进攻方的一名球员依次经过一、二、三垒,然后再回到击球的本垒就得一分。不过,要合法地回到本垒,攻方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1. 顺序不能出错
如果有后面轮次的队员跳过前面的队员击球,则被跳过的队员直接被判出局。
同样的,后面的队员在经过一、二、三垒回到本垒的过程中,也就是跑垒时,也不能越过前面的队员,也不能回退到之前的垒。
2. 进垒的义务
攻方队员上场由扮演击球员开始。一旦球被击出,除了打出界外球之外,击球员就变成了跑垒员,从而有进入一垒的义务。在击球前,原本垒上可能还有一些进攻方的跑垒员,此时如果后面的跑垒者有义务要进入其所在的垒,他也自动有了进入前一个垒的义务,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被迫进垒。
于是,一垒的跑垒员因击球手要进入一垒,从而有义务进入二垒;二垒的跑垒员在一垒有人时有义务进入三垒;三垒的跑垒员在二三垒有人时有义务进本垒得分。反过来,如果没有进垒的义务,跑垒员可以选择留在原来的垒。
3. 所有场上进攻方队员履行义务前得分不计
经常在比赛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场面:二出局三垒有人,击球手击出地滚球足够远,三垒的跑垒者率先回到本垒,但之后防守者使跑向一垒的击球手出局,三垒跑者虽回到本垒,此得分不计。这条规则要求进攻方结算完所需履行义务后才能计得分。如果结算后发现已经三出局,则此前已回到本垒的跑垒者不能得分。
同样的情况适用于一出局,一三垒有人,防守方完成双杀。不过防守方迫使进攻方出局的顺序很重要。对于前一种情况,必须先杀一垒的跑者,这样击球手仍有进垒的义务要结算。反之,如果先杀击球手,一垒跑者的进垒的义务自动解除,这时就只好三垒跑者是否能先到本垒了。同样,能想像出一出局,满垒时,防守方如果不杀三垒跑者则必须按照先杀一垒再杀击球手,或先杀二垒再杀一垒的顺序才能避免得分。
可以简单理解为,两人出局,封杀一垒后的得分无效。或者一人出局,进行双杀(皆为封杀)后的得分无效。
4.盗垒
我们常常听到的盗垒,就是因为球虽未击出,垒上的跑垒员仍可以选择进击的关系。只要敢冒被杀出局的风险,没有产生回踩的义务,并且不违反跑垒顺序,跑垒者可以向前进任意个垒,甚至回到本垒。可能你也听到个暴投这一说法,即投手的球捕手漏接滚到后面去了。此时,场上的跑垒者会进垒,但这并不是因为规则对于防守方的惩罚,而正是因为跑垒者可以自由进垒,并且知道此时防守方把漏掉的球传回他们要进的垒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决定向前推进。
【拓展】棒球比赛规则
胜负
棒球运动是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两队各出九名队员,在主教练员指导下,按照规则在一名或一名以上裁判员的裁决下进行比赛的一项体育运动。在规定的有效比赛局数结束时,按照规则判得分较多的一队为胜队。
比赛准备
裁判员
1、严格按规则要求检查比赛器材及比赛队员的用具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2、认真检查场地上所有的线是否用石灰、白粉或其他物质划清楚(无论土面或草面)。
3、认真检查由比赛主办单位提供的或主队所领取的符合规则规定的比赛用球。每个球都要包装封好,并附有协会认定的标志。到比赛前由裁判员拆封检查用球,并去其光泽。裁判员是唯一有权鉴定比赛用球是否适用的人。
4、核实是否有一打(十二只)以上的棒球可供随时使用。
5、裁判员手中至少要有两个可供备用的球。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应不断得到补充。
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可使用备用球:
1.球被击出场外或进入观众席时;
2.球已变色或污损,不宜继续使用时;
3.投手提出更换要求时。
6、司球裁判员应在比赛开始前确认符合比赛要求或正式认可的松脂粉袋已放置在投手板后方。
罚则:裁判员应即收回该球,并责令违反规定的队员退出比赛。如果裁判员一时未能确认谁是违反者,而投手仍将该球投向击球员时,应即将该投手罚出场,并罚禁赛10场。
注:裁判员应先警告犯规者并令收回该球,但而后仍故意作出同样行为时,应即将该队员罚出场。司球裁判员在攻守行为告一段落或成死球局面时方可将备用球交给投手。传球或击球进入场外或观众席时,必须待跑垒员到达应进入的垒位后方可替换用球,重新恢复比赛。如球被击成本垒打时,裁判员应待击出本垒打的击球员安全返回本垒后方可将备用球交给投手或接手。任何队员不得故意用泥土、松香、石蜡、甘草、砂纸、金钢砂纸或其他物质磨损、污染比赛球。
替补
队员的替补:在比赛成死球局面时,替补队员可以随时上场替补,参加比赛。替补队员可替补本队“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任一队员,并按被补替补队员的击球次序击球。被替补队员退出比赛后除可担任跑垒指导员外,不得再次上场参加本场比赛。如果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防守队员同时替补时,教练员必须在队员上场前将每个队员的击球次序向司球裁判员说明,并由司球裁判员通知记录员备查。如果没有说明,司球裁判员有权指定替补队员的击球次序。原投手在同—局中仅限于担任—次非投手的防守位置。
注:原投手在同一局中因各种原因调换到其他防守位置,在该局中还允许再调回到投手位置,但调回后必须投完该局,不允许再调往其他位置,除非更换投手。投手以外的其他队员上场替补受伤队员时,准予传球五次作为热身准备活动。
跑垒员的替补:比赛时,不得由“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的开场队员代替本队其他队员跑垒。
投手的替补:1、在交给司球裁判员的“上场队员名单”所列投手有投球至第一个击球员或其替补击球员完成击球任务(上垒或出局)的义务。除非受伤或生病司球裁判员认为不能参加比赛。
2、替补投手要向击球员及其替补员击球员继续投球,直至他们完成击球任务(上一垒或出局)后或一局完了交换攻守时方可被替补(除非受伤不能参加比赛)。
3、若投手的替补发生错误,裁判员应即指出改由正确的投手投球直至完成规则规定的任务止。如错误的替补投手没有更换而已向击球员投球,则所形成的一切局面均为合法。错误投手一经投出第一个球或者任一跑垒员被判出局,则该错误投手成为合法投手其之后进行的比赛为有效。
比赛开始
除非主队事先通知比赛延期或推迟开赛,裁判员一人或数人应于预定比赛开始前5分钟进入比赛场地,并直接走向本垒与双方主教练员会面。
1、首先主队主教练员向司球裁判员提交一式二份“上场队员名单”。
2、其次由客队主教练员提交一式二份“上场队员名单”。
3、当司球裁判员接到“上场队员名单”后,应校对正副本是否一致,经核对无误后将副本分别交给双方主教练员,正本由司球裁判员保留。从此双方“上场队员名单”及击球次序即告确定,不能再行变更替换(除非根据规则规定办理)。
注:1、司球裁判员在比赛开始前发现“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内容如有明显错误时,司球裁判员应在宣布“比赛开始”前召集写错的一方主教练员或队长令其加以改正。例如:因主教练员双方主教练员,正本由司球裁判员保留。从此双方“上场队员名单”及击球次序即告确定,不能再行变更替换(除非根据规则规定办理)。
2、司球裁判员在比赛开始前发现“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内容如有明显错误时,司球裁判员应在宣布“比赛开始”前召集写错的一方主教练员或队长令其加以改正。例如:因主教练员疏忽名单上只列8名队员或2名队员同名同姓没有加以区分时(背号错误),裁判员在宣布比赛开始前一经发觉因令其纠正,以免比赛开始后产生麻烦。比赛双方必须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
开始:先守队(主队)队员进入各自的防守位置,先攻队(客队)第一个击球员进入击球区,然后司球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比赛即开始。每当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时,除接手外,所有守场员都应站在界内地区进行防守。
1、接手应在本垒板后面的接手区就位。在投手企图故意给击球员投坏球使其“四坏球”上垒时,接手应把两脚放在接手区线内,直至投手投球出手后方可离开该区域。但在其他场合,接手可以随时离开接手区接球或接杀。
2、投手向击球员投球时应站在合法的投球位置上,采用合法的投球姿势。
3、除投手和接手按上述规定外,任何守场员都可站在界内地区的任何地区进行防守。
4、在比赛进行时,除击球员和试图进入本垒得分的跑垒员外,任何攻队队员都不能通过接手区。
注:在投手起动投球前,裁判员如发现守场员站在界外地区防守时,应即提出警告令其进入界内区域。如不听从警告而攻守行为一经开始,并且由此而得到防守上的好处时,裁判员应即宣布该防守行为无效。在整个比赛过程中不得变更击球次序,队员应按照“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击球次序上场击球。替补队员应按被替补队员原来的击球次序上场击球。跑垒指导员应就位于—、三垒附近的指导区内。攻队进攻时,应在一垒和三垒两侧指定位置各安排一名跑垒指导员。跑垒指导员限2人,应穿着本队比赛服,只限在跑垒指导区内进行活动。
罚则:跑垒指导员如违反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令其退出比赛并离开比赛场地。
禁止事项:比赛中禁止双方队任何人员有下列行为:
1、用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煽动观众的行为;
2、用恶言恶语攻击对方队员、裁判员或观众;
3、在攻守活动正在进行时呼喊“暂停”或用其他语言或某些动作干扰投手,企图使投手犯规;
4、用各种方式有意与裁判员接触(如触及裁判的身体,与裁判员交谈或显示亲近态度)。
5、守场员不得站在阻碍击球员视线的位置上并故意以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干扰击球员。
罚则:违反该项规定时,裁判员先给予警告,如仍继续其行为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将其驱逐出场,如投手因此而有犯规则动作,不判“投手犯规”应判“投球无效”。凡被罚出场的主教练员、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应立即离开场地,不得再参加该场比赛。他应立即脱下比赛服,坐在观众席上,并不得靠近本队队员席或投手练习区。
凡被罚出场或受禁止出场处分的主教练员、教练员或运动员在比赛时不得进入队员席或记者席。坐在队员席的任何人员如有对裁判员的判定发出粗暴的非难时,首先裁判员应给予警告,如警告后仍迷续其行为者,则适用下列罚则:违反上述规定者,裁判员应令其离开队员席。如果裁判员无法查出谁是违反者,可将该队所有的替补队员清除出队员席。但此时特允许该队主教练员召回该场比赛必须替补出场的队员。
得分:1、在第三人出局前跑垒员合法击球后依次踏触一、二、三和本垒时可获得一分。但第三人出局如下列任—情况时得分无效:
1.击跑员踏触─垒前出局时。
2.跑垒员被封杀出局时。
3.前位跑垒员因漏踏垒位被申诉出局时。
规则说明:如果击跑员在踏触一垒前已成为第三人出局时,此时垒上的跑垒员即使在该击跑员被判出局前进入本垒时,仍判得分无效。
正式比赛:一场正式比赛为九局。但赛程规定一天连赛两场比赛的队,每场比赛可打七局。为此规则所规定的“九局”适用于七局。打满九局双方得分相等时可延长比赛。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也可缩短比赛局数:
1.后攻队因得分领先,无需再打第九局的下半局或打完该半局时;
2.裁判员宣布中止比赛时;
注:为了掌握比赛时间和使比赛按预定场次进行,如一场比赛已打满九局而得分相等时,可以按规定进行决胜局比赛。在决胜局的任一相同局次中,一方得分多于对方时比赛即可结束。
有效比赛:凡司球裁判员宣布终止的比赛,如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都是有效比赛。
1、赛完五局时。
2、后攻队第五局上半局或第五局结束前的得分超过先攻队时。
3、后攻队在第五局下半局获得—分或一分以上而把比分扳平时。宣布中止比赛时,已达到“有效比赛”局数,如两队同等局数的得分相等,司球裁判员应宣布该场比赛为“改期续赛”。
改期续赛:一场比赛如果已经超过五局以上(即已打完构成有效比赛的局数),但因天黑、风雨、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而宣布中止比赛,又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司球裁判员应宣布“改期续赛”,即改日继续将该场比赛打完:
1.法律对娱乐活动的时间限制。
2.联盟(协会)规定的时间限制。
3.因照明设备故障或球场机械装置故障(包括自动的帆布保护装置或排水设备)。
4.天色黑暗,但依照法律不得使用照明设备时。
5.因天气原因已成为“有效比赛”局数,司球裁判员宣布中止比赛时,一局比赛还未结束先攻队获得立而后攻队尚未得分领先时。
6.比赛已成为“有效比赛”而两队比分相等时。
7.比赛尚未成为“有效比赛”时。(第五局上半局结束,后攻队领先或第五局下半局结束,先攻队领先或把比分扳平)。
8.如比赛在“有效比赛”之前被裁判员宣布为“改期续赛”而安排在另一场例行比赛之前进行时,则例行比赛只限比赛七局。
9.如比赛在“有效比赛”之后被裁判员宣布为“改期续赛”而安排在另一场例行比赛之前进行时,则例行比赛应比赛九局。因宵禁、天气或时间限制的原因而中止的比赛,或中止时平分的比赛,必须进行至该规则所规定的有效比赛局数,否则不得宣布为“改期续赛”。因照明或机械故障或天色暗淡的原因而中止的比赛,不论进行的局数均应宣布“改期续赛”。
注:被中止的比赛应优先考虑是否因天气或类似的原因而中止,以决定是否“改期续赛。如一场比赛因天气的原因而中止,天气转好后又因照明故障。宵禁或时间限制的原因而无法恢复比赛,则该比赛不得宣布为”改期续赛“。如一场比赛因照明故障而中止,故障排除后却因天气或场地条件不允许而无法恢复比赛,则该比赛不得宣布为“改期续赛”。只有符合原因中任何一条方能宣布为“改期续赛”。
宣布改期续赛后,应按下列规定恢复比赛:
1.在同一球场应按排两队在下一单一赛程开始前先行赛完“改期续赛”的部分。
2.在同一球场仅剩“连赛两场”时,则应在最初的“连赛两场”开始前先行比赛。
3.如“改期续赛”为两队在该都市既定赛程的最后一场,若转移至相对球队的都市比赛,则首先尽可能应在两队下一单一赛程前先行比赛,如果两队赛程仅为连赛两场则应在最初的连赛两场前先行比赛。
4.如“改期续赛”未能在两队既定赛程的最后一天恢复比赛时,此“改期续赛”应视为“终止比赛”以京比赛打完的相等局数的得分多少决定胜负。
比赛结束
比赛队在一场正式比赛的得分就是比赛结束时本队各局得分的总和。一场比赛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即可宣布“比赛结束”
1、打完第九局上半局,后攻队得分领先时;
2、打完第九局先攻队得分领先时;
3、后攻队在第九局或延长局下半局比赛中取得决胜的一分时,但击球员击出本垒打时,按规则规定,击球员及其前位跑垒员均可得分。所以,比赛在击跑员最后踏触本垒板后方可宣告结束。
4、比赛成为“改期续赛”的情况除外,司球裁判员一经宣布终止比赛,比赛即告结束,其胜负按两队得分来决定。
5、在正式比赛中(如竞赛规程不采用“改期续赛”的规定)已达到“有效比赛”局数,因故司球裁判员中途宣布中止比赛,按两队最后得分决定胜负。
注:击球员在第九局或延长局的下半局击出本垒打,但在跑垒时因超越前位跑垒员而被判出局时,这场比赛以前位跑垒员取得决胜的一分而宣布比赛结束,但二人出局后,若跑垒员超越前位跑垒员之后,有跑垒员跑回本垒获得的决胜得分无效,该局结束,只有在超越行为发生前的得分有效。击球员在第九局或延长局的下半局,在两人出局前击出本垒打,某一跑垒员超越前位跑垒员而被判出局,这时以击出本垒打的击球员踏触本垒而宣布比赛结束。
“连赛两场”的规定:
1、一日“连赛两场”一经在赛程上排定,比赛队都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不得拒绝。否则,以o:9判对方队获胜。
2、锦标赛需一日内举行两场比赛,为了完成“改期续塞”与“连赛两场”同日进行时,也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在同一日同一张入场券包括两场比赛时,第一场比赛应视为当日的正式比赛。
3、“连赛两场”的第二场比赛,应于第一场比赛结束后方可进行。
4、“连赛两场”的第二场比赛,应在第一场比赛结束20分钟后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间隔较长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司球裁判员应在第一场比赛结束时通知双方队的主教练员。
注:经两队主教练员同意后,第二场比赛应在第一场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开始。在场地状况,地方时间限制或天气许可的范围内,裁判员应尽快开始第二场比赛。一日“连赛两场”的赛程,因雨或其他原因推延时,不论何时开始比赛,该比赛应视为连塞两场的第—场比赛。因赛程变更如把某一场比赛编入“连赛两场”的赛程中,则该项变更赛程为第二场比赛,而正式包括当天赛程的比赛为第—场比赛。
抗议比赛:
1、当主教练员认为裁判员执行该规则错误而请求审议时,应按有关抗议的规程提出。绝不允许比赛队的任何人对裁判员判断所作出的裁定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议。所提抗议由协会主席(联盟主席)或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2、虽然审议结果认为裁判员的判定与规则相抵触,如果协会主席(联盟主席)或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影响提出抗议队取得比赛胜利时,则不作出原比赛无效、重新比赛的裁定。
注:主教练员认为裁判员执行规则错误而拟提出抗议时,如果不是当场或投手还未报下一个球前或进行其他防守行为前立即提出,裁判员可不予受理。在比赛结束后仍然坚持抗议时,可于第二天中午前向协会主席(联盟主席)或仲裁委员会提出,其受理后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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