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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你所接触过的责任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1
为切实加强预防在校生违纪违法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伤a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本校实际,充分调动班主任老师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工作目标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法制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是本班法制安全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法制安全教育月月讲、天天讲,以增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相互沟通共同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班级重点学生实施重点帮教(有纪录)
4、每天检查学生到校情况,未到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放学后督促学生尽快离校。
5、班级建立信息员制度,协助班主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6、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班会并有书面教案。
7、节假日、寒暑假必须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并进行检查(有文字记录)。
8、班级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学校并积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9、在各项活动中,班主任必须跟班;各种报表、资料要准确及时上报。
10、关心爱护住校生,经常看望住校生(以公寓楼值班登记为准)
11、对下列不良行为进行教育矫正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①旷课、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
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公物。
⑥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责任目标
1、全班犯罪率为0%,违法率为0.2%以下,违规违纪率为1.5%以下。
2、全班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目标考核
1、综治办每月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纳入班主任工作量化,做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2、凡班级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或违纪违法案件,下浮当月班主任津贴,发生较大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且影响学校声誉的,下浮全年班主任津贴,取消当年评选各类先进资格。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盖章)
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2
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教育工作环境,中心校特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
1、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师生违法犯罪上访起数为零。
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的意外伤亡重大事故起数为零。
3、加大学校安全排查、教育、演练力度,安全隐患整改达标,安全教育、应急演练覆盖率达100%。
二、项目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五个第一”工作机制,即:第一责任,第一投入,第一管理,第一教育,第一评价。各学校校长对本校、幼儿园的综治、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山西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沁源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国发[2018]23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综治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规范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管理。
3、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逐日核查填写,存档备案。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解决,《日志》于次月1日前汇总上报中心校。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监控,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定期检查学校消防设施,加强对各种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确定学校安全工作濒发等特殊时期的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对出现的危房、危厕、危墙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和设施立即关闭停用。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加强食堂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禁学校小卖部经营早餐、课间餐、方便零食、饮品等,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
6、做好学校出游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要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出游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使用车辆要性能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7、大力开展养成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我局出台的《关于在全县学校大力开展养成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生德育手册》,积极推行班级动态管理,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德育考核细则,加强对班级、学校的考核,并定期公布、教育,学校德育工作明显提升。
8、做好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校长、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活动,适时开展以防火灾、地震、踩踏等内容的安全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
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3
为了加强学校对用电的安全管理,明确电工安全职责,增强电工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使学校用电即节约,又安全,特制定电工安全职责书,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所有用电设备安装必须由校电工亲自操作,不许找人代替。安装校内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不许带电作业。
2、定期检查校园内的电线线路及用电设施,填写安全检查表,要求每次详细填写时间、内容及整改情况;若发现问题要急时处理,排除隐患,必要时报告学校领导。
3、对学校重点用电场所要重点检查、维修,确保用电正常和安全。
4、凡教育教学活动用电及使用相关设施,保证其活动开展,不得让其自由使用,若使用不当造成的相关设备设施损坏及安全事故,由电工负主要责任。
5、对校内涉及人身安全的用电线路、用电器要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6、遇有突发事件,如短路等,要及时处理,并予汇报,如引发火灾等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向总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及时汇报,事后要有详细的书面情况汇报。
7、因违规操作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毁坏设备、用电器,
学校有权追究责任人,赔偿损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校校长: 电工责任人: (学校盖章)
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及时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以下几点教育:
l、不得乱攀爬阳台、走廊的围墙、窗户、树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与他人开玩笑、打闹,以防出现意外。
2、要养成自我防范意识。要防火、防盗、防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乱插或私自碰摸各种用室的电线、开关、捅头,以防触电。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骗。
4、不得在节假日私自组织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5、不得进入三厅一室(营业性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游戏机室),不得进入营业性的茶楼洒馆,不得抽烟、赌博、酗酒,不得传看低级趣味的小说、图片等不良书刊。禁止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教育学生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
6、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闲散人员来往,更不能把这类人员带到学校里来,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师解决。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管是步行、骑自行车、乘机动车均要注意交通信号及来往行人车辆,要小心谨慎。
8、要十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病从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净的'水果、饭菜和"三无"产品。
9、严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戏水。
lo、教育学生注意外来人动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好公民。
四、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班级如有学生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学年该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
校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XX年10月
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5
为认真贯彻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井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门所辖教职员工范围为:政教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务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授课教师;总务处下辖本部门教职工;办公室下辖本部门和工会、团委教职工。
十、政教处要与年级部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尽其职,各尽其责。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有:年度内部门不得评选任何荣誉称号;部门所有成员不得评优受奖,扣发部门年度"创建"奖励资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教职工违法犯罪的;
(2)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受记过及以上处罚的;
(3)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人次达部门成员总数二分之一的。
校长(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学校综治工作责任书6
为加强对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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