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2-11 13:58:35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汇编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有助于落实责任。拟起责任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汇编5篇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1

  为确保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特此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孩子的监护责任。

  2、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由家长陪同。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安全。

  3、教育孩子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更不要骑电动车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网吧、游戏机厅。

  5、教育孩子严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边、水库等水域游玩。严禁进行不安全的游戏。

  6、教育孩子安全用电;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严禁玩火。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纪律,明确由于不遵守课堂纪律,不遵守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课间不文明活动追逐打闹等产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伤害责任学生及家长负责。

  9、按规定时间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教育学生不在校外大闹、逗留,按时回家。教育学生主要伤、放学的交通安全。

  10、严防一切伤亡事故,确保安全,及时的向学校汇报。望家长带领孩子认真学习此责任书,并要求孩子讲责任书具体内容说给家长听。家长签字后让孩子带回学校。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2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我校上午8时10分上课、11时30分放学,下午春秋季(5月1日9月30日)14时20上课、16时40分放学,夏季15时20上课、17时40分放学)。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塘、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d、我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12周岁少年,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六年级结业前有效。)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4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在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与各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负责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时间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应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家长应了解学生遵守学校常规要求情况,做到家校结合,齐抓共管。

  三、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安全常规:

  1、教育学生不在上学、放学路上逗留,不与陌生人说话,按时回家。

  2、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爬篮球架、墙壁、楼梯扶手等。

  3、教育学生不要在无家长监护下去游泳池或河沟内洗澡。

  4、教育学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秽书籍、图片、影视等。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放学。骑自行车的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不得乘坐“三无”车辆。

  6、教育学生不私自带小刀、铁钉、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到学校。

  7、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追逐、打闹,不打架斗殴。

  8、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传染疾病等。

  9、教育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打游戏或网上聊天。

  10、请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离开学校,不允许提前,也不允许迟到。以避免因无监护而发生安全事故。教育学生在门口等候区不打闹,不做危险游戏,放学后,必须径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学生记住以下电话,发生事故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1)被盗、被抢劫:110(2)火灾: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学生对以上电话号码不要随便拨打,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四、上述要求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周恩来红军小学(西校区)。

  保证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5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跑打闹,攀高爬低,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陌生人的话,不随陌生人而去,,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

  4、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不在路边玩耍,否则后果自负。

  6、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校门外购买食品,以防车辆撞伤,更不要到小商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谨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保证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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