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责任书

时间:2024-11-24 07:07:5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精华]学校食堂责任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学校食堂责任书

学校食堂责任书1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强化食堂管理,明确职责,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使我院食堂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特订立本责任书。

  一、食堂主管责任人必须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和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万无一失。

  二、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加工、贮存和销售关,具体做到: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2、建立食堂物资采购、验收台账,大宗物资必须集中采购,必须索取“三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畜类产品应当索取产品检疫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3、严格遵守蔬菜浸泡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天有登记记录。

  4、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食要隔离,避免交叉感染,隔夜熟食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5、健全餐用具消毒制度,熟食留样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时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6、建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好就餐秩序,保持用电、用水、用火安全。

  三、以上各款是食堂主管责任人、食堂工作人员、食堂监管责任人及商店责任人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须严格遵照执行,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和学院的检查监督。若有违反,经上级行政部门、院方查出未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追究和处罚,若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和其它安全事故,则依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书2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规定,学校与食堂管理员签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工作职责

  配合学校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督促各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执行工作标准,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及时改进。

  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坚守岗位,每天巡视检查、监督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卫生等情况;对违反卫生制度、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处理和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工作正常进行。因擅离职守、管理不严、失职或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及校内人员伤害,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认真检查食堂两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或过期。

  教育食堂工作人员热爱工作,热情为师生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严格搞好食品卫生;严把采购和出售关;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规,索证索票等手续齐全;认真记好进货台账,且保证在运输、储藏等方面无污染;做好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有教案、有记录。

  督促食堂工作人员保持食堂的整洁、卫生(每天打扫、每周有大扫除)。操作间要生、熟分放;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蝇、防鼠和防食物中毒工作(每餐要有留样);认真督促检查食堂环境卫生与食品卫生,把好质量关。

  严禁使用腐烂、变质、受污染及劣质原料,不采购、加工和出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的食品;不出售未加工熟透和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禁止食用剩饭剩菜,严防食物中毒(如有举报,经查实后直接追究食堂管理员责任)。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堂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再由校长及时上报中心校。

  二、责任追究

  对学校和上级职责部门检查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有举报,经查属实,管理员写出书面检查及整改意见,并校内通报批评,检查报学校备案。发生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人数在5人以内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情节恶劣的,解除食堂管理员职务。发生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上的,解除食堂管理员职务,终身不得应聘食堂管理员,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食堂管理员各执一份,如食堂管理人员有变动,要重新签订。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校食堂责任书3

  为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与商店经营者签订此责任状以明确责任,履行义务,负责后果。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一、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检疫部门的指导与要求定期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业。

 二、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⑴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⑵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⑶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⑷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⑸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三、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及时做好台账。商店经营者对所有采购的货物必须留存名称、数量、价格和销售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和票据,以供必要时备查。

  四、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五、坚持食品试尝及留样制度,严禁不安全食品流入商店销售。

  六、不定期检查售剩食品,对不洁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严禁再出售,应该立即予以销毁。

  七、食品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师生的合法权益。

  八、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不得进行食品加工。

  九、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和营业范围,服从学校管理。

  十、加强商店环境卫生的整治。商店内要始终保持地面、柜台、货物的洁净,切实落实好防尘、防潮、防蝇、防鼠、防毒等措施,商店周围的卫生由商店自行认真负责打扫。

  十一、商店经营者要经常做好场所卫生,注意门前三包,做好环境安全,消除触电及火灾等安全隐患。

  十二、学生课间购物时要严格防范因哄抢、拥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如遇学生哄抢,应立即停止购物,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疏散。

  十三、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学校安全会议。

  十四、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马上通知主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并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商店经营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听从学校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整改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六、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德育处、工会、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如违反本规定中的任何一款,校内检查责成整改,一周内不整改,罚款00—300元警示费,并取消新一轮承包资格;如违反以上规定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处罚200—500元警示费;如被媒体曝光或文件通报,学校将处罚经营者警示费500—000元;如引起师生食物中毒,当事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医疗、调解、社会影响等),如因此致伤、致残还须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以学校处理意见为准。

  商店经营者(签章):

  后勤主任(签章):

  侨联环城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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