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责任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责任书频频出现,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治安管理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治安管理责任书1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工作,明确各班组治安管理要求,做到遵章守纪、遵纪守法。实现公司指定的年度治安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结合现场作业人员情况,特制订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
1、各班组要严把人员进场关,杜绝有不良前科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班组长要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讲解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要求,提高职工法制意识,严防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3、作业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破坏现场公共设施。
4、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自觉接受现场警卫人员的检查,随身携带的物料要有出门证方准出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盗窃现场物料,违者处以20190-50000元罚款。
5、搞好现场防火,严禁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严禁破坏现场监控设备。对于违章作业,从而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6、现场职工严禁扰乱现场办公、生产、生活秩序,严禁聚众闹事,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动用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微机设备。
7、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留置外来人员住宿,遵守现场作息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搞好现场文明,树立企业形象,严禁在施工现场传抄、传看淫秽书刊、书画,黄色音像制品。严禁等其他流氓行为。
9、各班组之间要搞好团结、互助互爱、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搞好公共卫生,和饮水卫生,以防不法分子投毒。
10、严禁注射、吸食毒物,严禁私自藏匿枪、炸药、管制刀具。
11、严禁故意殴打辱骂他人、酗酒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12、外租居住人员要遵守当地相关治安要求,严禁扰乱社会秩序,与村民搞好关系,严禁破坏居民生活设施。
13、严禁破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
14、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不得破坏,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15、以上条款,望大家认真遵守,违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2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xx”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隐蔽战线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化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切实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加强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深化“平安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点工程建设。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的宣传制止活动,“黄赌毒”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明显改善。
(六)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减少火灾、交通事故数和死亡数,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七)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落实“综治八大员”。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制订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xx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全镇性检查考评。
2、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定期对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镇综治办将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列入村(社区)、单位(企业)社会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其政绩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凡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达不到责任目标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案件多发,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对其评先、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党纪、政纪的,按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考核期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领导完成责任目标。
中共xx镇委员会村(社区)、单位(企业)
书记:党支部书记:
xx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单位(企业)
代表人:代表人:
xx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3
为加强对旅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宾馆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xxxxxxx派出所与xxxxxxxxx(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xxx派出所(盖章)
xx单位(盖章)
责任民警:
治安责任人:
签订时间:
治安管理责任书4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
1、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治理安全工作。不定期对校舍进行巡查和排查,特别是建筑时间较长的房屋要重点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上级教育局和镇办公室报告,根据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2、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器材等各类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更新;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3、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注重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4、做好校园治安治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重视学生宿舍、围墙及学校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锅炉等)、危化品(化学药品等)、重要财产(计算机等)的保管和防盗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5、做好集体活动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领。
三、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能力;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若学校发生重大事件须立即根据相关程序向区教育局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人要妥善处置,预防事态进一步扩大,不得谎报、瞒报、错报。
四、要求全体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对比,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5
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责任人:xxx
基层责任人:xxx
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6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为治安责任人,并具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治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具体化,并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保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对本单位员工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企业文化生活。
四、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四防”工作
1、做好各项防火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健全消防制度,向员工宣传消防防火常识。
2、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单位下班前要有专人检查单位的`门窗是否关闭,报警系统状态是否正常,水、电、气是否关闭。
3、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对聘用的司机设立档案,督促司机停车后将贵重物品及行车证件随身携带,并锁好车辆门窗,调好报警器,对已经辞退的司机要收回车辆钥匙。
4、做好财务室的防范工作,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
制度,保险柜里过夜不得存放巨额现金(最多不得超过300元),去银行存取款不得少于两人以上,并按公安机关“三铁一器”(铁门、铁窗、保险柜、报警器)去落实。
5、做好安全生产,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严守生产操作规程,防止劳动事故发生。
五、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种劳资纠纷,对轻微违法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并明确一名治安信息员,发生问题及时反馈公安机关。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按照责任书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期:
治安管理责任书7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 派出所与 (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责任单位(盖章): 派出所(盖章):
治安负责人: 责任民警: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派出所各一份。
治安管理责任书8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9
一、门卫、巡逻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和上班,发现一次没有做到扣除10元;
二、严禁门卫、巡逻人员睡岗,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
三、门卫值班期间严禁从门房窗户向外递牌,发现一次扣除工资10元;
四、车辆进出必须发牌,发现一次不发牌扣除10元;
五、门卫值班期间严禁闲散人员进入门房,发现一次扣除当班责任人10元;
六、严禁无证废品收购人员和家政人员进入小区,发现一次扣除放行进入的门卫人员10元;
七、小区发生入户盗窃案件、发生汽车丢失案件,当班巡逻人员扣除当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值班人员扣除300元,调离原工作岗位,区长、副区长当场免职;
八、加强小区工作人员和环卫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回家路上由于自己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小区和个人负责;
九、小区发生火灾和其他治安案件,小区值班人员要及时报警和通知社区领导,并现场进行处理,因脱岗和报警不力造成事故,按照规定追究值班人员和区长责任;
十、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对小区上报的各种维修设施,必须及时维修,当天没有维修一处扣除10元。
十一、小区所有工作人员有事休息,必须有请假条。有事休息向社区主任直接请假,否则一旦查出,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十二、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和检查,对当月的处罚由社区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区,由小区区长统一将处罚金额上交社区,如不上交对涉及到的个人当月不报工、不计资。
甲方:**社区 乙方:·
日期:
治安管理责任书10
出租人、承租人均为治安责任人。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租赁手续;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承租人退租后,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留宿他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屋地址:
服务处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员:
年月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11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保证带领或督促其在三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任人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保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公安派出所进行审验。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保证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保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公安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发证、安全检查和日常查验等管理制度。对租赁双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查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八、如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保证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治安管理责任书12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xxx派出所与xxxxxxx(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娼妓、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13
为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从事赌博、吸食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古鲁瓦克派出所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承担以下治安责任。
一、经营场所的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治安第一责任人,本场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治安责任。本场所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
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检查、监督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等制度落到实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三、场所的营业大厅、包厢等内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标准,雇用的人员证件齐全,并到派出所进行登记。
四、加强对本场所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提高识别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火、防盗等制度,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六、严禁有卖淫、赌博、吸食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发现后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经营场所负责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的,不制止,放任不管,又不报告而引发各类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除追究具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外,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场所负责人。
八、本责任书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监督单位与场所负责人各持壹份并存档备案。
派出所责任人: 场所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安全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秩序,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明确责任,现签订如下治安管理责任书样本:
一、乙方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制定工地纪律、安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报甲方审批备案。
二、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治安管理相关制度,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提高个人的法制观念,避免发生治安案件。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任何工具、材料,包括工余剩料,废旧物资等。一经发现证实施工队员变卖、盗卖工具、材料,按情节轻重处以5000--10000 元罚款。所负责项目领班负同等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自觉维护施工秩序,不得与甲方施工人员及其他工队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尤其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证实,按情节轻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所负责项目领班负同等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五、乙方所有需进场车辆必须在甲方门房等级备案,临时车辆进场应提前通知甲方门房。乙方所有人员、车辆进出场必须遵守甲方门房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在场内乱窜;车辆出入必须自觉接受检查。
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二零零八年度有效。
甲 方: 乙方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签订时间:xxx年6月22日
治安管理责任书15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第四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人:
承租人:
磁窑堡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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