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证明,肯定对各类证明都很熟悉吧,证明是具有证明特定事件效力的文件。大家知道证明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姻状况证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状况证明 篇1
中国银行安庆xx支行:
兹证明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与xx (身份证号xxxx_)系夫妻关系,我单位对提供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兹证明本辖内居民xxxxxxxx(性别xxxxxx,身份证号xxxx)未婚,我单位对提供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xxx单位盖章:
X年XX月XX日
婚姻状况证明 篇2
中国银行安庆___________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关系,我单位对提供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兹证明本辖内居民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婚,我单位对提供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证明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状况证明 篇3
____________系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____________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该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婚未育未抱养.
特此证明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号
婚姻状况证明 篇4
兹有我社区×××,女,19××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为:×××××××××××,至今未婚,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渠县××社区
××年××月××日
婚姻状况证明 篇5
重庆市万州区地方税务局 :
兹有我辖区 XXX(男)身份证号XXX,户口所在地重庆市万州区,于 1984 年与 XXX (女)身份证号XXX结婚,系夫妻关系,经审核,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此证明有效期60天)
社区居委会(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辖区民政部门(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状况证明 篇6
根据当事人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本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 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查到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当事人 先生女士(持有居民身份证号: )的结婚登记记录。
本证明不包括当事人在本辖区以外的婚姻信息,也不包括当事人在本辖区内本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档案中未记载的当事人的婚姻信息。
本证明不等同于单身证明和未婚证明。
出证人签字:
出证时间: 年 月 日
(加盖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姻登记记录专用章)
婚姻状况证明 篇7
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
兹证明________系本单位正式职工;性别____;年龄____岁;工作年限___年(工龄/下岗/无业);学历______;______婚(已婚/未婚);身体状况_______(良好/一般/较差);现任___________职务;月稳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此证明仅供职工申请个人贷款或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使用。我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人事部负责人签字:
人事部签章:
单位签章:
单位电话:
婚姻状况证明 篇8
字号:
当事人姓名:
性 别:
出 生日 期:
身份证件号:
户口所在地: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
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证明 篇9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证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婚姻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区域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证明 篇10
1、办理机构
本市户籍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来沪人员,未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不符合在本市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来沪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并在限期补办期间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2、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婚育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婚姻状况证明;
(4)户口簿;
(5)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来沪人员办理《婚育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户籍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
办理临时《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3、办理时限:
对于材料齐全、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对于材料齐全、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申请,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街道、单位和民政部门已不再有出具未婚证明的职责,没有未婚证明,公证机关也就无法办理公证。
婚姻状况证明 篇11
兹有我辖区 (男女)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于 年与 (男女)身份证号 结婚,系夫妻关系,经审核,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此证明有效期 天)
社区居委会(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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